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新员工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小编对职场有所了解,当你成功进入企业的开始。如何成功通过试用期非常重要。

新员工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1.工作态度最重要

工作态度是评价员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这是一个看不见的严格规定。与技术问题相比,你不能问问题。但是,态度是员工最基本最糟糕的改变。如果没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业务经理将不会进一步审视你的绩效或考虑留住你。能坐下来很重要。工作时间就是工作。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态度。我们的工作没有小事。一切都应该认真对待。

2.保持充分的工作热情

企业公司喜欢充满激情的员工,只要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感兴趣并激发他们对工作的热情。有了激情,您将完全致力于您的工作,您将在短期内取得成果。您也将被领导者看到,转向正确并按时重复使用,并对您的职业发展非常有帮助。

3.了解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评估标准

这是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标准化管理的企业一般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而有些企业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岗位责任的灵活性很大。进入试用期必须清楚理解,同时不了解工作流的特点,会出现错误,影响工作。如果企业不向测试人员提供记录在案的工作标准,测试人员必须制定自己的工作标准来要求自己这样做。

4.做好抗压准备

公司对新员工的要求与老员工的要求没有什么不同。在试用期间,主管可以为新员工安排更多工作,以便在新环境中看到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新人需要做好:适应新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适应新老板的管理风格;在新的工作环境中适应与老员工的关系;准备好“欺负”(也就是说,老板有可能给你的工作不仅仅是老员工,老员工也可以控制你的工作等等)。

5.学会恰当表现自己

职场新人的最佳形象是勤奋、踏实和求知欲。勤奋是有反应的,行动是及时的。但是有时候“表现”的问题取决于公司的文化:如果公司的氛围是开放的,你可以尽可能地展示你的能力;如果公司的氛围不鼓励你表达自己,或者如果你周围的老员工讨厌开放,你需要内敛;同时,你也需要依靠主管的管理风格来做出决定。就是这样。新来的人也应该有一定程度的观察力,如果你发现周围的同事或老板对自己的看法不同,或者有人对你提出建议,你必须克制自己。首先,我们要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然后是老同事交办的任务。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我们应该加班。

6小编认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试用期间,除了工作之外,工作场所的新移民必须积极参与。同时,他们还必须处理人际关系,尽快融入周围环境,与同事相处融洽。当我第一次踏入工作场所时,我周围同事的帮助对我成功的试用期非常有帮助。工作场所的新人不懂什么,工作任务繁重,没有同事的帮助,他们就不会那么快适应工作。

7.团队合作非常重要

当今,企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不断融入各种人才,在选择和就业方面,尤其注重团队意识。人才的优势不是由个人所发挥的,而是由整个团队所发挥的。因此,在进入企业之后,候选人应将其目标与企业的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

8.不要将薪水和福利与外界进行比较

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请不要太在意薪水和福利。拥有一个好的平台是最重要的。只要工作扎实稳定,正式员工的工资水平就会稳步提高。

9.不要轻言“离开”

小编认为在试用期间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但千万不要轻易放弃,更不要说找工作会有这么多麻烦,即使你找工作并不难,你还是要经过试用期才能去一家新公司。

只有当你努力工作时,你才有机会留下来。否则,工作场所的竞争压力如此巨大,以至于没有人具有绝对的不可替代性,并且不可能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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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成功入职才是在一家企业的开始,如何安全地度过试用期才是重要的。

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1.工作态度最重要

工作人员的态度是很重要的评判标准。这是一种无形的硬性规定,对于技术问题,不明白的可以问,但态度是最基本的还是工作人员的变化也是最差的,没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企业高管也不会看着你进一步的性能问题,或者你考虑保留。它稳坐,工作时间就是工作,说明你的工作,以切实履行,不看最终结果了,但完成工作的态度是很重要的。工作无小事,一切都应该认真对待。

2.保持充分的工作热情

公司喜欢有激情的员工,只要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感兴趣,就能激发自己的工作热情。 有了激情,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就会有短期的成果,就会在领导的眼里,准时和再就业,对自己的职业发展也很有帮助。

3.了解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评估标准

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规范企业的管理一般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的企业都没有明确规定,很大弹性的工作职责。进入试用期一定要了解清楚,没有流程的清晰的特点,可能会出现和影响的错误。如果公司不提供就业机会试用用户的工作标准文件,审判必须努力为自己自主研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将做到这一点。

