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规划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计划的过程,职业生涯规划的好坏可能将影响整个生命历程。感谢您阅读《浅析试用期往往会遇到的四个常见误区!》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说到试用期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进入到任何一家公司工作都会先经历试用期,那么使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呢?是公司说了算的吗?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解惑,浅析试用期往往会遇到的四个常见误区,希望看完之后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试用期,公司说多久就是多久?

不!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

误区二:试用期不合格,可以无限制延长试用期?

不!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上已确定,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

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调整工作职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如因调换部门,双方协商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误区三:离职后再吃“回头草”,还要再经历一次试用期吗?zc530.cOM

不!从A公司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A公司,哪怕从事的是不同的职位,公司也不能再设立试用期。但如果入职的是集团下的不同公司,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仍然可以设立试用期。但要注意,关联公司必须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

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误区四:试用期转正只凭单位一面之词吗?

不!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三个要素:

1、首先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录用条件是合法有效的,诸如员工未如实在入职时提供婚姻状况、怀孕与否,这并非合法的录用条件;

2、其次单位要证明自己的录用条件已经让员工在入职之时知晓,这些知晓要在员工在试用期时就达成;

3、最后单位要证明员工哪些地方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证明必须有真凭实据,不能仅凭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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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试用期如何表现的问题!


进入职场,参加工作相信很多人都必不可少的会经历试用期,然而有的企业试用期是有工资的,反之有的企业会因为是试用期,所以没有工资,从而就有很多人会因为没有工资而消极怠工,认为试用期不重要。

在这里,小编就来和大家浅析一下试用期应该如何表现的问题,看看有没有道理。

事实上,试用期是企业从工作实践中考察新员工的真实工作能力和表现的考验时间,是企业给你展示自己的时间,也是让你充分学习的时间。试用期内,你不太熟悉企业的企业文化,日常工作,包括项目的进度,更多的时间你都是在学习中渡过的,有些人会认为没有工资我没必要好好工作,等成为正式员工之后,再通过加班或其他方式让老板看到自己的优秀表现,甚至幻想晋升和加薪。

其实不然,在试用期内,你的一举一动都在老板对你的考察范围内,在最开始学习阶段,你的态度就是消极的,很少有企业会让你通过试用期,继续留在企业。更别说给你一个更好的职位更好的发展。哪怕你勉强通过了试用期,领导对你的期望也不会特别高,毕竟第一印象很重要。

在领导和同事的眼中,这个人连试用期时最简单的工作都做不好都消极怠工的人,又怎么能委以重任呢。导致很多人在一个企业两个企业甚至很多都得不到重用,一次次跳槽还在感慨领导不是伯乐。却不明白,在他每个领导眼中他并不是千里马。

工作是为了赚钱,但是很多人想不明白的是,这三天的工资重要,还是你在企业的未来发展重要。在试用期期间,就应该努力的学习,多多展示自己的优势,让领导同事看到你的特长和优势。即使你做的不好,你也应该是谦逊努力认真的。觉得你好好表现蠢的人,才是真的蠢。

试用期尚未满,遇到更好的工作机遇怎么办?


试用期常常是公司和员工磨合和双选的过程,除了公司对员工的考察,更有员工在考量公司的文化、氛围、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等等是否与自己相匹配。那么问题来了,在试用期内,如果遇见更好的工作机遇,该不该离职?

在解决这个困惑之前,小编建议大家首先要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于目前(现阶段)来说,你找工作的目的,以及你最看重这份工作的哪些方面;

在找工作的过程中,请大家在这些工作要素中进行考虑,然后选择对于自己而言比较注重的:平台、薪酬福利(含股权激励)、工作地点离家远近、发展空间、有无班车等、价值观、是否长期加班、企业化、直属上司(管理风格等);

一般来说,选择三到五个点即可,毕竟,工作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一份工作不可能全部满足你所有的要求。

二、你所遇见的机遇,对于你而言,是否真的是新的机遇;

对于机遇而言,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定位:

1、有些小伙伴会选择先进入到有前景的行业未雨绸缪;

2、有些小伙伴会选择对自己而言有挑战性的工作;

3、还有些小伙伴会选择上班+下班打组合拳的方式,因为下班需要时间尝试,所以对于上班而言,也许离家事少工作能养活自己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

那么问题又来了,你该如何选择?

