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仁治国发言稿(推荐13篇)。
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是领导干部修身律己、用权做事的核心素养,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聚焦点。其中,“个人干净”是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必须守好的基本底线。在长期执政的环境中,领导干部缺少了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与锤炼,增加了安逸温润条件下各种“病原体”感染的危险,稍不注意,很容易染上“病菌”,甚至发生“癌变”。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注意“体检消毒”,不断增强思想上的免疫力,把“个人干净”作为修身做人的行为准则和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一、思想支配行为。领导干部保持个人干净,必须增强思想免疫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推进“补钙铸魂”常态化,在“求真”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精神境界,是领导干部最好的“防腐剂”。这个道理多数人都明白,问题在于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却没有实际行动;有的“不会补”,不知“补什么”和“怎样补”;有的表面上重视,实际上不以为然。“补钙铸魂”,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打牢“个人干净”的思想理论根基。
推进“固本培元”常态化,在“求实”上下功夫。“固本”,就是不忘本,始终清醒自己来自人民;“培元”,就是培党性之元,严守党性宗旨这个“生命之根”。要在锤炼党性上“求实”,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锻炼党性、磨炼心性,始终保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内驱力”。要在走好群众路线上“求实”,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心思用在为民谋福祉上,把感情倾注在人民群众身上,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
推进道德建设常态化,在“养德”上下功夫。道德具有重要的自我约束作用,是保持“个人干净”的“净化剂”。领导干部要善养社会公德,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崇高品格。要善养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责任,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职业操守。要善养家庭美德,提倡勤俭、朴实、和睦的家风,反对奢靡、浮华、铺张的生活方式,始终保持清静淡雅的生活习惯和良好风尚。
二、始终怀有对岗位责任、党纪国法、手中权力的敬畏感,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前提,也是保持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
始终保持对岗位责任的敬畏。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要始终怀有崇敬感、神圣感、责任感。应当珍惜每一个岗位的机会,夙兴夜寐、尽心竭力,多为党和人民做事情,尽最大努力不留遗憾、不留“污点”。特别是不能把工作岗位和分管部门当成私人领地,把手中的权力变成寻租的“工具”。
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要保证个人干净,就要守住党纪这条“红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要念好组织管理监督这个“紧箍咒”,时时提醒自己;就要守住法律这条“底线”,筑牢廉洁从政的法治屏障,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始终保持对手中权力的敬畏。权力观扭曲是领导干部发生“癌变”的最大“病原体”。要敬重权力,认清权力的性质,坚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的正确权力观,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滥用。要畏惧权力,明白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对了利党利国利民利己,用不好就会误党误国误民误己。要严格依法依规用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领导干部感染“病菌”的几率增大。保持个人干净,必须保证“工作圈”、“朋友圈”、“家族圈”的生态良好。
净化“工作圈”,构建同志间纯洁的工作友谊关系。领导干部的工作圈,是在工作中形成的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的关系。但是,由于受不良政治生态的影响,有的人把工作关系变成了“山头关系”、“依附关系”、“利益均沾关系”,甚至变成“主仆关系”。有的人为了攀上“山头”、搭上“电梯”,大肆行贿受贿,令人触目惊心。要把构建纯洁的同志关系,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倡同志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形成纯洁的工作友谊关系。
净化“朋友圈”,构建真诚和谐健康的社会友谊关系。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需要正常的社会交往。但是,千万不能“傍大款”、“傍老板”,企图从这些人身上谋取好处。作为领导干部,决不能在别人围猎中掉进“圈套”,在各种诱惑面前,要保持淡定,不为所动。
净化“家族圈”,构建俭朴和睦向善的家族亲情关系。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好的家风,净化家庭“生态环境”,时常提醒,严加管束,切实管好自己的亲属,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在他们身上打开缺口。
四、养成在监督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心中高悬党纪国法的明镜,手中紧握党纪国法的戒尺,是保持个人干净的法纪屏障。
养成接受组织监督的习惯。严守组织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报告的要报告。要使自己置身于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经常打扫思想政治上的“灰尘”,在组织管理下保持“干净”。
养成接受群众监督的习惯。领导干部不要怕群众监督,怕群众监督本身就可能存在“不干净”的问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措施”。作决策要请群众参与,决策执行要请群众监督,工作结果要接受群众评估,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养成接受舆论监督的习惯。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日益透明化。这为领导干部做到个人干净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条件”。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这种新环境,善于在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下行事,增强“透明度”,提升“洁净度”。
个人干净是一种境界、一种智慧、一种操守、一种纪律。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和引领这个新常态,自觉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经受洗礼,坚守个人干净这一立身之本,追求为官从政做人的最高境界。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14级电气一班的王龙龙,此次代表14级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演讲。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积极响应依法治国号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我做起".
