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陷阱有哪些?下面应届毕业生为大家介绍3个吧,希望对大家求职过程中有警示作用!

偷梁换柱陷阱

吴女士去应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会计,招聘广告上表明月薪1500元。经过简单面试后,吴女士被录取了。但当她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公司的运做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到了月底,吴女士为公司赚得租赁中介费1100多元,但是公司还是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只发给500元基本工资。

分析:名为招聘会计,实则招聘业务员;新人永远被认为试用期不合格而遭辞退种种注水招聘让求职者深受其害。注水扎品虽然隐蔽,但往往有很多破绽:(1)招聘信息过于简单,没有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2)面试极为草率,面试官似乎对你的专业、能力不感兴趣;(3)刚面试完即被告知录用,但劳动合同却迟迟不签,被录用的职位与原先应聘的职位不符,对方还会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4)双方口头、书面约定的合同中有明显的不公平条款。求职者应该学会分辨形形色色的假招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包就业陷阱

就业形势严峻,求职者找工作心切的特点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面对重重陷阱,求职者该如何人规避?

小王从某电脑学校毕业后,按照入学时学校包就业的承诺,被推荐到一家数码冲印公司上班。上班刚半个月,公司老板竟然以新成立的分公司还未开始正式营业为由,让她回家等上班通知。但放假至今,她再也没有接到上班的通知。如今,已经过了学校推荐工作的时间,学校不再包就业了。

分析:为了抢生源,很多学校声称包就业、包分配,但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今天,这些承诺往往很难兑现。为保住学校生源和就业率,有的学校与一些公司联手,让刚毕业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可过不了多久,这种实际上不需要新员工的公司就会以各种名义将学生辞退。对于如上做法,无论是学校还是与学校联手的公司,都是有意躲避法律政策方面的规定,并给相关部门处理这类事情造成难度。学生只有积极搜索学校假就业、公司假招聘的确切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非法中介陷阱

张小姐在一家职业中介的信息栏上看到招聘文员的启事,便前去咨询。该中介所电话联系了公司后,告诉张小姐职位空缺,她可以去试一试,但要交纳100元中介费用,并承诺如果这家不合适,可另外推荐,直到找到工作为止。面试后,公司让张小姐回去等消息。等了两个星期,被告知未被录取。张小姐只好找到那家中介所重找一家公司。经过面试,又经过长达半个月的等待,仍然得知没有被录取。当张小姐第三次折回中介所时,中介所告诉她没有新的空缺职位,让她再等等。

分析:部分非法职介机构通常采取拖延时间、与用人单位共同欺骗等手段,骗取求职者信息费、介绍费等。求职者碰到那些一间门面、一张桌子、一部电话的职介所或者人才市场要格外当心。正规的职介机构通常具备以下特征:有营业执照和招工许可证原件;明码标价;公示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受理电话;收费时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服务人员持有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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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求职陷阱有哪些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身边的求职陷阱有哪些》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招聘旺季一般分布在年初和毕业季。俗话说“金三银四,金九银十”。这意味着在三四月份,很多人会选择在年底后离职,然后在新的一年里开始新的工作。9月和10月是毕业季节,大学生们纷纷走出校门找工作。这两个时期是公司的就业需求和人们的求职需求最大的时期,也是很多骗子最猖獗的时期。刚踏入社会的新人没有经验,违法者只是利用自己预防心理问题的特点进行欺骗。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骗子提醒你远离工作陷阱的方法。

身边的求职陷阱有哪些

身边的求职陷阱有哪些

1、没入职先交费

这是最常见,最容易识别的骗子招数。 诈骗公司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让他们提前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押金、手续费、工作保障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公司在考试后让钱是假的,求职者很少通过逾期评估,即使通过,也会被恶劣的工作环境和求职者的要求逼退,而且钱是不会返还的。

2.通过招聘盗取个人信息

骗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广告的诱人待遇,骗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或银行账号等非法活动,如直接盗号甚至份,假高发表透支甚至专门倒卖个人隐私业务。当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多加注意的其他要求不给骗子机会。

3,粉饰工作和欺骗劳工

简短的回答是,你要招聘的职位与你实际工作的职位不匹配。 例如,办公室的执行经理,营销总监拉业务,金融分析师,保险推销员... ... 求职者乐于报告,只有大蒙眼。 申请工作时,你应该仔细询问这个职位的详细情况,以免上当受骗。

4.利用试用期提取劳动..

