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毕业季,不少大学生已经开始了,而且各地校园招聘也陆续开始,这时候找工作的学生就要注意用人单位设置在试用期上的陷阱。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期限,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等。
由于就业压力较大,劳动者求职心切又缺少必要的维权知识,一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上玩起了花样,故意设置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规避责任和义务,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防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上设置的六大陷阱。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订。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等同于合同期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陷阱二: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一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如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在原试用期届满后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就应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零工资试用。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的双重保护,因此试用期不是廉价期、白用期。
陷阱五:试用期内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以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或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往往不懂或不敢提出异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同时,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费,还是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无效的。
陷阱六:试用期内随意辞退职工。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无条件、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很多职工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才能依法解除试用期职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在求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您知道?需要的求职技巧您知道?职场小编告诉你,在求职过程中切忌夸夸其谈,切忌过于自信,切忌自我炫耀,切忌左顾右盼以及切忌形象糟糕。感谢阅读《面试的七大陷阱》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了解求职者的一些真实情况,一些用人单位在面试时常爱设置一些“陷阱”问题,借以考验应征者应变能力、为人作风及处世方法,求职者若不留心,就极有可能落入面试者的圈套中,从而丧失了宝贵的录取机会。
压力陷阱
通常主试者正话反说,以测试应征者在压力下的本能反应。如“你的原单位是如此好,你却要走,是不是在原单位混不下去只好挪个窝”,“我们单位工作竞争压力大,你一个毛头小伙子怎适应得了”,应试者若结结巴巴,无言以对抑或怒形于色,据理力争,脸红脖粗,那就掉进了主试者所设圈套。碰到此种情况,要头脑冷静,明白对方在“做戏”,不必与他较劲。
误导陷阱
主试者早有答案,却故意说出相反答案,若你一味讨好主试者,顺着主试者错误答案往上爬,面试结论是无主见,缺乏创新精神,自然列为淘汰之列。
关系陷阱
不要因为你有一定社会背景对本行业将有一定帮助就趾高气扬,目空一切,觉得职位非你莫属。“请神容易送神难”,关系多,用人单位投鼠忌器,担心到时难托运你会受你牵制;或过早亮出与该公司老板有一定关系,摆出把大幅度当作走走过场了事的无所谓态度,则极易引起主考官反感,日后又增加了同事间敌视的意识。
薪酬陷阱
面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薪酬期望值问题,求职者常不敢贸然回答。回答低了,用人单位觉得你自信心不足,难成大器;回答高了,又觉得养不起你这条“大鱼”。正确的回答是玩顾左右而言他,“打太极拳”,如巧妙回答“我想念公司会根据我的业绩给予合理报酬,以体现多劳多得原则”等,将球又踢了回来。
保密陷阱
不要在大幅度中泄露你的创意和设计,或滔滔不绝地将原单位原本该保密的东西一股脑儿端出来,关键时刻应注意留一手。轻易泄露公司机密,用人单位会联想此人今后会不会泄露我公司机密;右将你肚里的“货”全吐出来,那你岂不成为公司无用之人,我要你何干?