此外,请大家关注下一个问题:对于目前的这份工作,你最希望收获到什么呢。

三、如果选择去新公司,万一不合适,或是发觉不如原来的公司,又该何去何从(该如何处理新公司和原来公司之间的关系);

如果大家把前两个问题想清楚了,相信这个问题就不言而喻了。但是如果没有想清楚的话,小编还是建议大家要认真考虑。

如果在没有想清楚之前,仍然想离职的话,建议仔细斟酌离职的缘由,尽量不要对新公司说原来的公司不好、不喜欢原来公司的企业文化、价值观、文化、领导之类的话。

总而言之,试用期有了辞职的念头,如果你有了更好的选择和发展,果断去提;如果你还在犹豫,那么一定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去具体分析,找到最合适自己的那一种解决方案,将离职的念头转化为自己职业发展的助力。

毕业转正与试用期常见问题大全(上)


职业规划就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进行持续的系统的计划的过程。一个完整的职业规划由职业定位、目标设定和通道设计三个要素构成。

大学生在企业里面实习,如果觉得这份工作自己还能接受,最大的愿望肯定是尽早通过试用期,但在这期间也会遇到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下面小编经历梳理了一些大多毕业生都很关心的问题及其解答,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

1. 如何确定自己的起薪?

答:薪酬定位是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包括行业职位本身市场行情、所应聘公司性质、自身价值评估等方面,正确认识自己和理性定位很重要。一个简单粗暴的方法:可以先确定一个基本月薪数额(职位的最低月薪),然后再根据自己的证书含金量、学历类别、外语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加上一定数额,这就是个人的月薪起薪了。但是否能拿到这个价,最终还是要看你投的职位要求与你的个人能力是否匹配。

2. 第一份工作,经验重要还是钱重要?

答:是否积累到经验决定了今后涨薪的速度,而第一份工作的起薪决定了涨薪的起点。通常来说,在起薪不低于毕业生平均起薪的情况下,是否能积累经验更重要一些。

3. 实习转正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通常流程是,在确认公司有转正名额的情况下,首先实习生向直属上司书面提出转正意愿,然后提交实习期完成的工作内容,供直属上司或是相关管理层进行转正考核和评审,接着由直属上司把考核与评审结果递交上一线领导,申请转正。老板或是其他相关管理层确认同意,转由人事部办理转正手续。

4. 毕业了,还能不能找实习工作?

答:不能。大学生实习签定的是实习协议,毕业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5. 即将毕业,先就业还是先择业?

答:如果家里经济条件允许,应当慎重择业。如果不得已为了“糊口”而将就了一份工作,也最好在一年内进行转换,调整到适合自己的职业道路上。越早择业损失越小。

6. 什么是校园招聘?一般在什么时候?

答:校园招聘是一种特殊的外部招聘途径。狭义是指招聘组织(企业等)直接从学校招聘各类各层次应届毕业生。广义是指招聘组织(企业等)通过各种方式招聘各类各层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一般在9月中旬开始启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9-11月和次年的3-4月。不过在校园招聘的启动时间上没有硬性规定。

7. 报到证是什么鬼?

答:《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国家教育部为普通高校毕业生走向就业岗位所开具的凭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有效期为两年。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如果入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话,毕业生需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8. 报到证掉了怎么办?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9.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都是什么鬼?

答:实习期是非劳动法概念,严格上说是一种民事劳务关系。法律解释:首先,实习仅适用于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关系。标准的实习,是企业与学校建立实习协议,学校派学生到企业实习,为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

见习期是非劳动法概念,行政概念,目前被扩大到劳动法领域。法律解释:本来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新进人员进行业务适应和考核的期限,适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但是后来政府因就业困难,主导了大学生见习计划。经过批准的见习基地(实际为企业),可以仿照见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考核。

试用期是劳动法概念,特指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选择权的期限。法律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五险一金”是什么?

答:“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试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违法行为之一: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试用期和实习期之间的差异。

试用期,包括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了解用人单位的期限。时间和待遇由有关法律规定。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学校和单位特定岗位上参与实际工作的过程。实习期间,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时间和待遇由双方自行约定。

有些单位错误地认为试用期是实习期,有些单位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并且只在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的,不设立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杂志》主编周斌表示,《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概括如下:

试用期必须列入劳动合同期间,不得另行签订。

劳动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的长短;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少于一年,少于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或者期限未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未确定,期间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违法行为二:试用期内的任意工资协议

一些缺乏法律意识的雇主会以试用期为借口,不向工人支付社会保障,或随意压低试用期工资。这些做法也是非法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周斌条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义务。因此,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非法行为第三部分:试用期任意解雇

当试用期间的员工甚至有分歧时,他们会向员工说“你明天不用来了”。在试用期间,你能分手吗?答案也是否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经证明,试用期内没有满足就业条件;

