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您知道?需要的求职技巧您知道?职场小编告诉你,在求职过程中切忌夸夸其谈,切忌过于自信,切忌自我炫耀,切忌左顾右盼以及切忌形象糟糕。感谢阅读《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高校毕业生纷纷迎来了由校园向职场的华丽转身。初入职场,难免会遇到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那么,试用期里有啥门道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小杰是某高校电子工程专业2018届毕业生,2018年7月进入一家电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同时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7000元,转正后月工资9000元。然而,小杰刚入职两个多月,公司就以小杰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小杰以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由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公司表示在对小杰进行考核后认为小杰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在举证期限内并未就公司的录用条件、对小杰进行考核的标准及小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缘由进行举证。最终,法院认定公司与小杰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且系违法解除,支持了小杰的诉讼请求。

“正儿八经”的试用期是啥样的?

劳动合同法就试用期的期限长短、工资标准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对于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法律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与小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却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此外,约定的试用期期间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上述约定均违反了法律规定,致使小杰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故法院判令公司向小杰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

(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

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不合法,劳动者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该约定应属无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由于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劳动者亦可以通过仲裁及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里,用人单位可以随便说“分手”吗?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虽规定,如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首先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并需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同时,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并能够认定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并且需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此外,还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试用期期限内提前进行通知,试用期届满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为违法解除。如此看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还真不可以随随便便说“分手”。

说了这么多,看来试用期里的门道还真不少。简单来说:试用期不求天长地久,要“一”“二”及“六”;试用期还需慷慨仁厚,工资“八零”得管够;试用期要想和平分手,有依据还得讲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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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了解试用期的真正含义,避免被坑!


时下,在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下,有部分用人单位将求职者的试用期当成了“白用期”,玩弄试用期的花招来损害求职者的利益。因此,小编提醒广大应届毕业生:避免误区,首先要搞清楚试用期的真正含义,例如:

“先试用3个月,如果表现好,我们和你签正式合同”

“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转正后每月3000元”

......

如果在招聘会听到HR这样介绍,请广大应届毕业生注意了,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

违法行为之一: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进行了解的时期。时间、待遇由相关法律规定。

实习期,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时间和待遇由双方自行约定。

有些单位误以为试用期就是实习期,还有的单位只和劳动者签“试用期合同”,等试用期结束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法专家认为《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可单独签订。

劳动合同期限决定了试用期的长短;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违法行为之二:试用期工资随意约定

一些缺乏法律意识的用人单位会以试用期为借口,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或是随意压低试用期工资。这些做法也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因此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借口不缴社会保险金。

违法行为之三:试用期随意辞退

对待试用期内的员工,有单位甚至一语不合,就跟员工说“明天你不用来了”。试用期能说分手就分手吗,答案也是否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就是说,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负有举证责任。

试用期的几大“坑”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周期也越来越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人? “试工”等于试用期?试用期一定是好事吗?几个“坑”的试用期,吹它吗?

试用期的几大“坑”

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在试用期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这里有一个案例

“90后”毕业生“小张人”进入一家公司,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公司认为小张是新人,能入职不好说,所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多次沟通未果后,小张不得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终起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人民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共和国”等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法院支持了小张要求。

在试用期,社会保险费是许多新员工的一个盲区。 用人单位依法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自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缴纳。 试用期内,还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纸劳动合同可能会被埋在“坑里” ,新的职场也需要更加小心、警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有哪些“坑”?

“试工”等于“试”? “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投降?所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小编也从判断有我们总结了几个“坑”试用期,看看你是否抓到了吗?

要巧妙地创造一个新词,“审判工作”是指“审判工作”?

有些雇主会以“试工”的名义拖欠雇员的工资.没有“审判工作”的法制观念..法院审理时,一般将“审判工作”视为一般意义上的审判。因此,用人单位不符合劳动者就业条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当支付劳动者已经支付的报酬..

滥用的概念,有一个试用期为所有劳动合同?

