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又到求职高峰期。相对于人头攒动、水泄不通、令人窒息的传统招聘会,网上求职以免费浏览申请、大量职位信息、随时随地进入等方便性越来越受到求职者的青睐。
但其中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不法分子常常利用求职者急于求成的心态,把黑手伸向网络招聘。近日,一些人才市场披露了近期发生的一些利用网络求职诈骗钱财的案例。基本上都是先在网上公布一些薪酬诱人的招聘信息,然后逐步索要押金、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报名费、考试费等。
网络求职陷阱之所以出现,一方面,因为网络虚拟环境的特殊性造成了很多的监管行为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在取证上也存在着难点和证据效力问题。另一方面,一些非专业人才网站的管理人员缺乏正规的管理程序和专业的管理手段,对进场招聘单位资质、信息的真实性、个人招聘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
网络求职空间、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陷阱的存在无疑亟待社会、有关部门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有关部门应加快网络立法,建立合理的网络规则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把好审查监管关,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行为。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办各种讲座或发放相关小册子提醒广大求职者谨防求职陷阱。从而为广大求职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求职环境。
对于求职者来说,也应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在非专业网站中如发现既无审批文号、不留固定电话的招聘小广告,不要轻易去应聘,尤其对于要求交钱的公司要十分警惕,不要错把陷阱当馅饼,给自己带来麻烦。
大学生求职如何避免就业陷阱(一)
1、薪水透明,可能有假
不论是全职或打工,初次求职的新人对薪水常有高于实际上的需求。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即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饵,如欢迎社会新人,薪水3000元起等,诱使求职者上钩。
2、条件宽松,或有隐情
3、粉饰工种,实重业务
市场上推销员等业务人员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但用人单位需求甚多,于是普通的推荐工作往往被极尽粉饰、包装之能事,求职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实情。事实上,业务人员不仅直接掌握企业运作的命脉,业务工作更有助于求职者在短期内快速成长,想必是业务人员难寻,用人单位方才出此招数。
4、扣留证件,诱骗无辜
短期打工的求职者一般对求职不作长期规划、经验缺乏,加之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使无辜者受害。
大学生求职如何避免就业陷阱(二)
当下,各种招聘陷阱的频现就是最好的佐证。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以考察为名无偿占用劳动力、编织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以及试用期把戏等,都是当前极为常见的就业陷阱。而在一项由12463人参加的调查中,显示有超过五成的人遭遇过就业陷阱,虽然这些不良企业所设的陷阱并不新鲜,但仍有不少求职心切的毕业生掉入此类陷阱,尤其是女生,因为企业针对他们所涉的陷阱更多,因此女生在求职中被设计的机会也更大。
那么,大学生应该如何规避就业陷阱呢?就业专家建议学子们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清楚了解求职单位的真实背景和性质,求职前最好是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工商部门或者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各种渠道核实单位的真实性,确定求职单位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后再投递简历。
一.大学生就业陷阱的表现特征
大学生就业陷阱是指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如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就业竞争激烈等),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法悖德等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以期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陷阱主要表现出四个典型的特征。
