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方案(热门十三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某个项目开展前,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舆情管控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政府的侵害,有效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学校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网络舆情调控、舆论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副组长:王建利(副校长)具体工作安排。
陈洪梅(副校长)舆情管理及政策发布。
王志超(副校长)舆情预防管理及汇总。
李佳忠(副校长)安全舆情防控。
组员:
崔兴亮(教务主任)。
陈宝国(安全员)李加文(政教主任)。
王法庆(教务员)。
各班班主任。
36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和调控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2.负责互联网涉及我校舆情动态的研判工作,及时与教管办宣传负责人沟通,提出网络舆情调控的对策建议。
3.负责互联网涉及我校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在上级宣传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策划、实施网络评论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区教管办的统一组织,积极参与网络论坛中与我校有关主题的讨论。针对论坛中有关我校歪曲、失实、言论过激的帖子,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撰写有深度、有说服力的稿件和回帖,压缩谣言传播空间,引导社会公众的视线。
4.负责收集互联网涉及我校舆情信息,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向舆情调控负责人汇报不良信息和言论,并跟踪掌握、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5.负责24小时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日实行两小时浏览制度,夜间分为零点和5点两个时段监控,节假日实行零汇报制度,各级部将网络监控负面舆情情况2小时内报办公室、网络中心,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对开发区初中的工作动态、教师队伍建设、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
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
(二)工作要求。
37。
1、监测对象及监测内容在较经常出现涉及我校相关舆情信息的主要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对涉及党和政府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正确处置。
2、监测方法,采用24小时分工轮值负责制,利用相关软件与人工利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对舆情进行搜索两种方式,对人民网及主要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网友留言、网上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性栏目,通过网页逐条浏览或者通过关键字词全网搜索等形式,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和留言,并将收集到的网络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实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学校网站管理人员要加强网站信息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做好网贴、留言等内容的过滤工作,杜绝不良信息的出现。同时还可采用双管齐下的方法,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报送网络舆情信息;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以特报的形式,在2小时内,向学校校委会、各级部领导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3、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一般舆情,协调涉及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重大舆情由办公室、网络中心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和回复意见,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管领导审定。
4、网络舆情协调,得到舆情研判反馈后,网络舆情协调组迅速组织网评员了解。
38真相,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一般舆情和留言的回复内容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到全校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及教师聘用的舆情回复文章须经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审核后发布。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5.各级部、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领导责任,明确专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服从指挥,真正把网络舆情调控、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6.网络舆情监控人员随时监控、及时发现、掌握网上恶意炒作的苗头和动态信息,汇总后立即报告办公室。
7.舆情调控情况,纳入校委会每周班子会、全体教师会会汇报内容的一部分。
1.互联网上散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素质评定和教师队伍稳定等方面未经核实、不宜公开、容易引起炒作,可能扰乱正常运输秩序、影响教职工队伍稳定的信息和言论。
2.互联网上张贴或炒作我校发生的事件,可能对我校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信息或言论。
3.互联网上出现的攻击我校生产经营和容易引起风波的敏感信息或言论。
为净化思想、文化环境,加大对企业自媒体宣传内容的引导和管理能力,根据行业、公司舆情监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企业自媒体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提升企业自媒体对员工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的能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政治环境和企业文化氛围。
二、工作小组
(1)由厂党委牵头,成立舆情监控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与组织考核。
领导小组:
组长:
厂党委书记、副组长:
厂纪委书记、成员:
各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全体成员。
(2)以宣传工作三级组织架构为基础,设立舆情监督员(各级宣传报道员兼任),逐级落实相关工作。
宣传工作三级组织架构,即第一级班组/科室级、第二级支部级、第三级工厂级,对企业内各级自媒体进行规范管理,每一级别都形成独立的宣传工作体系和人员配备,独立完成相关平面媒体、员工群、稿件发布等相关任务。至下而上层层递进,层层把关,使整个企业的宣传工作形成有机整体。本着谁建立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各级自媒体都要设立舆情监控专管人员,作好日常监督、处置、记录与上报工作。
三、工作对象
监控对象涵盖,xx微信公众号、“家园之声”微信群、视频大屏幕、企业使馆、外部媒体形成的“站、群、屏、馆、报”五大工厂级媒体资源,以及各科室、支部、班组创建的微信群、大屏幕、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体。
四、工作原则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讲好自己的故事。自媒体宣传内容要从讲政治、讲理念、讲文化三个方面入手,认真把握阅读需求,以员工身边的典型人、典型事为主体,确保新媒体作品接地气、接人气,提升传播吸引力,并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牢牢把握好宣传的范围和尺度,坚决不碰“高压线”,拒绝“低级红”和“高级黑”。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管理,确保“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第一时间做好回复,做到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员工的理解和信任。