试用期和不正当理由的具体表现,延长员工的非法解雇。一些公司在试用期即将结束,然后炒各种原因求职者“鱿鱼”。由于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和正式录用完全不同的,招聘成本非常小,由用人单位盲目将是无止境的“试”来获得最便宜的,但最严重的劳动力。合同试用期一年内劳动法规定为两年60天的三十天内,如果进行了试用期就必须保护自己的利益的非法扩展。

5、传销

传销模式已经成为一个网络金融投资平台,它覆盖着网络金融投资的表皮,以高投资收益拉人头,发展居家保证金骗钱。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以“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北部湾工程”、“西部大开发”、“东盟商务开发”、“1040工程”等名义进行。在洗脑过程中,传销组织歪曲国家政策,称传销为“国家工程”,公安机关称传销为“宏观调控”。另一个例子是新型的网络传销。传销组织利用网络平台发展“会员”,推销各种“金融产品”。它要求“投资者”购买一定数量的理财产品作为会员,并以下线人数作为回扣依据。

传销是整个社会的毒瘤。 为了避免落入陷阱:

1。各方面要充分了解公司信息,网上查找招聘单位相关信息,注意招聘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设在单位办公室、会议室,有的单位以出租房为申请地点,要提高警惕。

2.不容易外地职位,高收入的工作,以外国企业或者某些海外子公司,分公司,再好的待遇,求职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人口头承诺。

3,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是当务之急,不能吃热豆腐,特别是刚刚进入社会开始职业生涯的毕业生,缺乏工作经验的同时也缺乏找到工作的经验,没有人的生活一直是一帆风顺的,成功的工作找工作不要低心寡欲,不要在无奈时气馁,要相信每一次经历都为人生阅历加分,最终都会成为人生的宝贵财富。

2020年新的求职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高薪诱你搞传销

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利用大学生急于的心理,在网上以高薪招聘为名引诱毕业生上当,一些求职者因不了解情况而受骗。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两位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目前,传销骗术主要有以下几种新的形式,值得大学生求职者注意和警惕:一是跨省招聘.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知道,网上诈骗在当地很难实施,因为当地人都熟悉情况,编造的谎言很容易被戳穿,而外省的求职者往往不了解当地情况,容易得逞。二是高薪引诱.在网上发布虚假时,提供所谓的好职位和高薪,引诱大学生求职者上当。三是共同创业.一些传销人员为了引诱大学生求职者上当受骗,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时,向大学生伸出橄榄枝,表达共同创业的愿望,一些大学生求职者信以为真,结果受骗上当。四是网上恋人.一些传销人员以在网上寻找恋人为名,诱骗大学生,一旦上当,便以各种理由拉其入伙。

陷阱二:招聘会陷阱

此类大多名不符实,常常对外宣传有多少用人单位和岗位,职位层次有多高,等等,实际上多为虚假宣传。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只有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才是合法的。

陷阱三:高职诱惑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毕业生小薛同学向记者述说了自己求职受骗的经历。一天,小薛接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电话,被告知她已被该公司录取为储备经理人.小薛在兴奋之余不免纳闷,自己从未向该公司投送简历过呀?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电话?但小薛还是兴冲冲地来到该公司,可去过方知,原来是该公司从某招聘网站上的公开资料里选中了自己。而所谓的预先被录取的职位储备经理人则被换成了理财专员.经过一番培训后,小薛才知道,原来该公司把自己招来就是做保险业务员。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据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业务员都是到各招聘网站搜集应届毕业生的资料,以高职加以诱惑。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职诱惑。

陷阱四:骗培训费

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毕业生小刘同学接到某公司的面试通知,于是高兴地到该公司参加面试。一番面试后,该公司并没有当时就向他收取培训费,只是说让他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他。小刘十分高兴,想好好表现一下,争取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于是,他起早贪黑地干了近一个月,结果却被告知:你干得不错,但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你进行培训,请先交300元培训费。当小刘对此进行质疑时,该公司却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免谈,令小刘气愤不已。

