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找工作要注意着8个求职陷阱!》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许多应届毕业生初入社会,没有经验也不知道社会险恶,又急于找到工作谋生,容易遭遇各种求职骗局。
找工作要注意着8个求职陷阱!
今天就和大家敲个警钟,以下这8个求职陷阱套路,遇见请绕道!
1、套取个人信息
现在许多靠贩卖个人信息获利的中介公司,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收取应聘者简历来套取个人信息。
应聘者一定要查清该招聘信息的真实性,通过网络、黄页等途径查询该招聘公司相关信息,同时,简历上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不用太具体,主要留电话以及个人其他资历说明即可。
2、骗取各类服务费
通过招聘骗取报名费、体检费、资料费、培训费、押金等等的费用,钱财到位后立马凭空消失。
现在相关政策已经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聘时收取一切的服务费,如果应聘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检举该招聘单位查证是否真实。
3、扣留重要证件
部分不正规企业在面试中扣留考生重要证件(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 ),藉口查阅资料,以作其他用途。 这种情况很危险,可能会用你的身份证做违法行为或开银行卡等..
记住考生,大多会提交有关文件的副本,不需要雇主提交原件。
4、只“试用”不聘请
有些用人部门单位借招聘新人“试用期”来应对中国企业进行内部繁忙的工作季,毕竟试用期员工工资低,用人管理成本控制自然可以降低,而“试用期”结束,则各种借口解聘。
提醒考生在找工作时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懂得用国家劳动法维护自身利益..
5、不签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签订考生,只签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以避免在解雇员工时大支付赔偿金。
就业服务协议不能等同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应聘者应该可以知道的最基本的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一条重要保障。所有企业劳动社会关系的建立,都必须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6、“包办”找到好工作
许多不规则或猎头代理经纪服务,渴望利用求职者想找到的心理一份好工作,收取较高的中介费用,“安排”,为求职者找到“世界五百强”,“超过月收入百万。”如“干得好。”最后,工作没有找到,黑中介空。
面对我们这种职介,首先得查实是否需要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及《职业技术介绍许可证》,且这种不靠自己学习能力而靠旁门歪道谋求发展工作的心理不可取。
7、被骗进入传销组织
在高回扣的引诱下,以销售代表的名义被收取一定的“入会费”进入组织,再以宣传、骗取其他人“入会”、购买某些产品而赚取提成。
求职者千万要学会分辨是非,远离这些“洗脑”组织,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可能掉馅饼,想轻轻松松就能赚钱是不可能的事情。
8、“轻松刷信誉”等兼职广告
经常会有一些网络兼职广告,写着轻松操作“刷信誉、流量”就可日进千金。往往也是收取一定的押金、服务费后就销声匿迹。
以上8个求职陷阱,千万要留心!别工作没找到,自己成了大鱼!
有些用人单位总是以某单位为主体发布广告,既不说明单位性质规模,也不公布地址名称,最多只有一个信箱号和电话号码。而且此类单位多会要求在上岗前交报名费、培训费或者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你最好把那份在人才交流会上得到的胶印传单立刻扔进垃圾桶里。
高薪陷阱
对于那些声明求贤若渴、待遇优厚却对应聘者的学历、能力并无特殊要求,只租用一间宾馆包间充当临时招聘场所的用人单位一定要想方设法摸清底细,这种单位多数有两个目的,其一是骗取报名费,其二是征集创意。
常有一些大公司在招聘时以高薪为饵,要求应聘者交一篇策划案或是工艺设计,而且往往不厌其烦地讨论细节。这时,劝你不要再浪费那份心思与精力了,他只是想免费利用你一回而巳。
好心陷阱
与用人单位接触,最好是面对面地交流,要尽量避免中介,尤其是那些无正式执照的小规模的劳务介绍所,更不要将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随便交给他们,或在他们提供的文件上轻易签字。小心那个热心替你牵线搭桥找工作的陌路人,很可能是一个狼外婆。汕
名称陷阱
这是一个讲究包装的时代,连电梯服务员都被冠以垂直交通管理员的鲜亮称呼时,一个OFFICE职员轻松就任经理助理、技术协理就显得理所当然了。
往往是经营不善的单位其招聘广告就打得越是炫目,那些早早进驻校园的招聘大军尤其擅长闪烁其词,以虚荣名衔和所谓大好前景迷惑急于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所以,奉劝应聘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万不可被那些耀眼的名衔冲昏了头脑。
明星陷阱
这是女生们最容易掉进的陷阱。一些不法单位常常以招聘形象代表、公关模特、礼仪小姐。等名义四处猎艳。但在待遇从优且替应聘者保密等瞪昧字眼掩盖下的,往往是一个个令人不齿的交易。
梦有多美,坑就有多深。做明星梦的女孩子,一定要慎重。
每年的3、4月份,许多企业开始大规模招兵买马,而求职者们也变得活跃起来,希望在新年能够找到一份合心水的工作。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企业、黑中介利用这一时机,看准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态,设置各种陷阱引求职者入瓮。对此,求职者若遇到下列情况,则需要擦亮眼睛,多加警惕。
