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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曾说:“员工离职的理由林林总总,最真实的只有两条:钱,没给到位;心,委屈了。这些归根究底就一条:干得不爽。”不知不觉又过了一年,领导还是一样成天为了鸡毛蒜皮小事找你麻烦吗?单位内部人际斗争不断,自己好像站错队了该走该留?现在的工作虽然稳定但没什么发展性,该趁着年后转职吗……那么,遇到什么情况,你会毫不犹豫地跳槽呢?
公司只顾发展,没有人文关怀前几天看到微博热搜,一个小伙子因为父亲去世请假八天,被公司辞退。该公司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最近几年,这种事情也屡见不鲜,公司作为一个盈利机构,只顾追赶业绩,连最起码的人文关怀都做不到,这样的公司是没有人情味的,再待下去公司也不会感激你的付出,将心比心,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还能在这家公司做得下去吗?赶紧准备跳槽吧!
长时间在工作中得不到学习和成长工作中的幸福感,除了你取得的成绩和获得的报酬之外,还有一部分来自于你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到新的东西,感觉到自己在进步,这点能够带来任何物质都无法替代的充实感和幸福感。每个人的职业发展,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学习进步和提升的过程。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在这份工作中无法得到成长或进步缓慢,你的职业发展也将进入低谷期。所以,如果你的工作内容或者是工作环境,让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学习到新的东西,那么是时候该考虑换个环境了。
越来越难以维持工作和生活的平衡人在职场奋斗,终极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和所爱的人获得幸福。职场人在一边为生活奋斗的同时,也要学会平衡生活、享受生活。当一份工作压力过载,并无限地倾轧你的生活时,在半年以上的时间里,你都始终沉浸在一种职场焦虑的状态,这就表明了你的职场焦虑已经超出了负荷。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应该考虑换一个工作环境,放慢你的脚步,走出这种恶性循环状态。
跳槽作为职场的转折点,对职场发展至关重要。每个人在面临是否跳槽的选择时,若想要做出最优判断和选择,都需要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总的来说,如果你的工作已经不值得继续奋斗,那么请果断离开。
大部分人都知道,当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时,如果劳动者没有重大过失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这次我们就来具体说说,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了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索要其他类型的违约金时,是可以拒不支付的。
Q:什么情况下,求职者可以主动找HR询问面试结果?
锦囊菌鼓励求职者致电询问结果,但求职者也应体谅HR:因为在很多时候,不是HR而是职能部门的管理者乃至更高层决定一个岗位的录用人选,HR也只是一个“传声筒”。所以对于询问面试结果,锦囊菌给出的建议是:
1. 最佳时机应选择在面试后一周左右,因为这个期间HR要考量多位候选人。
2. 致电询问时态度诚恳,语调不卑不亢。其实HR也是打工者,没必要害怕,当然也不能过于急切。
3. 多提开放性问题,少用封闭性提问。“这个岗位的招录期限是多久”、“不知道贵公司对我的印象如何”会比“贵公司是不是准备录取我”、“我能不能来上班”让你和HR的交流更顺畅。
4. 提问简练,切中要害。HR很忙,特别在招聘季,所以不要指望HR会跟你聊上个10分钟乃至更久,请直奔主题。
5. 问一次便足够了!不建议你在打电话询问一次没有得到实质回音后,隔天再打电话去问。电话打多了反而让人厌烦,说不定让好事儿变成坏事儿。
求职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双方能一拍即合自然是最好,但更多时候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所以求职者切不可“在一棵树上吊死”。对于是否要打电话去问面试结果,借用网上一个段子作为结尾:成功的三个要素是,坚持、不要脸、坚持不要脸。希望所有求职者能积极去努力、理智对结果,最终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
论及跳槽原因,曾有过调查,其中“个人职业发展遭遇瓶颈”、“对目前薪酬福利不满意”是职场人首选的跳槽原因,为薪而跳,为前途而跳自然无可厚非,但有些情况你可千万不能跳槽。
1.攀比造成跳槽
大家一起毕业的,一起进入工作的,可是若干年后对方开始炫耀他的身价,从而让你心有不甘所以想要跳槽?有动力是好的,但是跳槽就能让你身价瞬间备涨?诚然跳槽是涨薪的有效途径,但是为了跳而跳,却不能让你长久保有优势。还不如先积累优势,谋定而后动。
2.因为不满而跳槽
有时候我们看看自己的公司都是不好的,看看别家都是很好的。其实每个企业都多少有点问题。只要他没有很明显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该给的给,该有的有就可以了。有些人抱怨公司竟然不让上网不让上QQ,其实工作本来就不应该有娱乐,不要说不让上网,很多大公司甚至在每个员工的电脑里装了截屏和监视程序。很多问题是企业的共性,往往跳槽了才发现新公司也有类似的问题,甚至还不如原公司呢。所以仅仅因为一些小矛小盾跳槽是很不值得的,这其实是一种逃避。
3.单纯为了钱而跳槽
