完美之殇作文

完美之殇作文 2025-12-12

完美之殇作文(推荐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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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我们躲避风雨的港湾,是保存我们美好回忆的载体,那里有童年的快乐和父母的关怀。当身在家中,我们往往会忽略它的魅力,身在福中却不知它的美好。只有走出家门,前向远方的时候,你才知道,身为一名游子的殇。

感到孤单,会想到家,家里有幼小的弟弟妹妹,在一起会吵吵闹闹,离别了却万分想念。感到无助,会想到家,家里有年迈的父母,时常对着你唠唠叨叨,但每一句话却蕴藏着她们深深的爱。感到受伤,会想到家,那一群血脉相连的家人,在关键时刻永不会抛弃你,他们会给你肩膀,让你依靠,她们会擦干你的泪水,让你不在迷茫。家,深藏每一份真挚的爱。

游子们,无论过得好与不好,学生们,无论成绩优不优秀,都要记得回家看看。那里有一群和你生活好几载的亲人,正在翘首以盼,等待你们回来。吃一顿团圆饭,唠一场家常话,便是他们最美好的期待。

回家吧,回家吧,爱你的人在家中早已做好晚饭,无论怎样,回一趟家,吃一顿饭,告诉亲人们,一切安好。世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美好吗?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家之恋,在我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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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牧笛声,落在那座公墓,祖先坟前祭奠,盼——永恒。

——题记

今天是清明节。难得是阳光明媚,放眼望去,似乎是从天上铺下来的一张朦胧的金色大蓬布,将大地罩着。这个日子,我是一定要去山上扫墓的,天色再热,都不能阻碍我的行程。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中断魂。”吟着古典的诗句,踏着四月的风尘,挡着刺目耀眼的阳光,联袂家人,带上满满的思念,捧着素雅的花卉,踏上去往公墓的山路。

公墓落座在山腰。仰望山上,树木葱葱,颜色深浅有别。无名的野花开了,花朵淡白微黄。轻风吹来,它们轻轻摇着,就像是无邪的小孩,无忧无虑的在嬉耍。在我的印象中,清明时节必定是雨纷纷,很少见晴天,可今天在这朦胧的阳光里,更加增添了几分忧愁,几分凄美。

我与家人有序地去到墓前,锄草,叩头,献花,烧纸钱,拜祖先,吃东西,思惟如潮!留下一些食品残渣才算完成任务。最有意义的可数烧纸钱了,这不,就开始烧了。

来到指定的焚烧池旁,在火光中,只见家人把几大叠冥币投入火中,黑烟一出,钱就算“送到”了。我看着那一团火焰,看着徐徐焦黑的纸钱,心中不觉地有种莫名的忧伤——这是在给自己逝去的祖先烧纸钱啊!

一切完毕,在略带死气的山中,我们踏着坑洼不平的小路往回走。路上扶老携幼的扫墓者,或三五成群,或一两个姗姗独行,或邀着亲朋挚友驱车而行,为的都是亲临祖墓向自己的祖先寄去哀思。

就在我为此思索时,已到了车前,我进了车,跟着汽车一声咆哮,远方的一切恍惚了。赏着沿途的花,带着淡淡的思念,带着清明之殇,伴着夏季的凉风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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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映着火光,悲伤交织着贪婪,一点一点,将曾经的天堂,变成地狱……

我是一只鸟,快乐自由,生活在一片隐蔽而又美丽的树林里,林中有虎王带领的一大帮动物,我们快乐幸福地生活着。

春天,我们坐在湖畔,欣赏我美妙的歌声;夏天,我们一起去看荷花的舞蹈;秋天,我们一起采摘果实;冬天,我们去打雪仗,看雪花漫天飞舞,一年又一年,平淡而幸福。

只是,美梦终会破灭……

那天,是我永远的梦魇。那时,一声枪响,刺穿云霄,也惊醒了熟睡中的我,我急忙飞了出去,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还是我们那片美丽的林子吗?

一棵棵树在一阵阵电锯的巨响中轰然倒下,一阵阵烟雾呛得我眼泪直流,火光摇曳着,恶魔一般张牙舞爪,天空变得灰暗,原本美丽的荷花池中,水不再清澈,浑浊腥臭,令人作呕,荷花倒在水中,永远睡去了……

我呆立在那里,悲伤而又无奈……许久,我回过神来,心想:对!找虎王!他一定有办法!

我极速飞行着,来到虎王房前,却没看见虎王,只在门口有一串凌乱的脚印。我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连忙沿着脚印追了过去,却发现一群人追着虎王,把虎王逼到了悬崖边上,我急忙飞了过去。

虎王看着我,目光决然,带着一丝悲伤:“只有你了吗……你走吧,不要被抓住,也不要再回来了!我,也决不会,落到人类手上!”语罢,便纵身一跃,跳下悬崖,只留下我,在悬崖上发怔……

我被抓住了,卖给了一个小男孩,尽管他对我很好,尽管我已有了新家,可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我病了很久,或许很快就能见到虎王他们了……

我怔怔地望着天空,呼吸愈发困难。我轻轻闭上眼睛,最后一滴眼泪带着林的悲哀,悄然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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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家事肉莲一株(又名白牡丹),已近百日,植于盆中,置于阳台上。

盛夏,肉莲初至余家,弱而幼,未尝加问。于牖外蒙风吹雨落,夏震电,不曾破;温骤升,酷夏难当,人不可耐,况乎肉莲?然吸天地之华,生长及旺。至夏末,园内丰草绿缛而争茂,佳木丛生而可悦。以增一倍有奇。