陷阱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小宁2013年6月毕业于广西一所二本院校。从毕业前夕开始小宁就开始关注网上的各种招聘信息,并频繁参加各种招聘会,然而投出的多份简历大多石沉大海。终于,小宁在网上看到了南宁市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薪水不错,要求却不高。小宁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投了简历,不久便接到面试通知。顺利通过面试被录用后,小宁却被告知,所有新进员工必须先参加总公司为期1个月的培训,包括业务、就职心理等各项课程,培训费用为3980元,此后还需通过培训考试方可被正式录用。
支招:尽管我国《劳动合同法》规明确定,在招聘过程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任何费用。但还是有许多单位巧立培训费、报名费、定金、风险金等各个名目收取求职者的费用从中牟利。因此,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应提高警惕,仔细辨别求职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是否有正规文件等,不要轻易向招聘企业交纳任何费用。如果确定该单位值得信赖,而又需要交纳费用时,应该索取正规收据、发票妥善保管,便于日后维权。
陷阱二含糊不清的试用期
入职后先要通过适应期,这是所有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都可以认可和接受的缓冲期。然而求职者凌莉却被试用期折磨得有点痛苦。当初进入公司时,公司方面称我须先通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只领基本工资每月1100元,前三个月的工资将在转正后的第一个月一起发放。而在熬过了漫长的三个月后,公司方面却称我的表现还不够突出,要再延长三个月进行考察。凌莉说,由于当时急于入职,公司说转正后才签合同,自己就没有在意,如今想辞职,公司却要扣除此前的工资作为补偿。而由于没有签合同,凌莉只能默默吃下哑巴亏。
支招: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求职者必须在产生劳动关系的第一天就应签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与求职者之间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入求职者之后,未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就有可能使求职者在试用期成为廉价劳动力,并且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企业往往在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或辞退求职者,以节省运营成本,这种行为是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果求职者遇到这类情况,应据理力争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有效合同。如用人单位仍拒绝,可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陷阱三挂羊头卖狗肉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一些单位往往在招聘信息中写年薪万元,借此规避谈及每个月的具体工资,求职者看到诱人的年薪不免动心,就此落入圈套。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盲目追求高薪的心态,成功吸引求职者入职后,每月只发放低额薪资,并在年底前通过种种借口克扣员工薪资,使求职者辛苦工作一年后,并不会得到求职时承诺的薪资水平。还有一些单位在招聘时打出的招聘岗位与求职者入职后所就职的岗位并不相符,薪资待遇也有所不同。一些招聘单位在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结果到了岗位,应聘者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这类陷阱不仅让求职者利益受损,也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
支招:由于网络的发达,求职者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求职者在选择网络求职渠道时,一定要到正规的知名招聘网站注册、投递简历。对于微信、微博、论坛上出现的招聘信息,要慎重对待,对于无法查到详细信息的招聘单位,最好不要轻易去面试。
此外,求职者在入职前,必须先明确自己工资、相关补贴、保险与福利等,尤其要明确薪资的构成及考核标准,将其写进劳动合同以降低风险。入职后,则要注意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来支付薪水及相关补贴并证明福利。如有问题,要及时与公司沟通,如果公司抵赖,就要保存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以免受到更大的损失。
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将正式走上社会求职。在求职过程中,这些涉世未深的大学生难免会遇到求职陷阱。部分毕业生就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求职陷阱,为了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他们日前自编自演了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骗局呈献给校友们。将他们总结出的骗局整理出来,希望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多长个心眼,千万别上以下这样的当。