4.做好抗压准备

公司对新员工和老员工的要求没有区别。在试用期内,主管可以将更多的工作分配给新员工,以了解他们在新环境中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性。新员工应该做好的是:适应新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适应新老板的管理风格;适应新工作环境下与老员工的关系;做好可能被“欺负”的心理准备(即,老板可能会给你比老员工更多的工作,老员工可能会支配你的工作,等等)。

5.学会恰当表现自己

新职场最好的形象就是勤奋,脚踏实地,勤奋好学。 勤奋就是你要求的迅速行动。 但有时候,“业绩”的问题取决于公司文化: 如果公司氛围开放,你可以尽可能多地展示自己的能力; 如果公司氛围不鼓励自我表达,或者如果公司周围的老员工不喜欢开放,你需要更加内向; 同时,你需要根据主管的管理风格做出决定。 新人也要有一定的观察力,如果周围的同事或老板用不同的眼光看待自己,或者有人建议你必须克制自己。 先完成领导分配的任务,然后完成老同事分配的任务,自己的任务,时间不够加班。

6.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试验期间,除了年轻白领的工作,除了积极表现,同时也要处理好的关系,尽快融入周围的环境,和同事相处。当刚进入职场,通过试用期帮助周围的同事对自己以帮助是非常大的。不明白没有我的同事们的帮助下在职场什么,但也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也不会这么快适应。

7.团队精神很重要

当今,企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不断成为各类人才,在选拔和就业中,尤其注重团队意识。天赋的优势不是由个人发挥,而是由整个团队发挥。因此,进入企业后,应聘者应将自己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8.不要将薪酬和福利与外界进行比较

毕业后,不要太注重福利,有一个良好的平台,第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只要工作扎实,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将继续上升。

9.不要轻言“离开”

试用期可能会遇到各种挫折,但不要放弃,更不要说找工作会有那么多麻烦。即使你不难找到工作,你还是要经过试用期才能去新公司。

你努力工作,就有机会留下来。 否则,工作场所的竞争压力是如此之大,没有人是绝对不可替代的,也不是不可能被淘汰的。

如何安全稳妥度过"试用期"的问题


刚进入新环境,要想很快得到认可,需要做好本职工作,也要学会“做人”..如何在试用期内迅速在组织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如何安全稳妥度过"试用期"的问题

1、少说多做

来到新的环境,我们要尽可能积极的态度,但在这个非常的试用期,以混合着大家尽快打成一片,需要注意方式方法,这是必要的自我收敛,那么更多的动态声音的气质。对于新人来说,球队每个人都会仔细观察这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为人,希望这是一个称职的,但不给人家麻烦大家。所以,多做少说,认真做事,拿出可靠的结果,我们可以赢得初步批准。

2、专注工作

专注是高效工作的开始。 新人进入新的环境,许多地方不了解公司,往往急于询问诸如工资、福利、加班与否等问题,甚至连工作都做得不好,考虑如何谈论人事工资或换岗。 这是工作场所不成熟的表现。 洪向阳提醒你,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内,无论你多么关心其他福利,你必须坚持下去,全心全意投入到你的工作中。 而不是试图弄清楚细节,专注于工作,只是为了表演,为了获得新的机会。

3、有效沟通

工作不到三年的人之所以频繁跳槽,是因为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在试用期间离职。其中,近三成人抱怨领导不理他的努力,觉得居高临下,然后选择离开..事实上,这样的问题往往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的。作为新组织,工作中存在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请教;需要领导决策的,一定要请教,绝对不能自以为是的决策..与同事沟通,要注意节奏,态度和态度,注意合适的情况和时间,说事情..

4、快速学习

一个新的工作和新的工作环境,不要指望那些谁拥有“老师”指点,必须通过快速学习,了解行业熟悉工作,很快掌握所需的工作技能。 洪向阳来提醒你,你的老板或上司的需求都在工作的结果,而不是一件小事将需要援助。在这个时代先进的网络,学会收集信息,整合资源,改造个人工作能力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技能。

5、培养钝感力--坚持才能胜利

钝感是一种面对挫折、困难、挑剔的态度,即不反抗、不抵触、不抱怨,以“慢”的态度对待挫折,而目光只想向前看,不与敏感纠缠,始终保持内心的稳定状态,不漂浮。这可以说是一种积极的,强大的精神能量..如果你太敏感、气馁或自信,你很可能会在一个消极的循环中离开你的工作,担心整天被解雇。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快速调整心态,继续做手头的事情,不卑不亢,不要纠结抱怨,相信老板或老板马上给你留下深刻印象..

手把手教你安全度过公司试用期!