所有类型的劳动合同的一些公司在试用期约定。事实上,法律要求有一定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到三个月,兼职就业学期结束,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法官说试用期解除合同的条件,更宽,更低的工资,滥用试用期将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小伙伴,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一次看到试用期,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用人单位“口口相传”,“不符合聘用条件”能否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拒绝聘用足够的基础,和工人的解读。作为他个人的工作报告,随意终止对测试结果不佳的合同,在审判法庭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的负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举证不能,不排除其劳动合同是非法的。因此,小伙伴们注意啦,试用期的表现,虽然很重要,但绝不是劳动合同的非法终止,借口要擦亮眼睛,认清非法行为的存在终止的合同合同。

用人单位的就业制度还有待完善

法官认为,目前,由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比较宽泛,劳动关系失衡等因素,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试用期内劳动争议发生在起重吊装环节,很多都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相关..合法合理设计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当然,“三大”绝不是试用期“保护伞”。 “试用期,员工如果雇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官说。

法官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理清相关劳动法规的试用期,加大宣传。同时,逐步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就业的清况,量化的用人标准,明确考核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在试用期内应承担的雇主。工人应招对劳动合同的性能或制造影响的完整,不要有所隐瞒的基本信息。

双方均坚守诚实信用原则,劳动争议发生几率也会被最大限度降低

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成功入职才是在一家企业的开始,如何安全地度过试用期才是重要的。

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1.工作态度最重要

工作人员的态度是很重要的评判标准。这是一种无形的硬性规定,对于技术问题,不明白的可以问,但态度是最基本的还是工作人员的变化也是最差的,没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企业高管也不会看着你进一步的性能问题,或者你考虑保留。它稳坐,工作时间就是工作,说明你的工作,以切实履行,不看最终结果了,但完成工作的态度是很重要的。工作无小事,一切都应该认真对待。

2.保持充分的工作热情

公司喜欢有激情的员工,只要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感兴趣,就能激发自己的工作热情。 有了激情,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就会有短期的成果,就会在领导的眼里,准时和再就业,对自己的职业发展也很有帮助。

3.了解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评估标准

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规范企业的管理一般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的企业都没有明确规定,很大弹性的工作职责。进入试用期一定要了解清楚,没有流程的清晰的特点,可能会出现和影响的错误。如果公司不提供就业机会试用用户的工作标准文件,审判必须努力为自己自主研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将做到这一点。

4.做好抗压准备

公司对新员工和老员工的要求没有区别。在试用期内,主管可以将更多的工作分配给新员工,以了解他们在新环境中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性。新员工应该做好的是:适应新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适应新老板的管理风格;适应新工作环境下与老员工的关系;做好可能被“欺负”的心理准备(即,老板可能会给你比老员工更多的工作,老员工可能会支配你的工作,等等)。

5.学会恰当表现自己

新职场最好的形象就是勤奋,脚踏实地,勤奋好学。 勤奋就是你要求的迅速行动。 但有时候,“业绩”的问题取决于公司文化: 如果公司氛围开放,你可以尽可能多地展示自己的能力; 如果公司氛围不鼓励自我表达,或者如果公司周围的老员工不喜欢开放,你需要更加内向; 同时,你需要根据主管的管理风格做出决定。 新人也要有一定的观察力,如果周围的同事或老板用不同的眼光看待自己,或者有人建议你必须克制自己。 先完成领导分配的任务,然后完成老同事分配的任务,自己的任务,时间不够加班。

6.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试验期间,除了年轻白领的工作,除了积极表现,同时也要处理好的关系,尽快融入周围的环境,和同事相处。当刚进入职场,通过试用期帮助周围的同事对自己以帮助是非常大的。不明白没有我的同事们的帮助下在职场什么,但也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也不会这么快适应。

7.团队精神很重要

当今,企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不断成为各类人才,在选拔和就业中,尤其注重团队意识。天赋的优势不是由个人发挥,而是由整个团队发挥。因此,进入企业后,应聘者应将自己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8.不要将薪酬和福利与外界进行比较

毕业后,不要太注重福利,有一个良好的平台,第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只要工作扎实,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将继续上升。

9.不要轻言“离开”

试用期可能会遇到各种挫折,但不要放弃,更不要说找工作会有那么多麻烦。即使你不难找到工作,你还是要经过试用期才能去新公司。

你努力工作,就有机会留下来。 否则,工作场所的竞争压力是如此之大,没有人是绝对不可替代的,也不是不可能被淘汰的。

职场试用期不求“天长地久”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高校毕业生纷纷迎来了由校园向职场的华丽转身。初入职场难免会遇到与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情况。那么,什么是审判在门口,有什么事情要注意的呢?

