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应急预案4000字。

加强减灾法制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法制保障能力。为了面对各类安全事故或灾害,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你是否正为写应急预案而犯难呢?职场范文网的编辑收集并整理了“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篇1

为提高防御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防台和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实施科学防洪、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大隐村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1320亩,耕地面积465亩,常住人口1590人,党员60人。地处余姚、鄞州两地交界处,四明山东北麓,地理位置优越,距宁波市区17公里,余姚34公里。杭甬高速公路在大隐设有道口,与河姆渡遗址隔江相望,距梁祝文化公园10公里。大隐山川秀丽,土地肥沃,气候宜人,文化深厚,物产丰富,交通便捷。20xx年村集体可分配资金29.5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9441元。

2、水利工程现状:20xx年我村投入了3万余元对庙前河河道进行了治理。庙前河河道为我村主要河道,全长2100米。

二、村级防汛防台组织及职责

1、经村三套班子开会决定成立大隐村防汛防台工作组,组长:金正国,副组长:毛继峰,组员:金翠岳、史夏芬、徐寅、徐丽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主要职责:1、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2、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雨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3、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4、当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乡级防指;5、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6、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下属4个队伍,分别是:监测预警队,队长:毛继峰,队员:姜文标、翁炎军,职责:负责接受相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联系电话:62913077;人员转移队,队长:金翠岳,队员:张甫生、翁恒惠,职责:负责转移本村危险区居民到指定安置点,人员转以后转入参加应急抢险,联系电话:62913077;抢险救灾队,队长:徐寅,队员:徐国庆、官小明、胡永康,职责:工程未出险前参加本村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工程出险后负责水利工程抢险,联系电话:62913077;后勤保障队,队长:史夏芬,队员:徐丽珍、刘海堂,职责: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组织抢险物资供应,搞好后勤服务,联系电话:62913077.

2、大隐村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流程

大隐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汛情监测、汇总信息,下雨刮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安排值班。

一、当气象部门通告可能有台风或大暴雨影响

1、安排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天气动态;

2、组织对河道等阻碍行洪、各类危房等的防台检查;

3、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作物抢收,落实农业大棚防台措施。

二、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接到上级防汛指挥部发布防台指令

1、安排24小时值班,全面部署防台准备工作;

2、广泛告知台风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台准备;

3、防汛责任人员、抢险队员进岗到位工作;

4、做好危房、仓库、户外设施的检查和保安加固措施。

三、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接到进入紧急防汛期指令

1、村两委领导进岗,按责任分工开始工作;

2、抢险队员集结待命,抢险物料、机具等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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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篇2

一、值班制度

1、接到台风暴雨紧急警报后,应迅速向公司领导汇报。

2、暴雨、台风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处置制度

1、公司防汛指挥部常设机构在杨高南路475号安全办。

2、按应急指挥体系和防台防汛网络通知各抗灾救灾抢险队。

三、汇报制度

1、台风暴雨期间,各企业应保持与公司安全办联系,三小时报告一次,有险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防范措施。

2、警报解除后,做好汛情、灾情以及抗灾救灾情况资料汇总,并报公司。

3、各企业按公司预案,制定本单位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领导

组员:行政事务部、投资管理部、工会、置业公司、医务室、安全办负责人组成。

应急处置程序:

上海气象台:32分钟内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决策-发布命令或决定-增派联络员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各单位防汛防台值班人员进入岗位。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篇3

桐琴镇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为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武义县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桐琴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快速反应、部门联动;抓好四进、加强基层”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桐琴镇防汛防台抗旱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由镇长担任指挥,成员由国土、民政、水务、林业、农业、气象、建设、公安、卫生等相关职能分工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并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汇报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负责发布全镇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指挥:xx副指挥:xx成员:xx指挥部办公室主任:xx成员:xxx主要职责:负责气象、水文预报,水库、水闸控制调度,拟订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负责各项协调工作;负责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负责协调指挥部其它各组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测预警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人员转移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拟定人员转移对象、范围、路线、时间、地点,报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组:

组长:xx成员:

xx主要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灾害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统一指挥救援队伍,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在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期间,负责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来救灾组、慰问团、红十字会等单位团体的接待事宜;保证道路、通讯的畅通,组织人员对受灾地区的治灾、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筹措调集抗灾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讯设备;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村、社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各村、社主要职责

(1)各村、社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负责本村、社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编制村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协助镇政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3)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4)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

(5)当洪涝台旱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乡级防指;

(6)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7)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人武部负责组织落实抢险队伍的人员、培训工作。发生重大灾害时,能及时组织抢险队伍到位,并能全力会同驻武部队、武警参加抗灾抢险,把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城建办负责镇域公用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指导村庄和镇域农民建房中的防汛防台工作;做好辖区内建设系统内的危房、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地、工棚的防汛防台工作;提供辖区灾害损失情况。

(3)国土所负责山体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情况。

(4)农业服务站、林业站、气象站负责农业、林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生产自救,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负责提供防汛防台急需的木材、毛竹物资的供应;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雨情、风情和旱情,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信息。

(5)文化站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开展灾区慰问活动。

(6)桐琴派出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镇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联系交警部门,确保公路交通的畅通,实施交通管制,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

(7)桐琴供电所保障电力线路畅通,负责及时抢修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需要而受损的电力设施;根据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需要,调度好各水电站的发电;制订重大事故下的应急措施;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8)桐琴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9)桐琴小学、芦北小学、东干中学、桐琴幼儿园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灾患意识;组织校舍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根据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风暴、干旱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及时上情下达。

2、山洪灾害监测。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行政村、社,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镇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镇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应准备。当各水系流域发生洪水时,各村应加强监测,并在1小时内报镇防指、2小时内报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各河流及支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村社及有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监测,并将堤防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镇、县防指。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村及有关责任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镇防指准确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责任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防指报告。当水库、塘坝出现险情时,各村社及有关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镇防指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广播电视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及时向镇防指报告受灾情况。镇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镇防指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防旱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防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村社,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4)预案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薄弱地段,制订工作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各类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镇防指收到强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各村和有关单位发出警报。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发出预警。

3、台风灾害预警。根据气象部门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动向预报,镇防指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江河洪水预警。各河流及其支流即将出现洪水时,各村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应及时当向下游发出预警。

5、山洪灾害预警。各村社和有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镇防指。

6、内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向社会发布信息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镇防指随时掌握旱情灾情,根据干旱发展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出相应对策,做好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8、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镇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9、水利工程险情预警。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单位和镇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有关村社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四、灾害分级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一)一般水旱灾害

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75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20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00人。

(二)较大水旱灾害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10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200-30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6000人。

(三)重大水旱灾害

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15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300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一)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镇域中心范围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6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4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9000人。

(四)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20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6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5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5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2000人。

五、应急响应根据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办主任进岗带班,监测预警组进岗,加强值班。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返回,各类责任人到岗就位,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向镇防指报告。

3、监测预警组密切关注县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照灾情,做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的预判,并及时报告镇防指办主任。(应急响应期间监测预警组均要开展本条工作,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中不再重复。)

4、镇防指通知各村社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重点是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山塘、薄弱堤防、各类危旧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巡查工作。

5、镇防指对有关农业生产作出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

(二)Ⅲ级应急响应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副指挥进岗带班,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通知抢险救援组做好进岗准备,组织驻村干部下村(社区)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副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危旧房屋、简易工棚人员转移,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2、部署落实危旧房、建筑工地、高空设施、电力、通信设施、旅游景点、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

3、根据县防指部署,及时关停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和涉水野外游乐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

4、督促检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做好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和监测,特别要加强低洼地带、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通知小型水库、山塘、堤防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5、通知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成员及时返回,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镇、村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6、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三)Ⅱ级应急响应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进岗带班,抢险救援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以下人员转移:低标准房屋、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附近的人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人员;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水域作业人员。

2、通知以下区域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并根据实时降雨、河道水位、工程险情等情况按村级预案及时转移人员: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病险水库下游受影响人员;屋顶山塘下游受影响人员;低洼易涝区人员;江河发生大洪水时可能淹没区域的人员等。