每年的这个季节,毕业生们都成功地在千万份简历中抓住了HR的注意力,做了全程的充分准备,顺利通过了面试,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但是,入职不是胜利的结束,而是新的开始;要在新的岗位上站稳脚跟,试用期的表现更重要:陌生的环境,新的工作任务,陌生的办公室政治等要尽快适应开始..否则,来之不易的工作可能会失去..如何把握机遇??好的猎头小编提醒:试用期还需要好好规划,根据转正目标和试用期工作安排分阶段,才能站稳脚跟,为以后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手把手教你安全度过公司试用期!

试用期被辞退时有发生

举个例子: 7月之前,朱某曾在重庆的一个街道办事处工作了一年,基于家庭关系。 她觉得行政工作没有成就感,每天得过且过,只是等着回家吃饭。 我想做点什么来表现,请教领导往往是泼冷水。

为了重新找回自己的成就感,朱之文最终选择了辞职,找到了新的工作。她选择了一家著名的电子公司。有了新的开始,小朱也开始努力了,但问题又来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工作,这里的工作氛围和以前的浑浑噩噩的环境完全不一样,工作节奏很快,很多事情都要自己积极开拓。而不好意思麻烦同事,就自己一天比一天..

没想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人事部门找她谈这个职位解雇她的面前。眼看年底将至,这样的情况让她做了头发,之后连续走在招聘时,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并决定做什么,他们真的不好?被领导前培训泼冷水,但不是在这一点上,怎么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到新公司要退出?

对此,人力资源专家说:“虽然朱换了工作,但并没有说明在时间的工作进行调整,仍然在一个更宽松的步伐,自己的工作,而寻找一个新的公司不同的环境,但并没有采取积极措施来适应,而是继续以避免结果的辞职而产生的问题。但之后他们去招聘会盲目地寻找工作,没有职业规划,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做,自然就会有麻烦。“

专家支持:试用期逐步职业规划

第一阶段:入境后2周

任务:尽快进入新的团队,熟悉了公司的企业文化。你熟悉所有一旦涉及到的内容尽可能的作业。从理解企业文化和处理问题的工作作风,新的团队,以便未来在同一方向有意识地附近工作。要迅速熟悉工作环境,包括硬件相关的工作可能涉及使用和操作必须找出其中尽早,如何使用。

猎头警告: 不要因为一些非常简单的问题而不断打扰同事。 在老板眼里,有被质疑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可能性,这会影响到整个团队的效率。

第二阶段:入职一个月

任务: 最重要的是清楚你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并尽快进入状态。 即使公司对新员工没有具体要求,从长远来看,清楚了解自己的使命会帮助你按计划进行。

好的猎头提醒:不要毫无头绪地工作,一旦走出团队的方向和目标,很可能在试用期结束时,HR会以“我们认为你不适合这个职位”为由解雇你。

经过一段时间:第三阶段

任务: 在完成初始定位阶段之后,下一步是得到结果。 尽你最大的努力,完成你的任务,发挥你的长处和能力。

好的猎头: 当工作逐渐开始时,主管或老板为了了解你的能力,可能会在这个时候给你一些任务,这是你学习的关键时期,不要掉以轻心。 不管是容易还是困难,你都应该接受并完成它,而不是找借口,并及时向你的上司或老板汇报进度,不要对汇报结果感到羞愧,向他们展示你是一个有价值的资产。

试用期内尽量展示自己的专业潜力

除了任务,也是职业化水平高的三个阶段的完成需要在这个时候来证明:

1。积极参加上岗培训

以最高的动机参与学习和互动,并全力以赴; 有些公司会在培训结束后评估你,你的表现和成绩将决定你是留下还是离开。

2。尽你最大的努力

不熟悉的容易犯错误的工作。即使在一个批评,但也没有把它带到心脏。虚心承认错误,补救或改进自己的工作,尽快为上策。调整好心态面对未来,以避免再次发生同样的错误。 “很多毕业生,年轻人在面对批评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的错误,不能很好地反映这些改进将会使自己最终被解雇。”

3,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要轻易放弃

只要走在新的,不告诉你如何做你的工作,但不想改变现有的规则,以适应你,更多的工作,少说话,是最好的政策。 拿到工作和打开保险箱是两码事。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职场,试用期上刷的人不少,不要以为试用期是在形式上,这是一个关键时期员工的能力和价值,不全力以赴,很容易被淘汰。

安全度过试用期的七大“防身术”


试用期总让人有些不安全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转正?公司延长试用期怎么办?公司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试用期期间能请假吗?在试用期离职的话,应该提前多长时间向公司正式提出呢?千万不要因为身在试用期,就如履薄冰地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争取。每一次跳槽,都意味着要开始一段新的试用期,所以,你一定要清楚你的种种试用期权益!

