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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施行,使得2008年员工与企业双方的博弈波诡云谲,特别是“五一黄金周”的取消和带薪年假的强制执行,强烈冲击了人们早已熟悉的休假格局。带薪年假无疑是大家期盼已久的福音,但在初期尚无细则作为刚性支撑的情况下,民众仍不免有担忧和质疑,那么带薪年假的实际操作如何?会不会只是一纸空文?

带着这个问题,2008年6月薪酬调查部针对带薪年假的实休情况从个人和企业HR两方面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此次调查共回收2505份个人问卷及465份企业问卷。465家企业中有57%是外商独资企业,其次为民营企业占到24%。个人反馈方面,则民营企业为38%,外商独资企业次之占32%(见图一)。

图一

调查发现一:年假天数,资历说了算

关于年假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见图二)而我们的调查反馈数据显示,5天是最普遍的年假起始天数,如此操作的企业占到所有参与调查企业的44%左右,其次为7天(占18%)、10天(占13%)。起始年假最多的是一家美资公司的上海办事处,多达17天。而年假的封顶天数最普遍为15天(占40%),其次为10天和20天(均占14%左右)。最长可达40天,是一家大连的合资制造业企业。

图二

在《条例》出台之前,很多公司已有既定的年假政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年假天数在法律规定以外,有很大的弹性。访谈中,一位HR告诉我们:“以前员工享有的假期比现在要宽泛些,工作1至3年的员工都有5天带薪年假,3年以上则会更多。”而另一家外资软件公司的HR说:“在我们公司,做满1个月就会有1天,2个月会有2天,做满1年就有11天,从第2年起每年增加1天,到20天为止。”

调查数据显示,有58%的企业是按照《条例》中的规定,只以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年假天数的依据,这样操作起来简单,员工也容易理解。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确定年假天数时,除了工作年限,还会考虑级别、工作表现、工种等因素。还有12%的企业只根据级别、工作表现及工种或者几种情况的组合来确定年假天数。虽然工作年限是最普遍考虑的因素,但其他因素也会或多或少影响到部分企业的年假策略(见图三)。

图三

工作年限在确定年假天数方面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条例》中对于其定义却十分模糊,并没有说明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这也给企业的执行带来一定的困扰。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多数企业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因为以前的工作很难考证,就算可以查社保缴纳记录,毕竟有的人之前可能没有缴纳过社保。但这种做法对那些有一定工作年限而跳槽的人来说就显得有失公平了。也有企业是按照员工总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接受我们访谈的一家制度比较完善的公司正在调整政策,考虑按照最宽泛的方式,按员工从毕业后的年份开始计算。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是在细则出台前,恐怕采取这种办法的企业不会很多,毕竟涉及到人力成本问题。

调查发现二:规则下的休假自由

在分工日益细化的现代职场,每个人都是工作链中的一环,每个人的年休假情况,将影响整个组织资源的调动。调查数据显示,有68%的企业和55%的个人选择了根据员工实际申请来安排年休假,也就是说怎样休假、何时休假主要依据个人意愿。员工在申请休年假时,一般先要向部门主管申请,在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不影响整个部门运作的情况下,主管才会同意休假申请。经过部门主管层的安排和过滤,等休假申请到HR手中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理由驳回了。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HR的反馈问卷中对于员工休假申请有91%选择了“90%以上的申请会被批准”,只有不到4%的HR选择了“调整员工休假日期的情况超过全部申请的3/1”,而“不批准的申请超过全部申请的1/3”成了无人问津的选项。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情况,不少的企业会在年假申请规则中加入一些附加条件。比如有些公司会对年休假进行统一安排,春节时多放几天,那几天就用年假冲抵,有的公司则因各种因素限制,希望员工在固定时间内休完年假,或有限制次数,例如“连续休假不得超过X天”等(见图四)。一位HR说:“因为一线工人的岗位问题,不好安排,所以对他们的年休假基本是公司统一安排,以免影响业务运转。”还有的公司要求休假的员工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工作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图四

我们可以看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个人对于怎样休年休假是有相对主导权的,因为毕竟相对自由的年假不同于“一刀切”的黄金周,适当的调整有时也是十分必要的。德国人就很善于调节假期,每年的七八月份是欧洲的休假旺季,但如果所有人都选择在这个时候休假,工作势必受到影响。为此,德国企业和机构会提前两三个月确定员工休假安排,对暑期工作做出适当调整。为缓解交通压力,德国学校还将放假时间错开,采取轮流制。

调查发现三:应打破的零和游戏——工作VS休假

再说年假应休未休的主要原因,从图五可以看到,“工作繁忙”在HR方面为首要原因,在个人方面位居第二;而在个人方面排第一的“公司不准假”却是HR认为影响最小的因素(见图五),这又是为什么呢?