咎而秋至,余尝闻窗乱声,细闻之,初淅沥以萧飒,继奔腾而砰湃,如风雨,似波涛,余大惊,后悟,此秋风至也。风过处,草色变,木叶脱,余恐肉莲不支。待风止,观之,见其收缩茎叶,簌簌颤之,仍与秋争,余赞其韧也。

国庆至,余举家游焉,五日不曾灌溉,至于家中,忽忆肉莲,以为死亦。冲至阳台,观之,令余大喜,此莲亦长无水之日,愈加爱。

奎日温降,余以其搬至内,盖以无风,故暖;频浇水,故不干。次日,此莲外叶黄枯,无精打采,急阅书,不获,仍以此待之。及三日,肉莲遂尽其寿,卒。余涕泗横流,告之余母,母大惊,问其前后,叱曰:何处之于温室?何频浇之?望其根,皆腐,竟为涝死。

怜肉莲,居家不百日,经酷夏、历凉秋,生长茂盛。乃以处温室而卒。吾母曰:溺爱者,伤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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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身形与别的叶子相似,只是外围那危险的齿轮状的一圈又使你多了几分霸气,一圈淡黄包裹着那抹深绿,而深绿中,又似乎包含着一些浅绿,使你多了几分缥缈。你的茎,细细的,小小的,使你又多了几分小巧,可爱。

我好奇你为何身为一片普通的叶子却如此美丽,我疑惑着为何在你精致的叶盘上有着一道如此细长的疤痕。

或许,是有一天,电闪雷鸣,狂风大作,暴雨倾盆。你没有懦弱地低下头去,而是昂着头,挺着身子,去与那暴雨作斗争?亦或是你为保护你身下的那片小叶儿所留下的印记?该是吧!因为在我探手摘下你时,我注意到你的身旁有片与你一模一样的叶子,只是那叶片,却是光滑的,不似你般拥有如此细长的疤痕!

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叶的一生何其短暂。人间官场,职场中一片黑暗,尔虞我诈,同伴之间相互残杀,甚至有些人为了职业,抛弃妻子,一片邪恶混沌。反观那一片小小的叶子,青得发亮,绿得干脆,在阳光下自由快乐地生活至死亡,没有任何欺瞒,没有任何污秽。一片叶的'一生何其短暂,却何其自在!

看吧,人为了要保护所在乎的人,是如何做的呢――是毁灭别人,保全自己。而叶呢?为了保护所在乎的,它又是如何做的呢――是牺牲自己,保全别人。这便是为何也在阳光下总是闪的那么耀眼。而人呢,却是见不得光的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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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自远古到现代,寻常政治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战争就成为终极解决手段.

无论其原因是出于爱之火焰的燃烧抑或恨之种子的的萌发,也无论是经济利益的纠葛或政治见解的相左,无论是个别人野心膨胀后的狂欲或全体人同仇敌忾的奋激,战争给人类脆弱灵魂里注入了鲜血殷殷的记忆.

人类的其他任何一种活动都没有战争带来的记忆这样悠远、震撼,我们惊慕特洛伊的诡异,心悸于共工触倒不周山的愤郁,乘乘战车驰过,烈风撕卷辕门的红旗,几声刁斗,一阵呐喊,先民的血染红沃野,奇美瑰丽的诗篇传颂着英雄的故事,丰富着人类的经历.

走过蒙昧童年的血雨腥风,历史留给后人数不胜数的激动和绚丽.

一直艳慕古典英雄的浪漫和奇异.中世纪的骑士舞动着短剑长矛,风一样驰过山冈原野,滴血的剑尖挂着对佳人的思念和月夜里窗前的夜曲.英雄的心象丝绸一样柔弱象钢铁一样坚硬——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怀?吟唱的是什么样的歌谣?

一个个的壮士在幽幽羌笛里,遥望边关残月,抚摸身上的如雪一般的征衣,杨柳依依的故乡倚窗独望的人是否和他们一样感觉到春风到来以前的孤寂?大漠的风吹来北归的大雁,飘落的羽毛里是否写着相思的花笺,是否有温柔的话语?

震耳的战鼓敲响,当刀戈和肉体相击,呼啸声响彻天地,倒下的躯体相叠加,汩汩流淌着义无返顾的热泪!别了故乡别了亲人,疆场上的抛却皮囊,升华的魂灵为的是捍卫不屈的尊严,是为了对宁静的故乡的守卫.

一声孤鸿清啸,几匹战马嘶鸣,散落满地的是黄花里的血迹.

看看血沃大地,杀伐的血雨腥风里唱出多少疆域开拓的豪迈!生死一念在于蝼蚁般的人生中有鸿毛和泰山的区别,节义忠信勇武不屈,战争给予热血男儿一个闪光的机会,而历史将这些都凝聚成一座座镂刻石头上的文字.

许多许多的人,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他们只是历史河流里的一滴水,丰碑上的一粒沙子,没有人将他们记起,而他们的灵魂依然游荡在古战场上,点点磷火漂游,声声乌啼寒枝.

遗忘了的英灵一样的壮丽,寂寂无闻是最好的结局,逝去的生命不愿意受打搅,那我们只能祈求他们安息,安息!

当一切变的平复,昨天的烽烟散去大地一片金黄,满目翠绿里看不见滚滚烽烟的仓皇,金戈铁马化做诗人梦中的吟唱,古老的陶埙吹响征夫怨妇的往想,一曲十面埋伏弹拨出英雄末路的哀伤,战士的身影化作一阵风,一场雨,一道虹.