经历陷阱
不要因你富有工作经历而得意忘形,转职过多用人单位会觉得你好高骛远靠不住,若窝在一个工作岗位“奋斗”上十年,用人单位又说你无创造性。经历不在多而在于是否有效,摆出有益于公司的硬东西来,自会受公司器重。
事故陷阱
酒店老总故意装扮成令人讨厌的问路者,结果耐心回答问题的一个应征者被认为富有耐心与热情而被录为餐饮部经理;一群人去应聘幼师岗位,只有一人在小孩嚎淘大哭时赶紧过去安慰小孩此人立即录取,原因是有工作意识,对工作来电。意外的“事故”常常是检验求职者的试金石。求职者若平常不注意操守,极易在这些“事故”面前原形毕露。
缺少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在初次找工作的时候,总是会遇到各种的问题。一些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还有一些是毕业生本身缺乏法律知识的原因。究竟哪些是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一一讲解。
签订劳动合同要避免麻烦,至少有以下10个方面要注意。
一、要注意学习《劳动合同法》。
无论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权利义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规定,既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二、要注意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报酬等情况;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签约前既要充分了解单位,也要如实提供情况。
三、要注意分清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合同类型直接影响合法权益,不能不分性质一签了之。
四、要注意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不少单位试图不签书面合同而规避法律规定。也有应届生碍于情面只简单地口头协议。这样,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解决起来就会很困难。
五、要注意拒绝不合法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所以,应注意拒绝交保证金或身份证等习惯做法。
六、要注意检查必备条款。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审查9项必备条款:即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事项。上述条款一项都不能少。否则,如有缺漏,就埋下劳动争议隐患。
七、要注意依法约定试用期。
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根据第20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八、要注意仔细推敲合同。
签字时,不仅要对文本仔细推敲,还要仔细阅读岗位说明书、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考核等规章制度,这些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发现表述不清时,要及时要求说明和修订。
九、要注意不随意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第22条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第23条规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要注意妥善保管文本。
要注意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则,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就没有了重要证据。
应届毕业生作为新进入社会的人群,在工作经验与社会经验方面是很缺乏的,这样容易导致在找工作的时候被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为了急于找到工作而不惜降低自己的福利待遇。其实,要想预防这样的情况出现,小编建议应届毕业生在寻找工作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哪些注意事项,这样对自身来讲也是很重要的。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专家建议:七种劳动合同你要慎签》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口头合同 一般由熟人牵线介绍说定,没有书写成文,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因无字据为证,打工者利益必然受损。
简单合同 虽有字据,但内容过简、含义不清,缺少必要的细节约束,出现纠纷难以处理。
一边倒合同 即合同内容偏向用工者,而不利于打工者,只约定劳动者有哪些义务,若有违反要承担哪些责任,而关于劳动者的权利,除报酬外,其余不谈,名为合同,实际是用工者对劳动者的单方告示。出现打工者的利益受损时,打工者有苦难言,有理难申。
抵押合同 即打工者把一些证件、财物抵押给用工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当打工者把一些证件、财物抵押给用工者,发生利益不保时,难以及时脱身,即使走人也要损失财物,拿不回必要证件。要晓得签订合同时如果扣押你的身份证,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属违法行为。
生死合同 一些用工者为了逃避应承担的工伤责任,便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打工者“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职工因工负伤后,企业只是象征性地给予数额低微的一次性补偿,这明显不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文。
两张皮合同 有些用工者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与劳动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根据《劳动法》要求签订的规范合同,用于应付有关部门检查,由用工者单方面保存;另一份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各执一份,内容不合法律规定。
敲竹杠合同 一些工资待遇丰厚的企业,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或眼前较好的经济效益,招工时强迫要求求职者交纳大额集资款、风险金,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以表明自愿的原则使其合法化。
新鲜滚热辣的暑假正在进行中。众多大学生正奔跑在打工或者找暑期工的第一线,拥抱着充实而又有意义的暑假然而暑假还没结束,小编已经看到不少大学生因打工被骗的新闻,这让小编感到很痛心今天,小编推出七大打工防骗招数,帮你练就一双金睛火眼!
1如何提防非法中介?
A、找有资质、信誉好的中介部门。
B、看中介中心是否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拒交各种名义押金、保证金以及证件
暑期工遇到招聘单位收取身份证、风险金、抵押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时,要坚决拒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如何识别传销
传销通常有一下特征中的一个或几个:
A、在入会时告诉你的职责之一是发展更多的人。
B、交昂贵的会费。
C、在工作场所很多人群情激昂。
4不要轻易去外地上岗
对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顾者为外地企业或总公司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和高度警惕,不要轻信口头许诺。
5慎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暑期打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责权明确的书面协议。谨慎那些在协议里为自己规定的权利很多,而给大学生权利很少的协议。
6小心在娱乐场所上当受骗
一般来说这些行业以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陪练、陪待等。应聘时要清楚工作内容和性质,尽量签订有效协议哦。
7谨防骗色
外出时要结伴,坐车要记车号。时刻与家人和朋友、同学保持联系。准确告知其工作地点。
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的第一件事情肯定就是面试求职了,那么相应的求职技巧就很重要。感谢阅读《跳槽总是被“坑”,因为你不会签劳动合同!》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初入职场,找到工作固然值得高兴,但是找到工作的同时,你的合同签了吗?签合同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项?你签订的合同规范吗?