识破五大求职陷阱
陷阱一
“高薪”诱你搞传销,“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面对这样的诱惑,你会动心吗?两位表演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
陷阱二
收到定金哄你买东西之后,两个毕业生经历了这种求职体验: 他们被一家职业介绍所介绍之后,他们去成都的一家化妆品公司申请业务总监的职位,公司官员说试用了三个月,让他们先学会推销公司的化妆品代理商,每人支付了150元的信用定金,却没有拿到收据。 实际上,他们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无法在市场上销售。 后来他们在一家大型购物中心了解到,这套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七八十元。 事实证明,该公司利用这种“招聘”方式,伪装成向求职者销售化妆品。
陷阱三
“没有经验的人也会把你带入“套路”,据了解,因为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要有工作经验,让一些刚上大学的大学生在“门”。应届毕业生在人才市场,往往有“短”的感觉。因此,当今年的大学生在广告中看到“没有经验就可以”等字眼时,会一脸光明,不假思索地填写简历,招聘公司的背景不会问,可能会吃亏。一名大学生填写表格,对方要求交100元押金,一再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犹豫地付了钱。半个月后,他被宣布缺席,并要求退还押金,但他不能出示他的证书。
陷阱四
清洗作业强迫你辞职,许多学生都有这样的经历:招聘广告说,“经理人”,1800元的月薪。当他们支付的50 $中介费,整理在一个公司的程序,工作安排从中介不远了。结果一天的工作推进,该公司负责人告诉他们“从基层做起”,让他们在一个月之内,每人1万元卖保健品的价值。一个月下来,他们是6人,没有一个人来完成的任务,自然驳回,不仅没有拿到连基本工资,还出的佣金。届时,他们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这个所谓的人员配置公司是一个谁是开放的,目的是谎言。
陷阱五
在骗了培训费之后,你被”解雇”了 一位同学被职业介绍所介绍到一家医疗保健公司工作。 当他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建议为了提高他的工作表现,公司将对所有新员工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 公司将邀请一些大学的著名教授来讲课。 因此,费用(280元)由个人承担。 当学生犹豫的时候,对方的工作人员说服了他: “训练结束后,你将终生受益,钱是值得的。” 听了这个,学生恢复了理智,支付了培训费。 因此,这位讲师不是一位著名的教授。 培训结束后,公司通知他培训不合格,你被解雇了。
随着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求职者们对工作的渴求心理,制造各种求职陷阱,谋取非法利益;且初入社会的求职者,阅历少,辨别力差,考虑问题往往简单化、表面化、理想化,很容易掉入居心不良的用人单位设下的圈套。
求职陷阱得不到遏制,甚至有恶化的趋势,是因为很难对这些企业发布招聘信息的企图进行准确预知。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要招聘企业能够提供正规的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就可以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当求职者掉人陷阱之后,才能发现这些企业的不良动机。
知己知彼:摸透用人单位的不良居心要避免掉入求职陷阱,首先要了解用人单位常用的欺骗手段。这包括:
1、岗位名称陷阱
有些企业以项目经理、市场总监、总裁助理、管理人员等高职位名义进行招聘,然后把求职者拉入跑业务、拉客户的陷阱。面对求职者的质疑,它们给出的解释是,先从最基层做起,更好地了解最基本的业务,才能更好地做好管理工作。这样的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求职者们切莫上当受骗。
2、工资陷阱
工资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的单位讲的工资是税前工资,有的是税后工资,有的单位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包含在工资中,有的只说基本工资。而有的单位尽管开的工资很高,可是求职者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而大呼上当,原来公司从中代扣了各种有关费用。所以,求职者在签就业协议前不要忘了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3、试用期陷阱
每家企业单位对新招聘的人员都会安排试用期,这是为了便于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一般待遇上也会低于正式录用期。但是有的单位却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试用期没有工资,等试用期一过,就以各种借口解雇新员工。
4、高薪陷阱
有些企业在招聘信息中打出对大学毕业生非常有诱惑的五六千的月薪,并且随着业绩的增加,工资将逐月增加。这类招聘似乎不设门槛,面试程序非常简单,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这种高薪一般底薪很低,高薪主要来自业绩提成。
5、押金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并没有什么实力,经济效益一直不好,但是招聘信息中给出的待遇却很让人心动,如符合条件者,解决住房问题。等求职者前来应聘,面试过关,并答应前来工作时,单位最后提出让应聘者先缴纳一定数量的押金。