浩浩大千,蚍蜉生涯,人总是要死的,或血洒疆场,或苟且闱床.岁月流觞,寒来暑往,遗忘的只是对死亡的恐惧,汲取的是无比的激奋和慷慨取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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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叔逝去都已经四个月了。

二叔大概是这样逝去的:四月底的一个下午,劳累了大半天的他骑着摩托车去镇上接即将放学的孙子,在一条乡村公路上不知是为躲避他人还是因自己分神,加之自己视力不好,竟然鬼使神差的撞到了路边一棵不大的树上,他当时可能脑子受了伤害,神志不清,已经不能爬起来;等到有人发现时,发现者大概害怕这事赖上自己,竟无一人敢去把二叔帮扶一把再送到医院,只是通知村里的干部,继而报警,派出所距事发现场有十来公里的乡村公路,等到警察来到事发现场,二叔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当然这一切都源自后来的推测和传言,事发时和事发后都未曾有亲人到场。

之所以判断不是车祸,是因为他身上和摩托车上都没有剐擦伤痕,我们还推测他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窒息而死的:出事后他趴在路边一处有黄沙的地方,有明显挣扎过的痕迹,加之他的头部受了伤,已经不能自己翻过身来,又没有别人的救助,便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如果当时有人在第一时间把二叔帮扶一下,或者就仅仅只是帮他翻个身,他就绝不可能因此而断送了性命。二叔死亡应该有说自身的直接原因,但因人们的冷漠致其车祸后无助是其死亡的间接因素;直接原因或许不可避免,但间接因素却是可能避免的,如果人们在遇到这种事不是远而避之的态度,二叔应该不会死亡。

由二叔的事想起几年前发生在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二者有相似之处,只不过其社会影响要远远大于二叔的事件:年仅两岁的小女孩悦悦两次被一面包车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货车碾压,而在此期间有18人经过都熟视无睹,没有一个施以援手,最后直至被一位拾荒阿姨发现抱到路边并找到妈妈,小悦悦经全力抢救无效而离世。事件发生后,各种谴责、祈祷还有反省充满网络与坊间,只是已经于事无补,这一事件折射出当今社会的冷漠让人心寒,只是于今天,还有多少人还记得这件事呢?

其实我们在谴责他人冷漠的时候,也不妨扪心自问一下:如果自己遇到这种事,你是选择挺身而出,还是选择视而不见呢?我估计许多人在面对这种问题都难免显得迟疑,因为我们已经很难去相信别人,同时也害怕因为别人不信任自己而造成诸多的误会和麻烦,不如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这也为在许多车祸现场围观的人多而施以救助的人少找到明证。这两件事都反应出人们透彻骨髓的冷漠,而冷漠只缘于彼此信任的丧失。

诚信之殇的原因是由于社会一部分人的自私、贪婪与逐利带来的副产品,在社会走向开放的时候,在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时候,有些人发现利用人们的爱心、同情心、以及信任居然是可以获利的,于是诈骗、造假、碰瓷、传销……便应运而生,且有人因此而暴发,但是随着一些事件的披露,事情便走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那便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已然漫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由是导致了小悦悦之类的事件屡次发生,人们始惊呼——社会怎么这样冷漠,这样严重的后果与影响大概是始作俑者当初不会想到的。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因为生产、生活、避免灾难与野兽侵袭、抵御外族入侵等等因素,人与人之间必然的产生了信任这种自觉性,并且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发展成一种道德与契约,也成了一种普世价值:人们普遍的认为诚信的人是高尚的,而不守诚信的人是可耻的。

尼泊尔广泛流传着一个少年为旅客买啤酒的诚信故事:早些年几位日本摄影师到当地旅游,请当地一少年代买啤酒,这少年跑了3个多小时才将啤酒买回来。第二天,少年再次拿着游客的钱去买啤酒却直至第三天都没有回来,在摄影师们认为那个少年是骗子时,不料第三天夜里那少年却回来了。原来,他翻了几座山才购得所需啤酒,让在场的人十分感动,同时这个故事也感动了许多外国人,后来,这儿的游客就越来越多。从这个故事可见得诚信的力量是巨大的。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崇尚诚信的社会,我们的老祖先一直教导我们做人要讲诚信,孔子说:“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子路曰:“言必信、行必果”,孟子:“诚者、天之道也”……而且古人也告诉我们后人,诚实守信是会得到好报的:如张良小时候因敬老守信得到了老人的《黄石兵法》,从而成就一番大业;而季布一诺千金也使得其保全性命免遭祸殃;不诚信呢,自然没有好结果,那个喊狼来了不诚信的小孩最终结果是被狼吃掉。

一个诚信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你到市场上买食品及其他东西时是不用担心造假和过期的;你去扶一个摔倒的路人时是不用担心被人讹的;你得了病到了医院之后觉得医生是值得托付的:你就是犯了罪,也会相信法官是公正的……这就是诚信社会之间的信任。

然而,现在我们所遭遇的情况是:因为不信任,遇着乞讨者便以为是骗子,不会去施舍一丁点;若遇老人摔倒,自然不敢去搀扶的,遇到碰瓷的可能会让你麻烦无穷;若是看到青菜的颜色十分鲜艳,也会怀疑这菜是不是喷洒农药了呢?信任感的缺失让我们对任何人与事都充满了怀疑,当然也使得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了帮助的机会。

没有诚信的社会,会产生如下危害,一是生活在这社会里没有安全感,当你遇有危难的时候因为信任的缺失别人很难对你施以援助,而且谁都难以幸免;二是生活成本大幅上升,你要有鉴别假货和有毒食品的火眼金睛,你要有识别生意伙伴是否诚信的能力,你要有辨别好人与坏人的能力并时刻防范;三是社会缺乏凝聚力,信任是人之交往的粘合剂,一旦信任没有了,人们都处在猜疑与内耗中,社会与团体便成为了一盘沙子,毫无力量可言,也无前途可言。