针对外宣工作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影响舆情走向,将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加强正面引导,创作良好舆论环境。
五、工作要点
各级舆情监督员与媒体负责人
一要定期、定时浏览、搜索、观看“五媒联动”的相关媒体发布,对微信群及相关网站要做到每天至少4次浏览,并对重点信息进行记录、处置和上报。
二要建立工作群,协调相关工作,处置突发问题,并在每周一进行舆情通报会。
三要定期收发、整理、学习各级舆情监控文件,领会工作精神,做好落实。
四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要及时反映给媒体管理部门,并在x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与反馈。
五要对自媒体平台出现的不良信息,要及时做好撤回、删除与应对,并联系相关发布人与责任人。
六要定期对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媒体、社会媒体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七要对外部媒体报道或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考核评比
舆情监督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支部舆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支部工作评比。工厂每年宣传工作会,要对年度舆情监控工作进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媒体平台、媒体负责人和舆情监督员进行表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落实网络意识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六条
按照工作原则,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七条
分管党务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政同责,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第一责任人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干部负相应领导责任。责任人要承担起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和督查责任,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在校外网络媒体上做学校宣传的稿件必须在责任人审查签字后,再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三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第九条
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将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作为全校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十条
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时,要按照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学校许可严禁个人以官方名义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同时除党委宣传部总体监管外,各学院(部)、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如发现有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微一网”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后台管理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对外传者及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抓好网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联盟作用,把网评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二级学院(部)要选优、配齐、配强网络评论人员,确保网评队伍坚强有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校《网络意识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因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五章 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四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为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管控,及时、准确的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国资国企形象,根据市委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特制定市国资委机关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组
组长:林廷株
成员:张显卿 罗接 林谢
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组挂靠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管理日常工作;各科室指定1名同志为舆情监测员。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1、对国资委内部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相关媒体的有关事宜。
2、负责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研究舆情处置措施。
3、网络舆情监测员每日进行网上收集相关信息,主要浏览市内各网站、论坛、贴吧、博客、e三明、12345投诉平台、QQ群等。对发现的有关三明市国资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属企业的负面舆情(失实报道、不良言论、错误信息、违法图片等),及时进行分析、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组报告,根据工作组的处理意见对舆情进行举报或者删除处理,重大舆情上报市委宣传部,坚决防止舆情升级。
4、做好有害信息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把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5、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三、网络舆情的.应对与控制
1.快速反应、明确态度。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组对有关市国资委及市属国企的舆情,要及时关注和重视,重大舆情要迅速上报市国资委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表明态度、讲清事实,不得回避、敷衍问题。
2.正面回应、提高效率。对于负面舆情,要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工作组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一般舆情,要组织安排舆情检测员,及时查清掌握舆情出处,通过跟帖回复、网络投诉、书面回复等形式,对于舆情的失实之处进行澄清,及时快速的引导舆情正面发展。对于重大舆情,工作组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并提出应对措施,及时以“舆情专报”的形式上报市有关部门,积极和网络主管单位或者媒体及媒体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处理涉及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造谣诬陷等有损国资国企形象、声誉的不良违法信息。
3.把握尺度、妥善处理。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舆情,要把握好尺度,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如果对于一时不能拿出准确调查结论的舆情,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不断的发布阶段性信息,以便掌握舆论主动权。
四、信息安全建设
1.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全市国资系统宣传的窗口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资委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办公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失实扭曲报道国资系统发生的事情(包括上传图片)等。
2.工作组要加强对国资委门户网站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加强所属企业网站安全教育和业务指导,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凡涉及国家及国资国企秘密的信息严禁上传。