3、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强降雨期间或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

4、通知镇、村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援队员集结待命,根据工程出险情况、人员受困情况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县防指支援。工程出险后,派出抢险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赴出险处组织抢险,组织出险工程附近村级抢险队伍参加抢险,必要时调派镇抢险队伍参加,调运镇和附近村防汛抢险物资;一般险情可根据本镇技术人员提出的抢险方案实施抢险,险情较大时,及时请求上级技术支持,重要工程出险时,请求上级派出专家组实施抢险,并配合专家组做好抢险队伍和抢险机械调派、物资调运和后勤保障工作。

5、镇全体机关干部进岗,下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到各村检查督促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6、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关闭全部旅游景点,暂停所有户外活动,在建工程停工,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镇、村广播每两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台风、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

7、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四)Ⅰ级应急响应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坐镇指挥部组织指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必要时,报请县防指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岗,必要时分赴一线指挥。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抗旱Ⅰ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实施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工作。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重点组织以下人员立即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出险水库、山塘下游人员;江河两岸洪水可能淹没区域人员;镇域低洼易涝区人员;镇域地下空间设施人员。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已转移人员的管理,及时制止已转移人员在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2、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全部转移,危险区域内有无滞留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

3、镇、村抢险救援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向县防指提出支援请求。(工程抢险方案与Ⅱ级响应时一致)

4、组织实施停运、停工、停课、停市、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5、组织实施灾民的转移安置,随时组织医疗救护。

6、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施村自为战。

7、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村广播每1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发布停运、停工、停课、停市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消息,通知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台风、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镇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五)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村社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出现水旱灾害后,当地乡镇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紧急救护;必要时,乡镇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六)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指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权利投入抗洪抢险。

(七)应急结束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洪的义务。镇民兵应急分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二)物资保障镇防指、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浙江省乡镇、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物资,建立即用即补制度,规范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受洪水威胁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常规物资。

(三)治安保障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四)电力保障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资金保障财政、民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六)避灾场所保障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七)其他保障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通信、交通、卫生、后勤等保障工作,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与信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后勤等保障。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有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有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七)防汛防台防旱工作评价镇防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防指办牵头制定,由镇政府审查报县防指批准后实施。镇防指将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镇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县防指办备案。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镇防指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和防台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防台防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为了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抗洪抢险、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保障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成立防台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

办公室:总经理工作部

值班电话:

2.1.2成立厂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生技科科长担任;厂各部门成立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2.1.3成立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保安消防队员担任抢险突击队员,队长由保安消防队长担任。

2.1.4公司当班值长在值班期间为防台防汛值班总负责人,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防台防汛抢险责任制

3.1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职责:

3.1.1防台防汛指挥部是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的防台防汛工作。

3.1.2负责对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目标、计划和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3.1.3负责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组织检查防汛组织、物资准备、措施落实情况,掌握防台防汛发展动态,并及时制定相应对策。

3.1.4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防台防汛指示、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做好相应工作部署,协调解决防台防汛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3.1.5有权对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给予处罚。

3.2厂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2.1在公司防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2.2全面负责本厂防台防汛及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台风、汛期发电设备安全运行。

3.2.3负责本厂防台防汛物资准备、落实工作,制定防台、防汛部位的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演,组建本厂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

3.4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3.4.1负责处理公司防台防汛日常事务,汛期值班安排,车辆调度。

3.4.2负责与地方气象部门联系,随时掌握台风、暴风雨、洪水等气象资料,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上通报,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指挥部。

3.4.3负责台风、汛期内公司治安保卫工作,防止防汛物资被盗和发电设备遭受破坏。zC530.coM

3.4.4负责台风、汛期内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3.5安监部职责:

3.5.1负责防台、防汛期间安全监督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人身事故。

3.5.2监督检查防台、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3.6生技科职责:

3.6.1负责下达防台、防汛设备的计划检修任务,安排防台、防汛设备的停役申请和沟、河道清淤任务,在月度计划中下达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任务并检查考核。