从古至今,我们的社会鲜有遭遇到如此信任危机的时候,那么社会的不信任感又是如何产生的呢?有一个著名的心理学实验叫破窗效应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破窗效应又叫破窗理论,是指如果一座房子的窗户破了,没有人去理会它,那么不久之后,其它的窗户也会被人打破,甚至里面的东西也会被人搬完。这个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那么现今社会上的诚信危机就是那些投机图利的无信者造成的。

当一个商人因制假而暴发且没有受到法律追究的时候,这时候其他人会怎么想呢?一种是谴责,另一种则可能是效仿,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当人们觉得着欺骗与投机是可以暴富的时候,这种负面力量会象病毒一样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腐蚀着社会的正常躯体。

一池清水,要将其搅浑很容易,但要将其变清却很难;一条两岸住满人群的河流,要将其污染是件很快的事,但要将其恢复却要花费很大的功夫;一片森林的毁坏只需要星星之火,但若要蛮荒之地成长为森林却需要千百年的时间,可见要破坏一个生态系统是件容易的事,但要将已经破坏了的生态系统再恢复起来却是件非常难的事。网上流传这样一段话:“信任象一张白纸,皱了,即使摸平,也难以恢复如初。”深以为然。

要维持一个正常的诚信生态系统,需要依靠操守、舆论和法律,一个人的操守形成离不开教育和信仰,舆论的形成离不开社会的流行价值观,法律的制定与实施需要统治者实行,因而诚信社会的建立与恢复需要从上层做起。大家所熟知发生在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立木建信的故事,是恢复社会诚信的一个典范,所以建立诚信社会,仅仅依靠个人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建章立制,奖励守信者,打击不守信者,才能从根本上恢复一个诚信社会。

利用别人的善良可以欺骗别人一次,却失去了更多的机会;欺骗纵然能瞒得一时,但瞒不过一世;你欺得了一个人,却欺不过大众;欺骗最终的结果是害人害己,况且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来将之掩盖,因此不守信的人需要为谎言付出巨大的代价。

车无辕不行,人无信不立。无信之人,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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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因为你在我心中。

他很久以前就听过那个:“鱼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中。水说:我能感觉到,因为你在我心中。

蓝翼第一次见到紫瑄是在一个-阴-蒙蒙的夜晚。

夜校的幕帘朦朦懵懵,上课的铃声早已敲过,同学们也还是陆陆续续赶到,不时地传来“扑通、扑通”的脚步声。

“嗨!你说这些小一姐们何时才能有点淑女风范呢?”几个男生闲来无聊,在那窃窃私语着。

坐在一旁的蓝翼心里默不作声,一个念头在脑海忽闪而过:“君子各有所好,更何况是这个雨季?”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看着空缺的位子渐渐席满,身边的这位会是他还是她?

此时,门“吱呀”一声开了,披着一身雨雾,晶莹的水珠在瀑布般长发上滴跳,一式紫色*的雨衣,在那淡淡一笑中越发亮彩别味,宛如一朵清幽的紫丁香。

会是她吗?妙及之间,紫瑄早已飘到蓝翼的身旁,轻轻地坐下。

往后下来的几天,未有片言半语,超乎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直到某天晚上,外语老师临时提问,一脸难色*的她不知所措,一旁的蓝翼轻声细语,便解决了燃眉之急。

还是那淡淡一笑。

“嗨!冰山美人终于笑了第二次!”同学们一片哗然。

但这幽然之中似乎隐匿着一种说不出的所以为然,而这其中似乎也只有蓝翼才能感觉得到。

蓝翼明白这一个月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压抑!压抑!压抑!但不知该向谁诉说。虽然人近在咫尺,身旁的她此时又在想什么呢?他偷偷地看了她一眼,而她依旧挥笔不停,似乎永远有忙不完的时候。

“卡哒,卡哒”地指尖触着键盘,一切地忧伤像带着水晶般绚丽的光彩肆意的飞舞在屏幕上,这可不是昔日在球场上叱咤风云的蓝翼。面对着三年的网友,第一次将美丽得夺人呼吸,悲伤的没有尽头心事娓娓道来。虚幻世界的那一方似乎也同样的忧伤,你看见眼泪在指尖飞舞吗?谁用指尖拭去我眼角的泪。此时的他仿佛又感觉到了那种说不出的朗以所然。

日子在指尖与键盘中滑过,他不知道虚拟世界的她会不会是同一个人,每次见面,他不敢说想她。因为他不确定他的想念有没有意义,每次分开,他不敢留她,虽然他真的舍不得她。因为不确定他的留恋有没有回应。

他最怕她的沉默和笑,因为无论如何暗示,她都会不在意地笑。他悲哀地想:她从来不当真。

终于有一天,他决定见面。他无法承受永远在等待和不确定中的,或许见面是一种开始,也是一种放弃。

“我们见面吧,好么?”蓝翼在屏幕上打出了这句话。

她没说什么。他知道她不会说什么,这就是她。他说:再见,永远。他想,她还是不在意,她永远是不会认真的。

这是幸运,还是不幸呢?他想可能永远不会有答案。

“好吧!”沉默了好久后屏幕上弹出了这句话!她答应了在“雨季”咖啡屋见面,以彼此各自手持一个紫色*风铃为标志,在此之前蓝翼曾不止一次提过。

蓝翼如约而去,随着手表妙针“嘀嘀哒哒”地走过,始终不见人影。

“紫色*、紫色*”……会是她吗?不可能!虽说天下无巧不成书,但世上会有这么巧的.事么?