3.加强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的影响,自觉抵制有害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引导工作,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和危机化解能力,形成突发事件舆情处理合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负面影响。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平镇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精神,结合安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搭建好政府与群众、政府与网民之间信息传递的桥梁,有效引导网上热点问题,按照“统一领导、把握重点、讲究方法、正面引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论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与网民的沟通和良性互动,服务安平的稳定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事件处置与舆情处置并重的原则。充分认识舆情处置是事件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始终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引导处置“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做好事件处置和舆情处置工作。
(二)坚持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根据中央、省和郴州市相关文件中关于“事件处置主体是舆论引导第一责任人”的精神,明确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舆论引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各办(所)作为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自觉担当起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三)坚持协调联动加强舆情处置合力的原则。各村、各办(所)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在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形成舆情处置合力。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成立镇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办(所)负责人、各村党组织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做好跟踪、督查和协调,深入探索网络舆情变化规律,研究有效引导管理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预见性、针对性与有效性;根据舆情的发生、发展、演变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审定舆情应对和处置方案,确定新闻发布口径和接受采访对象;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并组建由各办(所)、各村信息联络员(通讯员)组成的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组建由信息联络员和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安平籍网络活跃分子组成的评论员队伍,在评论员队伍中挑选2—3人组成镇核心评论员队伍。网络信息员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报送和跟踪等日常工作;评论员根据舆情发展趋势,适时对舆论进行正面引导。
(三)事件处置单位工作职责。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配合宣传部门工作,协助做好现场采访记者的接待;指定专人(原则上是分管工作负责人)按照统一口径接受记者采访。
(四)新闻发言人。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宣传委员为网络新闻发言人,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为网络新闻助理发言人,宣传干事为联络员。
四、应对机制
(一)加强舆情监控。网络信息员要利用日常工作间隙和休息时间,每天浏览安仁县热门热点论坛,发现舆情在第一时间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宣传办),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并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网络舆情核心评论员要在安仁热门热点论坛中注册,取得发帖资格,同时要对热门热点论坛的帖子实施监控。
(二)快速核查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舆情后,立即根据责任范围将舆情联系单传送至有关信息员。舆情涉及的有关村、办(所)要在第一时间对舆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事实真相,制定舆情处置方案或工作实施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基本材料。一般在收到舆情联系单半天内要有个情况核实结果返回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拟定对外处理情况说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定,重大事件按照要求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统一对外引导口径。对恶意攻击、散布谣言、严重影响本地形象的有害信息,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及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反映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根据舆情的发展情况,适时启动评论员的正面引导机制,在网络上使舆论的导向得到扭转。
(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于观点偏颇、反映事实失实或恶语中伤,但影响不是很大的网络舆论,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跟帖等方式正面引导,以正视听。对那些以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出现反映安平的网络舆情,有可能引发热点的重要舆论和敏感话题,发现后要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统一口径”的原则,通过论坛发帖、留言回复、网络新闻发布和政务微博发布等形式,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抢占正面信息发布的'先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新途径、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的新手段,各村、各办(所)、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落实专人强化舆情信息收集渠道,加强舆情信息综合分析,主动开展舆论引导,为安平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加强引导,注重时效。舆论引导要统一口径,讲究策略,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疏导和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主动权。
(三)上下联动,快速处理。针对网络上反映的问题,在网下要快速核实,如确实是工作做得不到位的事情,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布。如一时还不能处理的要说明原因,给出时间表,要给网民一个合理的答复。
(四)及时总结,提高水平。加强对网络舆情评论员的培训,提高舆情评论员的政治敏锐性、舆情收集技巧、舆论引导能力和舆情研判能力。对每件重大舆情应对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问题,查找不足,以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加强对网络具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忍,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在各种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三、组织结构
成立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各村级园园长为成员的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四、工作职责