人力资源专家特别提醒,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人厂押金。但是一些法律知识匮乏的求职者很可能为了获得一个职位,缴纳了押金。等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找出各种理由说住房问题不能解决,押金不予退还。
6、通过网络免费使用劳动力
其方式是先以考查应聘者的能力为幌子,给他们出考题,让他们把解决方案发给公司,然后挑选最优方案直接免费使用,以达到节省费用的目的。
练好防身术:防范于未然,严格于始终。为了避免陷入求职陷阱后给自身造成损失,求职者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练好求职防身术,提高防范能力。
目前,许多应届毕业生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遍投简历,广搜信息,只要是符合自己意愿的,就积极行动,绝不放过,但这也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有的不法之徒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巧设名目,设置的求职陷阱,给大学生再次求职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据公安部门统计,这种案件在近两年内呈急剧上升趋势。面对这些问题,除了学校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外,大学生自身在求职过程中更要注意提高警惕,增强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一、应届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受骗案例
1、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案例】小王是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她想通过,于是将个人资料在互联网上公开,并将手机、寝室电话同时公布。一段时间后,小王接到一个自称是上海一家公司的电话,称为了核实其大学生身份和家庭情况,要求小王告知其家庭电话号码。小王觉得用人单位想核实她的真实情况也是正常的,于是将家庭电话告诉了对方。就在这段时间里,远在郑州家中的王父接到了一自称是武汉市某医院急救中心主任的电话,称胡女因交通事故在医院抢救,需汇款30000元到院方指定的账户,否则将影响抢救。胡父在与校方、女儿同室同学多方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救女心切,当日先后分三次共汇款25000元到指定账号。几个小时后,王父通过电话联系上女儿,才得知这一切竟是个骗局。
【温馨提示】现在这种骗术十分流行,有的人无意间被骗子探听到家中的电话号码,就出现了类似的骗局。有的人在手机丢失后,没来得急挂失,骗子就利用手机里存储的电话号码,一一打过去。由于亲友众多,难免有上当受骗的,提醒大家都要对这种骗术提高警惕。
2、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案例】大学毕业生小刘在郑州北环一家电器贸易公司面试通过后,被要求交360元服装费,然后才能签合同、培训,再开始工作。交费后,她同该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上面还特别注明:如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不予退还,服装费由自己承担。上班后,小刘因一直未被安排工作就要求辞职并退还服装费,被对方以签有协议为由拒绝。
【温馨提示】凡应聘时,招聘单位提出收取服装费、押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收钱的,都是非法的,很可能是个骗局,求职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另外,遭遇诈骗后要及时报案,否则不仅本人的损失难以挽回,还会让更多人上当。
3、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
【案例】24岁的小刘去年毕业于郑州某高校经贸管理系,当年7月,他在一家公司应聘市场部经理成功。第一天去上班时,公司老总让小刘这个经理去推销产品,美其名曰了解市场。我在那儿干了快一个月,天天出去推销。小刘说,一名与他关系不错的员工偷偷告诉他,公司最初招聘时就是要招推销员,怕招不来人,故意说成是市场部经理,他这才发现上了当。
【温馨提示】典型的粉饰岗位的招数。因担心招不来业务员、推销员、代理员等,招聘单位就把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以此来诱惑大学生。当应聘成功后,招聘单位便会以先熟悉工作或到一线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继续工作下去。这类招聘信息一般比较简单,涉及细节方面的东西都未明确注明,比如没有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等。因此求职者应聘时要提前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询问工作细节,认真考虑后再做打算。
4、不签订劳动合同
【案例】应届毕业生王某与某私企达成工作意向,双方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一个月后,王某毕业,并顺利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但该企业始终不愿意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得到的答复是: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并没有明确要求何时签订劳动合同,更何况关于工资、劳动期限等条款在《就业协议书》中已有约定,双方没有必要为此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王某觉得双方确实没有约定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似乎也有道理,就不再向单位提起此事。不料一日忽被裁员,公司一分赔偿金也没给。王某后悔莫及。