在此后的日子里,紫瑄再也没有出现,同学们议论纷纷“冰山美人去了何处?”但从没有人知道答案。远离网络的日子,没有想像中那么那过。一天,两天,一周,两周……太长了,久得他每当想起她,就好像翻开了发黄的照片。当他感觉她离他越来越远了,远得已经感觉不到的时候,也许是偶然吧,他打开了邮件。里面是满满的信,来自同一个地址。每封信都是同样的内容。“你看见眼泪在指尖飞舞吗?谁用指尖拭去我眼角的泪,让它肆意的飞舞?我是一粒小小的尘埃,无意间落进这约束的世界,轻轻地飞舞着,寻觅一段属于自己的真实!那样的美丽却是梦碎的声音,悲伤的没有尽头……”

一瞬间,他感觉到心里的什么东西破碎了,撕一裂了他的胸膛,白色透明的液体溢出了他的眼眶。

“掬手月在手,弄花香满衣,月明本无影,衣香备胆魂!”

蓝翼持着那串紫色的风铃,独自矗一立于雨中。在他眼里,一切都在了紫色*,他知道,他是走不出这个雨季了,因为现在一切都是紫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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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同事姐姐,有位大她十几岁的红颜知己,两人各自有着外人羡慕的幸福家庭……

偶尔,两人小聚,互诉衷肠,但从未越轨。

那几年,男人的女儿在姐姐家附近的一所中专上学,姐姐便负责每周末将小姑娘接回家中,与家里女儿同食同住,视如己出。赶上婆家人好,个个儿善良,有时候姐姐工作忙,不能去学校接男人的女儿,姐姐的公公便主动请缨去校门口等着接男人的女儿回家过周末。

男人很感激几年来姐姐无私的负出,买了价格不匪的.戒指送给姐姐。她怕姐夫知道此事,就谎说拾来的,珍藏起来……

岁月不饶人,男人转眼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姐姐亦近不惑之龄,两人来往渐少,两三个月通次电话;再后来,半年……

终于有一天,姐姐上班空闲,躲在办公室里想起了男人的女儿,“……她结婚半年多了,快该生小孩儿了吧?!我打一电话问问……”

那是一对不是母女胜似母女的两个女人之间暖心暖肺的交流,句句透露着真情实意……

姐姐最想知道的是关于女孩儿父亲的消息,但是女孩儿一直没有提到他,姐姐终于没有忍住,问了句:“……你爸你妈都挺好的吧?!”

电话那头,女孩儿沉默了几秒,最后告诉姐姐:“……爸爸半年前就去逝了,酒后突发心梗……我妈不让我告诉你……”

姐姐倾刻心泪如洪……

她就那样趴在桌子上,浑身颤抖着,泪雨滂沱……

半小时后,姐姐情绪好些了,开始用心回忆男人与她相识的点点滴滴:

姐姐少女时在男人的建筑工地做出纳员,姐夫是电工,两个年轻人在男人的撮合下,结为连理。

男人一直对美丽精干的姐姐很欣赏,有事儿没事儿的喜欢和姐姐聊天,聊生活,聊感悟,聊家里那位安分守己没什么文化素养的贤妻……

男人很尊重姐姐,真心拿她做知己,是心灵的依靠。姐姐说不清男人于她是什么,从小家里没有哥哥,男人给她的温暖如父如兄,很深沉,姐姐很珍惜两人之间的友情……

但是如今,男人连个招呼都没有打,就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她……

姐姐再次泪如雨下……

思念,成为永远的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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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一个小小黑点的美丽珍珠被打磨殆尽了,圆润晶莹的它也终随着那个黑点一起化作粉末在海风中裹挟着,香消玉殒了。渔夫的做法在让人扼腕而叹的同时似乎也有它的道理,他在追求完美,让珍珠更加珍贵,有错吗?

让我们来看看历史上其他几颗“有黑点的珍珠”吧。

雄姿英发的周瑜、英雄盖世的项羽、绝代才子唐伯虎。这些人无一不是才华横溢、人中豪杰,无疑是历史上耀眼的珍珠。而他们的结局也都惊人的相似。周瑜因受不了诸葛亮带给他的失败,在“既生瑜,何生亮”的悲嚎中吐血而亡;项羽面对茫茫乌江,哀叹“无颜见江东父老”而拔剑自刎;唐伯虎因科举中的黑暗而心灰意冷,在“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中浑浑噩噩地度过余生。呜呼哀哉!这些英雄人物都在这样“小小的黑点”面前放弃了自己,何其不幸而可惜啊!

珍珠上的黑点一定会毁掉珍珠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美国音乐家阿姆,自幼没有父亲,在贫民窟长大,他涉足说唱时人们都相信一个白人不会在说唱上胜过黑人。但这些“黑点”并未妨碍阿姆成为世界上伟大的说唱歌手,反而让他的作品因此而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也受到了人们更深的尊敬。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面对黑点你是否能成功,就取决于你面对他的态度,这让我想起一个小故事:一个小孩向父亲哭诉自己雪白的画纸上滴了一块黑渍,父亲旋即在那黑点的基础上给孩子画了一条可爱的斑点狗。并告诉他:“当你的人生有污点时你要做的是如何把它变成一幅美丽的图画。”是啊谁说污点不能是完美的一部分呢?