第一,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以攻势强劲的虚假宣传,信誓旦旦的不实承诺,热情有加的伪善行为来取得大学生的信任和很高期望,然后在协议中提出苛刻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第二,诱惑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着力包装,夸大事实,并以单位各种招牌、荣誉、待遇和发展前景蛊惑大学生,一旦大学生被其所诱骗上钩,则脸色突变,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
第三,隐蔽性。违法用人单位的各种伎俩都有十分华丽的诱人说辞,听起来入情入理,面面俱到,句句都令人心动,其实处处布下陷阱。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十分单纯,难辨真伪,很快成为猎取的对象。
第四,违法性。就业中的违法目的各有不同。一类是违法违规留人才。有些为留住人才而扣留大学生的户口、证件等使大学生欲走难行。有些迫使大学生签下卖身契,使大学生生为单位的人,死为单位的鬼。有些软软硬兼施,一方面大开空头支票,另一方面强迫工作,迫使大学生逐渐接受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另一类就是坑蒙拐骗,使大学生掉进自己挖下的高薪陷阱,培训陷阱、中介陷阱,甚至诱骗大学生入股,推销、传销等,还有些用人单位给大学生设置了协议陷阱、合同陷阱或试用期陷阱,使大学生感到欲罢不能,求助无门。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主要类型
第一类是招聘陷阱。其一是招聘会不合法。有些双选会打着毕业生就业的名义,实质是未经有关主管单位审批。参加双选会的单位也良莠不齐,出工不出力,只为凑数,以便主办单位收取高价门票,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公费旅游,招聘单位收取一些毕业生的信息。有些招聘单位甚至出卖学生的个人信息,给一些违法之徒有可乘之机。其二是变相收费。如有些招聘单位不当场签约,要求通过网络或电话继续洽谈,而这些网络或电话都是收费的;有些招聘单位收取应聘者报名费、资料费或培训费等。其三是用招聘掩盖违法行为。有些企业打着招聘的幌子,逼迫毕业生做传销、推销或其他违法的事情。
第二类是中介陷阱。一是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为你列出一大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收大学生,甚至不存在的单位,使你几次头撞南墙,知难而返。但想要回中介费难!第二种是外地非法中介机构或中介网络,收取一定的费用,却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有些虽然介绍了单位,但用人单位的状况与求职的要求相去甚远,既便如此,工作几个月,往往被炒鱿鱼,理由是试用不合格。第三种是非法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串通,以大城市高薪就业落户等名义开展中介,收取不菲的中介费后,介绍到外地中介。外地中介找不法用人单位或私人小企业让大学生打零工,而户口、档案却长期违法滞留,甚至被丢失。
第三类是协议陷阱。第一种为口头承诺。口头承诺如果没有在协议书中白纸黑字予以体现,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协议主体间发生矛盾,吃亏的一般都是学生。第二种是不平等协议。由于大学生维权意识缺乏,在求职中又处于弱势地位,对不平等条款要么不知要么不敢提出异议,使就业协议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霸王合同。所以大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定要慎防无保障协议,死协议、卖身协议等不平等协议。第三种是就业协议代替了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以就业协议替代劳动合同,究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的许多约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许多不合法约定将不存在,难以实现对大学生的约束,不能达到其违法用工的目的。
第四类是试用期陷阱。一是没有试用期可能暗藏玄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试用期长短或有无由双方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某些用人单位规定大学生报到就签订劳动合同,马上上岗工作很快。可当大学生感到单位各方面情况不尽人意,想要另谋高就时,才发现自己在无意间放弃了试用期这一有利的武器,丧失了自己本该拥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无疑要承担惨重的代价。二是试用期或见习期过长。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规定,在大学生就业中,违规违法现象主要表现为见习期与试用期的总期限超过一年,有的甚至长达两年;有些单位以见习期的名义不签合同,且借故延长见习期;有些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书写的却为见习期。诸如此类的现象屡见不鲜,应当引起大学生的高度重视。