职场试用期不求“天长地久”

小杰是某大学电子工程专业2018级毕业生。2018年7月,他进入一家电气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7000元,转正后月薪9000元。不过,小杰一经录用两个多月,公司就以小杰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终止了与他的劳动关系。”小杰“在申请仲裁的基础上,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然后起诉到法院。

在审判期间,该公司表示,在审查了小杰后,它得出结论认为,小杰不符合就业条件,但在证明期间没有就该公司的就业条件、小杰评估标准和小杰不符合就业原因。 最后,法院认定,该公司与小杰商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而被非法解除,支持小杰的主张。

试用期是什么样子的??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长短,工资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不到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至于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法律规定不得以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同样的工作的不到80%,低于最低工资的用人单位位于未少。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与小杰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此外,试用期内约定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上述协议违法,导致小杰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法院判决该公司在任职期间支付小杰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同意的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协议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约定劳动者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已经违反本法规定履行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基数,超过法定试用期的,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另外,由于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违法,导致法律规范之下工作的工人之间的工资,员工也可以通过保护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随意说“分手”吗?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在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但对于雇主,你首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就业的条件和需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同时,雇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试用期内考核工人,并可以识别出员工不符合用人单位就业的条件,以及需要解释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雇主对雇员不符合工人的就业条件和劳动关系的理由,应当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试用期届满后,为非法终止。看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真的不能随便说“分手”。

说了这么多,似乎在试用期有很多门道。简单地说:试用期不求天长地久,只要“一”、“二”、“六”;试用期还需要慷慨解囊,工资“80”得到足够的管理;试用期想和平分手,有依据也得说原因。

警惕试用期的几大陷阱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警惕试用期几大陷阱。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关于试用期,劳动者必须知道: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一、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市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市。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并加以约定。二、试用期是强制规定的吗?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三、试用期时间多长?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四、需警惕的试用期几大陷阱陷阱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部分用人单位只于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目的是为了能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还能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陷阱二:随意延长试用期。1、很多用人单位随意延长试用期,造成毕业生无限期被试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陷阱三:工资福利差。1、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压低毕业生工资且为落实各类相关福利;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陷阱四:强加试用期。1、用人单位以熟悉多种岗位为由,要求毕业生在多个岗位试用,增加试用期。2、《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陷阱五:拒交或欠交社保。1、很多用人单位都以试用期不用交社保,过了试用期再为毕业生办理社保为由拒交或欠交社保。2、事实上,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一词为理由接触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赔偿金。陷阱六:先试用,再聘用,试用是必经环节。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陷阱七:试用合格不合格,单位说了算。考核标准必须透明化,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使用其中,除劳动者违背劳动法的相关条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新员工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小编对职场有所了解,当你成功进入企业的开始。如何成功通过试用期非常重要。

新员工如何安全度过试用期?

1.工作态度最重要

工作态度是评价员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这是一个看不见的严格规定。与技术问题相比,你不能问问题。但是,态度是员工最基本最糟糕的改变。如果没有良好的工作态度,业务经理将不会进一步审视你的绩效或考虑留住你。能坐下来很重要。工作时间就是工作。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态度。我们的工作没有小事。一切都应该认真对待。

2.保持充分的工作热情

企业公司喜欢充满激情的员工,只要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感兴趣并激发他们对工作的热情。有了激情,您将完全致力于您的工作,您将在短期内取得成果。您也将被领导者看到,转向正确并按时重复使用,并对您的职业发展非常有帮助。

3.了解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评估标准

这是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标准化管理的企业一般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而有些企业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岗位责任的灵活性很大。进入试用期必须清楚理解,同时不了解工作流的特点,会出现错误,影响工作。如果企业不向测试人员提供记录在案的工作标准,测试人员必须制定自己的工作标准来要求自己这样做。