Q1:试用期到底应该多长:一个月?二个月?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专家:在早先前程无忧所作的《安全跨越试用期》的调查中,92%的受访者都表示自己所在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有6%。但具体计算试用期,还是要依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设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即,若是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可约定为二个月,但不能超过二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还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计为劳动合同期限。

Q2:试用期内如被公司调岗,还要重新设置试用期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专家:试用期是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协商确定的,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调换工作岗位,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调整了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如果因为调换了部门,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的话,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Q3:总公司、子公司的试用期是通用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专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岗位,也不能再设立试用期。同样,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在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在新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可以设立试用期。但要注意,关联公司中,必须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

Q4: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告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专家:依此规定,劳动者若是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铺盖就走人。如果要留下良好的职业口碑、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应估算你手头的工作,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不过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Q5:试用期内公司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专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到底怎么样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情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那么企业则不能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 用人单位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业本身经济性裁员等重大变动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Q6:试用期内可以休假吗? 专家:假期分很多种,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假期,试用期员工有权享受。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安排的特点,假设试用期过后,员工仍然有机会使用年休假的,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的请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单位有权利拒绝试用期内的员工请假。 Q7:员工在试用期内长病假,企业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专家:试用期必须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都不作数。至于试用期内病假比较多,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一年的劳动合同只能设立两个月的试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长。如果是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上限是六个月,那就看第二个方面: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也可以变更,因此,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试用期。(完)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4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觉,我们转正的时候到了,大家知道怎么去写转正自我评价吗?以下是zcbkw小编搜集整理的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欢迎阅读,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更多资讯尽在自我评价栏目!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

两个月前的今天我荣幸的加入**公司成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招聘规划师中的一名员工,现在实习期马上就到过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努力工作,虚心学习,对公司有了比较详细的理解,对工作也得心应手,下面是实习阶段的自我鉴定。

第一是熟悉公司各个岗位,入职后的第一项工作目标是了解公司组织架构、熟悉各个待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的招聘流程等。通过一周的工作,我已对上述问题有了大致的了解,开始独立工作。

第二是各中心招聘需求汇总及意见征询。由于公司的在编人员接近饱和,为了有效的调节剩余人员编制,我在张总的扶持下,完成了各中心的招聘需求汇总及分析。并在后续的工作中,有效的控制了人员编制。

第三是《人员编制表》的分解和动态更新,根据入职、离职、人事调动及晋升的最新动态,调整《人员编制表》,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集团。另外,根据人员盘点的需求,又对报表进行了设计和分解,重新制定了以管线为单位的人员明细,给各项人员统计工作提供了便捷的参考。

第四是建立了招聘系统分析台帐。很多人都会带着错误的观念去审视招聘工作,他们往往会以招人时间的长短去衡量招聘工作的效率。其实,招聘工作有着50%以上的浮动因素,这些因素涉及到社会政治、人才市场、行业动态、以及重大节气等诸多方面,其中,任何一项因素的波动,都会直接影响到招聘的效果,简历数量稀少、中段人才隐匿等问题就是最快、最直接的体现。建立招聘系统分析台帐,可以全面的了解日常招聘动态,通过其中的汇总分析表,更能直观的分析招聘效率。从而,体现出真正的工作价值和劳动成果。目前,这套系统台帐经过多次了调整之后,已经正式的投入使用。

第五是起草《大学生培养操作规程》文稿,秉承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把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一大战略。我司制定了《大学生培养操作规程》,并以挑选及培育下一代业务骨干为目标,为大学生提供一条良好的发展途径,协助他们深入企业文化、掌握公司业务的多方面知识及技能,逐步培养出一批会做生意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实现七个三甲、三个第一的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这套规程的已经初具雏形,有待后续进一步完善。

第六是日常人员招聘,入职以来,我完成了2名协保司机、2名出纳、1名土建工程师、1名工程管理工程师、1名土建审核师、1名工程资料员以及多名实习生的招聘任务。完成的后续工作有:妥善安排新员工入职体检、oa通报、试用期情况跟进等等。

第七是行政工作协助配合张总完成了多项行政工作,如管理费用预算、采购费用核价、全员营销活动的车辆安排等等。

总的来说,这两个月的工作对我是非常有帮组的,是我融入公司的桥梁,是进入公司的第一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再接再厉,争取做一名对公司有用的优秀员工。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