第五类是培训陷阱。在大学生就业中,常常会看到一些培训机构混迹其中,不断给大学生介绍高薪就业保证就业之类的机遇,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其收了培训费仍然无工作。有些培训机构以高薪就业保证就业的名义引诱大学生交了培训费,但培训结束后,却以种种理由不给安排就业。其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连手坑害大学生。大学生交了样昂贵的培训费后,被推荐到一些位置偏僻、层次较低的企业,无人问津的低薪岗位,甚至在试用期就被借故辞退。其用人单位的培训陷阱。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新进大学生必须经过某某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录用。于是花费不少的大学生经过培训,考核过关者却寥寥无几。即使如此,被录用者也难逃厄运,工作刚满见习期或试用期即被以各种理由辞退。其因为培训而失去自由。常言道没有梧桐树,难留金凤凰;栽好梧桐树,招来金凤凰,可一些没有梧桐树的用人单位自有妙法留人。那就是单位出钱培训上岗,买走大学生的自由。这些用人单位在大学生上岗前提出,单位出资送大学生到某培训机构进行所谓的培训,并且签订培训上岗协议或劳动合同,规定所有经过培训合格人员,才能准予上岗,且要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少服务一年,必须交纳数目不菲的违约金,有些单位甚至扣押大学生的证件。
第六类是保证金、押金陷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禁招聘单位在大学生就业中收取费用,包括资料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等。可在招聘中,大学生还是经常碰到索要巧立名目的费用。大学生一方面求职心切,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保护意识,所以经常陷入此类陷阱。
第七类是安全陷阱。大学生就业存在的种种问题,给一些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常常精心策划,坑蒙拐骗盗无所不用,如果大学生稍不留神就会受其所害。
1.索要各种证件、签名、盖章。如果大学生在招聘中留下重要证据之类的东西,就可能成为欠费、欠税、担保人等各种形式的债务人,也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
2.索要办证费、资料费、报名费、劳保费、保险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只要大学生切记,无论对方怎么巧舌如簧,没赚钱决不花钱,他们的如意盘算就会落空。
3.谨防偷盗抢劫。首先,对陌生的人、陌生的地点与可疑时间的面试,一定要谨慎小心,很可能各个环节都陷阱重重,令你防不胜防。其次,谨防将手机、钥匙交给对方,也不要随便吃喝对方提供的食物饮料,否则可能瞬间一无所有。再之,谨防诈骗。如果对方为掌握你的全面情况无休止面试,你可能已经处于危险的境地。要么设下小圈套让你闯祸,然后高价索赔;要么你的家人朋友可能接到你车祸、病危此类的通知,于是匆匆将钱转入了不法之徒的账号。
4.切防非法工作。工作性质不清,任务不明,遮遮掩掩、行动诡秘,这时就要非常留心,可能已沦为不法之徒的帮凶。可能正从事涉毒、偷运、销赃、窝赃、传销等非法工作。而一旦事情败露,违法者全无踪影,而你成为了替罪羊。
5.女大学生安全第一。不法之徒更易选中女大学生,是因为他们就业更难,易于诱骗,而且防卫能力差,胆小怕事,易于掌控。大学生求职如何避免就业陷阱(3篇)女大学生在就业中稍不留神,可能会落入不法之徒、不良企业的陷阱中,轻则被劫财劫色,一无所有,更可怕得是陷入色情、传销业或被拐买,反抗者甚至遭暴力相向,失去生命。所以,女大学生就业一定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思想上切不可麻痹大意,贪图钱财与享受,以免被引诱;行动上一定一定要细思慎想,以防掉入陷阱;具体环节上要步步为营,以杜绝授人把柄。
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的第一件事情肯定就是面试求职了,那么相应的求职技巧就很重要。感谢阅读《不要轻易贱卖自己,跳槽的高薪原则!》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跳槽也有跳槽的学问,为什么别人跳槽可以薪酬翻倍而你不行?那么你一定没有注意以下的高薪跳槽原则。首先,真正的高级人才是不用找工作的,因为只有被工作找的份。但是,难免有些高级人才厌倦了旧的工作环境,或者遇到天花板,没有了发展空间,或者遇到新老板上任后排除异己来提拔自己的亲信等等,如果您真打算自己去找工作,那么至少不能贱卖自己。
较好的中国公司及正规的外企正愈来愈倾向于日本企业的终身雇佣制度,即:拒绝跳槽,拒绝人才流动。所有的HR都有一种固执而又变态的心理:他不希望成为你的第一个雇主,但却强烈地希望是你的第二个雇主,并且是在该领域被第一个雇主用了5年到8年之后,同时希望自己是你的最后一个雇主。
因此,HR对你的跳槽经历往往怀有一种强烈的偏见和关注,对你跳槽原因的研究兴趣近乎变态。所以,对于绝大多数求职者来讲,最好的选择就是:不跳槽。或者至少在一个单位工作5-8年再考虑跳槽,而作为对这5-8年经验的积累的回报,薪水通常应该加倍,否则就可能贱卖了自己。(完)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职场高薪招聘是馅饼还是陷阱?》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最近,小编在和朋友聊天时,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话题。两个企业同时招聘行政专员。企业A要求低工资,基本符合市场,但竞争非常激烈。相反,B企业的职员职位超过市场价格的1.5倍,但长期以来没有招聘到任何人。就是这样。后来我了解到,大多数在A公司申请行政专员的求职者并不太重视薪水。他们更关心的是他们是否加班,工作是否相对容易。当他们得到肯定的回答时,大家都很匆忙。不敢去B公司的人心里有这样一个问题:给这么高的薪水,就是这样。我怎么去工作?!我每天都要加班吗?!我能过自己的生活吗?这是一个虚假的招聘广告吗?
职场高薪招聘是馅饼还是陷阱?