4.做好抗压准备

公司对新员工的要求与老员工的要求没有什么不同。在试用期间,主管可以为新员工安排更多工作,以便在新环境中看到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新人需要做好:适应新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适应新老板的管理风格;在新的工作环境中适应与老员工的关系;准备好“欺负”(也就是说,老板有可能给你的工作不仅仅是老员工,老员工也可以控制你的工作等等)。

5.学会恰当表现自己

职场新人的最佳形象是勤奋、踏实和求知欲。勤奋是有反应的,行动是及时的。但是有时候“表现”的问题取决于公司的文化:如果公司的氛围是开放的,你可以尽可能地展示你的能力;如果公司的氛围不鼓励你表达自己,或者如果你周围的老员工讨厌开放,你需要内敛;同时,你也需要依靠主管的管理风格来做出决定。就是这样。新来的人也应该有一定程度的观察力,如果你发现周围的同事或老板对自己的看法不同,或者有人对你提出建议,你必须克制自己。首先,我们要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然后是老同事交办的任务。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我们应该加班。

6小编认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试用期间,除了工作之外,工作场所的新移民必须积极参与。同时,他们还必须处理人际关系,尽快融入周围环境,与同事相处融洽。当我第一次踏入工作场所时,我周围同事的帮助对我成功的试用期非常有帮助。工作场所的新人不懂什么,工作任务繁重,没有同事的帮助,他们就不会那么快适应工作。

7.团队合作非常重要

当今,企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不断融入各种人才,在选择和就业方面,尤其注重团队意识。人才的优势不是由个人所发挥的,而是由整个团队所发挥的。因此,在进入企业之后,候选人应将其目标与企业的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

8.不要将薪水和福利与外界进行比较

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请不要太在意薪水和福利。拥有一个好的平台是最重要的。只要工作扎实稳定,正式员工的工资水平就会稳步提高。

9.不要轻言“离开”

小编认为在试用期间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但千万不要轻易放弃,更不要说找工作会有这么多麻烦,即使你找工作并不难,你还是要经过试用期才能去一家新公司。

只有当你努力工作时,你才有机会留下来。否则,工作场所的竞争压力如此巨大,以至于没有人具有绝对的不可替代性,并且不可能被淘汰。

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1)简介

在你认为最可恨的职场骗局是什么的调查中,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力以20%位居榜首。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力主要2种形式:一是以各种理由辞退求职者,再以很少薪水继续招聘新人。二是非法延长试用期,半年合同试用三个月。

具体表现在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鱿鱼。新员工一般经历约3-6个月试用期,薪酬在试用期总是很少,转正后会大幅提高,然而卖力表现换来的却是一脚踢出局。因为试用期工资、福利和正式录用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微乎其微,利欲熏心的用人单位便通过无休止的试用获得最廉价却最认真的劳动力。

(2)案例

(1)我大学毕业那年曾到一家民营公司干过一段时间,招聘时老板承诺年薪至少8万。然而我进这家单位后,公司给我定的工资低得让人咋舌,维持温饱都困难。对此,公司解释: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后,工资即翻番上涨。可等我好不容易熬完试用期,公司却下发一纸通知,称我考核不过关,让我卷铺盖走人。由此我明白了,年薪制关键在于一个年字,年薪万是个具体的数字,然而你能否干一个整年却是个未知数。一些公司惯用的伎俩就是年终前一二个月,巧立名目突击裁人,让你有苦难言,无处伸冤。

(2)今年7月,财经大毕业生小李受聘于某广告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他看到合同上标明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为1年。他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同学签约3年,其试用期才90天,而自己的合同期仅1年,就要试用3个月?

(3)应对措施

1)了解招聘公司历年招收员工情况

2)密切关注劳动保护法中的保护内容:

签订合同时长

试用期时长

六个月以内

十五天

一年以内

三十天

两年以内

六十天

六年以内

六个月(最长)

试用期的四大“禁忌”


试用期是一个基本阶段。作为试用期的新员工,你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你觉得你可以安全地度过试用期。虽然试用期比较短,但能否被公司录用,我们还是需要注意几点。

试用期的四大“禁忌”

大忌一:心思不在工作上

1.如果账户的工作没有完成,它将被急于工作或改变(事实上,在家里没有紧急事项),这是典型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在试用期间,我仍然熟悉这项工作。如果我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完成某项工作,我就无法在离开工作之前完成它。请告诉你的领导!!让他们知道你正在努力工作,让领导者知道你在学习!!