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建议拒不改正的;

通过欺诈,胁迫或变迁,对方可以违反真实含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因工生病、受伤的,不得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工人没有资格从事工作,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他们仍然没有资格从事工作。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职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充分的证据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承担举证责任。

毕业转正与试用期常见问题大全(下)


职业规划就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进行持续的系统的计划的过程。一个完整的职业规划由职业定位、目标设定和通道设计三个要素构成。

延续“毕业转正与试用期常见问题大全(上)”,以下是小编精心梳理的下半部分内容,赶紧来看,希望能够给你来带一些帮助。

11.“五险一金”的缴费公式怎么算?

答:通用缴费公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费用。社保缴费基数在每年的1—5月会有所调整,最低标准是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上限是300%。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是一样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在每年7月调整,最低标准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限同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

12. 试用期要缴纳“五险一金”吗?

答:试用期期间,“五险一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保金是必须正常缴纳的。有些单位表示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转正后一次性补缴。这种做法听上去似乎可行,但是,一旦试用期内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就会产生矛盾。社会保险作为法定福利,试用期内必须缴纳。即使没有转正或在试用期内离职,单位也要替该员工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对于单位来说,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免除自己的风险。如果单位为了省事,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一旦发生工伤或疾病治疗,所有由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承担的费用都将由公司赔偿。所以转正后再补交的方式是不合法的。

13. 试用期能请年假吗?

答:年假一般指带薪假期,有的公司员工一入职就能享受相应的带薪年假,有的公司则需要员工入职满1年或者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才能享受带薪年假。带薪年休假属法定福利,员工在试用期内也有权享受。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灵活安排的特点,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

14. 毕业生能否保管自己的档案?

答:毕业生档案不允许自己保管和携带。

15. 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答:毕业生毕业后有接收单位的,应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报到手续。若其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将档案转递到接收单位;若接收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将档案存放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即人才中心管理。

16. 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答:高校毕业生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17. 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答:高校毕业生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18. 工龄有什么用?

答: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工龄和劳动者的权益有密切关系。工龄和职工带薪年休假、因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所产生的医疗期、病假工资、探亲假、工龄性养老金、出境地定居离职费等有着重大影响。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19. 工龄如何计算?

答: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20. 未就业的应届生人事档案如何保管?

答: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21. 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答: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22. 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因私出国政审;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23. 公积金是企业强制要交的么?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4. 试用期想走人怎么办?

答: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生涯的四个迷茫期


职业规划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计划的过程,职业生涯规划的好坏可能将影响整个生命历程。感谢您阅读《职业生涯的四个迷茫期》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职业迷茫症第一个时期是14-22岁,这个阶段的人承担着学生与求职者的双重角色。主要的疑问是:我是谁?我能做什么?迷茫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自信和社会经验。

职业迷茫症第二个时期是22-28岁,这个阶段的人已进入工作领域,逐渐了解社会,建立了初步的人际关系网。工作一段时间后,开始重新衡量身边的一切,如工作环境、职业种类、待遇等与自己的职业梦想是否匹配。主要疑问是:理想与现实不相符,我是否要重新选择?迷茫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的发展目标与单位的现状、提供的机会等不一致。

职业迷茫症第三个时期是28-35岁,这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的人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其才能得到了一定的发挥,正为提升或进入其他职业领域打基础。主要的疑问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一直无所成就?迷茫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中的挫折及对目前工作的不满。

职业迷茫症第四个时期是35-45岁,这个阶段的人开始重新衡量所从事事业的价值,是容易发生职业生涯危机的阶段。其主要疑问是:接下去的岁月我应该做些什么?之所以迷茫,是因为有了丰富人生阅历的他们,对人生的有限与世事的无常有着较深刻的领悟,所以对将来何去何从难以贸然决定。

职业迷茫症对策:人在不同的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目标和需求,在职业遇到迷茫时,弄明白自己需要的到底是什么非常重要。这需要冷静的分析和对自己、对形势的客观判断,还要有克服目前暂时困难、争取美好未来的勇气、信心与决心。

职业生涯四个迷茫期


职业规划怎么写,相信很多朋友们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第一部分,前言即总论;第二部分,自我分析,包括业余爱好、性格、价值观、专业技能等;