图五

经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HR和个人理解的“公司不准假”是有一定差异的。在个人方面,如果休假申请在部门经理那里就因为工作忙等原因被否决了,那就是“公司不准假”;而对于HR来说,更多的理解为是HR不准假,因为部门经理肯定在不影响部门运作的前提下才会同意员工的休假申请,所以到了HR这里,没有特殊原因就不会否决。而且这也和个人数据的来源多为民营性质企业也有一定的关系。所以才导致同样的选项却得出截然不同的结果。

这样看来,“工作繁忙”当之无愧地成为未休年假最主要的原因,一方面自己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很少有人会丢下未完成的工作而去休假,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下恐怕主管也不会同意员工休假,这就像一场工作和生活之间的零和游戏。所谓零和游戏,是指一项游戏中的两方,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游戏的总成绩永远为零。在职场中,人们总是难以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平衡,而多数情况下大家会认为把组织利益放在首位是理所当然的,一旦个人利益获胜,组织必定会付出代价。

工作是永远也做不完的,除非辞职。难道工作和休假就不能双赢吗?《哈佛商业评论》曾对此问题进行过探讨,研究发现有些主管在平衡工作与生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这些主管通常会把企业的目标清楚地告诉员工,并鼓励员工设定自己的生活目标,支持员工经营自己的生活,他们还会不断改善工作方法,以提升组织绩效,并为员工节省时间和精力。当他们发现工作和生活有冲突时,反而让大家有机会检讨工作绩效不彰的问题,并能形成良性循环:由于主管愿意协助员工平衡工作与生活的需求,员工对组织更有向心力、更加信任,在工作上投注的心血和精神也会更多,工作绩效自然因此提高,使组织受益。主管看到这样的良性循环后,便会继续守着这些原则,协助员工兼顾工作与私人生活。所以,工作繁忙不应成为有假不能休的传统解释,只要我们愿意改善,工作和生活(或者说休假)是有可能突破零和游戏,而达到双赢的。

另外,HR方面的“其他”项也占了很大比重,其中包括员工为了拿高额补偿金而自己不愿意休或员工并没有申请等因素。

调查发现四:年假也有保质期

总有无法休完的年假,当年末来临时,那些没有休完的假期何去何从?是贬值,是增值?是依旧等待主人来年的光顾,还是伴随新年的钟声烟消云散?

从HR的反馈数据看,未休的年假“计入下一年”及“计入下一年,但有限制”的居多,两者总和约占63%,而个人的反馈数据则多为“自动作废,没有任何补偿”,约占60%(见图六)。仔细分析数据,我们发现做出这一选择的样本,比较集中来自民营企业。带薪休假最终还是对企业财力的一种考验,不过我们相信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是会获得相应收益的。而这种收益可能体现在不断提高的工作效率上,也可能体现在更让人满意的员工流动率上。

图六

未休年假跨年度累计的方式维持了年假本来的形态,其中又有不到一半的企业有最后期限的规定,比如未休年假的有效期只能到次年的3月或6月,届时再休不完就要作废或者给补偿金。一位HR说她们公司的未休年假可以延长至次年元宵节,因为公司外地员工很多,这样可以保证一部分人可以陪家人过一个放松的春节。而这个方法是和员工们一起讨论出来的,公司对员工意见的重视使得员工也很自觉,很少找借口请假。对员工的理解和尊重换来了员工的敬业和忠诚,这样的方式和结果使这位HR感到很自豪。

有的公司年假天数要比国家规定的多,比如工龄1年的小刘有8天年假,本年度小刘休了3天年假,那未休年假在国家规定天数以内的为5-3=2天,公司额外的假期为8-5=3天,这种情况下对于未休年假又是如何补偿的呢?我们总结了此次调查中不同公司对这种情况的不同处理方法:

A:国家规定天数以内的(2天)按日工资的三倍补偿,公司额外的假期(3天)按一定倍数(如,1倍或1.5倍)补偿;

B:国家规定天数以内的(2天)按日工资的三倍补偿,公司额外的假期(3天)自动作废;