值得毕业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至于培训费,一般由公司担负。

陷阱五:地点陷阱

很多企业在全国各地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用人单位在选聘毕业生时故意不予以说明,结果毕业生上岗后被分到其它地方,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

陷阱六:皮包公司

毕业生小李收到一个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被通知去面试。由于小李并未向该公司投送过简历,他怕遭遇皮包公司,为安全起见,决定上网先查一下。让小李惊讶的是,当他用GOOGLE搜索后发现,该公司居然用同一个电话、地址注册了4个公司,涉及医药、保险、建材等不同领域。该公司提出的给求职毕业生的待遇异常优厚,而招聘信息中对于学历的要求竟然是中专以上即可。该公司以低学历招聘求职毕业生,却提出付相当高的工资,值得怀疑。经其向工商部门了解,该公司已不存在。该公司是以低标准将毕业生招进来为公司干活,而其承诺的高工资是不会兑现的。

对此,求职毕业生们应该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知或者并未投放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查询、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进行面试。

陷阱七:中介陷阱

委托人才中介公司寻找就业单位不失是一种有效的求职途径,但应选择政府主办的或社会信誉好的大型人才中介机构,一些不知名的人才中介往往设施简陋,无正规的人员机构,是不够资源共享质的黑中介,当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中介方就会列出种种理由来推辞甚至从而骗取求职者的中介费。

陷阱八:电话陷阱

一般而言,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回应后,会主动进行联系有些人正是利用毕业生的这一心理,让毕业生给一些收费很高的信息台回电话,以骗取高额电话费。

陷阱九:合同陷阱

在合同中,有些单位设置一些模棱两可或带有诱惑性的条件,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慎重签约,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十:收保证金哄你买东西

有两名毕业生遭遇了这样的求职经历:他们经一家职介所介绍后,到成都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应聘业务主管,经过初试、复试后,公司负责人称要试用3个月,叫他们先学会推销公司代理的化妆品,每人交了150元信誉保证金,但没有拿到收据。经过实践,他们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无法推销。后来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了解到,这套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70至80元。原来,这家公司采用这种招聘办法,变相地向求职者卖化妆品。

陷阱十一:没经验也可引你入套

据了解,由于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具有工作经验,这样将一些应届大学生挡在了门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常有矮一截的感觉。因此,当应届大学生在广告上看到无经验也可等字眼时,就会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地争着填写履历,对招聘公司的背景则一概不问,最后可能吃亏。一名大学生填了表后,对方要求收取100元的保证金,屡次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犹豫地交了这笔钱。半个月后,他被宣布走人,要求退还保证金,他却拿不出凭据。

2020年新网络招聘陷阱有哪些


又迎来了新一次就业高峰期,许多求职者纷纷开始找工作,而一些网络招聘陷阱也开始盛行。

陷阱一:以招聘之名做广告

前两天,我在网上看到几个待遇不错的职位空缺,于是投了简历,可是不久后却得到了早已招满的回复。上海理工大学的小陈说,开始他还奇怪为何公司人已招满还要继续在网上招人,后来一位去年就在这个公司吃过亏的师兄告诉他,这些企业其实是假借招聘之名,进行一些广告炒作。通过长期发布招聘信息,增加企业的曝光率,同时也利用可观的招聘数量,制造一种公司求才若渴的假象。

陷阱二:销售主管竟是推销员

由于一家建筑公司给出的是销售主管的职位,因此我当时就去面试了这个职位。应用技术大学的小李说,当时经过层层复试后,她被告知要参加新进推销员的培训。在与公司交流后才发现,所谓的销售主管其实就是公司给每一位销售员的封号,主管原来是招聘公司的馅饼。

陷阱三:大公司变成了小公司

我当时投简历时选择了一家在本地发展迅猛的大公司,不料最后却等来了另一家小公司。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小朱告诉记者,该公司声称其与她选择的公司有合作项目,因此才委托大公司帮他们招聘,这家小公司事后也坦言这么做主要是借前者的名气来招揽应聘者,但我经历了那么多次的面试却进了另一家公司,心里真的不是滋味。