三个月的试用期转眼就到了,在这三个月中,我较快地适应了新的工作,融入了新的团队里,也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肯定,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我想这些都值得自己去总结,去思考,去提高。在本部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地完成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虚心向同事学习,不断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对于集团及公司的制度和规定都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另外,本人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很好的协调及沟通,配合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及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并热心帮助其他同事,与人相处和-谐融洽。

记得刚来的时候对各方面都不是很熟悉,周围的同事和领导都给与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尽快地完成团队角色的定位。现在的工作岗位是销售统计分析和结算,主要负责编制每天的掌控表推移表,由于以前从事过相关岗位的工作,对ERP系统的操作以及EXCEL的数据处理还算比较熟练,所以上手起来比较快,仅1周的时间就可以独自担当起每日销售报表的编制工作。虽然每天的报表编制比较机械和重复,但是我认识到了在重复工作中可以挖掘许多不重复的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可以学习到新的专有名词,学习到怎样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等等。在结算工作中,除了高要求地完成结算表的编制以外,还努力做好销售部和财务部之间的沟通,配合财务部的复核工作。除了本职工作以外,还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例如市场部的每月销售数据包都是我帮他们更新新的数据包,其实这些工作其他部门可以独自完成,但是他们对于订交提数据,车型以及18位码都不太熟悉,花的时间更多,如果我花一个小时能为他人节约2个小时,这件事是值得做的。

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特别是对销售结算这块还不能做到100%的胸有成竹,其实每项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熟悉,去沉淀,这3个月中,专营店实习就占了2周,后面的销售精英大赛和新员工培训,再除去假期,真正去操作本岗位的时间其实并不多,现在仅仅能够完成硬体折扣和简单的促销结算,我想这是我不足的地方,也是我以后要加强的地方。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转正不是意味着待遇上会好一些,更重要的是从此刻起自己已经是东风日产的一名正式员工,在工作上必须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真诚沟通,做好份内事。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

时间匆匆转走,现在的工作已经渐渐变得顺其自然了,这或许应该是一种庆幸,是让我值得留恋的一段经历。一个多月的试用期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Xx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X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四年的大学学习,学到的更多的是专业基础知识再就是一种自学能力,而实践经验、社会经验则十分匮乏。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能够正确面对挫折,辨证的看待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当然,初入职场,难免经验不足,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但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专业技能也得到了加强。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公司领导的悉心栽培以及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我也深知,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为公司作出贡献,为公司创造真正的财富,同时也为自身谋求一个更大的进步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

经过一个多月的试用期,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xxx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xx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警惕试用期几大陷阱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警惕试用期几大陷阱。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关于试用期,劳动者必须知道: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一、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市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市。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并加以约定。

二、试用期是强制规定的吗?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三、试用期时间多长?

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四、需警惕的试用期几大陷阱

陷阱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

1、部分用人单位只于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目的是为了能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还能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陷阱二:随意延长试用期。

1、很多用人单位随意延长试用期,造成毕业生无限期被试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陷阱三:工资福利差。

1、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压低毕业生工资且为落实各类相关福利;

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陷阱四:强加试用期。

1、用人单位以熟悉多种岗位为由,要求毕业生在多个岗位试用,增加试用期。

2、《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陷阱五:拒交或欠交社保。

1、很多用人单位都以试用期不用交社保,过了试用期再为毕业生办理社保为由拒交或欠交社保。

2、事实上,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一词为理由接触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赔偿金。

陷阱六:先试用,再聘用,试用是必经环节。

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陷阱七:试用合格不合格,单位说了算。

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使用其中,除劳动者违背劳动法的相关条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的几大“坑”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周期也越来越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人? “试工”等于试用期?试用期一定是好事吗?几个“坑”的试用期,吹它吗?

试用期的几大“坑”

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在试用期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这里有一个案例

“90后”毕业生“小张人”进入一家公司,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公司认为小张是新人,能入职不好说,所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多次沟通未果后,小张不得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终起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人民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共和国”等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法院支持了小张要求。

在试用期,社会保险费是许多新员工的一个盲区。 用人单位依法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自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缴纳。 试用期内,还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纸劳动合同可能会被埋在“坑里” ,新的职场也需要更加小心、警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有哪些“坑”?

“试工”等于“试”? “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投降?所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小编也从判断有我们总结了几个“坑”试用期,看看你是否抓到了吗?

要巧妙地创造一个新词,“审判工作”是指“审判工作”?

有些雇主会以“试工”的名义拖欠雇员的工资.没有“审判工作”的法制观念..法院审理时,一般将“审判工作”视为一般意义上的审判。因此,用人单位不符合劳动者就业条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当支付劳动者已经支付的报酬..