网络舆情监督员负责监测学校的、微信公众号、校微信群、QQ群,学生个人QQ、微博、微信等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网络舆情管理员,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五、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具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和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和当事人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据某一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成的信息,左右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该网络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风气。
六、操作流程
(一)网络舆情的监测由网络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办公室分转交办。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学校和学生相关舆情信息、帖子和相关跟帖。
2、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学校和学校的敏感I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和学校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3、监测方法。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4、监测形式。一是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二是每周至少1次的舆情通报。
(二)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业务主管人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山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七、重点监察内容
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I)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心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和学校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做好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1.东案小学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信息处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处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校长。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内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30分钟内口头汇报和90分钟内书面汇报。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 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 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提高组织内部对舆情的应对能力,保护组织声誉,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节组织职责
1、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由组织内设立的舆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舆情管理部门应负责建立完善的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流程,配备专职人员。
3、舆情管理部门应协调各部门合作,收集、整理、分析舆情信息,并提供决策支持。
第二节部门协作
1、各部门应配合舆情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
2、各部门涉及的舆情信息要及时上报舆情管理部门,并协助舆情管理部门对相关舆情进行处理。 3、各部门在舆情发生时,应及时向舆情管理部门汇报情况,以便舆情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制定应对措施。
第三章舆情信息处理
第一节舆情信息收集
1、舆情信息的收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监测、媒体监测、社会调查等渠道。
2、舆情信息的收集应及时、准确、全面,包括相关报告、新闻报道、网络评论等。
3、收集的舆情信息应及时上报舆情管理部门。
第二节舆情信息分析
1、舆情管理部门应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包括舆情的来源、影响力、传播途径等。
2、舆情信息分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舆情的背后问题和原因,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决策支持。
3、舆情信息分析应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分析结论和意见。
第三节舆情信息传播
1、舆情管理部门应制定舆情信息传播策略,包括选择合适的传播途径、发布时机和方式等。
2、舆情信息的传播应注重准确性、客观性和时效性,避免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3、舆情信息传播的目的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公众传递组织的声音,化解危机,维护组织声誉。
第四节舆情信息回应
1、舆情管理部门应对舆情信息进行回应,及时向公众解释事实真相,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回应公众关切。
2、舆情信息回应应客观、真实、全面,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回应方式和内容。
3、舆情信息回应的目的是增强公众对组织的`信任,消除负面影响,维护组织声誉。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一节应急预案
1、舆情管理部门应制定舆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流程和措施。
2、舆情应急预案应涵盖各类舆情事件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负面报道、网络谣言等。
3、舆情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各种应急情况的可能性,并经过定期演练和修订。
第二节应急通讯
1、舆情管理部门应建立应急通讯机制,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指示和信息。
2、应急通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等。
3、应急通讯的内容应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混乱。
第三节应急处理
1、舆情发生后,舆情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2、应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准备相关文件和材料、同舆情相关方进行沟通等。
3、应急处理的目的是尽快控制舆情的扩散,减轻负面影响,保护组织声誉。
第五章监测与评估
第一节监测机制
1、舆情管理部门应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对组织相关舆情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
2、舆情监测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监测、媒体监测、舆情调查等。
3、舆情监测的目的是及时了解舆情的发展状况,为舆情处理提供决策支持。
第二节评估机制
1、舆情管理部门应建立舆情评估机制,对舆情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舆情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舆情处理的效果、舆情管理部门的工作情况、改进意见等。
3、舆情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提高舆情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章法律责任
任何人在舆情管理处理过程中,如以虚假信息、谣言、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细则由舆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供参考和执行。