C:全部未休年假(5天)都按一定数额买断(比如一天200元);m.ZC530.com

D:未休年假(5天)自动作废,没有任何补偿。

对于未休完年假“按日工资3倍补偿”的做法,在我们举办的HR沙龙上,不少HR是持保留态度的。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条规定可以理解为,只有在员工申请了年休假,且单位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的,员工本人也同意了,才按3倍日工资收入支付。这里提到三个关键步骤:员工申请休假、公司不同意、员工同意不休假,是否都能提供确实的证据是一个关键。因此,我们提醒本文的读者,请务必使用书面休假申请,并留底;也提醒各位HR,请尽量为有未休年假的员工安排年假。

因为现阶段尚无操作细则,所以未休年假的补偿方法呈现多样化,若员工是为3倍补偿金而选择不休年假,是完全违背带薪年休假制度初衷的。所以,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我们鼓励员工在有效期限内把年假用完,这也是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强有力的保障。

调查发现五:让年假逐渐成为文化

带薪休假制度是热爱生活的法国人最早创立的。在国外,休假早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例如德国政府对不休假的个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以此鼓励人们休假;芬兰政府则要求雇主向休假的人提供额外津贴,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钱外出旅行或消费,而不是只能在家中枯坐度过假期;就连工作狂的日本人也能享有名目繁多的休假。2007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出台无疑将是中国休假制度的一个里程碑。

此次调查中有49%的个人休年假的原因是“想放松一下”(见图七),这个比例倒是有点出乎意料。在我们一贯的印象中,中国人休假一般都用来探亲、旅游或处理紧急事务,而仅用来放松一下似乎显得过于“奢侈”,身边也有一些同事和朋友都表示“舍不得用年假”。这个数据表明,当职场人士的工作压力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大家已经开始学习调整自己了。偶尔的放松有助于调节紧绷的情绪和压力,然后才能以更充沛的精力和更清醒的头脑投入工作。其实,这才是休年假的最根本的意义所在。

图七

当然,制度要有一个完善的过程,企业要有一个调整的过程,个人也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带薪休假不是谁的恩赐,而是每个人应享有的权利。制度需要强有力的执行和监督,才能让带薪休假逐渐成为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念,一种文化,当人们都能尽情享用带薪休假的美味蛋糕时,必能促进工作和生活的和谐发展。

薪酬调查部

2008年6月

附录:

带薪年休假发展历程

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

1995年1月1日自该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6年1月1日自该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76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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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未休完如何折算工资?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年假未休完如何折算工资?》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年度结束时有年假未休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年休假未用完的情况是这样规定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一条款表明以下两层意思:

1)年休假使用不掉,既是单位的决定,也要得到员工的同意;

2)未休年休假需要支付三倍工资报酬。

所以,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单位可以将未休年休假通过折钱的方式给员工。不过要注意,折钱的标准是给3倍的工资。考虑到正常的一倍工资已经发放了,所以在具体操作时,补发2倍工资即可。

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员工达成谅解,由员工出具自愿不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予1倍的工资。

(二)离职时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例来说,20xx年6月30日离职的员工,只做了半年,原本年休假有10天的,那计算时只能拿5天来计算。

至于离职时确实有未休年休假的话是按照1倍还是3倍工资来补偿,这点法律没有明确。

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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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法定节假日,这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除了一些特殊岗位或特殊人群外,普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可以依法享受属于自己的假期。那么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也需要工作的话,那法定节假日工资应该怎么算呢?

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有多少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国庆假期一般为七天,不少人会认为这七天都应该算三倍工资。但实际上十一假期的七天,只有前三天属于法定节假日,是有三倍工资的,而后四天属于假日加班,只有两倍工资或是调休。而能够享受三倍工资的法定节假日,全年一共只有11天,其余的休息时间加班都只能是两倍工资、

不同情形下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在法定节假日以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综合计算工时加班工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一个月的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一个月的平均工作时长为167.4小时。只要是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都属于加班,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其日工资的三倍,金额为月工资(元)÷21.75(天)*300%*1(天)。

相对而言,我国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更偏向保护劳动者的各项权益,法定节假日工资的相关规定也是如此。如果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要求自己必须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如果支付的不是足额的三倍工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抬高过往薪资居然算面试造假?!


学历、经验、薪资,何为造假?