永远不要单纯为了薪水而跳槽。工作是为了钱不假,但我们看到眼前利益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将来。所以选择一份工作,比较两份工作,除了钱,还要看很多因素,比如企业实力、晋升机会、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氛围等。总之,有发展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意味着你未来的薪酬。
近日,有网友咨询小编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小编根据这个问题搜集了相关法律规定信息,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希望会对遇到同样问题的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订立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否则,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主要的认定依据是看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有三:
其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或者乘人之危,违反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因此,以此种手段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除此之外,其他诸如采取恐吓、威逼等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思而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该项内容不仅指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在内。
其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这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只规定自己的权利,而对涉及劳动者的条款,则更多地规定的是义务,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则不作规定。这种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其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违反了法律法规特别是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自然无效。这种无效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不具备劳动行为能力或者尚不满16周岁等。二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从履行的时候起,主要是因为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而对建立在错误基础之上的劳动合同是不应予以承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期间;在医疗期内的职工等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也不能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合同的11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
2、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结束,经诊断非职业病后才可终止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合同到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劳动者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正常情况下需待法定医疗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法定医疗期届满前已经治愈的,亦可以终止合同。
5、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待女职工哺乳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女职工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难以获得法律的特殊保护,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意见认为可以终止。
6、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等到退休时才可终止合同;
7、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前主流意见是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实践中各地有不同意见,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持该意见,上海除外)。
10、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11、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
在以上11种任何一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即使和劳动者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符合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给自己争取最大的补偿和待遇。