陆琪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你不想拥有我坏的一面,也就不配拥有我好的一面。”诚然追求完美没有错,但如果只是为了所谓完美而一味校正、完善,反而会因过度的更改而毁掉原来的美好。美中不足,亦在“美”之中,是美的一部分,若盲目地妄图将它剥离,只会得不偿失,对完美的过度追求只会使完美成殇,当你悦纳、理解人生中的“黑点”后,你一定能收获不一样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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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

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来,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地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来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

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得再也直不起来。

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来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地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

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

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来,从此漂泊也住下来。

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

我乖乖地数出十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的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

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去,全然不管我脸上的错愕。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来,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

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七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得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来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的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

第一次,我没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来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小心地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

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柒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说,你好,柒七。我喜欢你刚拿来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

我看着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来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来。

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

柒七,你哪来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

嗯?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

卖给你的?唔。

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题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

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

七,我非常地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来没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地涌出来,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

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妍,饱满得像是要溢出爱来。

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

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听着饶饶的声音越来越小。

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

可是我没说。我只是安静地听着饶饶的诉说,她是个疼痛的孩子,喜欢暗色的玫瑰。我在她的讲述里沉默,想,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一点,那么我愿意暂时安静。

我抱抱她,说饶饶睡吧。然后在由近及远的隆隆火车声里翻一个身,想,四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疼痛的孩子。想着想着,就沉沉睡去。

我竟然在开课的第一天上午就遇到了四四。再次相遇,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

上完语文课的时候我和饶饶去吃午饭。我收拾得很慢饶饶站在门口等我。那天的阳光温暖异常,走廊里铺满了变化的线条。走廊外面那棵粗粗的芙蓉树开始噼噼啪啪地掉叶子。

云淡风轻。饶饶站在门口等我。

然后我看到四四。他随着人流涌过来,在写着我们班号的铁牌下面停下来,手里抱着一本墨绿色的书,书脊在秋后的阳光里异常明亮。他的好看得要命的手,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

窸窣的声音,我听见他摩挲纸页的声音,以及我心中的爱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

我背着书包走出去,仰起头看他,他看看我,笑笑说,你好原来你在这儿。阳光落满了他瓷白的牙齿。

我的鼻子上沁出细小的汗珠。我对着他拼命点头。低下头再抬起头,时间在我点头的时候就永远静止。

饶饶是那个拨动我时钟的人。她不准我停留。我还在看着四四的时候饶饶拽过我的手,她低下头说,柒七我们走。然后她拉着我离开,她用力拽着我的手臂,我觉得她的指甲都快要陷进我的肉里。她在我最欢喜的时候拨动了我的弦,并且它开始飞快地旋转飞快远离。

四四,我们先走了。林饶低下头说,把我拽得越发疼痛。

阳光的线条全部开始凌乱,一晃一晃弄疼我的眼。我被林饶拽着走到走廊的尽头,恍惚听到四四说,饶饶再见。

再见再见我亲爱的四四。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再见。我害怕我们每一次的分开因为你是个漂泊的孩子。我害怕你就此离开不再回来。可是你跟我的朋友道别,只要道别就一定还会相见。四四,你知道我是多么欢喜当我看见阳光下你干净的脸。乖乖的像刚开始长大的男孩子,眼睛里住着迷路的风。

四四说,饶饶再见。他一定也跟我说再见了,说,阿七阿七再见。

写着班号的铁牌在秋日的午间哗啦哗啦地响着,芙蓉树开始优雅地掉叶子。我再次遇见四四,在爱的花朵盛开的声音里在阳光落落的走廊里在一切都沉稳缓慢的秋天,四四生长成我心里那只奢靡的暗红玫瑰。

我的时间的钟在秋天的潮湿里开始生锈。时间渐渐模糊起来。影影绰绰。

林饶午饭吃得很少。她用筷子挑着盘子里软塌塌的油菜,看过来看过去,自言自语着什么。油菜的汤溅到林饶干净的米色裤子上,留下一个一个斑点。我看着林饶,她失神地守着那些软塌塌的油菜,看着裤子上的斑点对我说,七,它们是我哭脏的脸。

我低下头拨拉盘子里的饭粒,一颗一颗一团一团是这么地粘。

秋日的阳光开始明亮起来,林饶的大眼睛却忽明忽暗,是什么呢?那么熟悉的感觉。可是是什么呢?

是什么呢。

我拨着饭粒,拼命想那些忽明忽暗的眼神,是什么呢?我在昏暗的阴天里剪那些玫瑰的时候看见过,我在四四从楼梯拐角冲出来的时候看见过,我在黑夜耳边的嗫嚅里听见过。

我不想说,可是又必须说,林饶眼睛里的忽明忽灭,是盛开在那些暗红色玫瑰花瓣上的,和四四一样的,漂泊。

没有住所,于是流浪,所有的行李,只是绝望的爱。

四四在秋天的走廊里对飞快逃离的林饶说,饶饶再见。

我想,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那一定是时钟停摆时的幻觉,一定是的。

宿舍里的玫瑰早已枯萎,林饶小心翼翼地捡起那些花瓣,夹在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里,花瓣们疲惫地睡在黑白的交错里,再也无心念起它们所承载的往事。

那是一本厚重的书,分上中下三册的,英文原版的《飘》。我很奇怪饶饶为什么只有下这一册。饶饶从不解释,她只是一页一页地翻着,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和那些沉睡的花瓣。

《飘》,林饶的英文原版的飘,墨绿色的书脊在我的眼睛里异常明亮。我不想再听见那些纸页摩挲着的声音,缓慢沉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斯佳丽再大雾弥漫的街道上迷失了方向。

如我,我新鲜的爱,它在玫瑰的暗色里找不到出口了。

常常会遇见四四。有时是在阳光落落的球场,他冲我们挥手微笑;有时是在课间的走廊,他抱着一大摞物理作业本,还会记得腾出手来点一下我的脑门;有时是在喧闹的食堂,他冲出来的时候看间我们,会再折回去买两盒酸奶。

可是每次他都说,饶饶你好。

可是每次他都只说,饶饶再见。

林饶每次都会拽起我的手臂,低下头说句谢谢,然后是柒七我们走。

迅速离开。

林饶如同走廊外面落着叶子的芙蓉树,一句话就风一般吹落所有的叶子,留下一地凌乱不堪的线条。留下绝望的我,迷恋着四四眼睛里的漂泊和修长的手指,希冀着告别之前的阿七,再见。