在这种情况下,在试用期内只有一次,会给主管留下不良印象,这对你的转正是不利的。

2、领导安排工作任务时,明确说明提交结果的具体时间,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当领导人问这个原因时,领导人仍然不能接受错误,找各种借口。领导人所说的话一定要记住。

3.上班总是喜欢走开,半心半意,比如总是在工作时吃饭,喜欢照镜子,和同事聊天,还有一些年轻女性在上班时补妆。

大忌二:在办公室玩游戏

1.有些员工利用加班的原因在夜间占用办公资源玩游戏,这不仅浪费了公司的资源,而且对那些真正加班的同事也产生了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周末带你的朋友去办公室玩游戏,让陌生人在未经同事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公司的电脑,而不管公司信息的安全性如何。

2.借用商务旅行或出去处理个人事务

虽然不容易被发现,但一旦发现后果难以想象,建议您不要轻易“踩雷”!

大忌三:传播负能量

1.作为公司的试用期员工,对新公司的工作没有热情,只有负面情绪。这种人不是公司不能抱他,但他骨子里的能量是严重的。这种员工将被提前删除。 。否则,带有自己“鼠标”的员工将影响现有员工的情绪。

2.第二步。不要使用文明的语言,喜欢说脏话

营造良好的办公文化环境是大多数企业的行政文化之一。没有人力资源部愿意雇佣一个会骂骂咧咧的员工,也没有人愿意和这样的员工一起工作。毕竟,礼貌是尊重的先决条件。

大忌四:出于各种原因的非社会性

1.公司必须依靠团队的力量来成长壮大,所以同事之间的合作尤为重要。如果试用期员工一个月后仍无法融入现有团队,该员工应慎重考虑,如果三个月后仍无法融入,则该员工将坚决无法留下。没有人比一个团队更强大。

2.谈论你背后的流言蜚语,通常被称为"咬舌头的根。"

在试用期后,员工进入公司,他们非常渴望融入团队,但他们也很容易“坏”并私下与他们谈论同事的“八卦”。这并不容易获得员工的信任。

所谓“祸从口出”,我们还得控制住自己的嘴巴。如果这对我们的同事不好,我们不应该漫不经心地谈论它。否则,我们很可能是第一个被淘汰的。

编辑和大家分享了那么多试用期的禁忌,都是为了给进入工作场所的新生提个醒。试用期是新员工最有可能的表现机会,但他们也需要谨慎对待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许多学生认为试用期是满足公司的考试期,这是试用期的一部分,但这也是我们公司检验和试验的阶段。如果你认为公司文化、团队氛围、职业发展与自己不一致,及时离职也是明智的。

职场:试用期6个月,是坑吗?


我们都知道,为了甄别员工是否能胜任公司的工作,每个公司对于刚入职的员工都设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有长有短,少则3、5天,多则几个月半年。所谓试用期就是用人单位以极低的薪资聘用你,然后在工作实践中考察新进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用人单位有自己的考量,因为仅仅通过面试的表现,很难让用人单位信服一个人,毕竟面试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去美化自己,这个员工是否真的能胜任这份工作,用人单位也需要在试用期中看他对待工作的适应程度、工作能力。

关于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大多数都是以三个月为限,许多公司也会给予表现好的员工提前转正的机会,当然在一些销售型公司里,试用期可能更短,可能是七天,也可能是半个月,但还有一些公司,他们设定的试用期竟然长达6个月,许多职场新人不理解,为什么试用期那么长,是否用人单位有意节省开支,毕竟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还有的人认为6个月试用期是违反劳动法的,事实又是怎样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

其实是有这么长的试用期,毕竟试用期的工资相比转正公司少了很多。就企业而言,其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因素:

1、六个月试用期符合劳动法。国家规定,签订三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所以不少企业自然而然的把试用期设定为6个月。特别是大型企业中业务流程长的职位,需要更多的时间在各个阶段了解新进员工的综合能力。所以设定6个月试用期的一般都是中大型企业。