面对面沟通是沟通方式中最常用的一种,在以下情况下经常使用:你想进行双向式的意见或信息交流;你想看见、听见和感受他人口头及非口头的反馈;你想讨论私人事务或给予私人建议;你想进行面试或工作总结;你想让沟通更加私人化。
大部分公司都会有一些途径供不同部门的员工沟通,最普遍的是面对面沟通,这也是大家公认的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其次是跨部门会议沟通及电子邮件沟通。
面对面沟通 有效率:51%
面对面的交谈总是更容易把话说清楚,电子邮件也好,电话也好,这些通过媒介沟通的手段总让人觉得当中横了堵墙。有时候面对面两三句可以解释清楚的话,指不定在电话里就要说上十句,因为我们会误解别人的意思和语气。而如果是面对面的交流,别人的表情和动作,都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对方真正要表达的内容。
缺点:假如遭遇双方脾气都比较暴躁,都不擅长控制自己,那么在遇到一些摩擦时容易把沟通升级为争吵。
跨部门会议沟通 有效率:19.6%
因为通常有上级坐镇,所以争吵的情形在会议上并不多见,大家能够心平气和地处理一些问题。而且会议之前,双方都会做好准备工作,沟通过程相对会比较井然有序,效率也高。
缺点:这种方式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由于上级在场,一些话反而不敢放开说,而且会议时间有限,经常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电子邮件沟通 有效率:8.8%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白领们可以把话说得最完整也最有条理,因为在邮件发出前有充足的思考时间,遇到遗漏的问题也可以随时进行补充,在沟通一些细节问题上,电子邮件是不错的选择。
缺点:由于来来回回流程长,邮件也因为效率不高,所以不会成为沟通的第一选择。很多人因为担心对方收不到邮件而不得不打电话确认,造成重复劳动。
职场专家意见:沟通在于态度
沟通方式并不是唯一的,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阶段,或者说同样的对象在不同事件中,我们可以选择的沟通方式也要适当变通,因人而宜,因事而宜。极端的例子中,我们可能要采取多种沟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但无论用哪一种沟通方式,想要达到沟通的高效,最重要的因素是一样的,那就是态度。沟通前,先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一下,理解和体谅对方的难处。在沟通中遇到尴尬时,记住自己的感受,不要让别人遭受同样的尴尬。如果能够抱着真诚、诚恳的态度去和别人沟通,相信别人也会回报你同样的真诚。
但无论用哪一种沟通交流方式,想要发展达到有效沟通的高效,最重要的因素是一样的,那就是学习态度。沟通前,先站在一个别人的角度进行思考分析一下,理解和体谅对方的难处。在沟通中遇到一些尴尬时,记住我们自己的感受,不要让学生别人遭遇问题同样的尴尬。如果企业能够抱着真诚、诚恳的态度去和别人需要沟通,相信通过别人也会回报你同样的真诚。
最后的话:真诚远胜于屏幕上的任何完美表现,只有真诚,你才能获得健康的人际关系和真正的有效沟通。利用好通信工具,而不是被它所操纵,要牢记,职场中,请保持“面对面沟通“。
在上班一段时间后,觉得这样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于是开始困惑,想重新找个出路。面对这种情况,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跳槽。
但有时候,跳槽也许并不是最好的出路。你真的考虑好了为什么跳槽吗?在这之前小编希望你考虑好以下三个问题。
1、自己应该跳槽吗?
其实,每个人在上班之后都会有职业疲劳期,过一段时间,就会厌倦自己的生活,一成不变,毫无生气。这时,我们应该放松一下,找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放上自己喜欢的音乐,或者和一些好朋友约个时间开个小聚会等等。简言之,有很多放松的方法。当我们看待问题的时候,不仅要依靠自己的感受,更不要被表面所欺骗,应该自己学会理性分析。在身心放松之后,认真想想你为什么想跳槽,真的是因为你厌倦了这份工作吗?或者你想做自己喜欢的事?再或者是羡慕其他行业?或许你会发现都不是。现在的年轻人通常对未来的职业只有模糊的认识,刚刚开始上班之后,一旦发现自己对工作内容的理解与自己的理想存在差距,就会陷入迷茫或逃避的状态。
2、自己跳槽之后到什么行业就业好?
“我现在这个行业还能继续做吗?”“什么行业也比较有发展”。很显然,这些都不是有标准答案的问题对未来趋势、商业环境、最新科技的关注和研究,是现代职场人要做的一项重要功课。
你需要自己进行分析,了解行业前景,分析环境变化对行业、岗位、工作内容、技能的影响或变化。结合自己的能力和发展方向再做决定。
3、没有经验,可以成功跳槽吗?
事实上,针对这个问题,你只需要采取行动,因为单独思考是无用的,可能在你的一次具体行动中就会有所收获,发现自己的潜能。
然而也可以去收集行业资料,把自己当成行业中人一样去对待。结交一些行业内朋友请教咨询。
其实小编说的是,求职成功不等于跳槽成功。
找到工作是一回事,保住工作又是另一回事,在新的工作中做到“有激情,有成长,有成绩”又是另一回事。
在新的公司上班,要快速适应环境,快速成长,长期学习,要尽量快地做出能与岗位匹配的工作成绩。否则,不仅工作难保,自信也会受到很大打击,再次成功跳槽的可能性会进一步降低。
所以,小编在此奉劝那些对自己不够自信,学习速度慢,工作态度比较被动,工作节奏比较慢的同学,谨慎跳槽。
《职场上出现哪种情况下需考虑跳槽》由职场百态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在您职场百态过程中能帮到您!我们把大量的“职场上需要注意哪些礼仪”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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