为此,()网络编辑部整理了以下23个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相关问题,供大家转正入职时参考。
1. 毕业工作一段时间迟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如果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年,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部分的返还。
2. 雇佣毕业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答:违法。
3. 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入职多久,一定要签劳动合同?
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 没拿到毕业证,可以签正式合同吗?
答:不可以。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此时只能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并非劳动合同。
6. 空白劳动合同能不能签?
答:不能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为基础,一旦双方签字,劳动合同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名存在法律风险。
7. 英语劳动合同在中国有效吗?
答: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在中国境内的,应当使用中英文对照本《劳动合同》,对翻译上使用单词的误差,以中文文本为准。当地劳动部门有标准的中英文对照文本。
8. 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劳动合同签不签?
答:不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9. 没签三方协议可以毕业吗?
答:从学校角度而言,三方协议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重要参考,而毕业是指学生在学校修业期满,达到规定要求,结束在校学习。如签订三方协议作为校方的“规定要求”写入学生培养方案,则建议签订,否则以实际情况为准。
10. 劳动合同可以签完不给吗?
答:不可以。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2. 找工作付押金、扣毕业证合理吗?
答:不合理。求职时,应聘公司如有缴纳押金、培训费、扣押证书等行为,求职者应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
13. Offer和三方,区别在哪里?
答:offer一般指录用通知,是用人单位希望和求职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不涉及学校。而三方则是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签署的正式协议,对用人单位、学校、个人三方都有约束力,是正式的签约形式。
14. 三方协议是什么?
答: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15. 三方协议一般什么时候填写?
答:一般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有留用意向,同时毕业生也愿意留用,双方就就业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才会签订。
16. 三方协议自己反悔有什么后果?
答:不能把签署三方协议当成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违约可能会影响毕业生的诚信记录。
17. 三方协议企业反悔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三方协议,学生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双倍赔偿,学生不能找到满意工作的,用人单位要继续执行协议。
18. 三方协议填写完毕,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这时用人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他各项福利等事宜。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19. Offer要有哪些内容?
答: Offer上应该有明确的录用意向。而Offer上需要列明哪些内容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应聘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作出判断。一般情况下,offer会包含①职位基本信息(如职位名称、所在部门、职位等级、汇报关系等内容);②薪资福利情况:如试用期规定、具体薪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试用期薪资、福利状况等;③报到事宜:如具体联系方式,报到时间、地点,报告需要带的资料等;④其他说明:如回复offer的形式、公司的培训、发展等补充说明。如果认为信息不够完善,应聘者最好及时和招工单位联系,要求他们补充信息。
20. 口头offer有效吗?
答:无效。
21. 劳动合同要包括哪些要素?
答:(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2. 签订劳动合同时,如何确定试用期长短?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3. 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①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所在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②外企、合资企、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至6个月不等,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不超过一年。③通常三方协议的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④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事后反复,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⑤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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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在整个试用期内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则属违法行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及雇员应如何处理,着实让人伤脑筋。关于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上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时间,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雇主曾与工人口头约定3个月或6个月的试用期,但并没有签署劳工合约。不少用人单位都是在试用期结束后,认为该职工工作合格的,才会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那种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劳动条件的,便直接与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实际上,这种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实际上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如若有一方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用人单位仅约定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样视为没有试用期,双方的劳动争议将按照实际劳动关系处理,单位往往会"遭受损失"。
雇主为什么要这么做?
1、雇主拖欠工资和加班费,不向雇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
2、雇主随意解雇雇员,不给予经济补偿;
3、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否认与其劳动关系,阻挠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因职务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逃避责任。
上述总结到的这四种无耻行为,虽然雇员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但由于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很难证明。
员工应该怎么做?