职业迷茫症第一个时期是14-22岁,这个阶段的人承担着学生与求职者的双重角色。主要的疑问是:我是谁?我能做什么?迷茫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自信和社会经验。
职业迷茫症第二个时期是22-28岁,这个阶段的人已进入工作领域,逐渐了解社会,建立了初步的人际关系网。工作一段时间后,开始重新衡量身边的一切,如工作环境、职业种类、待遇等与自己的职业梦想是否匹配。主要疑问是:理想与现实不相符,我是否要重新选择?迷茫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的发展目标与单位的现状、提供的机会等不一致。
职业迷茫症第三个时期是28-35岁,这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的人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其才能得到了一定的发挥,正为提升或进入其他职业领域打基础。主要的疑问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一直无所成就?迷茫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中的挫折及对目前工作的不满。
职业迷茫症第四个时期是35-45岁,这个阶段的人开始重新衡量所从事事业的价值,是容易发生职业生涯危机的阶段。其主要疑问是:接下去的岁月我应该做些什么?之所以迷茫,是因为有了丰富人生阅历的他们,对人生的有限与世事的无常有着较深刻的领悟,所以对将来何去何从难以贸然决定。
职业迷茫症对策:人在不同的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目标和需求,在职业遇到迷茫时,弄明白自己需要的到底是什么非常重要。这需要冷静的分析和对自己、对形势的客观判断,还要有克服目前暂时困难、争取美好未来的勇气、信心与决心。

试用期的五项谨记


第三部分,未来职业生涯规划、家庭环境分析、例如经济状况,家人期望等。感谢您阅读《试用期的五项谨记》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好不容易拼过了面试,但三个月的试用期也处处是"地雷",稍不留心就可能再次失去工作机会。本文将为新人们指点在试用期内快速获得老板认可的五大方法。

第一,少说多做--最保险、最管用

刚到新环境,想尽快与大家打成一片是积极的工作态度,但在试用期这个非常时期,要想和大家打成一片,需要讲究方式方法,也有必要收敛一下自己那话多又好动的脾性。对于新人,团队中的每个人都会细致地观察这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为人,希望这是一个能干而不会给大家添麻烦的人。所以,多做事少说话,认真做事,拿出靠谱的成绩,才能赢得大家最初的认可。

第二,专注工作--最低调,易见成效

专注,是工作能做出成绩的开端。新人进到新环境中,对公司很多地方都不了解,往往急于打听类似于薪资、福利待遇、加班与否等问题,甚至工作还没做好,就想着如何找HR谈薪水或换岗等。这是职场成熟度不够的表现。洪向阳提醒大家,试用期的三个月里,不管你对其他福利待遇有多么的关心,也一定要Hold住,全心全意的对待工作才是上策。与其捉摸那些小细节,不如全神贯注的工作,只有做出业绩,才能获得新的机会。

第三,有效沟通--避免"冤死"

工作时间不足三年的职场人之所以频繁换工作,相当比例是在试用期中离开。其中,近三成人抱怨领导无视他的努力,觉得屈才,进而选择离开。其实,这类问题很多时候沟通不畅导致的。作为刚进组织的新人,工作上有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请教;需要领导定夺的事,一定要请教意见,绝对不要自以为是的做主。与同事之间沟通要注意节奏、方式、态度,注意合适的场合和时间,言之有物;表达不同意见要先认同对方观点中可行的部分,而不要直接全盘否定。

第四,快速学习--提高胜任力

到一个新岗位和新环境中工作,不要指望凡是都有"老师"指点,必须通过快速学习来熟悉工作,了解行业,迅速掌握工作中所需的技能。洪向阳提醒大家,上司或老板需要你呈现的是工作成果,而非一点小事就要需要协助。在这个网络及其发达的时代,学会收集信息、整合资源,转化个人的工作能力,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技能。

第五,培养钝感力--坚持才能胜利

钝感力是一种面对挫折、困难、挑剔的态度,即是不反抗、不顶撞、不埋怨的态度,用一种"迟钝"的态度来对待挫折,而眼睛只想前看,不纠结敏感,时刻保持内心状态的平稳、不起浮。这可以说是一种正面的、有力量的心理能量。新工作中,难免会因以些小问题被上司斥责,此时,你如果太敏感、气馁或自信心受创,很可能让自己的工作状态陷入负面循环,终日在担心是不是会被"炒鱿鱼"中度过,反而影响了工作。此时,上佳的方法是迅速调整心态,继续认真做好手头的事,不卑不亢,不纠结抱怨,相信上司或老板立马对你刮目相看。

刚进到新环境中,想要快速得到认可,需要你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要学会"做人"。迅速在组织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专注认真的做好工作,少参与老同事间的"议论",虚心接受批评,尽快消化负面情绪,相信你绝对能成为备受瞩目的"新星"。

关于安全度过试用期攻略!