陷阱四:试用期换取廉价劳力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薪500元,转正后月薪XX元,成正式员工后还有各类津贴和福利。上海大学的小王说,这是当时一家广告公司在答应录用他时给出的条件。可没想到,在熬过了前3个月的试用期后,公司却以能力不够回绝了他。后来我才从我后几任的实习生处知道,公司都是以同样的理由回绝了他们。原来我们是被当成了公司的廉价劳动力。

陷阱五:招聘单位收费

如果有公司上来就让你先交报名费,那一定是趁火打劫的骗子公司。郑志宏说,毕业生在应聘时遇到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培训费等额外费用的企业,最好都不要相信。不少皮包公司就是看重学生求职心急,借着招聘会骗钱。郑志宏提醒毕业生,招聘单位入职培训费、员工管理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应该警惕的。

陷阱六: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有的企业招了人,就无限期地让学生实习,待遇也是按实习发放。这也是一种招聘陷阱。

近来,很多求职的大学生被所谓的实习期三个月,再加上试用期三个月,搞得一头雾水。那么,为何会出现漫长而又有些奇怪的现象呢?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根据实际经验表明,有这样做法的企业往往并不是真正地需要人才。其表现有两大特征,一是会很快就提出签订劳动协议,然后马上开始工作。二是一次招收的学生数量比较多。因此,学生求职招聘时要注意以上特征,看清单位是否有真正的用人诚意。

其实,对于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劳动法》早已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陷阱七: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

专家介绍,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八:传销公司网上设求职陷阱

求职材料刚挂到网上,先后有三家公司通知电话面试。仔细一查就会发现这些公司是在利用网络搞传销,正在找工作的大学生当心掉入网上求职陷阱。

政府为方便大学生找工作,开通网上求职平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在网上设求职陷阱骗人。大学生网上求职要选择一些大型的、正规的招聘网站,不要轻易在不熟悉的网站填写简历。求职过程中,要注意甄别用人单位,查实用人单位是否正规、真实、可靠。

陷阱九:三金协商放弃,假高薪陷阱

在大学生求职招聘中,一些单位声明高工资,以此为诱饵,但却以不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为条件。

正忙于四处求职的学生小张对记者说,他在通过一家私营公司的最后一轮面试后,人事主管对他说:我们和公司的员工协商一致,都不缴纳三金,因为,几年来公司没有一名员工离开公司后失业,失业保险费都是白缴。而且,公司给员工的工资都很高,里面就有包括这部分钱。所以,希望你也能与公司达成一致。

一些不良的用人单位为了剥夺求职者的权利,经常会在合同中出现一些不合法的内容,这些都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仔细审阅内容,当合同中出现异议时,还要运用自己的沟通技巧同用人单位谈判,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目前上网搜索求职信息成为了大学生寻找工作的主要途径,然而少了大型对于用人单位资质的审查环节,一些招聘陷阱也混迹在网上的招聘信息中。调查来自上海5所高校的30多名大四学生后发现,目前,网络招聘陷阱大致划分为4个类型。

暑期打工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暑假期间,受职业规划影响,大学生们往往会利用暑期勤工俭学,通过学友介绍、职业中介、网络搜索招工信息等寻求打工机会。但据了解,每年暑期各地几乎都会发生大学生打工、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事件,诸如被黑中介忽悠、被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发生意外伤害得不到赔偿等问题,引起社会各方关注。每逢假期,此类因大学生打工引发的纠纷、被诈骗类警情呈上升态势。

暑假工常见的求职陷阱:

一、瞒天过海,骗取费用。专以骗取报名费为目的的皮包公司仍然存在。他们招工时把职业吹得天花乱坠,先收取报名费。等你到了公司,又提出中介费、建档费、办证费、培训费等一系列费用。收完费后,就把工作的事一拖再拖,或者安排一些你根本无法接受的工作,让求职者白花钱。

二、高薪招聘,无限诱惑。对不熟悉某些行业的求职者,开出极具诱惑力的薪水标准。然后,安排求职者超负荷工作,或从事违法和暴力活动。保证年薪万元以上等条件,多是出现在以提成为主要收入的行业,最后能否实现,看求职者表现及能力,往往是苦干一场,离目标任务还差一大截。