【温馨提示】《就业协议书》与《》存在着不同,《就业协议书》作为一份简单的格式文本,很多诸如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并不在《就业协议书》中直接体现。因此,单凭《就业协议书》对于学生正式报到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全面保障。
5、盲目签约,不合理条款上当
【案例】王某,大学毕业生,由于急于找到工作,没来得及仔细推敲合同里的条款,结果不但失去了这份工作还付了一笔违约金。据其称,他与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其进入实习期。在4个月的实习期里他卖力地工作,却只能得到300多元钱的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他以为工作已经敲定,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一些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当他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王某违约,索要违约金。王利只好交了2000元的违约金。
【温馨提示】在大学生择业的过程中,像王某这种情况的比较普遍,由于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多用人单位都提出了一些明显的不合理条款,如违约金、服务期等。对于毕业生来讲,虽然知道这些附加条款是显失公平的,但也不敢明确表示异议。现实生活中,在职场上把试用期当成剥削期已经成了一些无良老板逃避法定义务的惯用伎俩。
二、毕业生求职中的安全应对策略
求职大潮风起浪涌,既蕴含着无数机遇,又隐藏着险滩暗礁,应届毕业生只有牢牢记好求职安全带,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才能够做到一帆风顺。
(一)层层过滤,确保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的就业信息,都经过了严格核实,包括核实用人单位的工商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基本上确保了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对于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就业信息,一定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核实。
(二)面试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安全的警惕性。
在求职过程中,毕业生更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擦亮眼睛,识别就业陷阱的迷惑。
1、当前往面试的第一天或职前训练的前几天,要留意该单位是否继续隐瞒工作性质及业务性质。
2、面试地点偏僻、隐密或是转换面试地点的状况,或是要求夜间面试者,皆应加倍小心。面谈地点不宜太隐密,过于隐密地点不要去。对于用人单位约您面试的地点,如果不是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信息,是您从其它渠道获得的信息,用人单位约您到宾馆或其它非公开、非正式场合见面,绝对不能冒然前往。
3、进行面试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要您交保证金或其它培训费用(如报名费、训练费、材料费等)时,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为了保住工作而盲目交费。
4、面试最好有同学陪同前往,并备有适当的防范器物。尤其是女性,要避免夜间到荒僻的地点面试。如果无法结伴而行,至少要将自己的行踪告知辅导员或同学,最好是让辅导员或同学知道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三)求职后,要谨慎行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在形式上宣告了就业工作花开有果,尘埃落定。但近来,就业协议引发的纠纷屡有发生。有的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到后,单位却一改初衷,擅自降低劳动报酬,变更原来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更有甚者以试用期(或见习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使得毕业生长期处于试用期,做最累的工作拿最低的报酬,从而利益受到侵害。所以,在签订就业协议以前,一定要反复斟酌,多方面考察,方可落笔。三思后行,面试后认真核查:
1、上网或通过其他途径查看,该单位(特别是企业单位、公司)登载的营业项目、报上刊登的项目、面试现场所见三者是否相符。
2、登陆有关部门的网站查看,或与亲友交谈,看看该公司是否被列入黑名单之中。
3、问问自己,面试的职务内容是否与自己找工作时的初衷相符,并且所获得的待遇是否合乎期待值。
4、当面试当天或初进该单位的数天内,求职者即需要付给该单位一笔钱者,就要特别注意。
最后,告诫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要做到忌贪心、忌急心、忌糊涂心,希望同学们在求职路上平安、顺利。