求职者在面试中一旦有所夸大,其面试结果则普遍脱离不开以上三种情况。就面试时,夸大学历、经验、过往薪资是否伪造假这一问题本身而言,众多网友中网友都明确表示了夸大学历即为造假的明确观点。

以学位证书为代表的学历上的白纸黑字作为一个人接受教育程度的证明,无论是在面试或是其他场合都不能被改变。即使前有唐骏学历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却也不是每一位普通的求职者都能兜得住学历造假被拆穿的后果。也有人说学历只是敲门砖,毕竟在职场接受考验的还是个人能力,这样的观点却是忽视了求职者在职场上受到重视的另一项品质——诚信。能力可以在经过锻炼后得到提升,诚信却是受不得半点污染。孰轻孰重,想来明眼人还是能够分辨的。

与此同时,论坛网友“woodgirl”就面试时夸大个人工作经验的现象发表了这样的意见:“虽然从个人角度,夸大隐瞒是情有可缘;但对企业而言这样的行为就是造假,不容妥协。我身边有一个这样的例子,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因为新开拓的业务,需要聘请一位协调能力强的高管来做大区销售总经理,公司请到了一位在中等民企有项目操作经验和有政府关系的副总承担此项职位。一年后,该空降总经理不但业绩很差,沟通协调力也平平,原来他的专长是以“卖消息”来让他人相信他有能力。最后以公司与他解除合同并给予一定赔偿了事。个人夸大工作经验会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所以从企业方看,筛选人才非常重要,在背景调查中,有丁点偏差也要宁可信其有,这样总好过招个定时炸弹回来。”

而对于夸大过往薪资,网友“碧落黄泉”给出了这样的观点:“关于薪资,很多人认为需要往高里说,如果说低了,HR就会给的低。我认为我们还需要懂得拒绝,如果薪资是你唯一过不去的坎,那么HR就算开低了,你也不怕,拒绝就是了,一个总是压你价的公司,一个自身薪酬体系只在平均水平以下的公司,不该是你跳槽的对象。当然前提你得有自己的底气,而底气的来源是你没有造假。”面试在谈到期望薪资时,求职者心理总要有一个大致的范围,同时也需要有自己的底线;如同对于期望薪资不能狮子大开口一样,过往薪资也应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毕竟这些都是公司的HR在背景调查时,一个电话就能考证出的答案。

存了半年工资去旅游,结果公司不批假!


作为职场人,喜欢假期的理由有千千万万种。不用上班、不用处理琐碎的文件和各项事宜;不用早起坐车可以多睡会懒觉;不用每天来回跑可以休息休息;有空约朋友逛逛街、看看电影;还能去旅游……

长时间的工作会使人身心疲惫,适当地出去玩一玩可以有效的放松身心,所以职场人喜欢趁着假期旅游。随着而来的也有很多问题:存够多少钱才会去旅游? 会不会请假去旅游?用什么假?如果公司不批假,怎么办?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

不在乎钱多少,想去玩就去了

网友“AI杨小哥”:“其实并没有明确的去想过这些问题,因为我是比较随性的人,有时候就会有说走就走的冲动。所以我出去旅游更多的是看自己的心情,如果我现在赚了1万元,只要我想去旅游,我就直接用这个钱去旅游了。如果我现在赚了10万元,但是我在这个阶段不想去旅游,那我就不会去。

除了考虑心情,我还会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工作状态、以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旅游我可以用法定节假日、年假。但是如果某一段时间工作强度特别大,身体有些承受不了,那我忙完这段时间就会请假去旅游放松一下。因为我觉得作为一个女生,更要对自己好一些,要忠于自己的内心。正常的年假,公司一般都会批准。如果请假去旅游,我会选择公司不太忙碌的时候。”

遇到没有人性的公司,辞职!

网友“兔子不吃窝边草”:“最近计划着去成都玩,不打算买买买,大概五六千就够了,差不多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吧。我没请过事假去旅游,会尽量利用年假,避开节假日高峰期去旅游。

如果我的公司不让我请假去旅游的话……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因为请年假,单位是一定会同意的。万一公司不批假,应该是公司实在缺人手,那我就可能会放弃旅游的计划再做打算。如果是公司无理取闹不批假的话,这样没有人性的公司,我可能会辞职。”

存够三个月的工资才会去旅游

网友“就是这样啊”:“我基本上会存够三个月的工资去旅游,因为期间我还会有其他的日常开销,所以一般来说,差不多三个月工资才能去旅游。按照我们公司的情况,我一般会用年假和调休这两种。