三、聘用内勤,拉入陷阱。开始以招聘行政、管理、文秘人员为名,等求职者上班后就安排为推销产品、联系业务,还没有保险金和底薪。这种受骗者即使辞去工作,也会有后续困扰缠身。

四、身份诱惑,规避承诺。招工时先称要把应聘者培养成什么师,然后要求交费进行课程培训,等培训完毕后,再拿出内部规定或特殊情况,让求职者白花一笔钱。

五、头衔修饰,名不副实。为了挣一笔考试费,故意把要招聘的职业修饰一番,例如把保险推销员说成财政计划者,把销售人员称为业务经理,把勤杂工说办公文秘,提高门槛,实施收费考试。

主要原因:

1、大学生涉世未深,防范意识差

大学生暑期打工或实习,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不签订劳动合同,有时仅仅是电话约定,就上岗工作。大学生合法权益常因此遭到侵害,有的是用工单位拖欠实习工资,更为严重的是实习期间遭遇意外伤害,用工单位推诿责任甚至不予任何赔偿。一般向劳动部门投诉时,劳动部门也无能为力。

2、中介巧舌鼓吹,抽头牟利

大学生暑期打工一般集中于选择家教、商业促销、餐饮行业等临时性工作,这也就给了一些中介以可乘之机。中介通常会利用网络、小广告等成本较低的渠道散布招聘消息,而招聘的工种往往门槛低、看起来收入也高、应聘条件不苛刻,很有诱惑力。中介由此吸引大学生应聘,从中抽头牟利。

3、用工方打擦边球,剥削大学生廉价劳动

从用工方来看,不排除有工作人员疏忽或有意借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挣学生的冤枉钱。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应聘时,通常都会被要求交纳抵押金、上岗费或者扣押证件。关键还是部分大学生判断力较弱,被无良用工单位肆意剥削。

4、学校里教育缺位,易吃亏上当

由于学生暑期打工是自主行为,学校多不参与、不倡导、不组织、不反对,致使上当受骗。

小编提示:

一是要提高大学生法律维权意识

在尚未建立健全起对大学生假期打工的保护机制的现阶段,学生维权的最有效方式仍是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协议内容应约定包括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工作岗位等。以便依法进行维权

二是要保持警戒心,提高甄别力

广大学生要尽量通过正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在哪里打工,一定要告知家长或亲友。如果工种有危险性,要看清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险、劳工保险等。要注意常见比如传销陷阱,而不是直营促销等。

应聘时要注意的陷阱有哪些


应聘时要注意的陷阱有哪些?招聘陷阱层出不穷,稍不留意便被骗,那么怎样避免这些陷阱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以高薪为诱饵 骗人先掏钱

每一位求职者都希望能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就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诱饵。例如,一家根本就不起眼的公司,开出欢迎社会新人,薪水3000元起这样诱人的高薪来诱使求职者上钩。等到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时,对方就会要求应聘者交建档费、服装费风险压金

2、串通医院分赃 专坑求职者体检费(最近这类诈骗特别多)

黑中介经常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又不清楚体检程序等空子,假装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依次进行面试、笔试、体检等项目,向求职者收取近百元的体检费,通知求职者到其指定的医院体验。3天以后,当求职者与黑中介串通的医院拿到结果时,会被黑中介以不合格等理由堂而皇之地拒绝或辞退了,或者增加一些条件让求职者自己知难而退(例如要求再交费用、改变工作承诺、甚至说工作内容就是当打手来吓唬求职者等),体检费则被黑中介和医院瓜分,求职者只得有苦难言,就算幸运通过了体检,黑中介也是能拖就拖,应聘者根本没有工作的机会。

3、黑中介冒充招聘单位

部分黑中介会冒充招聘单位开出诱人的条件,并尽量隐瞒自己中介的性质,要求求职者交纳建档费、报名费等各种费用,当求职者发现上当要求退还费用时,却推脱这些是中介收费。按规定,中介机构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时不得隐瞒自己的身份,不得欺骗求职者。求职者即使要交纳费用,也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票据,以便维权。