2、企业有自己的考量,因为如果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很长,但是在很短的试用期内很难辨别员工是否合适,如果签订合同后却发现不合适,那对企业来说将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裁员会损失一大笔钱,以及耗费很长时间,但是如果坚持使用,也会带来很多的麻烦。所以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就把试用期尽可能的拉长,这样才能更好的考察一个人。

3、很多人直观的觉得,延长试用期,无非就是想节省费用,不否认企业会在用人成本上有所节省,但这种想法还是比较片面的,企业用人本来就是双向选择,企业不怎么样,还把试用期设置成6个月,那作为员工,就应该仔细考虑下这家企业是否合适入职了,同样,试用期员工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考察公司是否适合自己,这也是对员工的一个选择,单纯是靠拉长试用期来节省一点点工资成本,这样想法的企业还是不多见的,但也并不是没有。但真正人性化一些的企业,虽然有的采取的是6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最后的三个月工资与转正工资一样。甚至还有试用期直接拿的是转正的工资,试用期对于求职者而言就真的是个人能力的考察了。其实这样可以很好的规避应聘者的顾虑。

试用期是6个月也好,3个月也好,都是企业为了筛选出最合适的人的人。而市场的需求会让企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虽然也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企业用六个月试用期的方式在骗取廉价劳动力。但在求职时对应聘的企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是一个成熟的求职者需要具备的素质吗?

关于毕业求职的“试用期陷阱”


毕业求职,警惕试用期陷阱!

毕业求职了,必然会经过一个试用期,试用期虽然是劳资双方打量彼此的一个窗口,但是有些东西你也要了解,不要陷入试用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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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1:先试用再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改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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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二:试用期成随意期

试用多久才正常?劳动合同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然而,现实中常常出现试用期超期,甚至无端续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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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三:试用期变白用期,说炒就炒,辞退理由莫须有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然而在现实中,辞退理由往往简化到不过关不适合不符合条件等模糊的说法上去。

专家建议

劳动合同是规避试用期陷阱的重要武器。在通知试用前,务必要先签订劳动合同,看清合同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注意检查薪资、职位是否和录用函上相同,合同是否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报酬等内容。

入职前恶补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当自身权益受损害时要敢于维权,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4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觉,我们转正的时候到了,大家知道怎么去写转正自我评价吗?以下是zcbkw小编搜集整理的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欢迎阅读,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更多资讯尽在自我评价栏目!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

两个月前的今天我荣幸的加入**公司成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招聘规划师中的一名员工,现在实习期马上就到过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努力工作,虚心学习,对公司有了比较详细的理解,对工作也得心应手,下面是实习阶段的自我鉴定。

第一是熟悉公司各个岗位,入职后的第一项工作目标是了解公司组织架构、熟悉各个待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的招聘流程等。通过一周的工作,我已对上述问题有了大致的了解,开始独立工作。

第二是各中心招聘需求汇总及意见征询。由于公司的在编人员接近饱和,为了有效的调节剩余人员编制,我在张总的扶持下,完成了各中心的招聘需求汇总及分析。并在后续的工作中,有效的控制了人员编制。

第三是《人员编制表》的分解和动态更新,根据入职、离职、人事调动及晋升的最新动态,调整《人员编制表》,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集团。另外,根据人员盘点的需求,又对报表进行了设计和分解,重新制定了以管线为单位的人员明细,给各项人员统计工作提供了便捷的参考。

第四是建立了招聘系统分析台帐。很多人都会带着错误的观念去审视招聘工作,他们往往会以招人时间的长短去衡量招聘工作的效率。其实,招聘工作有着50%以上的浮动因素,这些因素涉及到社会政治、人才市场、行业动态、以及重大节气等诸多方面,其中,任何一项因素的波动,都会直接影响到招聘的效果,简历数量稀少、中段人才隐匿等问题就是最快、最直接的体现。建立招聘系统分析台帐,可以全面的了解日常招聘动态,通过其中的汇总分析表,更能直观的分析招聘效率。从而,体现出真正的工作价值和劳动成果。目前,这套系统台帐经过多次了调整之后,已经正式的投入使用。