四四,我亲爱的四四,我只要你再叫一声我的名字,叫我阿七,只要一句再见,四四我就笃定我不会把你弄丢,只要道别就会再次相见的对吗,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

天一下子就冷起来,芙蓉树落尽了所有的叶子,光秃秃的枝桠分割支离破碎的天空,一切突然像丢失了的拼图,再也寻不回来。

四四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夜晚找我,楼下的那个女生敲开宿舍的门,说柒七,楼下有人找。

我散着辫子穿着肥大的运动衣就下楼了,一定是借教室钥匙的男生,我想。顺便带上了钥匙。

楼下很安静。落尽叶子的柳树蜷着身子沉默。

柒七。我听见一个声音在我准备转身上楼的时候响起。

喑哑可是温暖的声音,如同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从冬日柳树的沉默里轻轻响起。他叫我,柒七。

我一下子回过头去,手中的钥匙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的响声,像是圣诞节时挂在雪松树顶端的银色铃铛。叮叮当当。

唔。四四,你好。

恩,你有空出去转转吗。就一小会儿。

唔。好。

亲爱的四四,你听出我心中的欢喜了吗,一瞬间所有的花朵都在冷风里盛开出大片大片的明媚春光,我以为我新鲜的玫瑰能在今晚饱满如我心中的爱。

我们去了那棵芙蓉树的下面。光秃的枝桠分割破裂的天幕如同破碎的拼图,一切都美妙如那个玫瑰色的下午。

柒七,也许这么把你叫出来会很突兀,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也许只有你能了解,柒七,只有你能了解我现在的感觉。

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明亮得像一个孩子,一个干净快乐的孩子。你的眼睛总是熠熠生辉,你的快乐满得都快要溢出来。

所以我总是想,和你一起是会很快乐的。你心里的明媚如盛开的花朵。

四四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安静的白气一圈一圈荡漾开来,星星在枝桠间闪光。

哦,亲爱的四四,原来你看见了这个期待着爱的孩子对吗,你看见了她微微扬起来的脸上盛开着的爱的花朵,你想要浇灌它们了对吗。

芙蓉树光秃了枝桠,可是我心中满树繁花。

柒七,四四把头转向我,对面办公室里的灯光落在他瓷白的牙齿上,所以我一直,一直都很放心饶饶,因为她是个不会爱自己的孩子,她太漂泊太疼痛,她总是在拼命躲避那些她以为的伤害。

所以我一直都没再单独找过她,自从上高中以后,我只是会在偶尔遇到你们的时候看一下她,临走时说再见,因为饶饶说过,说了再见就一定会再次相见。

饶饶和我时初中同学,柒七。我们说好要考上同一所高中再去同一所大学,在夕阳里看青色的砖琉璃的瓦和纯白的鸽子,买很多很多的玫瑰,看着它们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盛开里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去爱。

柒七,你知道吗,饶饶的父母最近分开了,饶饶谁都不想跟,我怕她会难过可是又不想打扰,所以,所以请把这本书给她,她会明白的。

四四递过来一本厚厚的书,我没有看封面,只是摩挲着,有熟悉的声响。

对面办公室的灯光依然明亮,没有夜鸟在芙蓉树上扇动翅膀,可是我分明看见漫天的星光全都迷离而且模糊起来,破碎的天幕如同碎裂的冰封湖面漏出尖锐的伤口。我的头发在干燥的风里纠缠起来,宽大的运动服从四处渗进冬天的寒冷。

我慢慢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在窸窣声里听见水结成冰的清脆。

我看见一个孩子迅速地低下头去,又抬起头来,静止的时间里塔留下一滴眼泪给冬天。然后抬起头来,赶快微笑。

四四,嗯,我想,我会给她的,嗯,好的。

那么,谢谢。对了,刚开学的时候你买过我的玫瑰吧,呵呵,它们都快要凋零了。那时候不认识你,还冲你不停地打喷嚏,真是抱歉,这个送给你。

四四递过来一个玫瑰标本,暗色的花瓣在塑料片的后面瑟瑟发抖。

可是,四四,你知道吗,我是不喜欢暗色的玫瑰的,我真的不喜欢可是一直在接受,接受你萎靡的玫瑰眼睛里的漂泊干净的脸庞上扬的嘴角瓷白的牙齿修长的手指。它们在我心里早就生长成一株暗色的玫瑰,带着坚硬的刺,狠狠地扎到了我。

可是我只是接过来,冲着四四说,谢谢。

四四站起来,说不早了该回去了,说天太冷了把你叫出来真不好意思,说,柒七,再见。

往事在四四转身的那一瞬间纠结起来,撕打时的喧闹吵地我心里疼。很疼。办公室的灯终于灭了,我抱着那本书没有看清封面的颜色。

窸窣的声音里芙蓉树又开始优雅地掉叶子,爱的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得太深,暗红的汁液流出来,像是饶饶说的新鲜的青蛙血液,冰凉可是绝望。

阴暗的走廊里湿漉漉的玫瑰,爱上漂泊的那个孩子从此不再明媚,她听见大片的明黄色阳光被埋葬的声音,她听见他说,阿七。

只是一个喷嚏,阿七。

我抱着那本沉重的书穿过球场,柳树干枯的枝条依然沉寂。宿舍搂越来越进的时候我看清了那本书的封面,浓重的墨绿,GoneWithTheWind。

委靡的玫瑰一瞬间全部凋零。

我指间冰冷,在楼梯上快步行走。灯光落在脸上,潮湿而且疼痛。大雾弥漫。

我在楼梯上快步行走,我知道饶饶在尽头等我。

我要把书交给她,而把玫瑰标本永远留下。

大雾弥漫。斯佳丽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家,可是瑞特却离开了。

我手里握着暗色玫瑰干枯的花瓣,看着饶饶那双住着漂泊的让人心疼的眼睛,轻轻呢喃,再见,再见。

四四说,再见。柒七,再见。

冬天。大雾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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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大沙漠,库杜阿拉井,全球最干燥的区域之一,每年降水量只有2毫米。