4、赚廉价劳动力

一些用人单位看准了求职者特别是毕业生就业心切的心理,以试用期为名赚廉价劳动力。北京工业大学就业中心于淑芬老师告诉记者,据一些学生反映,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辞退了毕业生,因为试用期的工资低,这些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在赚廉价劳动力。在不少地方,一些从事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销售公司借设办事处之名,以高年薪招聘市场部经理或业务经理,引来众多的应聘者,有的人好不容易熬够试用期,公司却借口考核不过关,一纸通知让其走人,应聘者也是当了一回廉价劳动力。

有关人士提醒,诸如本广告长期有效,长年招聘,且报名不受限制的招聘广告,求职者一定要小心。

5、剽窃求职者作品

这是求职者遭遇的智力陷阱,智力陷阱则是指以考试为名无偿占有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劳动成果。现在招聘过程中的骗取智力很常见。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更为恶劣。而广大求职者要具备慧眼,多加小心。

6、扣留证件要求求职者做不正当商业行为

初次求职者一般经验缺乏,加之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

7、薪酬陷阱

一些招聘人员在求职者的询问下,给出一个含糊的月薪数字,然而在月底兑付时却多半会说你没完成工作量,或工作失误,以此来扣除你的部分薪酬。

8、暗度陈仓收培训费

有些用人单位实际上暗度陈仓收培训费,在北京的一些招聘会上,特别是规模小的招聘会,的确有一些手续正规的用人单位,打着招聘的幌子实则为收培训费,这些用人单位一下要招几百人,招完后,对求职者说,上岗要培训,然后把这些人全部送去培训。实际上,这些单位和培训机构私下有协议,培训结束,只招几个人。面对质疑,这些单位解释说,获得的证书行业内可以通用,求职者有苦说不出。另外,一些单位收取内部培训的培训费,按规定,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不得向员工收取费用。

9、暗收违约金

有些用人单位太黑了,签完协议后,采取卑鄙的手段收取毕业生的违约金。某大学就业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她说,一些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协议期间采取各种手段逼毕业生主动提出辞职,然后收取违约金,最高的违约金竟达3万元。

10、借招聘做形象宣传

一些本来形象不错或有较好经营业绩的企业也假借招聘之名,以因业务发展,年薪数万,分住房、投保等类似的丰厚待遇招贤纳士,实际是借招聘炫耀自己的品牌与实力。在招聘时,对求职者挑三拣四,有的干脆以条件不合格或人员已满为由,不收简历,还有一些只是在招聘会上宣传的企业把收到的简历随手扔到招聘会的现场。对于公司长期招聘一两个职位的,要小心是否借招聘会在做宣传。

公务员面试中自我介绍有哪些“陷阱”


自我介绍在现在公考面试环节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有些地区的国考面试中往往还会以第一题的位置出现在考卷上。所以在自我介绍这种题型的回答中考生们要清楚的知道应该避免出现哪些问题,不要误入这些陷阱。专家在此给大家进行指点。

历年公务员面试试题解析 |历年公务员面试考情分析及?

在自我介绍的回答中学生常出现的“雷区“分别是:

第一,基本信息机械罗列。大部分的考生都是很机械的罗列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获奖项、实习经历,这样流水账一样的自我介绍并不能博得考官的欣赏,过于俗套,缺乏新意的一种自我介绍。

第二,事实举例不恰当。很多考生在做自我介绍时会利用自身的实例来向考官展示某一方面的能力和特质,这样的方式固然是可取的,但有些考生却不会甄别什么样的例子可以说,什么样的例子不适合在自我介绍中出现。这其中就又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是考生们举出的例子与所报岗位所需要考生具备的素质是相悖的。例如,报考的统计局的公职岗位,有的考生在自我介绍中甚至会提及到“我自己曾经是个马虎的人,工作上会出现毛毛躁躁的情况”。这样的一个缺点暴露了的话,就完全和统计局岗位所需要的认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是相违背的,那么考生在自我介绍中这样的实例就和岗位要求是不匹配的,最后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其二,是泛滥的使用“考试”的俗套实例。每每让考生们在自我介绍中举出自身实例考生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考试”,例如“在四六级考试中不断的努力最后成功”,“计算机考试中失败了,最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克服困难取得了考试的成功”等等。之所以在这里强调考生最好不要用“考试”的例子是因为人人都会经历这些求学路上的考试,凸显不出学生个性化特质和素养,就会落入俗套。