3.6.2负责对全公司防汛物资计划的审定。

3.6.3负责组织对全公司防台、防汛设备及系统的定期检查,协调解决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中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公司防台、防汛能力从设备技术作出评估,并提出改进方案。

3.6.4保证防台、防汛期内通讯畅通。

3.6.5负责防台、防汛期内发电生产调度工作,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组织事故处理。

3.7后勤部职责:

3.7.1负责防台、防汛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安排汛期仓库值班,保证防台、防汛物资随需随取。

3.8财务部职责:

3.8.1保证每年用于防台防汛所必须的资金,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需要。

4、险情级别界定及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险情级别界定

4.1.1暴雨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色三类。

a.黄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

b.红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60毫米以上;

c.黑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2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4.1.2台风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色三类。

a.黄色含义:热带气旋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8级以上;

b.红色含义: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0级以上;

c.黑色含义: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2级以上。

4.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2.1

正常工作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总经理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防台、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并通知当班值长和总值长,本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开始启动。

4.2.2

夜间与节假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总经理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和总值长,本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开始启动。

4.2.3应急状态:

a.

当接到黄色警报时,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总值长安排运行人员增加对生产区域易积水地点巡查,试转排水设施正常等,密切注视汛情变化并及时汇报。

b.

当接到红色警报时,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在行政楼待令抢险突击队员在生产综合楼待令;如遇夜间或节假日,当天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在行政楼待令,并安排每2小时对全公司防台防汛重点部位巡查一次、一辆面包车在公司内听候调遣;总经理工作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掌握并向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通报天气预报;后勤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取用抢险物资。

c.

当接到黑色警报,无论任何时候,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紧急在行政楼集中,抢险突击队员在生产综合楼集中待令;并安排每1小时对全公司防台防汛重点部位巡查一次;码头、煤场停止作业;众鑫公司保证一辆工具车、一辆面包车在公司内听候调遣;总经理工作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掌握并向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通报天气预报;物资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取用抢险物资。

5、通讯联络方式

5.1公司防台防汛值班表(见公司值班表)

5.2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领导及成员电话:

6、技术保障

6.1.1在汛期前和汛期中,运行和检修均应对有关转运站的地下室进行检查,发现排污泵不能排水等缺陷应由检修及时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如排污泵故障不能使用且积水过多,应使用备用潜水泵向外排水。

6.1.2对暴雨期间,运行人员应将现场的门窗、运煤配电室、转运站的配电室、油罐区泵房门窗锁好,不让雨水侵入。油灌区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有杂物应及时处理。

6.2主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防进水措施:

6.3.1循环水泵房、化学综合泵房、凝汽器进口阀门井、输煤系统、除灰系统、、磨煤机油站等处低位排水泵在汛前应检查、试转良好;对没有装设固定排水设施的泵坑、阀门井等低洼处,在汛期来临前应加装具备足够排水能力的临时设施,并对低位水坑进行彻底清淤。

6.3.2电缆沟、电缆隧道汛前认真查漏、堵漏,检查排水设施完好,并进行试转,保证有足够排水能力。

6.3.3汛前准备足够沙袋、草袋、铁锹、砂子,以防发生内涝时,及时用砂包封堵主厂房、开关室等入口。

6.3.4在暴雨、大风来临前,检查并关好生产厂房、办公楼、餐厅、公寓等各处门窗,并加强对巡视,防止房屋、设备进水。

6.3.5在台风、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增加对生产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的设备、水位及防水与排水情况的巡检次数,发现生产区域有漏雨水、进水或低洼位置、低位水坑水位上升趋势时,及时启动排水设施等应急措施。

6.3.6如果发生现场所有排水设施投入运行,仍不能满足需要,应立即汇报厂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增加抽水、排水设施。

6.3.7一旦发生主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防进水,或排水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要,应立即汇报厂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投入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

6.4室外电气设备防汛措施:

6.4.1汛前检查室外就地开关箱、电机、电机接线盒、就地事故按钮、端子箱等设备应具备防雨水能力;不具备防雨水能力的应加装防雨棚、防雨罩,防止进水短路。

6.4.2检查室外防雨棚、防雨罩安装牢固可靠,具备抗大风要求。

6.4.3室外开关箱、端子箱因工作、操作需要打开的,应及时关好。

6.4.4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应增加对上述设备巡检次数,发现有漏水、进水设备,立即采取措施,带保护的的设备应紧急采取防误动措施,并汇报厂、公司主管领导。

6.5防高空落物应急措施:

6.5.1厂区、道路上的广告牌在大风来临前检查是否牢固,不具备抗大风能力的应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大风刮倒造成人身伤害或损坏设备。

6.5.2厂区内宣传标语、横幅、彩旗等在大风来临前全部收回,防止被风刮起,引起线路短路跳闸。

6.5.3厂区内的树木,同设备、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够的应进行处理,防止被大风刮动或吹倒,造成线路短路跳闸或损坏设备。

6.5.4厂区内的电杆、灯具在在大风来临前检查牢固可靠,不牢固的应及时处理。

6.5.5厂区、道路垃圾及时清理,尤其塑料纸、大块布、棉纱等物,防止被风刮起。

6.5.6大风天气(B)厂运行部必须加强对厂区、升压站、主变、输电线路的巡视。

6.6防涨潮应急措施:

6.6.1当武江河水位高至警戒水位线,江边水泵房值班人员应向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汇报。

6.6.2当武江河水位继续上升或有上升趋势时,应随时总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汇

6.6.3当武江河水位继续上升,威胁水泵房安全作业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紧急汇报向总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

7、物资保障

7.1为了确保防台防汛所需物资,在每年汛前必须做好防台防汛的计划、采购储备工作,防台防汛物资的管理必须设专人、专地、专项管理,非防台防汛抢险所需不得动用。

7.2年度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最低储备量如下表:

年度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最低储备量

编号名称规格数量

1潜水泵 8台

2潜水泵出水管200米

3大号编织带500条

4电缆3x2.5+1x1.5 500米

5塑料薄膜宽2m 100KG

6铁锹(含柄) 100把

7麻绳Φ12 200米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篇5

一、组织领导人。

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各科、执法大队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主任兼任执法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执行领导班子责任制,按班子成员日监督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监督,做好救治危险灾害的工作。

二、工作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迅速应对,全力应对危险的方针,根据防汛防台等级应对机制和程序,确保组织有力、责任执行、到达、处理及时、信息流畅,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通信联系组。办公室负责,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发布,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二)组织协调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任务布置、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等,及时向上级汇报开展情景,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等。

(三)危险调查组。由执法管理科领导,各执法大队在强降雨、台风来临前,组织调查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危险,进行情景收集和危险处理,加强或拆除有安全危险的设施,督促统计评价况进行统计评价。

(四)物流保障组。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及时购买、调配值班、值班所需雨具等应急用品。

四、工作的重点。

各执法大队根据工作要求,对辖区进行网络检查,重点抓住以下工作

1、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牌的检测加固。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的设置场景进行调查,异常要密切关注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交通要道等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场景,实时监视。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通知业主拆除和加固,同时不能立即拆除和加固周边隔离的情况下,必须设置警告牌,注意过去的车辆和行人的防范。

2、条幅、拱形等软件广告的清扫。通知各条幅广告、气球拱门广告发布、制作公司在预报灾害到来前12小时自行清扫、拆除预报灾害到来前6小时自行清扫的,依法强制清扫、拆除。

3、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对局办公楼、各大队办公楼门窗、用电等场景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其他工作。对于上司提出的临时工作任务,必须坚决遵守计划,及时组织人力物资解决。

5、灾后工作。灾害发生后,催促受灾单位、个人维护、清扫受灾设施,及时检查、评价受灾情况,书面报告防止台防汛。

五、工作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应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执行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力24小时值班。全局人员电话24小时接通电源,继续联系。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平台的受理,确保及时受理和处理交易事项。