1、职工可以要求双倍报酬。根据我国法律,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将自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与该职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书面劳动合同还没有同时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该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自用人之日起,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以上或者一年以下的,需要依法向职工支付双倍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职工支付两倍工资。
4、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可以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编辑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你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当雇主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雇主只有在成为正式雇员后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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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是大学毕业生们最大的心愿,而进入那些知名的大企业更是广大毕业生的梦想。如何应付这些企业的面试成为了毕业生们最为关注的话题。
这些名企的面试往往有一定的程序,绝非草草而就。因此,一定要有所准备才能“百战不殆”。面试题往往与各公司的企业文化和重点关注的东西有密切的关系,大致总结如下:
忠诚度
面临跳槽,企业往往会看重应聘学生对忠诚度的看法。尤其是一些国有大型企业,更为重视员工的忠诚度。在近日康佳集团的招聘中,面试官就提出了“请分析职业技能和忠诚度哪个对企业更重要”的问题。
实践能力
在注重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相当多的企业非常重视应聘者的实践经历。例如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GE)就表示他们要招聘的绝不是简单的“学习机器”,在校期间实习、兼职、家教的经验都是积累社会经验的好机会,这都应该受到企业的重视。
团队协作精神
经营规模宏大的名企往往非常重视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例如联想集团人力资源部的有关负责人就表示,该公司尤其欢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的应聘者。
创新精神
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离开了不断的创新,就等于失去了生命力,因此应聘者是否具有创新精神也是重点要考查的。如联想集团在面试中就十分重视应聘者的创新精神和能力。
对企业文化的认可程度
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常常会考虑到员工是否能够认可和适应该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这将决定员工是否能够很好地为企业服务。例如SONY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把员工能否适应日本文化尤其是索尼的企业文化作为重点考核内容。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在招聘中也要看学生是否喜欢、是否认同GE的价值观,即“坚持诚信、注重业绩、渴望变革”。
人际交往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如SONY把人际沟通能力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而毕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经理则透露,毕博在招聘过程中非常重视学生的沟通技巧,因为作为未来的咨询师,应聘者一定要具有与客户沟通、协调的能力。
对新知识新能力的求知态度和学习能力
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应届毕业生往往不具备直接进行业务操作的能力,基本上都要经过系统的培训,所以学习能力和求知欲应该是重点考查的内容。很多企业都坚持这一原则。通用电气的公关总监表示,公司不是很在乎应届生与公司要求之间的差距,因为他们对于自己的培训体系非常自信,只要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能力一定可以通过系统的培训脱颖而出,因此在面试中这两项考核十分关键。此外,UT斯达康、欧莱雅、安永……都表示是否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强烈的求知欲是企业十分重视的。
除了这些,大家也一定要从前辈或者自己身上总结经验呀,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的第一件事情肯定就是面试求职了,那么相应的求职技巧就很重要。感谢阅读《小组面试七大减分项》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小组面试中个人的扣分项可能包括:1.完全忽略别人的论述通常表现为在别人发言时埋头写自己的演讲稿,对于别人的论述一无所知,并片面地认为只要表达自己的观点就足够了。2.不友好地打断别人当别人在论述过程中,听到了与自己相左的观点便打断别人,开始自己的长篇论述。通常正确的做法是记下这些有异议的观点,待对方发言完后或讨论过程中再适时提出。3.啰嗦繁冗的陈述会令团队成员生厌,并表现出毫无时间观念。4.避免太Negative的语言表述当不同意对方的观点时,尽量避免使用“我完全不同意XX的观点”或“XX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等表达方式。更合理的表达可以为,“XX的观点虽然比较全面地分析了……,但是在某些方面可能还有改进的地方……”。这里涉及到了communication skills的一些问题,需要平时的锻炼。5.搬出教条的模型以期说服别人在分析某些案例时,很多人喜欢说:“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用XX模型来分析”,抛出所谓的“SWOT”、“4P”等等理论,以期说服别人。可是理论永远是理论,代替不了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用理论模型套活生生的案例从一开始就不会被HR所认可,因为这样会显得你学院派味道太浓,不懂变通,与现实隔离。如果团队成员中有人不懂或者从未听说这个理论,则提出这个方法的人肯定会被减分,因为没有考虑到团队的其他成员。可行的方法是,切忌说出这些理论的名字,而是根据具体问题,综合不同的模型,删减之后直接从浅显的地方入手,引导其他成员。6.否定一切,太aggressive否定一切别人的观点,只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这样很没有sense。7.充当领导者是把双刃剑极力想表现自己的决策能力或者领导能力会招人反感;充当领导者的度很难把握,太强则会太aggressive,太弱则又与领导者的应有作用不相匹配。建议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轻易尝试这个角色。《签订劳动合同的七大陷阱》由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在您求职技巧过程中能帮到您!我们把大量的“识别求职陷阱的技巧”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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