公司不批假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只要时间上对自己的工作不要有太大的影响,请假的时间不是太久,我们公司一般都是给批假的。我近期也打算利用自己的年假加上调休出去旅游一次,放松一下。”

拿订好的机票给老板,让他批假

网友“不太蓝的天空”:“如果是国内旅游,我觉得8k-1w就可以了。我大概需要存1-2个月吧。如果要去国外旅游,假如去欧美国家平均要3-5万吧。如果是一周到10天的行程,我要存差不多半年的工资。

我肯定会请假去旅游的,因为平时假期不多,国庆和春节的假期都要回家。而且出去旅游要和朋友或者家人约到一起,就要请年假了。如果年假不够,我一般会调休,因为平时加班比较多。

如果公司不批假,那公司需要给我一个很强硬的理由告诉我为什么不批假?我平时上班已经那么辛苦了,为什么不让我休假呢?如果真的不批,那我肯定要向上司讨一个说法。如果实在不肯批,有一个方法就是把订好的机票甩给老板,你不批也得批了。有时候也需要用比较强硬的方式,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假期。”

看完大家的想法,可以发现大家还是都挺喜欢旅游的。你有没有遇见过因为旅游,公司不批假的情况呢?可以留言分享给我们~

存够20万才敢结婚!算算你的工资够了吗?


——《20xx年白领婚恋成本调查》报告

乔治·克鲁尼结婚了,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结婚了,福山雅治结婚了,堀北真希结婚了。恐婚的最后还是踏入了婚姻殿堂、永远的偶像派也闪婚了,真是应验了“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现实生活是追不到男神女神找不到Darcy先生大多数人也是要嫁的,于是最现实的问题就来了,谈个恋爱结个婚究竟要花掉几块钱?真爱若无敌的话,到底又有多少人愿意“裸婚”?

结婚高峰期:工作3—5年

时间不等人,任何东西都有保质期,结婚高峰期出现在什么时候?根据“20xx年白领婚恋成本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本次调查的已婚男女中,逾5成的受访者都是在工作3—5年(含3年)内完成婚姻大事的;而在工作3年内结婚的女性比例高于男性,在工作3年内结婚的男性占26%,女性则为士占41%;先立业后成家的男性比例则要高出女性——工作8年以上结婚的总受访人数比例为14%,但其中男性人数是女性的三倍。

相亲基本花费:100—300元

如今的业余生活越来越丰富,可工作后的社交圈子未必就越来越大,相反的,受到专业领域、行业部门、工作强度和压力等的约束,可能还会越来越窄、越来越“宅”,于是相亲成了一条通向婚姻的标准化出路。

除去3成表示没有相过亲的受访者外,一次标准化相亲的平均花费为100—300元之间,而所谓的标准化相亲花费流程为:“喝杯咖啡或茶,两个人就需要50—60元;看场电影100元;吃顿饭人均花费50—100元。”而在一线城市的单身男女们由于生活开支的提高,相亲花费也在不断提高,逾2成受访者表示他们的相亲花费为300—500元,有网友强调,这些花费还不包括“为了相亲所花的穿衣打扮的钱,那些都算‘隐形花费’。”而根据调查,一次相亲愿意花500元以上的,男性受访者是女性的10倍。(见图1)

图1:去相亲你最多愿意花多少钱

数据来源:

然而如今的相亲花钱观念也在悄悄改变。按照相亲的“惯例”来说,一般都是男方买单,但论坛曾做过一个关于相亲是否愿意“AA”制的小调查,有不少女性网友均表示愿意,“好聚好散,AA谁也不欠着谁。”而更有意思的是,男性网友表示如果相亲时女孩子抢着买单则表示自己没希望了:“明摆着看不上男生,不想欠你的。”

谈到相亲时最讨厌被问到的问题,网友们众口一词的表示是——“收入”、“父母是做什么的”。相亲毕竟不是面试,这感情还没谈开就先掂量彼此身价,“买卖”的意味太浓让人极不舒服。

存够20万以上才敢结婚?