滥用的概念,有一个试用期为所有劳动合同?

所有类型的劳动合同的一些公司在试用期约定。事实上,法律要求有一定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到三个月,兼职就业学期结束,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法官说试用期解除合同的条件,更宽,更低的工资,滥用试用期将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小伙伴,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一次看到试用期,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用人单位“口口相传”,“不符合聘用条件”能否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拒绝聘用足够的基础,和工人的解读。作为他个人的工作报告,随意终止对测试结果不佳的合同,在审判法庭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的负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举证不能,不排除其劳动合同是非法的。因此,小伙伴们注意啦,试用期的表现,虽然很重要,但绝不是劳动合同的非法终止,借口要擦亮眼睛,认清非法行为的存在终止的合同合同。

用人单位的就业制度还有待完善

法官认为,目前,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比较宽泛,劳动关系失衡等因素,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试用期内劳动争议发生在起重吊装环节,很多都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相关..合法合理设计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当然,“三大”绝不是试用期“保护伞”。 “试用期,员工如果雇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官说。

法官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理清相关劳动法规的试用期,加大宣传。同时,逐步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就业的清况,量化的用人标准,明确考核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在试用期内应承担的雇主。工人应招对劳动合同的性能或制造影响的完整,不要有所隐瞒的基本信息。

双方均坚守诚实信用原则,劳动争议发生几率也会被最大限度降低

警惕试用期的几大陷阱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警惕试用期几大陷阱。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关于试用期,劳动者必须知道: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一、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市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市。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并加以约定。二、试用期是强制规定的吗?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三、试用期时间多长?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四、需警惕的试用期几大陷阱陷阱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部分用人单位只于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目的是为了能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还能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陷阱二:随意延长试用期。1、很多用人单位随意延长试用期,造成毕业生无限期被试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陷阱三:工资福利差。1、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压低毕业生工资且为落实各类相关福利;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陷阱四:强加试用期。1、用人单位以熟悉多种岗位为由,要求毕业生在多个岗位试用,增加试用期。2、《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陷阱五:拒交或欠交社保。1、很多用人单位都以试用期不用交社保,过了试用期再为毕业生办理社保为由拒交或欠交社保。2、事实上,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一词为理由接触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赔偿金。陷阱六:先试用,再聘用,试用是必经环节。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陷阱七:试用合格不合格,单位说了算。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使用其中,除劳动者违背劳动法的相关条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员工不是临时工,想辞就能辞!


网友csj_86的困惑:

公司劝退,说我没有完成销售业绩。面对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解决呢?我的劳动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6个月,在公司就干了1个月15天,公司就说没有完成业绩的60%,劝退。可是我明明找了好多丰富的客户资源,而且,已经导入公司的crm系统。我该怎么办呢?

[特约顾问阿克答复:]

社会上对试用期一直有一种误解,认为试用期是用工双方用来考察对方能力条件是否满足自己要求的,一旦发现不合适,就可以随时辞退或辞职。但是事实上,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对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员工做了一定的限制。

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第三十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发现,员工试用期内辞职有程序要求,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而单位试用期内辞退则有证明义务,即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你所在的公司说,你没有完成销售业绩,所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要劝你自己辞职。那这个销售业绩要求在你入职时公司是否告知过你呢?从你的表述来看,显然你对此毫不知情。因为你觉得自己已经找了很多丰富的客户资源,自认为做得很合格。在没有告知试用期员工目标是什么的情况下,公司就说没有完成业绩的60%,这是不妥当的。

我注意到,你所在的公司并没有直接跟你说业绩不达标,试用期考核不过,需要辞退你,而是劝退。这说明公司也觉得自己的做法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如果劝你辞职成功,那你将来反悔的话也没办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你向公司指出,如果有明确的指标,那应该在入职的时候就说清楚,这样你可以有目标去努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努力后才知道,原来指标还有很远。既然试用期还有好几个月才到期,公司可以再给你一段时间继续完成业绩。这样处理,对双方都比较公平合理。(完)

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1)简介

在你认为最可恨的职场骗局是什么的调查中,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力以20%位居榜首。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力主要2种形式:一是以各种理由辞退求职者,再以很少薪水继续招聘新人。二是非法延长试用期,半年合同试用三个月。

具体表现在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鱿鱼。新员工一般经历约3-6个月试用期,薪酬在试用期总是很少,转正后会大幅提高,然而卖力表现换来的却是一脚踢出局。因为试用期工资、福利和正式录用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微乎其微,利欲熏心的用人单位便通过无休止的试用获得最廉价却最认真的劳动力。