为快速妥当处置区司法局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司法局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有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成立区司法局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XXX、局长XXX任组长,党组成员XXX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有关科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对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科室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为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管控,及时、准确的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国资国企形象,根据市委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特制定市国资委机关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
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组挂靠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管理日常工作;各科室指定1名同志为舆情监测员。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1.对国资委内部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相关媒体的有关事宜。
2.负责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研究舆情处置措施。
3.网络舆情监测员每日进行网上收集相关信息,主要浏览市内各网站、论坛、贴吧、博客、exx、12345投诉平台、QQ群等。对发现的有关xx市国资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属企业的负面舆情(失实报道、不良言论、错误信息、违法图片等),及时进行分析、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组报告,根据工作组的处理意见对舆情进行举报或者删除处理,重大舆情上报市委宣传部,坚决防止舆情升级。
4.做好有害信息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把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5.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三、网络舆情的应对与控制
1.快速反应、明确态度。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组对有关市国资委及市属国企的舆情,要及时关注和重视,重大舆情要迅速上报市国资委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表明态度、讲清事实,不得回避、敷衍问题。
2.正面回应、提高效率。对于负面舆情,要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工作组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一般舆情,要组织安排舆情检测员,及时查清掌握舆情出处,通过跟帖回复、网络投诉、书面回复等形式,对于舆情的失实之处进行澄清,及时快速的引导舆情正面发展。对于重大舆情,工作组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并提出应对措施,及时以“舆情专报”的形式上报市有关部门,积极和网络主管单位或者媒体及媒体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处理涉及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造谣诬陷等有损国资国企形象、声誉的不良违法信息。
3.把握尺度、妥善处理。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舆情,要把握好尺度,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如果对于一时不能拿出准确调查结论的舆情,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不断的发布阶段性信息,以便掌握舆论主动权。
四、信息安全建设
1.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全市国资系统宣传的窗口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资委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办公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失实扭曲报道国资系统发生的事情(包括上传图片)等。
2.工作组要加强对国资委门户网站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加强所属企业网站安全教育和业务指导,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凡涉及国家及国资国企秘密的信息严禁上传。
3.加强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的影响,自觉抵制有害信息。
为强化全县教育系统网络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各类敏感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控,各负其责。局挂包领导,各科室、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首要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工作。
(二)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
(三)分级响应,有序应对。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X县教育体育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络舆情办),网络舆情办隶属教育宣传中心,挂牌设立在局211室,由张志锐同志负责网络舆情办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舆情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网络舆情办:具体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参与网络舆情的检测、研判,统筹协调各科室和中小学、幼儿园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和县网信办的直接联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各科室、中小学、幼儿园:服从舆情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接受网络舆情办的业务指导,负责具体处置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四、应对方案
(一)应对原则
1、即时处置原则。力争第一时间发现负面舆情,一小时内措施到位,赢得话语权。第一时间上报。
2、信息公开原则。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及时公布事实真相,引导民众舆论。
3、主动处置原则。突发事件中,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发布,通过释疑赢得公众话语权。
(二)具体措施
1、建立舆情发布机制。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根据必要性,有计划分阶段地主动公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或者联系媒体主动回应。
2、发挥舆论影响力。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及时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
3、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各科室、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在突发事件应对时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舆情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同时及时回应处置县网信办、局网络舆情办的工作指令任务。
(三)工作方法
1、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根据舆情等级将情况说明上报舆情领导小组或网络舆情办,并由网络舆情办统一报送县网信办。
2、及时跟贴回应。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统一口径,放大正面声音。
3、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多报进展。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第一时间告知事实。不仅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