真爱无敌?不存钱“裸婚”真的也可以吗?很遗憾,根据我们的调查,只有15%的受访者表示愿意“裸婚”,1成受访者表示存够了5万元就可以结婚了,但26%的受访者存够20万才敢结婚(见图2)。细分到不同年龄群体来看,愿意“裸婚”的“80后”比例超过“90后”,而29%的“90后”受访者表示结婚一定要要存够20万元以上才考虑,总体而言,“90后”对结婚“储备金”的要求最高。

图2:存够多少钱才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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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通”发表的《日本人结婚得花多少钱》一文,来自20xx年日本一调查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日本人婚礼平均花费为443万8000千日元,换算成人民币约为23万元多。而有74.6%的新人从父母或者亲人那里得到援助,平均为183万日元(约为人民币9万5千元多)。看吧,结婚大事没有钱怎么行,结婚需要父母的精神及经济资助也并不是件丢脸的事。

婚房:逾5成人赞成由男方承担 近7成父母出资支持

听到“婚房”两字,许多人都肩头一重膝头一软,的确,这是结婚所要直面的最幸福也是最沉重的现实,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不但会引起男女双方的隔阂,甚至还会引发亲家间的龃龉。问到婚房谁来承担这个问题,只有9%的受访者表示愿意租房而不是买房结婚,54%的受访者表示结婚由男方来承担婚房天经地义,36%的受访者愿意共同承担婚房的费用(见图3)。值得欣慰的是,61%的男性受访者愿意一肩挑起买婚房这件大事儿,而47%的女性通情达理地表示这担子太重应当一起承担。有商有量,把感情和钱都谈谈清楚,这才是成年人的解决之道。

图3:由谁承担购买婚房的费用?

数据来源: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好好学习的薪水和天天向上的房价和不成正比,58%的受访者表示父母会部分出资支持买婚房,25%的受访者不靠父母全靠自己,仅有不到1成的受访者表示婚房由父母全额支持。别妖魔化年轻人,他们并非天生“啃老族”,当美好的生活单靠勤劳的双手稚嫩的年纪无法扛起时,父母沉默而包容地站在他们的身后。

婚宴:2000元以下 “份子钱”上海最高

婚宴伴随着生活成本的上升水涨船高,谈及婚宴,普遍的观念都是要风光大办,然而根据“20xx年白领婚恋成本调查”的调查结果,66.5%的受访者支持婚宴平均一桌在2000元以下即可,25%的受访者选择了“2000元—5000元”的选项,仅有8.5%的人要求婚宴一桌在5000元以上。然而如果想在一线城市的酒店摆婚宴,2000元一桌的价位已是稀少,除非是回老家办流水席才能省点开支。而且如今不少年轻人对婚宴吃消极反抗态度,有网友直言不讳:“婚宴是用来满足父母长辈们的心情的,对于小夫妻来说不仅花了一大笔钱还累得半死,还不如把这钱花在蜜月旅行上,那才是自己能得到的享受。”

就算你不结婚或者已婚,也逃不出结婚这事儿。身边的同事年纪越来越小,总难免遇到随份子的“红色炸弹”,现在结婚礼金一般都给多少呢?根据“20xx年白领婚恋成本调查”结果显示,包个200—500元的红包是主流趋势,然而如果在上海参加婚宴,出手可不能太小气,上海是“份子钱”全国最高城市,超过半数的受访者参加婚宴红包内至少都要塞500元以上,近四分之一的受访者给到的“份子钱”在800元以上!一线城市中广州和深圳的红包较“小”,一般在500元以下。

婚戒、蜜月:舍得花大钱,对自己好一点

来看看现在的年轻人愿意在蜜月和婚戒上花多少钱。28%的受访者愿意花5000—10000元买婚戒,而愿意花超过1万元在婚戒上的受访者占到了23%,愿意在婚戒上花费3000—5000元的受访者比例为27%,而明确表示不打算买婚戒的只占6%。虽没有“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高标准,但婚戒毕竟是爱情信物,有特别的纪念意义。根据相关报道,在二战前西方国家只有10%的人会买带钻石的订婚戒指,而广告效应将这个比重在世纪末提高到惊人的80%!关于婚戒,曾经听说过一个默认惯例,那就是以男方2—3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订婚戒指的预算标准。如果拿不准买T记还是C记的戒指,如果犹豫着买多大钻才算表真心,不妨拿出这条标准——按实力办事情才是正经过日子的样子。

和婚戒相比,蜜月“不可或缺”的程度稍低但花费的标准却更高。虽然有22%的受访者表示在蜜月上不打算花钱或者根本不打算度蜜月,但31%的受访者表示在蜜月上愿花5000—10000元,2成的受访者愿意花1—2万元在蜜月上,愿意花费2万元以上在蜜月上的受访者为10%。而根据Andrew M.Francis and Hugo Mialon所作的“关于结婚花费和婚姻持续时间关系('A diamond is Forever' and Other Fairy Tal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edding Expenses and Marriage Duration)”的调查显示,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订婚戒指和婚礼的花费越高婚姻持续度就越久,反之亦同样不成立。因此,结婚这事儿还得丰俭由人、量入为出。

找对象最受青睐职业:公务员、技术/研发、医生/护士

偶像总裁侦探、空姐模特“网红”……找对象就该找那样的?喂,醒醒,脚踏实地大口呼吸一下地面上的空气,看一眼身边的人,为人低调等着你去爱的好男好女一把把!

