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同时求职技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扬长避短掌握技巧是关键。感谢阅读《别被求职陷阱给骗了》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演双簧诈骗

一些黑中介会与骗子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先由黑中介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费用,后由骗子公司假装招聘,再收取费用,最后编织各种理由拒绝上岗或中途辞退。

警方提示:求职时须提高警惕,面试前要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相关情况。

二、先交体检费

一些中介会在网站论坛等发布待遇条件诱人的招聘启事,在应聘者报名后,收取报名、体检、培训费等。往往中介在收取费用后,便没有下文了,应聘只得自认倒霉重新找工作。

警方提示:对于要先交报名费、服务费、培训费的招工条件,应聘者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三、网络转账诈骗

一些骗子编织各种美丽的招聘陷阱,诱骗求职者将钱存入指定的账户,方可获得期许的职位。

警方提示:通过互联网方式应聘的,首先应当确认单位的真伪,不要被那些诱人的薪水待遇所迷惑,更不要贸然向招工者提供的账号汇钱。

四、男女公关连环骗

诈骗分子以招聘KTV、酒吧男女公关为名,在收取应聘者报名费后,要求应聘者再掏包装费,进行二次诈骗。

警方提示:男女青年在遇到高报酬、优厚条件的工作时,请谨慎前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谨防人身财产受损。

五、帮你找关系m.zc530.CoM

诈骗分子吹嘘自己关系硬、可帮助求职者通过关系找到工作,但需一定的疏通费,当事主交钱后,骗子立马逃之夭夭。

警方提示:进城找工作,不要轻信那些陌生人所谓的硬关系,也不要被街头的一些小广告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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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千万不要被这些花招骗了


在求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您知道?需要的求职技巧您知道?职场小编告诉你,在求职过程中切忌夸夸其谈,切忌过于自信,切忌自我炫耀,切忌左顾右盼以及切忌形象糟糕。感谢阅读《求职者千万不要被这些花招骗了》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了吸引人才的重视,许多公司纷纷抛出自己的亮点,和更多样化的招聘平台,这次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求职者千万不要被这些花招骗了

工作质量影响生活质量,尤其是在第一份工作中。许多新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后都很后悔!注意一些陷阱!

特殊利益或机构陷阱

冬季移动,即与求职高峰期相比,是大量招聘信息,由求职者、大型和小型人员发布。

许多平台推出了招聘的“内部资源”买单“免费简历筛选”,“优先访谈”,甚至“保要约”和其他有吸引力的项目,吸引了不少求职者的关注的。然而,这些所谓的福利陷阱,不一定能达到甚至可能发生欺诈求职者所期望的结果。

诱惑虽大,隐患也多

“冬季搬家倒计时1天!在完成之前,没有太多的推入式代码!”

简历,无筛选,通过笔试,优先面试后及格

这些诱人的话无疑对那些忙于寻找好的实习机会和好工作的求职者来说是很有诱惑力的。在冬季,找到捷径意味着你有更好的机会找到理想的工作。

一些网上中介平台是抓住谁想要进入企业实习的名义心理学的学生,又推出了“支付插值”项目。这些平台往往声称,与众多企业单位达成合作,可以在实习利用这些资源来推动学生,但在推晋级工资,费用从几百到上万元。

一旦落入这个陷阱,结果就是:

(1)支付工资后,往往得到的工作与自己理想的工作不匹配,而且也不能退款;

(2)外推失败,中介反馈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3)被宣布为中介“支付500元安排保罗曾写过,”由电荷所吸引,但无法联络机构。

除了与知名企业的合作外,一家求职平台还称“已与200多名世界500强咨询师合作”,另一家中介则提供了“900多名行业精英在职导师名单”,涉及多个领域。但这些顾问大多是化名,所以真假难辨。

此外,求职者选择使用平台后的方式,将大量个人信息暴露给中介机构,如果中介机构平台存在漏洞,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

第二,很难区分真假。

如今,网络上常见的求职平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简单地共享工作,另一种是通过吸引求职者赚钱掏钱购买推内的课程或资格。