第三,自我介绍过分渲染。“高大全”式的自我介绍就会给考官留下一个不接地气不谦虚诚恳的印象,把自己包装的过于华丽反而会引起考官的反感,过分的夸大渲染在自我介绍中呈现绝对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在自我介绍的题目中如何避免出现上述所出现的问题是考生应该引起重视的。自我介绍从形式上和内容上可以进行创新,避免出现套路化的答法。从形式上来说,我们可以分别从正面和侧面两种角度来对自我介绍进行润色,正面介绍时要谨记结合岗位,侧面介绍时要通过具体事例体现出你是一个适合所谋求岗位的人。正面介绍时,第一,可以说明自己生活、工作、学习中所拥有的基本素质。其中基本素质包括:谦虚谨慎、沉着冷静、胆大心细、敢于承担责任、团结而顾全大局、服从上级等。第二,兴趣特长。可以用个人经历来证明,个人经历主要包含:学校工作经历(获奖经历、勤工助学经历);社团工作经历(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实习工作经历(解决实际困难能力)。第三,缺点和优点。这其中要告诉给考生的一句话要记得就是“优点说个性,缺点说共性”。岗位需要什么样的优秀品质考生在表达的过程中就可以重点突出,而与岗位冲突的要规避的一些缺点就不要提及,说的缺点不能是考生的致命伤,在接下来的工作和学习中可以改变能够完善才可以在答题中提及。在内容的上为了避免出现“高大全”的形象的考生,那么在面试答题的过程中适当的谈一些自己的现实性需求就可以使考生的答案显得更加真实,然而对现实性需求的表述要适度。对金钱、权利、住房、户口等需求最好不要谈。因为这与党和政府对公务员的价值要求背道而驰。而专业对口和家庭的期望可以适当谈一下。但是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仅谈现实性需求,考生在谈求职动机的时候要将现实性的需求与个人的职业理想和社会价值紧密结合起来。

哪些求职陷阱是应届毕业生需要注意的?


陷阱一高薪诱你搞传销

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面对这样的诱惑,你会动心吗?两位表演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

陷阱二收保证金哄你买东西

有两名毕业生遭遇了这样的求职经历:他们经一家职介所介绍后,到成都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应聘业务主管,经过初试、复试后,公司负责人称要试用3个月,叫他们先学会推销公司代理的化妆品,每人交了150元信誉保证金,但没有拿到收据。经过实践,他们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无法推销。后来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了解到,这套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70至80元。原来,这家公司采用这种招聘办法,变相地向求职者卖化妆品。

陷阱三没经验也可引你入套

据了解,由于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具有工作经验,这样将一些应届大学生挡在了门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常有矮一截的感觉。因此,当应届大学生在广告上看到无经验也可等字眼时,就会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地争着填写履历,对招聘公司的背景则一概不问,最后可能吃亏。一名大学生填了表后,对方要求收取100元的保证金,屡次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犹豫地交了这笔钱。半个月后,他被宣布走人,要求退还保证金,他却拿不出凭据。

陷阱四粉饰工种逼你辞职

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

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陷阱五骗了入职费就炒你

一名同学经职介所介绍,应聘到一家保健品公司,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提出为了提高其工作业绩,公司将对所有新进人员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公司将邀请某某大学知名教授来讲课,因此这笔费用(280元)将由个人承担。当该同学犹豫不决时,对方工作人员劝说:培训后,你终生受益,这笔钱出得值得。听这一说,该同学想通了,便交了培训费,结果讲课的并非什么知名教授,当培训结束时,公司通知他:培训不合格,你被辞退了。

就业“试用期”六大陷阱分析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合同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同时签订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仅如此,在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陷阱二:试用期与合同期限不符

不少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或者随意确定试用期限,如有的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一种对应关系。如果试用期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除此以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的用人单位在第一次试用快要结束时,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对原来的试用期进行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一个或者多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应该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还出现零工资试用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的双重保护,试用期既不是廉价期,也不是白用期。

陷阱五:不缴纳社会保险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以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此外,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一方的意思改变而改变。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陷阱六:随意辞退劳动者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单位甚至走马灯式地更换试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解除试用期员工,也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试用期最常见的解除理由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需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不能证明就随意解除,属于违法解约,劳动者有权主张赔偿。