成功入职是在一家公司的开始,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才是至关重要,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几个方法,希望看完之后能有所帮助或启发。

1.工作态度最重要

工作态度是评价一个员工极为重要的标准。这是一个无形的硬性规定,相对于技术问题,不懂可以问,而态度却是一个员工最基础也最不好改变的东西,没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公司主管是不会在进一步看你的业绩问题,或者考虑留用你。坐得住是重要的,工作时间就是工作,交代你的工作要认真完成,不是要看完成的结果而是完成工作的态度。工作无小事,事事都要认真对待。

2.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

公司老板都喜欢有激情的员工,只要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感兴趣,激发自己的工作激情。有了激情,就会对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就会在短期内出成果,也就会被领导看中,按时转正并受到重用,对自己的职业发展也很有帮助。

3.了解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

这是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管理规范的企业一般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的企业则没有明确规定,岗位职责弹性很大。进入试用期者必须了解清楚,同时不弄清楚工作流程的特点,就会发生差错,影响工作。如果企业没有提供文件性的岗位工作标准给试用者,试用者必须自己对工作标准进行自我拟定,以要求自己必做到。

4.做好抗压准备

公司对新员工的要求与老员工是没有差异的,无非是在试用期里主管可能会多布置些工作给新员工,看他们在一个新环境下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适应能力。新人要做好的是:适应新公司的文化、价值观;适应新老板的管理风格;适应新工作环境中与老员工的关系;做好可能会“被欺负”的心理准备(就是有可能老板给你的工作比老员工多,老员工有可能来支配你的工作等)。

5.学会恰当表现自己

职场新人的最佳形象就是勤快、踏实、好学。勤快就是有求必应,行动及时。但有时“表现”的问题要看所处公司的文化来决定:如果公司氛围是开放的,可以尽可能展现自己的能力;如果公司氛围并不鼓励表现自己,或周围老员工都反感开放的,就要内敛一些;同时,也要看主管的管理风格来做决定。新人也要有一定的观察力,如果发觉周围的同事或老板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或者有人在暗示你什么,就一定要收敛自己。先完成领导交办的,再完成老同事交办的,自己的任务,时间不够就再加班。

6.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试用期期间,职场新人除了在工作上要积极表现之外,同时也要处理好人际关系,尽快融入周围环境,和同事融洽相处。在刚刚踏入职场的时候,身边的同事的帮助,对自己顺利度过试用期的帮助十分大。什么都不懂的职场新人,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如果没有同事的帮助,就不会那么快的适应工作。

7.团队合作精神很重要

如今,企业发展非常快,不断进各类人才,在选人和用人上,特别看重团队意识。人才的优势不是靠个人来发挥的,而是靠整个团队。所以,应聘者在进入企业后,要把自己的目标和企业的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

8.不要把薪水和福利与外界相比

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请不要太看重薪资福利,能有一个好的平台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工作扎实、稳定,正式员工的薪资水平会节节攀升。

9.不要轻言“离开”

试用期可能遇到各种挫折,但是千万不要轻言放弃,不说找工作会有那么多烦心事,就算你找工作不难,你去新的公司还是要经过试用期的。

只有坚定不移地工作,才有机会留下来。要不然现在职场竞争压力如此巨大,谁都不存在绝对的不可替代性,被淘汰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儿。

家长,小心高考报志愿的四个误区


又是一年高考季,考生度日如年,家长也不轻松,有句话叫“高考考学生,志愿考家长”,中国家长多爱包办代替,往往孩子的志愿,都是家长的心愿。既然一时半会儿还改变不了家长说了算的现状,那么提醒家长就比提醒孩子更重要,所以这篇文章是写给家长的,能做自己主的学生也可一看。

因为在高校工作,每年这个时候,都有家长来咨询孩子如何报志愿,听多了,就发现很多家长头脑中存在一些错误认识,错误认识导致错误行为,错误行为导致错误结果,这就是为什么高校新生中,近一半的人不喜欢本专业的原因。

这些误区总结起来,大概有四个:

误区一:学校比专业重要。

和很多家长交流,提醒他们专业比学校重要,他们常会说“等分出来吧,先看能上哪个学校,不能浪费分啊!”的确,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多考一分不容易,但家长以为学校比专业重要,却可能造成更大的浪费。