今年10月,中国共产党xx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史上首次将全会主题落脚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表明今后的执政思想,也反映出党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重大政策考量。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前车之鉴十年"文革"动荡不安,如何避免这种历史性悲剧,邓主席同志曾说:"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讲:"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万象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法治才能保障我们社会生活的顺利运行,只有法治才能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法治才能让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
新制度、新起点、新变革、新境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沿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路径。在这一漫长而坎坷的路途中,学习法治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尤为重要。当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法治的观念深深地驻扎于每个人的心中,这个古老民族的复兴指日可待,这个伟大国家的崛起触手可及!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进步,一个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不停的、反反复复的思考,民族复兴伟大理想的实现也需要全体公民的不懈努力。作为青少年,我们也应当深刻认识到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应该从自身开始,有法必依,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坚决支持依法治国方略,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早日实现民族复兴贡献一己之力!
愿天下太平,国家安泰,百姓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书生意气,零星薄愿,拳拳之心,日月共鉴!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依法治税观念先行》。
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教授经常讲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讨饭的人怕被狗咬,就随身带了一块石头,可是当天他遇到了两条狗同时来咬他,打跑了一条,另一条却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第二天出门时,他带了两块石头,谁知三条狗来咬他,打跑了两条,第三条狗还是把他给咬了。第三天外出讨饭时,他带了三块石头,结果四条狗来咬他。就这样每天增加一块石头,每天都被狗咬。后来经高人指点,这位讨饭人把石头丢掉,换成了一根打狗棒,从此就再也没被狗咬过。
故事讲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明白了,人的行为取决于人的观念或认识。对于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现象,如果对这个问题和现象的认识与观念不同,那么由此产生的行为、情绪都会完全不一样。
众所周知,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给社会留下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人治与法治,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也成为了文明与愚昧的重要分水岭。而我们所倡导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首先就要求我们摒弃人治的观念,树立法治的观念,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试想,在我们的税收征管工作中,若是有法不依,凡事由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说了算,我们怎样去追究违法行为?征纳矛盾会有多大?为国聚财的使命又如何完成?同时,若是税收执法者都无视法的存在,又有何资格要求纳税人遵从税法?我国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不说吗?“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由此可见,法治观念的树立,影响的不仅仅是我们自身的执法行为,还有纳税人对法的理解和遵从。
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表面上看,即是指依法执法,依法解决征纳矛盾,究其更深层次意思,还要求我们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这就为我们提出了又一个课题:如何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呢?我的答案是: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
为纳税人服务,简单的六个字,说来容易做来难,让习惯了家长角色的执法者俯下身段充当保姆更是难上加难。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的税收工作已经迈入了“服务型”现代文明税收的新阶段,税收的“三性”,也只是其形式特征,我们不能将其中的“强制性”同为纳税人服务对立起来。有了这种认识,我相信我们在税收工作中就能真正实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之一:“高效便民”。
在此再跟大家讲一个我身边的故事。某月末的一天,一个纳税人前来我局申请代开发票,按照规定,该纳税人缺少证明,资料不齐全,无法代开。但涉及到月末做账的问题,该纳税人很是着急,一直解释说证明一时没办到,隔天一定补齐。若是以管理者自居,该纳税人资料不齐不予代开合法合理;但观念一转变,站在服务者的立场,为纳税人着想,给纳税人方便,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地为纳税人开出了发票。纳税人拿着开好的发票,千恩万谢,第二天一上班就拿着补办的证明出现在了办税大厅。从那以后,该纳税人前来办理业务全都照章办事,再没缺过什么资料。
类似的故事不胜枚举,全都向我们证明了一个事实: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与依法治税并无冲突,反而提高了税法遵从度,为法治税收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试想想,若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无论征、管、查哪个环节,少了为纳税人服务观念的指导,我们的工作又会有多被动!