大学生求职上当受骗的新闻层出不穷,下面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介绍让大学生求职被骗的四大陷阱,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NO.1找工作却当了替罪羊
某高校毕业生王某按报纸上登的一则招聘广告去某公司应聘,该公司要求她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后回家等通知。几个月过去了,王丽仍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她以为自己落选了。可没料到,现已工作的她竟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公司投资100万元的股东,而且还被人告上法庭,并被法院一审判决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出校门却先摔了跟斗。
专家建议:学生在打工前应先了解应聘公司的背景,事先确认用工单位是否有法人资格。在签订合同前应先核实公司身份:是否有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招工单位是否有招工权等,以免使自己处于弱势。另外,应多学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困难时就不会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了。
NO.2合同成了卖身契?据了解,现在还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某单位声明给你高工资,但是以不给职工上社会保险为条件。企业的负责人解释说,钱又没少一分,是一样的。但是,事后你肯定会意识到,没有保障,即使有高工资也是不妥的。但是,单位负责人却以这是规定的合同为由拒绝了你的请求,并称无法更改,这样你就落入了求职陷阱。
NO.3三金不能协商放弃正忙于四处求职的小陈对记者说,他遇到某公司老总说:我们公司的员工都经协商一致不缴纳三金,因为大家都是高素质人才,在人才市场中十分抢手。如果他们离开公司,肯定能马上找到工作。几年来,公司没有一名员工离开公司后失业,既然不会失业,缴失业保险费不是白缴吗?而且,公司给员工的工资都很高,里面就有买商业寿险和商业医保的钱。所以,希望你也就此与公司达成一致。
NO.4警惕永久性的临时工答应3个月的见习期,3个月后却遭解聘。尽管现在找到了新的单位,但学服装设计的陈某这样的求职经历一直让他郁闷。因为试用期人员底薪是正式人员的1/4。所以,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当然不能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就这样,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见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网上找工作方便快捷,但是也会遇到很多不真实的现象,所以在网上找工作要看清楚招聘的信息,注意防骗!
陷阱一:招聘单位收费请输入标题
毕业生在应聘时遇到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培训费等额外费用的企业,最好都不要相信。不少皮包公司就是看重学生求职心急,借着招聘会骗钱。招聘单位入职培训费、员工管理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应该警惕的。
陷阱二: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根据实际经验表明,有这样做法的企业往往并不是真正地需要人才。其表现有两大特征,一是会很快就提出签订劳动协议,然后马上开始工作。二是一次招收的学生数量比较多。因此,学生求职招聘时要注意以上特征,看清单位是否有真正的用人诚意。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劳动法》早已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陷阱三: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四:传销公司网上设求职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在网上设求职陷阱骗人。求职过程中,要注意甄别用人单位,查实用人单位是否正规、真实、可靠。
陷阱五:三金协商放弃,假高薪陷阱
一些单位声明高工资,以此为诱饵,但却以不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为条件。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仔细审阅内容,当合同中出现异议时,还要运用自己的沟通技巧同用人单位谈判,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陷阱六:以招聘之名做广告
一些企业假借招聘之名,进行一些广告炒作。通过长期发布招聘信息,增加企业的曝光率,同时也利用可观的招聘数量,制造一种公司求才若渴的假象。
陷阱七:销售主管竟是推销员
由于一家建筑公司给出的是销售主管的职位,因此我当时就去面试了这个职位。某学校毕业的小李说,当时经过层层复试后,她被告知要参加新进推销员的培训。在与公司交流后才发现,所谓的销售主管其实就是公司给每一位销售员的封号,主管原来是招聘公司的馅饼。
陷阱八:大公司变成了小公司
我当时投简历时选择了一家在本地发展迅猛的大公司,不料最后却等来了另一家小公司。某学校毕业的小朱如是说,该公司声称其与她选择的公司有合作项目,因此才委托大公司帮他们招聘,这家小公司事后也坦言这么做主要是借前者的名气来招揽应聘者,但我经历了那么多次的面试却进了另一家公司,心里真的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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