试想,学校只呆四年,专业可要陪你一辈子,如果牺牲专业而迁就学校,毕业后不愿从事专业对口的工作,四年不是白学了,专业竞争力又在哪里?如果你怕浪费,心不甘情不愿地从事一个不喜欢的专业,等于不喜欢对方的女生,因为谈了四年恋爱,偏要嫁给对方过一辈子一样,这不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吗?当年我高考分刚好能上个不错的本科,怕上不了,就不管专业,结果四年学得异常痛苦,出来之后还是放弃了,浪费了四年不说,还没有自己的专业竞争力,只好从头再选择一个方向努力,整整比别人落后了四年啊。而一个高中同学,分数和我差不多,选择了一个一般院校自己喜欢的专业,后来考取了研究生,现在的收入是我的两倍还多,同时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

有家长会说:那学校牌子不重要吗?现在社会都看这个呀!名牌效应无法否认,但除了北大、清华、浙大等几个屈指可数的名校之外,其他学校牌子的差距没有想象得那么大。而企业招聘的时候,也是先看专业是不是对口,学校是放在第二位的,毕竟人家找你是来干活的,不是显摆用的。还有家长说:好大学资源好、资源多啊!这也不能否认,但现在获取资源十分容易,只要你想学习,哈佛大学的课都能随时上网听。何况,现在是终身学习的时代,有谁能仅靠四年大学的学习,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误区二:热门专业好就业。

很多家长爱问“什么专业热门,将来好就业?”这个问题很难回答,第一,今天的热门未必是四年后的热门,因为专业就像商品,热门起来,就会有厂家不断生产入市,结果供过于求,卖不出去了,比如法律、医学等专业,都是前几年的热门。第二,热门专业自然是价高者得,你不但要有分,将来还要有能力做得好,做不好,热不热门和你有关系吗?所以,不要考虑专业的冷热,第一这是随市场需要而变化的,你很难把握;第二冷热是相对的,冷门学的人还少呢,何况,真正的冷热并不取决于外界,而是取决于你的优势,你能干好,有可能当状元的专业,对你来讲,就是永远的热门。我当年学的师范是冷门,后来又变成热门,不管冷门热门,能干好才有门。

误区三:有用比有趣重要。

有的家长爱说“学这个有用吗?喜欢能当饭吃啊?”每做一件事,先想有什么用,可见,功利思想无孔不入,高考报志愿表达得更充分。其实,既然设置了这个专业,都是社会所需要的,都是有用的,关键是有兴趣的事情才能做好,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追求有趣,恰恰可以实现有用,而追求有用,往往因为无趣而不能坚持,结果也无法实现有用。想想看,国人这么追求功利,也没见有几个人得诺贝尔奖啊?从得诺贝尔奖的人都是从兴趣出发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有趣比有用最终更有用。在这方面我们要学习西方人,引导孩子从小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结果却常常实现了大用。

误区四:看上去很美。

很多家长给孩子报志愿的时候,不是出于孩子的里子,而是自己的面子。比如大学听起来是不是响亮,专业听起来是不是好听,什么“国际贸易”,“行政管理”,仿佛一毕业就可以驰骋于华尔街,或者大权在握。学生由于长期脱离社会实践,也不知道各个专业都是学什么的,将来的就业方向是什么,完全凭借对于专业名称的想象,而很多学校抓住了学生的这个弱点,就用专业名称唬人,很多学生上了大学大呼上当。所以看上去很美的学校和专业,还是要认真地考查一下,了解一下学校背景,专业课程设置,就业具体方向,看看是不是自己喜欢的课程,学校实力如何,收集到这些有效信息后再做决定。

以上是高考报志愿的一些误区,有的家长会问:你谈了这么多误区,那正确报志愿的方法是什么呢?一句话说不清,有机会再探讨,但有三个原则:

第一,一定是学生有兴趣的,有兴趣,才能有学习的持久动力,遇到困难才不会轻言放弃,才能不待扬鞭自奋蹄。学好了,自然有前途。

第二,一定是学生擅长的,有天分,有优势,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才能大大提升自信心,形成良性循环。

第三,未来的工作方向是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不可能和生活割裂,它提供了一种生活方式,只有满足了一个人对于某种生活方式的追求,这个人的生活才会感觉幸福。高考也罢,报志愿也罢,上大学也罢,找工作也罢,我们孜孜以求的,不就是最终的幸福吗?