2001年,澳大利亚政府正式颁布“垦荒令”,呼吁沿海居民前往内陆发展农业,并指派专业人员为迁居的居民钻井、安装家用风车发电,每月固定发放津贴且免除所有税款。

45岁的曼联,成为了首批新移民,带着妻儿一家5口来到了库杜阿拉井,成为这片荒漠的第一户人类居民。

当曼联一家到达目的地时,坚实的板房已经就位,地下120米的水源也已喷涌而出,流进了屋后硕大的蓄水池塘,风车欢快地转着,家里灯火通明。虽然风沙依旧,但不能掩盖新家的生机和希望。

曼联制订的未来计划是:先用3年时间在自己的居住区周围种植防沙林,等到防沙林稳固后,再在附近开垦农田种植玉米等高抗旱庄稼,用自己的双手营造一片荒漠中的绿洲。定居库杜阿拉井后,曼联发现,自己竟然还拥有为数不少的邻居—野骆驼、袋鼠、考拉、金刚鹦鹉……它们非常怕人,惊鸿一瞥间便忙不迭地远遁。

曼联对这些邻居产生了兴趣,闲暇时便查阅一些相关资料,于是不禁对它们产生了些许的尊敬和欣赏:为了一点点饮水或食物,它们不惜长途跋涉30公里;没有饮水的季节,它们可以靠着树叶草根中微乎其微的水分,维持生计两个月;它们可以刨开地面的沙土,挖出一米多深的坑,只为吮吸一下带着一丝水分的泥土……在这片水分无比珍贵的土地上,它们个个都是生存专家,坚强而执著地延续着生命和种族。

曼联很高兴自己的到来能改变这些邻居们的生活条件,取之不尽的地下水在风力发电机的汲取下源源不绝地流进池塘,水源独特的声音和味道很快就吸引了那些邻居,它们先是远远看着,情不自禁地伸出舌头品尝空气中潮湿的味道,终于抵御不住甘甜的诱惑,一步步接近,接近,最终一头扎进了曼联家的池塘。当第一口水终于顺喉而下后,便没有哪个动物再能拒绝如此美妙的享受了。它们沿着池塘一字排开,畅享此生最完美的一次饮水。

半个月后,曼联家的池塘就成为方圆几十公里内动物最集中的栖息中心。

而随着曼联种植的桉树开枝散叶,他家仿佛变成了一个动物园:防沙桉树林外居住着成群的野骆驼,树下躺着袋鼠,树干上趴着正咀嚼桉叶的考拉,树枝上栖息着数以百计的金刚鹦鹉……

清晨,在金刚鹦鹉的鸟语中醒来,入夜,在袋鼠嬉闹的叫声中入睡。曼联很庆幸自己当初选择了垦荒移民,他非常享受这种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日子。

当防沙林工程终于完成后,曼联开始种植玉米,库杜阿拉井虽然干燥,但日照丰富,因此,几乎所有的农业害虫在这里都绝迹。在充沛的地下水的灌溉下,曼联当年就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收成,且收获的玉米质量全部达到顶级,加上不用纳税,曼联的银行户头很快就丰盈起来。

尝到了甜头的曼联索性贷款购买了一批农机带回库杜阿拉井,开始了机械化的农业生产。在曼联的农田越来越多的时候,邻居们也随之步入了一个生存的黄金时期:当齐刷刷的玉米地延展数公里的时候,早已解决了饮水问题的它们也就不用为了食物担忧了,肚子饿了,自顾自地钻进玉米地里,甘甜多汁的玉米秆、柔韧口感好的玉米叶、鲜嫩甜美的玉米苞……无一不是它们从未品尝过的美味。

吃了这样的美食后,以往那些用来果腹的树叶草根便再也引不起它们的食欲了。它们喧宾夺主地将曼联的农田当做了自家的食堂,将长势良好的玉米地破坏得满目疮痍。

曼联遭遇了歉收,本打算丰收后偿还贷款的计划也因此落空,不得已他向动物专家求助。

专家告诉他:若是在前期就做好防止动物破坏庄稼的准备工作,让它们明白庄稼地是“危险区域”,可能还会奏效。但如今,它们全都认定庄稼地是最好的食物来源,形成了思维定势的它们,已经驱之不去,任何补救工作都来不及了。

无奈之下,曼联只能选择离开—他爱动物,但没有爱到把动物的生存看得比自家的生活还重要的程度。

随着曼联一家的再次搬迁,风车停止了旋转,地下水也不再流淌,曾经绿意盎然的田地也就此荒废。而那些赶走了曼联的动物们呢?

当曼联家搬走半年后,一个路过的路人发现了遍地的动物尸体,生物学家闻讯赶来,对这些尸体进行检查后发现,它们竟然全部都是因为饥渴致死!

在曼联垦荒的这5年间,它们已经习惯了不为食物饮水发愁,衣食无忧的日子让它们就此丧失了自然求生的本能。而它们诞出的后代,唯一学会的就是去池塘饮水、去农田觅食。一旦池塘干涸农田荒芜,它们就只能束手无策地等待死神的来临。

根据专家测算,库杜阿拉井的本地野生动物,起码经过了数万年的进化才形成了当年在荒漠中自由生存的特质,可仅仅5年水美草肥的日子,就让它们数万年艰难传存的后代毁于一旦。

有时候要灭绝一个种族,并不需要屠杀,对它们纵容一点儿,当它们养成依赖习惯后,骤然断绝所有援助,死亡会来得比杀戮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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