最受女性欢迎的对象职业:技术男

最受女性欢迎的对象职业三甲位置分别是:技术/研发、公务员、律师。黑框眼镜、格子衬衫、不善言辞,谈个恋爱表个白都像写说明文一样摆明逻辑一二三四五的技术男请抬起头来,你们可是位列女性找对象最受青睐职业排行榜的榜首哦!排名第二位的是在大家心目中工作、收入稳定的公务员,父母长辈们也特别青睐这个职业的单身男女。而律师摘得探花位置,也许是受了《何以笙箫默》的影响吧。

最受男性欢迎的对象职业:教师

最受男性欢迎的对象职业排名前三位的是:教师、医生/护士、公务员。教师有寒暑假,将来孩子的教育有保障,自然受男性同时也受父母长辈们的青睐,但教师天还没亮就要出门上班、晚上要备课批改作业、假期要家访、工作碎片时间多,也请多体贴他们。紧随教师之后的就是医生、护士,不过医生、护士工作强度大、来自社会等方面的精神压力也大,也请多关爱他们。

男女有别,找对象最青睐的职业top10还是颇有些差异的,具体可见下表。空姐跻身最受男性欢迎的对象职业第十位,而女性对空少的青睐程度就远远不如男性对空姐的钟爱程度,选择者甚少,榜上无名。男性对如法医、船员等比较特殊职业的女性敬而远之,但女性眼里,法医、船员比艺人、健身教练更受欢迎。(见下表)

表:最受男女欢迎的对象职业top10

数据来源:

调查样本说明:

于11月初发起本次调查,历时两周,收到有效在线样本数1507份,男性比例为60%,女性比例为40%;在调查的人群中,“70后”占4%,“80后”占61%,“90后”占35%;已婚和未婚比例各占5成;43%的受访者来自“北上广深”一线城市。

孕期员工学历造假,被解雇算不算违法?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劳动者入职资料造假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认定,该案中的劳动者虽处孕期,但其存在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告孙某于2017年12月入职某鼎公司,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孙某、某鼎公司、某诚公司三方订立《调整劳动关系协议书》,约定孙某与某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次日孙某与某诚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其后,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某诚公司以孙某入职资料造假为由,与正处于孕期的孙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孙某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驳回了孙某的主张,孙某不服,起诉至法院。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而劳动者的学历情况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及确定工作岗位、报酬标准、合同期限等的考量因素,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作出说明。

法院认为,本案中孙某在入职某鼎公司时隐瞒自身真实学历水平,提交虚假学历证书。其后孙某与某诚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某诚公司判断是否与孙某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不仅包含孙某的个人工作表现情况,更是基于孙某在入职时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虽孙某主张其任职岗位并未有明确学历要求,但学历水平确系用人单位判断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职位及工资水平等多个方面的重要依据,且劳动者提交虚假学历证书的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确属欺诈,故孙某与某诚公司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因劳动者存在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孙某虽时处孕期,但某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孙某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由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孕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得与处于孕期的女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本案中因合同无效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在特殊保护之列,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法,因此法院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

员工说:死了也要交假单


现在的企业都强调要进行人性化管理,偏偏我所在的公司就是那种最不讲人道的地方。各项制度订得细之又细,包括请假也有诸多程序,其中有一条:“不管请任何假,都必须事先提交请假单。”起初,我还站在公司的角度,认为规章制度严格是一家企业走向规范成熟的标志,直到某天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让我对它彻底失望了。

因为一段时间的加班,再加上天气变化无常,那天早晨我高烧到39度,头晕腿软得只能窝在被子里。想到公司的请假制度,于是我赶紧打个电话给我的直属领导,有气无力地把大致情况说了一通后,领导在电话那头对我的病况深表关切。正当我倍受感动之时,领导转而让我致电人事部,原因就是他说了不算,公司的规章制度是由人事部定的,要通融的话还得直接找他们。我想想也对,反正也是多打一通电话的事。接着就产生了如下对话:

“我早晨突然发烧发到39度,今天想请一天病假。”

“有病历吗?”