西方教育心理学有这样一段至理名言:“播下一种观念,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把这句话加以浓缩,一个新的哲学命题就产生了:观念决定命运。
各位同事,您知道吗?我们的观念,将决定国税的命运。所以,还等什么呢?从现在起,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依法治税工作的主动性,为国税事业的发展传递我们的正能量吧!
谢谢大家!
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攻坚克难。
面对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进一步坚定了全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凝聚起深化改革的广泛共识,增强了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必胜信念。
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手段。公正司法是核心。全民守法是目的。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都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在学习了会议公报后认为,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公报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把改革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增强参谋服务工作能力,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州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9月9日,在会见外宾时指出,执政党必须对自身严格要求,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持“高线”、绝不允许突破“底线”。
守住底线,一靠自律,更靠监督,要靠持续的“高压”严打和严密的制度制约。这两条,一条是解决“不敢腐”的问题,一条是解决“不能腐”的问题,都是“底线思维”。
人民公仆是最崇高的“职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最崇高的“价值”,是多少金钱都不能比拟的;我们更要看透彻,当官与发财不能两全,当官就要甘于清白、清廉甚至清苦,就要当“不粘锅”,只有两袖清风才有一身正气,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一个“清官”是最高的社会评价,也往往是“老板”们最尊敬的道德修为,你拿了他的钱,他才是真正地看不起你。
践行高线,守住底线,党员干部首先需要严守党纪党规,廉洁职守、尽职尽责,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勇于自我磨砺、勤于耕耘心智,从自身做起,不断锤炼党性,做到知行合一,不为各种诱惑所俘虏,不为各种困难阻力所屈服。其次需要严格的制度规则引导,把理想信念宗旨融于制度设计、纪律约束的方方面面,形成实实在在的具体支撑,清醒的认识到“国法高于党纪、党纪严于国法”,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切实履行真实、真切的人生准则,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决不违法违纪。再次需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纪律规矩的权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主责,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共产党人不但要守一般人共同的“底线”,更要有共产党人必须达到的“高线”。事实上,只有追求“高线”才能真正守住“底线”——“底线”和“高线”看似两条线,说到底是一条“红线”,这就是共产党人从政的道德准则与执政的合法根源。
共产党员不忘初心,很重要的就是时刻不忘自己党员身份,时刻不忘入党时许下的庄严誓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定意义上就是通过 “学”和“做”,激发共产党员的初心,努力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而要做到这“四讲四有”,就必须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
一、坚守纪律底线
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最核心的纪律,就是规范党员干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行、政治行动的政治纪律。它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可谓是党内政治生活带电的“高压线”。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首先,要对党忠诚,坚持党性原则。党性问题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自觉按照党的整体意志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行动。任何时候都要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规矩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真正使坚守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其次,要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坚守纪律底线的基础。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同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三,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做守纪律的表率。要提高对党的纪律的认识,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牢记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规矩。要彻底破除“特殊党员”思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遵守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带头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约束。
二、培养高尚情操
纪律底线,是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 “硬杠杠”,是不可触碰的 “高压线”;而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共产党人坚定信仰的“精神之钙”,是不致迷失方向的“指南针”。纪律底线和高尚情操是辩证统一的,纪律底线是根基,根基牢固方坚不可摧;高尚情操是灯塔,灯光明亮才能航行自如。
我认为要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就必须从这几个方面切实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锻炼:
加强政治修养。政治修养是党员干部培养高尚情操的核心。重点是解决高尚情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提高政治觉悟、政治水平和政治品质。随着深化改革的全面深入,政协也将逐渐成为各种思潮、价值观念激烈交锋的重要阵地。加强政治修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是作为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素质。
加强理论修养。理论修养是党员干部培养高尚情操的灵魂。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只有理论上的成熟才有情操上的高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生活情调的高雅,只有理论上的坚定才有高尚情操的笃守,所以要把理论修养当成政治责任抓紧抓实。