虽然这并不常见,但它反映了雇主和专业人员的许多问题,并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创建一个顶级的“竞争”雇主品牌
所谓雇主品牌是社会公众认知的信任建构。就B企业的招聘情况而言,社会对B企业的信任似乎不够。如果换成华为、谷歌等知名企业,谁愿意以1.5倍的工资招聘行政专员,谁也不会来?因为众所周知,这两家公司在公众心目中有着良好的形象。所以当一个公司愿意花大量的钱去招聘工作,而不是花大量的钱去打造雇主的品牌时,公司就会面临B公司的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品牌的第一步,就是人力资源部在招聘时也要做好传播公众形象的工作,从简历筛选、邀请、面试、回复、入职等方面传播企业文化和职业形象。
职场人的心态变化
如今,工作在工作场所的期望并不像70年代后期一样多,人们对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平衡更加关注。因此,当企业高于市场原来的工作工资时,他们担心和害怕年轻求职者。他们的第一个想法是:我能胜任这份工作吗?会影响我的生活吗?这并不是今天年轻工作场所的特征,而是更多和更多的回归人性。在工业时代,人们被认为是机器的延伸,每个人都是装配线上的螺丝。这种观点并不符合时代潮流,不能在网络时代产生真正的效率。投入工作的效率和时间不一定是相关的。在今天的社会发展中,我们会发现,我们没有资源,但没有创造力和想象力。想象力决定了竞争力。只有一个人,一个想法,可以刺激无限的生产力和商业价值,释放员工的幸福已经成为管理者最重要的责任。五个加速器是,释放人际、成就、兴趣、成长、自我!
改变求职者认知
企业不仅考虑工资。理性的方法是提供全面的福利补偿方案。这个工资包不仅包括工资。例如,公司可以提供10天的年假,可以提供多少免费电影,以及家庭医疗保险,免费午餐,免费午餐室,瑜伽教练等,以享受工资和福利的差异。而这些费用的成本可能是超出正常标准的工资。虽然你的贡献实际上没有增加,但吸引力实际上在增加。
此外,近年来,公司的工资一直在上涨,但营业额也在逐年上升!有人认为,离职的原因不是因为缺钱,然后加薪。但高薪能留住人才吗?不一定。为什么?
人才是否选择留下来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
马克思需求表明一个人最基本的要求是满足生理需求,即第一步是要有生命保障,所以钱是必要条件之一。不可否认的是,高工资至少应该能够满足他们的要求或与他们的价值观相匹配。否则,只要外面有机会或诱惑,就很容易输。但对于人才,无论是选择还是留在公司,除了工资之外,关注的因素还涉及企业文化,工作环境,爱好等,因此不仅高工资可以留住人才。
要留住高薪人才,首先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如何识别所寻找的人才;二是看到了高薪但能力一般的高层次人才。向上帝寻求帮助很容易。除非我们配合成熟的人才评估系统补充招聘,否则高薪是否会带来高薪尚不清楚。如果是这样,高薪会给我们带来高薪。可能是副作用。其次,高薪只是物质激励的一部分。对于员工来说,工资真的是一个关键因素。然而,与家的距离、工作环境、同事的素质、管理风格等都是人类真正需要的一部分。也许是因为薪水高,他们加入了公司,但最后他们选择离开是因为环境。还有。因此,考虑高工资能否留住一个人是非常片面的,因为一个人是否选择留下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高薪并不是招聘人员的决定性因素。
小编发现高薪可能无法招聘人才,因为高薪可以保留可以用于企业的人才。它们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进行定制。有助于企业发展的人才是人才。高薪是在一定阶段,特别是小。当企业的瓶颈迅速发展时,高工资可以引入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且可以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快速改进系统的一部分。但是,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成长,高薪并不是能够复制人才,留住人才的诸多因素的决定性因素。
日前正值求职高峰期,很多大学毕业生纷纷开始寻找工作,对于刚刚出道或者工作经验欠缺的求职者来说,他们往往面临着人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严峻考验。据调查,有67成求职者曾落入过求职陷阱。初涉职场,一定要多加注意。
陷阱名称:试用陷阱
有些企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往往很低,企业承诺转正后工资会大幅度上涨。但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
危害:
如果长期耗在某个企业的试用期内,不仅会让求职者蒙受很大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求职者的职业发展不利。
如何规避:
在确定去这家公司之前,最好找到该公司的员工打听消息,询问那里的工作情况。如果已经去了该公司,更应该主动多和同事交流这些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做冤大头。一般同一单位在短时间内连续发布相同的招聘广告,说明该企业招聘的人数多且急,求职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若一个单位数周后再次发布同样的广告,说明该单位可能在用人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陷阱名称:粉饰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在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结果到了岗位,应聘者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有的单位也会以到基层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使他们继续工作下去。
危害:
粉饰招聘岗位使得求职者就职后往往大失所望,心理落差很大。但是有些求职者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选择了安于现状,继续这份工作,从而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很大负面影响。
如何规避:
求职的时候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某些用人单位提供的虚而不实的职位,常常冠以好听的头衔,但是却强调无需经验,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有一些招聘单位虽在招聘广告中列出要招聘的多种职位,其实这些职位都是做业务的,甚至是没有底薪的业务。
找工作难免会遇到求职的陷阱。特别是对于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更是如此,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避免陷进陷阱中去呢?