“我过会儿就会去医院看病,明天拿过来,行吗?”

“你既然要去医院看病,那就直接上公司来交一下,顺便填一下请假单。否则算你无故旷工,是要扣工资的。”

“可是……”

还没等我说完,电话就挂了。当时我内心的火就不打一处来,好歹我也在这家公司勤勤恳恳地工作了三年,从不迟到早退,虽没功劳也有苦劳。况且我不是无缘无故地不来上班,实在是因为生病来不了。公司不同情也就罢了,居然还要员工拖着病体去交病假单,这也太过分了!假如哪天我真的病重需要动手术,我还得拔掉身上所有的输液管,从手术台上爬下来去交病历吗?万一爬到一半,死在马路上也没人知道。

既然你不仁,我也不义。你让我去交请假单,我偏不交。就算高烧发到100度,我也要支撑着去上班,死在办公室里好歹也能拼个“工伤”、“烈士”,说不定还能让媒体来曝光一下这家无良公司,为众多的工友们争取更好的福利呢!

虽然最终我还是没有能够倒在办公桌上,还是落了个迟到的处罚,但终于让我看清楚这家公司的本质。第二天,我便提出了辞职申请。这兴许是一个很荒诞的辞职理由,不过我为之感到庆幸,如果一家企业连怎么人性化管理员工队伍都不知道,那么又会有多少人愿意为之卖命呢?(完)

不忍了!今天我终于对上司说No了 !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不忍了!今天我终于对上司说No了 !》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上司:

其实我也不是很介意下属对我说“NO”,但是我往往更希望听到的是“NO”背后是否还有更好的意见!我叫你一起加班,你说没空;我叫你一起应酬,你说没心情;我叫你方案再修改,你说没想法。

我没有要求你怎样“忠君”,更没有要求你马首是瞻,虽说是上下级,但是我也很清楚没有你的支持,我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NO”可以,但能不能给我一个理由先?

@下属:

为什么总是要在下班的时候找我说事情?为什么我辛辛苦苦做了好多稿,你还叫我改?我知道我拒绝会让领导不太高兴,但是我的确是心不甘情不愿。遵从自己内心可能会换来你的排挤,但是到底该怎么样才能让我们都皆大欢喜呢?

@智囊团:

作为一个下属,要对上司说“NO”是要有勇气的,不过,就算你有勇气,没有策略也是不行的。拒绝讲究方法,不管上司的要求有多无理,断然拒绝都不是好的处理方式。在职场上游刃有余的人往往是那些与上司关系融洽的人!如何拒绝不属于你的工作?如何在公众场合拒绝上司对你的玩笑?如何拒绝在上司看来是一片好心的麻烦?

提醒

对上司说“不”其实是一门学问,要摆正心态,更要学会技巧,上司毕竟是上司,要学会维护上司的尊严,讲究说“不”的策略,这样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有些不恰当的决策,可能是上司不熟悉、不了解某一方面的情况,有的可能是上司一时遗忘了。你明白地提醒他,上司认识到了,一般都会收回或修正指令。

推辞

而对上司不恰当的决策指令,有时还可以考虑推辞。但推辞要有理由,有的可从职责范围提出,有的可从个人的特殊情况提出。但不管从哪一方面,理由一定要真实和充分。推辞不是耍滑头,而是委婉的拒绝。

拖延

对于上司心血来潮时突然想出来的不恰当决策,如果你的暗示或提醒都不能,推辞也没多少理由时,那么,最好的对策就是拖延。虽然默认或口头上答应,但实际上却迟迟不动。倘若你唯命是从,马上付诸行动,那就铸成了事实上的过错。但倘若一直闲着不动,上司也会产生疑心,因此,你必须忙别的事情,作为拖延的理由。你拖延了一段时间后,上司的头脑冷静了,或许有了新的认识,就可能收回指令,或让其不了了之。

另外,上司对“拒绝”的接受度一般和企业文化、工作氛围也有很大关系,如果你真的是一个直来直往、有一说一的人,那不妨在挑选企业的时候尽量选择一些欧美企业或者是新兴发展的民营企业。

最后,智囊团再次提醒:拒绝上司的指令需要勇气,甚至要承受一定压力,但涉及到原则问题,只能拒绝、别无他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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