找到三者的交集,就是我们报志愿的方向。至于如何找到自己的兴趣、能力和追求的生活方式,有机会我们再专门探讨吧。

7个步骤让你快速度过职场试用期


每个牛逼的老板背后一定经历过苦逼的奋斗历程。对于职场菜鸟来说,如何快速转变成职场资深人士呢?以下7个步骤帮助你在职场中快速成长。

1.认识到你的人生没有结束。

仅仅因为你必须每天都去工作并不意味着你的生活没有了意义和乐趣。你还有晚上你不需要一直工作到晚上10:30,这是多么美好的事啊--和周末。通常情况下,对于像你这样初入职场的人来说,带薪休假的天数会是非常少的。

2.不要向你的同事们发牢骚。

我怀疑你很快就会发现你的同事们对于你因从事全职工作而产生的焦虑无法产生共鸣。毫无疑问,她们已经工作很长一段时间了。如果你向她们发牢骚,她们会不喜欢你,而如果她们不喜欢你,你会继续一想到工作就感到不快。

3.努力工作。

工作能够是非常可以有所收获的。如果你整天坐着不做事并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你会觉得苦不堪言。而如果你投入进去并努力工作,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

4.找一位指导者。

在你工作的日托中心里已经从事这方面工作很长一段时间了的某个人。和那人交谈。学习有关课程计划和儿童发展阶段方面的内容。不要只是换尿布和拿起玩具。了解该如何才能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日间照管儿童服务提供者并学着去做到。即使这并不是你最终的职业目标,你在这里学到的技能也将可以转移到你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去。

5.存一些钱。

每个人都应该从每次获得的薪水中存下一些钱。而我所说的存钱,并不意味着为了买一双新鞋而存钱,虽然你也可以这样做。工作并不会永远持续下去。汽车会发生故障。你某一天会想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从今天开始存钱。这是你的第一份全职工作,这意味着你比以前有了更多的钱。往特定的存款账户中存入至少10%的薪金。当我这么说时,请相信我,你会有一天感谢我的这个建议的。

6.继续接受教育。

仅仅因为你有了一份全职工作并不意味着你就再也不用学习了。你不必一定选择大学,但职业学校、社区学院或网上培训课程都将会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想把日托中心的工作当成你的事业并想要有所进展的话,那你就需要学习有关儿童发展的课程并且最终在幼儿教育的领域获得学位。

7.不要为了暂时的快乐而毁掉你的未来。

我保证你至少有一位会告诉你就这么一次放弃你的工作根本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愚蠢的朋友。这位朋友是错的。工作是来之不易的,特别是对于正如你现在的这种状态的没有工作经验的人来说。如果你被这份工作解雇了,你会发现找一份新的工作就更难了。
总而言之,情况会变好的。努力工作并认识到,虽然成年人们如果不想吃蔬菜就可以不吃,但他们不得不工作,而不管怎么说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是吃蔬菜的。

职场新人怎样安全度过试用期?


求职者在成百上千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功入职,这只是求职成功的第一步。要想在新岗位上站稳脚跟,成为正式员工,还必须安全度过试用期。

职场新人怎样安全度过试用期?

下面分享一些方法,帮助职场新人顺利度过试用期,实现安全着陆。

1. 适应规则

新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尽快适应陌生的环境,新的工作任务,陌生的办公室政治等..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新人必须尽快了解,熟悉,并遵守这些规则,不能靠过去的经验..

2. 明确考核

入职后,新人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的范围。你应该清楚地知道,在试用期内,本公司将评估你是什么,你需要什么样完成任务,你需要达到什么样的结果。

一般管理规范的企业都有明确的岗位要求说明文档,而有的企业没有明确规定,岗位职责弹性很大,这需要你跟直线经理做好深度沟通。

当然,新人的“来历”不同,企业考核的重点也会不同。 对于刚进入职场的毕业生,公司将重点关注他是否有培养潜力,是否爱岗敬业.. 对于一个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公司主要考察他是否能迅速开始工作,工作经验是否真实。

3. 认真工作

(1)工作能力

为了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中的任务,你还可以在必要时需要加班。你用最快的速度,他们可以证明胜任的工作,可能是负责业务独立完成。

(2)工作态度

在工作学习能力分析之外,你还要展现出一个良好的工作人员态度。工作生活态度是评价企业员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很多用人单位都认为,新人的工作管理能力是可以通过培养的,但工作服务态度是不会发生改变的。因此,公司会考察新人是否爱岗敬业,如果你没有进行良好的工作态度,很可能直接与转正擦肩而过。

同时,任何公司都喜欢有员工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 在激情的支持下,你会对工作有更多的承诺,会取得更多的成就,也会得到更多的认可。