(2)案例

(1)我大学毕业那年曾到一家民营公司干过一段时间,招聘时老板承诺年薪至少8万。然而我进这家单位后,公司给我定的工资低得让人咋舌,维持温饱都困难。对此,公司解释: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后,工资即翻番上涨。可等我好不容易熬完试用期,公司却下发一纸通知,称我考核不过关,让我卷铺盖走人。由此我明白了,年薪制关键在于一个年字,年薪万是个具体的数字,然而你能否干一个整年却是个未知数。一些公司惯用的伎俩就是年终前一二个月,巧立名目突击裁人,让你有苦难言,无处伸冤。

(2)今年7月,财经大毕业生小李受聘于某广告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他看到合同上标明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为1年。他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同学签约3年,其试用期才90天,而自己的合同期仅1年,就要试用3个月?

(3)应对措施

1)了解招聘公司历年招收员工情况

2)密切关注劳动保护法中的保护内容:

签订合同时长

试用期时长

六个月以内

十五天

一年以内

三十天

两年以内

六十天

六年以内

六个月(最长)

试用期的四大“禁忌”


试用期是一个基本阶段。作为试用期的新员工,你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你觉得你可以安全地度过试用期。虽然试用期比较短,但能否被公司录用,我们还是需要注意几点。

试用期的四大“禁忌”

大忌一:心思不在工作上

1.如果账户的工作没有完成,它将被急于工作或改变(事实上,在家里没有紧急事项),这是典型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在试用期间,我仍然熟悉这项工作。如果我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完成某项工作,我就无法在离开工作之前完成它。请告诉你的领导!!让他们知道你正在努力工作,让领导者知道你在学习!!

在这种情况下,在试用期内只有一次,会给主管留下不良印象,这对你的转正是不利的。

2、领导安排工作任务时,明确说明提交结果的具体时间,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当领导人问这个原因时,领导人仍然不能接受错误,找各种借口。领导人所说的话一定要记住。

3.上班总是喜欢走开,半心半意,比如总是在工作时吃饭,喜欢照镜子,和同事聊天,还有一些年轻女性在上班时补妆。

大忌二:在办公室玩游戏

1.有些员工利用加班的原因在夜间占用办公资源玩游戏,这不仅浪费了公司的资源,而且对那些真正加班的同事也产生了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周末带你的朋友去办公室玩游戏,让陌生人在未经同事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公司的电脑,而不管公司信息的安全性如何。

2.借用商务旅行或出去处理个人事务

虽然不容易被发现,但一旦发现后果难以想象,建议您不要轻易“踩雷”!

大忌三:传播负能量

1.作为公司的试用期员工,对新公司的工作没有热情,只有负面情绪。这种人不是公司不能抱他,但他骨子里的能量是严重的。这种员工将被提前删除。 。否则,带有自己“鼠标”的员工将影响现有员工的情绪。

2.第二步。不要使用文明的语言,喜欢说脏话

营造良好的办公文化环境是大多数企业的行政文化之一。没有人力资源部愿意雇佣一个会骂骂咧咧的员工,也没有人愿意和这样的员工一起工作。毕竟,礼貌是尊重的先决条件。

大忌四:出于各种原因的非社会性

1.公司必须依靠团队的力量来成长壮大,所以同事之间的合作尤为重要。如果试用期员工一个月后仍无法融入现有团队,该员工应慎重考虑,如果三个月后仍无法融入,则该员工将坚决无法留下。没有人比一个团队更强大。

2.谈论你背后的流言蜚语,通常被称为"咬舌头的根。"

在试用期后,员工进入公司,他们非常渴望融入团队,但他们也很容易“坏”并私下与他们谈论同事的“八卦”。这并不容易获得员工的信任。

所谓“祸从口出”,我们还得控制住自己的嘴巴。如果这对我们的同事不好,我们不应该漫不经心地谈论它。否则,我们很可能是第一个被淘汰的。

编辑和大家分享了那么多试用期的禁忌,都是为了给进入工作场所的新生提个醒。试用期是新员工最有可能的表现机会,但他们也需要谨慎对待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许多学生认为试用期是满足公司的考试期,这是试用期的一部分,但这也是我们公司检验和试验的阶段。如果你认为公司文化、团队氛围、职业发展与自己不一致,及时离职也是明智的。

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高校毕业生纷纷迎来了由校园向职场的华丽转身。初入职场,难免会遇到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那么,试用期里有啥门道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小杰是某高校电子工程专业2018届毕业生,2018年7月进入一家电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同时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7000元,转正后月工资9000元。然而,小杰刚入职两个多月,公司就以小杰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小杰以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由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公司表示在对小杰进行考核后认为小杰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在举证期限内并未就公司的录用条件、对小杰进行考核的标准及小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缘由进行举证。最终,法院认定公司与小杰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且系违法解除,支持了小杰的诉讼请求。

“正儿八经”的试用期是啥样的?