4、对不实贴文,即刻函告县网信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同时,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正面回应网民关切。
5、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6、主动设置议题。在舆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紧扣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置相关议题,组织网络宣传,化解网上疑虑,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五、严格落实考核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各学校、各科室年终考评。对因处置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科室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处置不力、拖延瞒报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年终县局将对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考核工作,由局网络舆情办牵头。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环保舆情监控,掌握舆论主动权,按照“加强管理、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控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为提高新形势下环保工作人员处理舆情的能力,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日常常见舆情来源及舆情监控工作流程
(一)舆情来源
根据舆情处理方式的。不同将舆情分为网媒舆情、督办舆情和现场舆情。网媒舆情是指通过网上回复、报纸媒体回应解决的舆情;督办舆情是指青岛市、平度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督办件反映的舆情;现场舆情是指各科室站所接到媒体记者来电的舆情。
网媒舆情的来源有:平面媒体(报纸);网络媒体(官方微博、网络论坛);电视报道。
现场舆情的来源有:媒体记者直接拨打各部门电话投诉。
(二)工作流程
1、网媒舆情处理:监控到平面媒体、电视、网络媒体的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宣教科根据监控到的舆情信息生成《网络舆情处理单》以下简称《舆情处理单》(见附件一),宣教科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阅示后,经主要领导同意后,转交相关科室及时对舆情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准确查找舆情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研判舆情可能发展的趋势,形成初步的回复内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宣教科,由宣教科进行网上回复。并将舆情研判结果和处理情况详细填写回复意见,由处置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宣教科,由宣教科负责归档。
2、督办舆情流程:各科室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进行办理,并做好督办舆情的入档汇总工作。
3、现场舆情流程:各科室接到媒体记者来电舆情处理流程:礼貌的询问媒体联系电话及媒体所属单位和要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告知宣教科,由宣教科与媒体进行沟通,了解媒体采访需求并将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指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办理并回复媒体。宣教科负责与媒体沟通回复问题满意度,若有不满意的地方及时化解,若有需要进行补充完善的,宣教科与业务科室沟通后进行补充回复,确保媒体满意。
对特别紧急、重要的舆情要边查边回复,严格遵循舆情的“时效性”原则。各科室的舆情现场处置工作建立AB角,确保接到舆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根据领导指示接受现场采访。重要舆情回复由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议后指定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公室负责重大舆情事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记录、汇总、上报。
二、媒体应对工作
各科室站所在应对媒体时,要准确及时地传达党和政府环境保护的权威信息,及时正确地通报环境保护的工作动态信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争取环境新闻传播的主动权,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
1、对一般新闻媒体的'采访和调查,各科室站所要热情接待,客观介绍新闻事实,积极配合,要从树立政府和环保部门良好形象出发,采访过程中要注重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的普及宣传。
2、对环境突发事件的报道以“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为原则,注重社会反响,有利于大局、有利于群众利益、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各部门应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职责、程序,做好舆情监控及新闻报道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建立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网络,形成局领导统一指挥,各科室站所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宣教科为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组织牵头部门,各科室站所负责对相关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负责。
2、合力联动。各科室站所对环保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要积极联动,紧密联系,互相配合,共同会商,及早对舆情趋势、影响范围做出研判并及时处置。
3、外联协调。宣教科负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局宣教中心的联系,其他科室加强与市局对口处室(单位)的联系,经局领导同意后及时汇报,争取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支持。
4、资料归档。舆情处置整个过程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定期归档。主要包括舆情件、回复材料和媒体的相关报道等。
为切实加强我区镇级党委换届工作中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换届信息发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网络舆情的主动权,及时、有效的处理网民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区委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组织机构
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联席会议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置。
4、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交相关部门处理。
5、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程序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注意发挥联席会议的应对作用,具体程序为:
1、各单位密接注意网络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由区委组织部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联席会议。
2、联席会议接到区委组织部汇报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形成新闻通稿并组织媒体报道,必要时可设立新闻发布中心。
3、联席会议将网络舆情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及时向区委上报事件有关信息,并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四、严格奖惩
对在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舆情管理方案(热门十三篇)》由工作计划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在您工作计划过程中能帮到您!使您的工作规划做的更好。我们把大量的“舆情方案”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
相关文章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