(二)紧急准备制度。要事先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注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危险,督促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必须执行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提交,首先收集、总结、报告防汛防台工作信息。随时坚持与市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联系,实现上情下报。

(三)工作保障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各科、各大队根据工作安排,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到位。对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应当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追究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紧急处理制度。防汛防台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从容应对。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迅速执行力量,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及时有效排除危险。

(五)灾后评价制度。防汛防台结束后,相关科室和大队总结了防汛防台期间的情景,相关科室对履行职责的情景进行了比较检查,全面科学地评价和总结了防汛防台的工作情景。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篇6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抗雪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最大程度防范人员伤亡,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物业小区、加梯工地因汛期暴雨、台风、暴雪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

市住保房管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雪)及抢险救灾工作。

局防指指挥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防指成员。

局防指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房屋安全处负责人担任。局防指指挥中心和值班室设在平海大厦622会议室,值班室电话(传真):略。

(二)局防指成员职责

1、局防指办:组织、指挥防汛防台(雪)和险情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汛防台(雪)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雪)工作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工作;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工作。

2、房屋安全处:负责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送责任处室工作,协调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应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开展防汛防台(雪)工作,收集统计各地灾情。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抢险排险、除险加固等房屋安全管理,收集统计各地危旧房屋抢险排险相关数据和人员安全转移信息。

3、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防指文电、命(指)令;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情况综合上报、值班领导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物业处和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地下空间积水、高空坠物、供水管网冻结等风险隐患摸排和应急处置,协助属地组织做好人员、车辆撤转等应急抢险工作。

5、住保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共租赁住房抢险排险工作。

6、安全中心:负责为各类房屋抢险排险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持,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鉴定响应队伍,指导和协调各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加梯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7、租赁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及租赁房经营企业做好蓝领公寓及租赁房的风险排摸及抢险排险工作。

8、研究中心:负责中心机房及应急网络系统的保障工作和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9、房管发布:负责应急灾害舆情监测,负责做好媒体沟通接待、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及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紧急信息工作。

局属其他单位:根据局防指统一安排,共同做好局防指布置的防汛防台(雪)防御、抢险各项工作。

(三)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汛防台(雪)指挥部职责

在本级政府和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落实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保房管局防指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雨雪、台风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做好灾前预警、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内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三、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雪)应急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事件分级与响应

1、一般(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一般(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开展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指办。根据需要,局防指办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较大(Ⅲ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区域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较大(Ⅲ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局防指办安排专人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按要求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重大(Ⅱ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重大(Ⅱ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分管领导到岗指挥,视情况召开局动员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响应预警时,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组织召开局动员部署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安全处、办公室、物业处、研究中心、房管发布要安排人员到局防指办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科室负责人到单位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根据市防指通知或灾情实际,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局防指统一指挥下,协调落实专家及人员赶赴灾区。每日7时、13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二)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大雪灾害等3类。

1、江河洪水

(1)当水利部门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立即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停工安全措施。

(4)疏散城镇危险区域建筑物地下空间已有车辆并禁止进入。

2、台风灾害

(1)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合理、梯次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加梯在建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加固、转移等安全措施。

3、大雪灾害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防雪加固措施。

(4)组织落实好物业小区内各项防雪抗雪应急措施。

四、灾害处置和应急保障

(一)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雪)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

(三)市局防指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科学迅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市局防指按照响应行动要求或视灾情状况,决定派出工作组赴灾区现场,指导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一)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指令或通知,及时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

(二)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三)市防指应急响应宣布终止,或当地局部应急响应指令宣布终止时,局防指响应指令终止。

六、灾后恢复

(一)灾情核查

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认真做好灾情评估,重点做好城乡住房、物业小区、加梯工地等灾害损失统计,并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二)灾后恢复

灾害发生后1天内,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做好环境清理恢复工作;3天内及时督促指导做好遭受雨水浸泡、大风侵袭、雪灾房屋的安全检测工作。恢复情况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三)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街道(乡镇)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1、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预案需报市局防指备案。

2、防汛防台(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防指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局之前印发的相关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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