网络时代,网络职业中介以其信息丰富、沟通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成为连接企业与求职者的重要载体。不过,该平台提供的信息喜忧参半。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往往防范意识淡薄,急于寻找理想的职业,让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

有的平台,通过课堂、咨询等方式为应聘者提供求职机会,提高学生的求职能力和竞争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一些通过收费提供内部推动的平台,最有可能让求职者添加微型组,向朋友和朋友的朋友推荐信息,而且通常只是平台端的承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时,不得侵占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产。"

专家说,该机构支付给在法律著作求职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源,但资源不能保证真伪,难以保障求职者的利益,这其实是一种合法的“灰色地带”徘徊行为。此外,推收费可能参与的情况下进行欺骗。如果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中介平台,它已经推出了该项目的“在薪酬推”,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如果公司不与中介勾结,以及中介求职者提供服务推向里面,其实变相收费业务求职者的行为,也不是法律许可的。

3、 联合防治

对于进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预防意识淡薄往往是走入平台型就业陷阱的重要原因。 平台信息真实性验证不够,或者容易将个人信息泄露给平台,都有可能导致自己上当受骗。

求职者不应该相信平台提供的"快捷方式",通过企业官方网站、线下招聘会和其他形式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不要被平台的修辞欺骗,通过正式渠道寻求就业。

但也意识到,如果通过官方渠道获得实习的能力公司支付的平台,在推动取得资格只是不必要的开支;如果他们缺乏能力,在推动不一定是成功的,该公司正在招聘更多的关注个人的力量,不只是一个好看的简历。因此,要提高自己的质量水平,它是用于输入名称的企业实习的基本条件。

网络中介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应承担起合法有效对接的主体责任,更加注重平台的规范化管理。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透明的求职信息平台,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从而为求职者和雇主服务。同时,网络平台也要注意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这也是作为中介的基本要求和底线。

有关部门还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规范跨越法律边界的行为,做好宏观调控,建立更有效的准入机制和审查机制,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让最优秀、最聪明的人当选。 充分利用人,社会发展才会充满活力。

谨慎:求职择业别被“伪兴趣”所混淆!


职场上有许多人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在“兴趣”的引导下,才能把事情做的更好,但小编提醒,许多人过分强调兴趣,很可能只是一份“伪兴趣”,而不是你真正的职业兴趣所在,因此在择业时,一定不要被“伪兴趣”混淆了。

经常有些人会在工作过程中感到无趣、沮丧,因为很多事情都不符合他们的兴趣,于是开始纠结:我应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工作,觉得有兴趣才有工作的乐趣和激情,但就职业规划方面来说,把工作受挫归咎于缺乏职业兴趣是不理性的,而求职者尤其是应届毕业生择业时,更不可一味地情调兴趣。

什么是“兴趣”?很多人总是觉得雾里看花,觉得彼岸花更美好,看着别人的工作总是比自己的强,比自己的工作要有意思,而应届毕生求职由于没有实质性的接触过职场环境,所以要他们把兴趣升级为职业兴趣,是不可信的,此时的兴趣,往往是“伪兴趣”。

简单的说,就是外行看内行,比如律师职业,很多人觉得律师的薪水高,而且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职业,外人看来对此也会有几分敬畏感,但是律师自己可能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律师的专业性非常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工作压力大,薪资也有个人职业水平是对等的,所以我们不要被这种“职业艺术照“所误导了,被伪兴趣混淆。

如果你要根据兴趣选职业,就需要了解,正确的按兴趣选职业步骤:

第一步要先确定那是不是“伪兴趣”;

第二步考虑该兴趣能否成为一个工作,能否进一步发展成为职业;

第三步思虑能否更深入发展成为使命。

理想总是美好的,理想中我们总是按照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兴趣,但是踏入职场时,我们就要用理性现实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职业发展,认清什么才是自己真正的职业兴趣,并在工作中不断的发现工作的兴趣,而不是随着自己的个性,追求所谓的“兴趣”,在频繁的跳槽,工作变动中,丧失我们最初的职业热情,所以辨认“伪兴趣”,别被“伪兴趣”所混淆,是每位求职者所需要搞清楚的。

小心前台,别被看出破绽!