加强道德修养。道德修养是党员干部培养高尚情操的根本。政协工作的特点,决定我们靠高尚情操、人格魅力影响、带动广大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重要性。因此,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自觉陶冶自己的情操,升华自己的境界。
加强知识修养。知识修养是党员干部培养高尚情操的基础。要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进行孜孜不倦的学习,“学以成德、学以广才”。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通过学习与实践,培养优秀的品质和情操,掌握渊博的知识,练就服务政协事业的过硬本领。
加强心理修养。心理修养是党员干部培养高尚情操的重要方面。要善于调适自己的心理,始终保持奋发进取与心平气和相统一的心理状态,养成有激情、有容量、不畏难、不信邪、耐冲击、善入静的过硬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加强作风修养。作风修养是党员干部培养高尚情操的关键。作风是高尚情操和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要时刻保持清醒和警觉,及时打扫附着在心灵上的精神灰尘,自觉弘扬清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做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践者。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健康成长。
1999年,依法治国就写入了我国宪法,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法律措施正在全社会开展。本学期我校依法治校工作也拉开了序幕,依法治校的理念正深入到我校的各个管理领域。刚才,赵校长已宣布了对吴某同学的严重处分。我作为学校法律干事,特提出如下三点法律意见:
一、一点说明: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
在人的一生中,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三个重要年龄界限,依次为14岁、16岁、18岁。
我国刑法责任年龄作了如下分段: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即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即只对法定的八种恶性犯罪负刑事责任。这法定的八种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 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和贩卖毒品。
(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对任何犯罪均承担刑事责任。
十八岁,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主要是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与完全民事权力的获得。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法律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在座的同学,这三个年龄界限都将在中学阶段度过,每位同学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
二、一点分析,即对吴某同学的偷盗行为的法律分析:
对于我校学生吴某的盗窃行为,我提出如下具体的法律意见:
(一)从犯罪主体分析,吴某在去年十月初,即刚入高一时就已满十六岁,已经是一个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一切犯罪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从犯罪的主观意图分析,吴某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三)从犯罪的客体分析,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违反了其必须履行的他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法定义务;(四)从犯罪的客观方面分析,客观上通过秘密手段使他人对自己的财物失去了控制,多次偷窃且数额较大(20xx元、5000元、30000元)。
根据以上分析,学生吴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触犯刑法。学校本着教育、保护和管理学生的原则,对其免于报案,但对其给予勒令退学的严重处分,是合情合法的。
三、对全校学生的一点建议:
各位同学,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又身处在来自各方面诱惑较大的社会之中,所以对于同学们而言,有些时候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合法、违法还是犯法,往往只是一闪念之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啊!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真心希望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建议大家,不断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促进自己健康茁壮地成长。
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学法用法,从我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本月是我区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是来自电力**部门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企,以德立世》!
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德尚法的民族,早在千年前,古人就发出了“民无德不立,政无德不威”的慨言。一个国家没有法治,就会失去生存的基础;一个国家没有德政,就会失去前进的动力。威严神圣的法与宽仁淳厚的德,犹如一对珠和璧,依法治国,德服天下,只要法与德珠联璧合、相映成辉,才能完美地缔造出泱泱大国的繁荣与昌盛!同理,对于一个公司而言,依法治理公司,以德管理企业,同样会造就其旺盛的生命力和恒久的辉煌!
自建立以来,我们**公司就是一个重法崇德的企业,一直严谨有序地把企业前进的步伐纳入法治的轨道内,尤其在党的xx大对依法治企、依规办事、廉洁从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后,我们通过“五五”普法以及日常治制建设,为企业真正注入生生不息的活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企业法治文化,如那汩汩清泉,涤荡着我们**人的心灵。使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带着责任做工作,带着感情抓管理;情理交融,奖罚分明,塑造形象,牢固树立了企业法治文化理念,让一个法制而和谐的新型现代化企业呈献在世人面前。看,集团领导已经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局面。不仅做到专款专用,而且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中国》报、网站、电视和杂志四大媒体多管齐下,以多样性的宣传手段,丰富了宣传的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
朋友们,我们系统内各企业已建立自查、互查、评比表彰机制。做为一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企业的主人翁,是企业建设与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样,在建设企业法治文化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说企业法治文化是一曲恢宏音乐的乐谱,那我们构建和谐企业、法治企业的所有参与者就是一支乐队,而我们的**企业无疑是这个乐队的指挥。设想一下,如果乐队的指挥不按照乐谱行动,那我们的乐队怎么能奏出动人的篇章?今天,我们欣喜地看到,我们的**公司始终遵循“以诚立业,以信铸魂”的核心价值观和“用心做事”的企业作风,已成为一个法治型、服务型的企业,一个充分尊重法律,力行法治的企业,在这样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文化陶冶之下,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企业未来的辉煌充满信心!