4. 有效沟通、高效融入

职场新人除了在业务上要积极进行表现外,也要及时处理好人际交往关系,尽快融入自己周围生活环境,适应企业老板的管理设计风格,与老员工融洽相处。与团队组织成员的沟通是让你建立信任感的重要作用途径,不会影响沟通就意味着你在一个学生团队中没有“存在感”,长期坚持下来,别人对你工作主要表现的评价也不会很高。

此外,现代企业非常注重团队合作,要求每个人共同努力发展。 因此,无论你的学历和能力如何,你都必须拒绝个人英雄主义,关注团队的利益和工作分工,这样你的工作才能更容易开展,在社会方面也会像水一样好。

5. 快速学习

在新的环境中,学习是最好的规则,快速融入职场。不要指望前辈可以告诉你的一切,不要以为过去的经验可以用来解决任何问题,你只要不断学习,自我探索,把工作做得更漂亮。在互联网时代,整合资源,快速的学习是每个人必须掌握职场技能。

但是,在不同数据类型的企业中,新人的“生存发展之道”也不相同。比如,外企老板更希望通过新人能具备积极进取创新精神;国有一个企业则希望新人听话、踏实、稳重;中小民营企业的老板会更看重新人的活力,也会给予学生更多的机会和空间;规章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大企业员工希望新人懂规矩、做好分内事。了解中国不同影响企业的要求,新人教师可以得到更好地度过试用期。

此外,我们在原则上不建议新人在试用期离职,除非发生了影响人身安全以及个人利益的重大变故。因此,在你决定是否接受一家公司offer时就要慎重考虑清楚,一旦你加入了新公司,就应该设法适应新公司的氛围和要求。

如果不太适应,除了找直线经理去寻求帮助,还可以调整自己对新环境的预期。如果你在试用期里不太顺利,有些公司在对新人业务能力基本满意的前提下会考虑给你转岗。如果你在一家公司无法顺利度过试用期,那这段经历对你未来的职业发展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浅谈职场:试用期和实习期之间的区别!


第三部分,未来职业生涯规划、家庭环境分析、例如经济状况,家人期望等。感谢您阅读《浅谈职场:试用期和实习期之间的区别!》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试用期,是每一个职场人(员工)的必经之路,也是每一位毕业生将经历的阶段,与之同时相对应的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时期那就是实习期。在很多同学刚刚步入社会,分不清楚什么是“实习期”和“试用期”,它们二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小编将帮助大家了解一些职场规则,跟大家谈谈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同时,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进行的考核,可以说是一种双向选择。很多朋友觉得试用和实习是一回事,其实不是,它们的差别还挺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内的只能是劳动者,处于实习期的是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试用期内,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并且要一起履行缴纳社保费用的义务。

这里的无过错责任,是指如果劳动者犯错,无论单位是否涉及在内,单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实习期内,单位对实习的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也不用履行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要求。

3、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试用期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补充人力资源的目的,而实习期体现的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所以二者有很大差别。

那么试用期到底多长时间合适呢?

有人可能会认为,试用期是由单位决定的。在此之前就有网友反映,自己试用期已经过了大半年,却被单位告知还要再试用3个月。实际上,这个用人单位已经违反了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按规定,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能设试用期;劳动合同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适应的一个时期。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大家要警惕试用期陷阱,并学会维权。

警惕试用期的六大陷阱


据悉,截止至2018年毕业季

我国已迎来“史上最难就业季”四连击!

自2015年国内大学

毕业生人数首次突破700万之后,

从2016年的749万

到2017年的765万

再到2018年的795万

毕业生人数年年递增之下

就业之难似乎也成为了一种新常态

而部分用人单位

却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态

在试用期上玩起了花样

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此

小编提醒各位小伙伴

谨慎防范试用期“六大陷阱”

警惕试用期的六大陷阱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合同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同时签订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等表现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不仅如此,在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陷阱二:试用期与合同期限不符

不少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或者随意确定试用期限,如有的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

《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一种对应关系。如果试用期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除此以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的用人单位在第一次试用快要结束时,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对原来的试用期进行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一个或者多个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应该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还出现“零工资”试用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的双重保护,试用期既不是“廉价期”,也不是“白用期”。

陷阱五:不缴纳社会保险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以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此外,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一方的意思改变而改变。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陷阱六:随意辞退劳动者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单位甚至走马灯式地更换试用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解除试用期员工,也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

试用期最常见的解除理由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需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不能证明就随意解除,属于违法解约,劳动者有权主张赔偿。

以上《浅析试用期往往会遇到的四个常见误区!》一文,由编辑精心撰写而成,希望对您的职业规划有所帮助,更多精彩请访问“职场礼仪中常见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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