当你去某公司面试时,千万不要以为只有见到面试官才算是面试开始。其实,求职者从到达应聘公司的前台时,面试任务就已经开始了,往往有很多企业会关注求职者的一举一动,所以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礼仪。

见到前台,先“自报家门”

在前台处可以按照如下模式,简单地告知来意,例如:“我是xx。今天xx点开始面试。麻烦您通知人事部的xx先生(女士)。”或“我是xx。与xx约好,xx点面试。”

“报完家门”,请确认以下几点:

1、在前台等待时,即使见到很多应聘者,也不要随意聊天,要保持安静;

2、关闭手机电源:因为即使设置成震动模式,在安静的办公环境内也能感受到手机的震动,所以请关闭电源;

3、如果前台接待你时,为你提供茶水,请说谢谢;

4、即使前台周围的等候区有烟灰缸,也不要吸烟;

5、在面试官来到之前,不要阅读自己携带的报纸、杂志、书籍等读物,以免营造出过于随意的氛围;

6、当面试官走近你时,请立刻站起来打招呼。如“我是xxx,请多关照。”但是,如果是面试官先开口说话,那就等他说完,再打招呼;

7、在前台等待面试官时,不停地看时间,会让人产生压迫感。因此,求职者要把握好时间,千万不要频繁看表。

新的求职陷阱


对于诸多的求职者来说,通常的求职门路主要有包括媒体、网络广告,各类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职业介绍所等。一些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广泛的求职市场上存在许多的机会,但也要、意识到其中也有可能存在许多骗局与陷阱,加之骗术手法的不断更新,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据有关人士介绍和记者在采访中所接触到的事件,一般在人才市场上遇到的常见的求职陷阱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征求内勤、办事员为幌子,让求职者掉入拉业务的陷阱。这种类型的骗局很多,各种行业几乎都存在,但保险业尤其突出。以拉保险为例,公司开始可以是以招聘秘书、行政人员为名目,使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社会经验不足的求职者加入。求职者在面试时往往会被招聘人员的甜言蜜语所迷惑,当你交了押金或培训费后,在上班时,你在发现工作没有底薪、更没有员工福利,根本就是叫你去拉保险。


据涪陵师专99级的薛伟介绍,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再加上是专科毕业,在招聘会上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前不久他在一家报纸上看到某大型公司急聘业务员招聘广告,便马上前去应聘。他找到了这家公司才发现,原来这是一个专门推销洗涤用品的销售点。招聘负责人称:虽然没有底薪,但提成10%,实行上不封顶。当他正在犹豫时,该负责人告诉他公司有不少人的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他虽然半信半疑,但由于苦于求职,决定试一试。一个月后,他实在吃不消每天都要提许多洗发水之类的东西走街穿巷,就决定辞职。当他向单位索取提成时,却被告之自愿辞职,工资扣发。


2.满足求职者的虚荣心。有些公司的招聘某某师,如美容师、电脑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等,对那些不具备条件的求职者,他们就宣称培养求职人员为某某师,而实际上让求职者先购买美容产品或是选修课程。公司往往会在求职者缴费后才讲出种种特殊情况或内部规定,以规避其当初的承诺,使求职者花了钱后,赚钱的希望却大大落空。


3.职位、公司和薪酬描述失实。招聘单位将原本很小的私营企业,说成拥有上亿元资产的大公司,将办公室内勤人员称为文员。以花言巧语说服求职者,利用马上签订合同和高额毁约金的方式套牢求职者。例如,市场上推销员等业务人员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但用人单位需求甚多,于是普通的推荐工作往往被极尽粉饰、包装之能事,求职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实情。还有些公司不成规模,职位的工作内容也不明确,但为了吸引较高学历的应聘者,就对应聘者许以很高的薪水或职位,如年薪10万元、市场总监、财务总监等。有的单位既然打肿脸充胖子付高薪,但高薪的背后常常是超负荷付出,甚至会以金钱和暴力胁迫你做一些非法的事情。