勿庸置疑,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法治文化建设大潮中,你、我和我个企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勇敢地站到这大潮的潮头。在和谐企业、法治企业的乐章中,我们每一个员工,都是一个跳动的音符。我们必须身体力行,学法、守法、执法、护法,依法生产,依法办事,才真正握准了时代跳动的脉搏,找准了企业前进的方向。朋友们,普法是一场全民性的持久战,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持续考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共建和谐社会”,这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口号,而是我们一直以来对普法工作践行的原则,是我们共同的普法目标!同时,正如大作家冰心所说:“情在左,爱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是普法工作的渐进过程和渐进目标,每一个过程和目标都书写着普法者的辛劳,每一个过程和目标都书写着我们法律素质提高的见证,每一个过程和目标都书写着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如果我们每个员工都能够主够做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促进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现象,营造全企业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法制文化氛围,我们的以法治企、以德立世的和谐梦想将不再遥远。
俗话说,风物长宜放眼量。当我们把目光放远,回望历史,古人对和谐的追求不曾止息,依法治国、以德立世的梦想更是代代相传;展望未来,追求法治与和谐的道路仍在延伸,梦想的灯光依旧闪亮。今天,就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认识到法治与和谐的重要吧,时时铭记法律的尊严。纵然不能秉天地正气、怀天下苍生,但要做到用赤诚之心维护法律的尊严,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以公正、清廉、求真、务实的态度去工作,去服务,在法的制约、有德的约束下,法与德交相辉映,将如护花的春泥一般,令我们企业的法治文化越来越完善,使我们的企业沐浴着法治与和谐阳光,展示别样的精彩,构建别样的辉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下午好!我是来自局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勤勉廉洁,依法治税》。
作为一名地税干部,从20xx年前我穿上这身蔚蓝的制服开始,我的心中就一直涌动着这样一种信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这个信念支撑着我在税务工作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不断前行。而促使我产生这种信念背后的巨大力量,来源于我的父亲,一位老税务工作者的言传身教,是父亲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影响着我,激励着我,使我坚定了勤勉廉洁,依法治税的信心和决心。
一位哲人说过:“人在履行职责中得到幸福。就像一个人驮着东西,可心头很舒畅。人要是没有它,不尽什么职责,就等于驾驶空车一样,也就是说,白白浪费”。我的父亲就是一位严格要求自己,勇于履行职责的地税人。记得20xx年县地税局刚成立的时候,父亲从财政局调任到地税局担任局长,万事开头难,作为新组建的单位,工作千头万绪,父亲勇挑重担,带领着老一代的地税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县地税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地税队伍不断壮大,收入任务连年超收,办公楼、基层税务所一一盖起,办公设备、车辆配备齐全,走上了科学化、正规化的快速发展之路。成立之初,工作条件十分艰苦,当时父亲总是亲自带领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收缴税款,经常在条件艰苦的基层所一住就是十天半月,上矿山,下企业,吃住在基层所阴冷潮湿的土房里,繁重的工作和艰苦的生活条件使父亲的关节炎一犯再犯,有时疼得连走路都困难,可他硬是坚持工作,从不因为自己是局长搞特殊化。而是和大家同甘共苦。老一辈地税人把他们无私奉献的誓言刻在了平凡的事业中,他们用心血和汗水铸就了闪光的地税精神。作为新一代地税人,我们要循着父辈走过的足迹,继承和发扬他们的光荣传统,向他们那样去奋斗,去创新,去开创地税事业新的辉煌。
有国必有税,有税必有法,法治是现代税收的基本特征,权源于法,法高于权。税务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要把自己的一切行为都纳入到法律的框架内。坚持公平与公正,坚持勤政廉洁。在这方面,我要努力向父亲学习。前些年,我县税源少,群众纳税意识不强,经常出现抗税、逃税事件。在征税工作中,遇到钉子户,难缠户,父亲总是第一个上前去做耐心细致的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无私无畏的工作精神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让那些抗税者在他面前失去了嚣张气焰。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个为国理财的卫士,税务干部先要过的就是金钱关。在我的记忆中,父亲总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记得有一次,父亲带着其它工作人员下去收特产税。我县盛产核桃,可有些客户不愿交,就找到一位宾馆的经理出面说情,要送父亲一车核桃来减免税款。可父亲坚持按规定办事,没有理睬,现在那位经理成了我夫家的舅舅,每次说起这件事,我的这位舅舅都挑起大拇指,夸父亲是个坚持原则的清白干部。我记得当时每次有人拿着礼物到家里来,无论是亲属还是其他人,父亲总是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招待他们喝茶,临走时让他们将东西带走。有时我也觉得有些不近人情,可父亲却说:“我是一名税务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不能觉得是一些小事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勿因恶小而为之,才能永葆本色不褪色。”
在我的心里,父亲是一面镜子,是高高飘扬的旗帜,从他的身上,我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可以找出自身的缺点,更可以明确自己前进的方向!我爱父亲,虽然他没有为我带来太多的物质方面的满足和享受,可他在精神上为我提供了足够的营养,这些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将成为滋养我茁壮成长的沃土,使我终身受益。感谢父亲,我因你而自豪,我要努力成为一个向你那样的人!