劳动合同法就试用期的期限长短、工资标准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对于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法律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与小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却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此外,约定的试用期期间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上述约定均违反了法律规定,致使小杰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故法院判令公司向小杰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

(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

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不合法,劳动者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该约定应属无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由于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劳动者亦可以通过仲裁及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里,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说“分手”吗?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虽规定,如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首先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并需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同时,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并能够认定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并且需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此外,还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试用期期限内提前进行通知,试用期届满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为违法解除。如此看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还真不可以随随便便说“分手”。

说了这么多,看来试用期里的门道还真不少。简单来说:试用期不求天长地久,要“一”“二”及“六”;试用期还需慷慨仁厚,工资“八零”得管够;试用期要想和平分手,有依据还得讲理由。

关于毕业求职的“试用期陷阱”


毕业求职,警惕试用期陷阱!

毕业求职了,必然会经过一个试用期,试用期虽然是劳资双方打量彼此的一个窗口,但是有些东西你也要了解,不要陷入试用期陷阱。

1

陷阱1:先试用再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改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

陷阱二:试用期成随意期

试用多久才正常?劳动合同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然而,现实中常常出现试用期超期,甚至无端续期的现象。

3

陷阱三:试用期变白用期,说炒就炒,辞退理由莫须有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然而在现实中,辞退理由往往简化到不过关不适合不符合条件等模糊的说法上去。

专家建议

劳动合同是规避试用期陷阱的重要武器。在通知试用前,务必要先签订劳动合同,看清合同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注意检查薪资、职位是否和录用函上相同,合同是否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报酬等内容。

入职前恶补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当自身权益受损害时要敢于维权,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

跳错槽,熬过试用期就会好?!


跳错槽之经典补救法:熬过试用期再说!

@主人公Denise:和许多职场人一样,跳槽之初的欣喜早已被现实所磨灭,充满希望的心也渐渐变得失望。其实我也并非初出茅庐的职场新人,但既然来到一个新的环境总应该谦虚谨慎些为好。又或许是因为我太谦虚,上司派给我的任务都是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对我来说根本毫无挑战。新工作让我感到有力无处使,但考虑到我还在试用期,那就先忍忍吧,也许过了试用期后上司会给我更多的表现机会。

@现在的经理Zita:由于Denise是刚招进来的员工,所以我让她先接手一点基础性的工作。我知道Denise并不是没有经验的员工,但我还是想等她慢慢适应了这里的工作节奏和工作团队,再给她分配更多的任务。Denise有很强烈的表现欲,这一点是我非常欣赏的,也是我为什么会给她这个offer的原因。但是有一点必须清楚,对于招进来的员工,我们必须要对他们负责,除了他们自己的职业规划外,企业方也应该做好长期的培训计划。一个人才的养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更需要长时间的观察和磨练。太早的释放其能量,只会降低她对工作的热情,到最后再次选择跳槽。

@职场专家:工作能力要在工作中才能展现出来。有能力不一定能被发现,这是常事。同事间的互相协作,并不分琐事和大事。在适当的时候(比如接手一个新项目,或者完成一个旧项目后汇报总结心得的时候),与你的直接上司主动沟通一下,让他给你展现能力的机会,表明你愿意接受更多的任务,并且向他表明你具备这个能力。当合适的机会来临时,记得一定要铆足了劲儿好好表现哦!

劳动合同上试用期的陷阱


又到毕业季,不少大学生已经开始了,而且各地校园招聘也陆续开始,这时候找工作的学生就要注意用人单位设置在试用期上的陷阱。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期限,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等。

由于就业压力较大,劳动者求职心切又缺少必要的维权知识,一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上玩起了花样,故意设置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规避责任和义务,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防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上设置的六大陷阱。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订。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等同于合同期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陷阱二: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一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如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在原试用期届满后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就应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零工资试用。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的双重保护,因此试用期不是廉价期、白用期。

陷阱五:试用期内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以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或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往往不懂或不敢提出异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同时,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费,还是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无效的。

陷阱六:试用期内随意辞退职工。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无条件、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很多职工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才能依法解除试用期职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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