第五是起草《大学生培养操作规程》文稿,秉承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把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一大战略。我司制定了《大学生培养操作规程》,并以挑选及培育下一代业务骨干为目标,为大学生提供一条良好的发展途径,协助他们深入企业文化、掌握公司业务的多方面知识及技能,逐步培养出一批会做生意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实现七个三甲、三个第一的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这套规程的已经初具雏形,有待后续进一步完善。

第六是日常人员招聘,入职以来,我完成了2名协保司机、2名出纳、1名土建工程师、1名工程管理工程师、1名土建审核师、1名工程资料员以及多名实习生的招聘任务。完成的后续工作有:妥善安排新员工入职体检、oa通报、试用期情况跟进等等。

第七是行政工作协助配合张总完成了多项行政工作,如管理费用预算、采购费用核价、全员营销活动的车辆安排等等。

总的来说,这两个月的工作对我是非常有帮组的,是我融入公司的桥梁,是进入公司的第一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再接再厉,争取做一名对公司有用的优秀员工。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

三个月的试用期转眼就到了,在这三个月中,我较快地适应了新的工作,融入了新的团队里,也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肯定,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我想这些都值得自己去总结,去思考,去提高。在本部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地完成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虚心向同事学习,不断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对于集团及公司的制度和规定都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另外,本人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很好的协调及沟通,配合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及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并热心帮助其他同事,与人相处和-谐融洽。

记得刚来的时候对各方面都不是很熟悉,周围的同事和领导都给与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尽快地完成团队角色的定位。现在的工作岗位是销售统计分析和结算,主要负责编制每天的掌控表推移表,由于以前从事过相关岗位的工作,对ERP系统的操作以及EXCEL的数据处理还算比较熟练,所以上手起来比较快,仅1周的时间就可以独自担当起每日销售报表的编制工作。虽然每天的报表编制比较机械和重复,但是我认识到了在重复工作中可以挖掘许多不重复的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可以学习到新的专有名词,学习到怎样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等等。在结算工作中,除了高要求地完成结算表的编制以外,还努力做好销售部和财务部之间的沟通,配合财务部的复核工作。除了本职工作以外,还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例如市场部的每月销售数据包都是我帮他们更新新的数据包,其实这些工作其他部门可以独自完成,但是他们对于订交提数据,车型以及18位码都不太熟悉,花的时间更多,如果我花一个小时能为他人节约2个小时,这件事是值得做的。

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特别是对销售结算这块还不能做到100%的胸有成竹,其实每项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熟悉,去沉淀,这3个月中,专营店实习就占了2周,后面的销售精英大赛和新员工培训,再除去假期,真正去操作本岗位的时间其实并不多,现在仅仅能够完成硬体折扣和简单的促销结算,我想这是我不足的地方,也是我以后要加强的地方。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转正不是意味着待遇上会好一些,更重要的是从此刻起自己已经是东风日产的一名正式员工,在工作上必须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真诚沟通,做好份内事。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

时间匆匆转走,现在的工作已经渐渐变得顺其自然了,这或许应该是一种庆幸,是让我值得留恋的一段经历。一个多月的试用期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Xx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X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四年的大学学习,学到的更多的是专业基础知识再就是一种自学能力,而实践经验、社会经验则十分匮乏。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能够正确面对挫折,辨证的看待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当然,初入职场,难免经验不足,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但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专业技能也得到了加强。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公司领导的悉心栽培以及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我也深知,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为公司作出贡献,为公司创造真正的财富,同时也为自身谋求一个更大的进步

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评价

经过一个多月的试用期,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xxx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xx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跳错槽,熬过试用期就会好?!


跳错槽之经典补救法:熬过试用期再说!

@主人公Denise:和许多职场人一样,跳槽之初的欣喜早已被现实所磨灭,充满希望的心也渐渐变得失望。其实我也并非初出茅庐的职场新人,但既然来到一个新的环境总应该谦虚谨慎些为好。又或许是因为我太谦虚,上司派给我的任务都是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对我来说根本毫无挑战。新工作让我感到有力无处使,但考虑到我还在试用期,那就先忍忍吧,也许过了试用期后上司会给我更多的表现机会。