如今我们正处在一个丰富多彩的时代,美好的生活不断变化和摇曳出梦幻般的绚烂色彩。身处这样的时代,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赶上了这个好时代,我们更应倍加珍惜美好生活带给我们的一切,用心去感受,用心去把握快乐生活的每一天。人生其实就是一个市场,时间是通用的贷币,有人买来空虚和无聊,有人买来知识和阅历。我们要用智慧的双手编织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昂首阔步走在时代前列,去奏响科学发展的号角,我们要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努力去实现自身的价值。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无愧于这个激情澎湃的时代。人生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又一天串联而成的,但每一天不同的人却有着不同的过法,也就有了不同的收获。同样是过琐碎的日子,有的人机械地翻版昨天的一切,而另一些人,却将成功的种子埋在了琐碎中,静待其开花结果,然后,用一个又一个琐碎的日子,堆砌起自己与众不同的人生。
时代在召唤!人生无极限!税务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我们放飞自己的人生梦想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我们的不断成长进步增添了无穷的力量。秉承老一辈地税人顽强拼搏的进取精神,我们一定能用我们坚实的臂膀,托起明天税务事业的朝阳,在那一片蓝色的税海中,乘风破浪,再创辉煌!我们决心向父辈那样用青春和热血去浇灌心中不灭的理想之花,用努力和奉献去收获累累硕果!
法律就是秩序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 ”。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胡等腐b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但你知不知道,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 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
同志们,亲爱的朋友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谢谢大家!
党内制度规矩是党内生活的基本方式,既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平台与载体,更明确了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规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
《准则》、《条例》的修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知行合一,坚守道德高线
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需要终生努力。《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目标高线,但高线并非高不可攀,是看得见、够得着的。坚守道德高线,必须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立志为先,坚持四个必须。道德高线之高在于立志高远,没有高远志向,修不出良好品质。古人云,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准则》开篇提出了廉洁自律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其核心在于修信仰、修意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思想的总开关,补好理想信念之钙,不改初衷、不懈坚守、不变承诺。
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品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XXX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体党员在修德上,要联系中外尤其是中国传统廉洁文化,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
惩防并举,严守纪律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条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严守纪律底线,关键在严,惩防并举。
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古语有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个人心存敬畏,就能按纪律和准则行事,就会坚持慎微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纪律底线,首先要敬畏纪律,深刻认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的道理,深刻认识纪律对党员个人、对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纪律既是约束又是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严明纪律观念,敬畏法纪,慎独慎微,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
深学细照,明纪守规。心存敬畏是前提,认真遵守是关键。《条例》细化党章的相关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修订版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从原来的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11章、133条、17000余字。《条例》内容丰富,也有很多大家关注的问题,要全面深化学习,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地学、联系实际地学,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照现实中的正反例子,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中,增强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增强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实以《条例》为戒尺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认真检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越雷池一步、不出底线分毫。
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强化执纪问责是严守纪律底线的保证。《条例》中明确强调,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的以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使管党治党开始走向紧硬实,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杜绝双面人现象,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形成强大威慑力,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重点查处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践四种形态,关口前移。
强化监督,注重预防。xx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上下互动,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势场。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作用,在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热炉效应。同时,《条例》的贯彻不仅体现在对违纪的查处,更主要的是通过具体相关规定,注重预防,形成一种警示,逐渐形成不敢违纪、不想违纪的氛围,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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