常见求职陷阱
第一,中介骗局。这类中介往往是一间小屋、两部电话、三个人,当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他们就会列出一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大学生的单位名单,甚至有的单位根本不存在。当求职者回过头要求退钱时,他们便会露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求职者想从他们口袋里拿回钱,难!
第二,招聘会骗局。此类招聘会不是参加的单位数量严重缩水,就是招聘单位出工不出力,甚至有的单位收了简历之后便从此消失。国家规定,只有高校主管部门才能组织或批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就业专场。因此毕业生在参加招聘会时,一看组织者,二看票价。通常来说,面向毕业生的就业专场要么免费,要么票价很低。
第三,电话骗局。一般而言,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回应后,会主动进行联系。有些人正是利用毕业生的这一心理,假借联系工作传呼或发送短信给毕业生,让毕业生给一些收费很高的信息台回电话,以骗取高额电话费。这些电话一般以268/168等为开头,毕业生小心提防即可。
第四,合同骗局。磨刀不误砍柴工,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必要时咨询学校和老师的意见。
第五,试用骗局。毕业生上岗后一般都会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试用期。有些单位利用这一条款,要么在这一期间少付工资,要么到期后蓄意辞退。
第六,承诺骗局。有些单位为了招聘到优秀人才,有时会口头许诺一些工资、住房等方面的优厚待遇。当毕业生到岗后发现这些待遇根本不能兑现而找单位领导理论时,得到的答复往往是谁承诺你找谁去,公司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毕业生一定要注意:口说无凭,合同为据,关键还是签好合同。
第七,职位骗局。有些单位在招聘时按照职位招聘,但毕业生报到后却安排到其它岗位,致使毕业生学非所用;有时甚至安排干一些劳动强度极大的体力活。对此,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有点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的勇气,不让别有用心的坏人钻了空子。
第八,地点骗局。很多大企业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必要时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
第九,网络陷阱。网络陷阱主要为非法企业在网络发布招聘信息,而这些企业有可能是传销组织,也可能是骗子组织;其次,一些企业根本不需招聘人员,但也利用招聘网发布自身招聘职位,利用招聘网对企业自身进行宣传推广,若求职者应聘基本不会被聘用。有些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便将一些过时的招聘信息也发布在网上,使得求职者常常看到大量过时失效的信息。不少网络求职者经常会接到一些莫名电话的骚扰,还有人发现自己用来求职的照片被上载到不法网站。
第十,传销陷阱。目前中国传销分为南北,南方主要以连锁销售为主,北方以人际网络为主。传销模式尤以拉人头的异地邀约传销(简称异地传销)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不让打电话、断绝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其看电视和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传销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
大学生应怎样避开求职陷阱
1、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广告),而应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路边的招贴广告多是非法中介机构用来骗取求职者钱财的幌子,其许诺的职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只有骗取求职者的求职费才是货真价实的。
2、要尽可能直接到用人单位求职,不要把求职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人才中介公司上。有些求职者天真地以为自己交了求职费,对方就一定会给自己找到工作。事实上,有些黑心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收取求职者的各项费用,对是否找到合适的工作不闻不问。
3、求职者不要轻信对方收取报名费、介绍费之类的言语,更不要交押金。求职者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的收费。
4、拒绝高薪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薪虽然诱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条件和特长,看自己是否能为用人单位创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对得起高薪。若答案是否定的,则要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为什么他们会录用我?多长个心眼便少一份受骗的可能。
5、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但地政府劳动监察大队直接举报,事态严重紧急时直接报警110,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可以向媒体曝光等。
6、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7、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8、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
9、谨慎签定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10、发觉被骗,及时报案,并在媒体曝光。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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