@现在的经理Zita:由于Denise是刚招进来的员工,所以我让她先接手一点基础性的工作。我知道Denise并不是没有经验的员工,但我还是想等她慢慢适应了这里的工作节奏和工作团队,再给她分配更多的任务。Denise有很强烈的表现欲,这一点是我非常欣赏的,也是我为什么会给她这个offer的原因。但是有一点必须清楚,对于招进来的员工,我们必须要对他们负责,除了他们自己的职业规划外,企业方也应该做好长期的培训计划。一个人才的养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更需要长时间的观察和磨练。太早的释放其能量,只会降低她对工作的热情,到最后再次选择跳槽。

@职场专家:工作能力要在工作中才能展现出来。有能力不一定能被发现,这是常事。同事间的互相协作,并不分琐事和大事。在适当的时候(比如接手一个新项目,或者完成一个旧项目后汇报总结心得的时候),与你的直接上司主动沟通一下,让他给你展现能力的机会,表明你愿意接受更多的任务,并且向他表明你具备这个能力。当合适的机会来临时,记得一定要铆足了劲儿好好表现哦!

劳动合同上试用期的陷阱


又到毕业季,不少大学生已经开始了,而且各地校园招聘也陆续开始,这时候找工作的学生就要注意用人单位设置在试用期上的陷阱。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期限,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等。

由于就业压力较大,劳动者求职心切又缺少必要的维权知识,一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上玩起了花样,故意设置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规避责任和义务,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防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上设置的六大陷阱。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订。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等同于合同期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陷阱二: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一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如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在原试用期届满后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就应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零工资试用。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的双重保护,因此试用期不是廉价期、白用期。

陷阱五:试用期内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以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或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往往不懂或不敢提出异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同时,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费,还是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无效的。

陷阱六:试用期内随意辞退职工。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无条件、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很多职工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才能依法解除试用期职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就业“试用期”六大陷阱分析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合同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同时签订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仅如此,在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陷阱二:试用期与合同期限不符

不少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或者随意确定试用期限,如有的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一种对应关系。如果试用期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除此以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的用人单位在第一次试用快要结束时,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对原来的试用期进行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一个或者多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应该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还出现零工资试用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的双重保护,试用期既不是廉价期,也不是白用期。

陷阱五:不缴纳社会保险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以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此外,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一方的意思改变而改变。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陷阱六:随意辞退劳动者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单位甚至走马灯式地更换试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解除试用期员工,也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试用期最常见的解除理由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需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不能证明就随意解除,属于违法解约,劳动者有权主张赔偿。

工会工作者特别提醒广大劳动者,借用法律的慧眼,辨别试用期条款中的暗道与陷阱。同时,还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如试用期工资过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规延长试用期等,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运用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离职都是上司惹的祸


在关于试用期的一项调查中,有57%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而造成职场人和企业主动谈“分手”的前三位原因分别是薪酬福利低于预期、职业发展空间小、不适应企业、团队的工作风格(见表)。

 

一家企业的工作风格通常取决于老板,而一个团队的工作风格则取决于团队的领导和企业的风格。所以除去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空间这两大主要原因,排在第三位和第五位的两大离职原因都和上司有着紧密联系。根据20xx年发布的《雇主人气调查报告》显示,17%的雇员对雇主最不满意的地方是“管理者的风格和能力”,仅次于对薪酬的不满;在离职理由中,与上司关系不佳首当其冲,而在互联网时代中成长的“85后”、“90后”员工中,这一离职原因更是高达68%。这份调查虽不是只针对试用期员工,但是却能代表职场人的态度:员工真的会因为上司的原因离职。

专家提醒:

每一个职场人所忠诚的应该是自己的职业生涯,而不是某一家企业;我们也一直在强调试用期内个人要对企业进行考察;所以如果你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只要你能确定这份工作确实不符合你的职业发展规划,比如企业提供的平台不能够实践你在职业生涯中的阶段性目标,或者企业的价值观不能和你的长远发展,如性格,兴趣等相匹配,你都可以大胆地主动提“分手”。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月,可试用期的旅途似乎充满荆棘,这种感觉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太过重视试用期,总担心企业看不上自己。最后,我们还是要提醒求职者:试用期请挺直腰杆,在企业看你的同时记得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企业。

《职场试用期规定,你了解么?》由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在您求职技巧过程中能帮到您!我们把大量的“你应该懂得职场礼仪”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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