工会工作者特别提醒广大劳动者,借用法律的慧眼,辨别试用期条款中的暗道与陷阱。同时,还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如试用期工资过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规延长试用期等,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运用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求职常见陷阱


陷阱1:招聘会陷阱

此类招聘会大多名不符实,常常对外宣传有多少用人单位和岗位,职位层次有多高,等等,实际上多为虚假宣传。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只有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才是合法的。

陷阱2:高薪诱你搞传销

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利用大学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在网上以高薪招聘为名引诱毕业生上当,一些求职者因不了解情况而受骗。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两位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目前,传销骗术主要有以下几种新的形式,值得大学生求职者注意和警惕:一是跨省招聘。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知道,网上诈骗在当地很难实施,因为当地人都熟悉情况,编造的谎言很容易被戳穿,而外省的求职者往往不了解当地情况,容易得逞。二是高薪引诱。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时,提供所谓的好职位和高薪,引诱大学生求职者上当。三是共同创业。一些传销人员为了引诱大学生求职者上当受骗,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时,向大学生伸出橄榄枝,表达共同创业的愿望,一些大学生求职者信以为真,结果受骗上当。四是网上恋人。一些传销人员以在网上寻找恋人为名,诱骗大学生,一旦上当,便以各种理由拉其入伙。

陷阱3:高职诱惑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毕业生小薛同学向记者述说了自己求职受骗的经历。一天,小薛接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电话,被告知她已被该公司录取为储备经理人。小薛在兴奋之余不免纳闷,自己从未向该公司投送简历过呀?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电话?但小薛还是兴冲冲地来到该公司,可去过方知,原来是该公司从某招聘网站上的公开资料里选中了自己。而所谓的预先被录取的职位储备经理人则被换成了理财专员。经过一番培训后,小薛才知道,原来该公司把自己招来就是做保险业务员。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据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业务员都是到各招聘网站搜集应届毕业生的资料,以高职加以诱惑。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职诱惑。

陷阱4:骗培训费

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毕业生小刘同学接到某公司的面试通知,于是高兴地到该公司参加面试。一番面试后,该公司并没有当时就向他收取培训费,只是说让他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他。小刘十分高兴,想好好表现一下,争取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于是,他起早贪黑地干了近一个月,结果却被告知:你干得不错,但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你进行培训,请先交300元培训费。当小刘对此进行质疑时,该公司却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免谈,令小刘气愤不已。

值得毕业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至于培训费,一般由公司担负。

陷阱5:皮包公司

毕业生小李收到一个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被通知去面试。由于小李并未向该公司投送过简历,他怕遭遇皮包公司,为安全起见,决定上网先查一下。让小李惊讶的是,当他用google搜索后发现,该公司居然用同一个电话、地址注册了4个公司,涉及医药、保险、建材等不同领域。该公司提出的给求职毕业生的待遇异常优厚,而招聘信息中对于学历的要求竟然是中专以上即可。该公司以低学历招聘求职毕业生,却提出付相当高的工资,值得怀疑。经其向工商部门了解,该公司已不存在。该公司是以低标准将毕业生招进来为公司干活,而其承诺的高工资是不会兑现的。

对此,求职毕业生们应该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知或者并未投放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查询、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进行面试。

陷阱6:中介陷阱

委托人才中介公司寻找就业单位不失是一种有效的求职途径,但应选择政府主办的或社会信誉好的大型人才中介机构,一些不知名的人才中介往往设施简陋,无正规的人员机构,是不够资源共享质的黑中介,当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中介方就会列出种种理由来推辞甚至从而骗取求职者的中介费!

求职过程有哪些常见陷阱以及如何防范?


在求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您知道?需要的求职技巧您知道?职场小编告诉你,在求职过程中切忌夸夸其谈,切忌过于自信,切忌自我炫耀,切忌左顾右盼以及切忌形象糟糕。感谢阅读《求职过程有哪些常见陷阱以及如何防范?》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求职陷阱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人们求职心切而采用的手段,用于骗取求职人员的财物、个人信息或者低廉甚至免费的人工。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措施,希望大家喜欢!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

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

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

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非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时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如何防范求职过程中的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并办理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

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7.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班主任),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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