4.一些单位到处贴一些招聘启事或在非主流媒体上登虚假广告后,临时在写字楼租一间(套)办公室,挂上经理室、财务室或人事部的招牌,进行虚假招聘,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押金、服装费、证件费等名目不同的费用后,告诉应聘者你已经被录用,月日来此处报到,正式上班。当受骗者按指定的时间来此处上班时,才发现人去房空,连呼上当。


5.利用过时或伪造的证照、合同进行虚假招聘,签订合同时,要收取高额的保证金,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的印章大多模糊不清,这样即使骗子公司不搬家,受骗上当的应聘者也无可奈何。


6.薪酬陷阱。一些招聘人员在求职者的询问下,给出一个含糊的月薪数字,然而在月底兑付时却多半会说你没完成工作量,或工作失误,以此来扣除你的部分薪酬。

兼职谨防求职陷阱


兼职馅饼变陷阱以下是一个刷单的陷阱真实的案例,大家兼职一定要提高警惕!

一、真实案例

2016年3月的一天,珠海市某高校学生小胡在网上找兼职工作,其QQ收到网名叫易的人所发信息称:亲,在吗?要做兼职刷单吗?要的话加常在线QQ群:18。因小胡想赚钱补贴家用,便加入该Q群。Q群内有一网名叫客服-新的人添加小胡为好友并向其介绍兼职刷单流程:对方让小胡先购买指定商品,之后对方再将其购买商品的钱和佣金一并返还。小胡听了介绍后,觉得该刷单流程较正规便相信了,并按照对方要求进行刷单。当小胡花了3000多元购买指定商品后,客服便说卡单了,必须再次支付同样的金额才能解除卡单的状态,小胡产生了怀疑,自己上网去查相关情况,结果发现被骗了。

二、刷单诈骗特点:

1,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分子利用QQ或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受害人多数抱着工作轻松,来钱快速的心理陷入骗局。

2,以规范流程图为掩护。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发去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看起来规范有序,减少受害人防备心理。

3,以系统故障为借口。等刷单成功后,诈骗分子以各种系统问题,网络问题等借口,要求受害人多尝试,在每一次尝试中骗取受害人钱财。

网警提示

网络兼职工作骗局五花八门,基本上换汤不换药。骗子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及不确定性,以轻松赚取高额报酬的噱头吸引应聘者。

1、不要相信从天而降的馅饼,简单容易的赚钱方法中极有可能隐藏着骗局。

2、不要理睬网上陌生人发来的不明链接和邀请,特别是邀请你进入一个陌生的群体中时,一定要留个心眼,因为里面可能除了你,其他全是骗子!

3、凡是让你转账汇款的,都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通过正规网站或官方网站,同时千万不能草率地确认收货。

总之,只要做到不轻信、不理睬、不汇款这三点,无论骗子采取什么花招,他们都不会得逞。当人人都保持警惕时,网络诈骗这个毒瘤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自然会消失无踪了。

2020暑假求职陷阱


暑假又到了,不少大学生和高中生都会出来找实习。作为刚刚走出校园,还未从校园人转型职场达人,求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骗局和陷阱。如不靠谱的虚假招聘、梅花招聘岗位,只招不聘的岗位等,甚至有的企业打出虚假薪资,不设入职门槛。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应对这些陷阱呢?

业务经理上街发小广告

路梦源是一家并不知名大学的应届大专毕业生,虽然从去年就开始动手找工作,但是一直没找到称心如意的。前不久,从某招聘网站上看到一家保险公司正在招收业务经理,对学历、专业没有特殊要求,她赶紧投去一份简历。没两天,路梦源就收到了面试通知。兴冲冲地赶到面试写字楼,正在放映公司的宣传片,世界五百强、朝阳产业、从此改变命运让人心动的宣传语令她激动不已。在随后的面试环节,面试考官只简单问了几个保险的常识,由于小路对保险行业一窍不通,怕自己不能胜任业务经理职位,只说愿意从基层做起。没想到,不到十分钟,面试考官就向她伸出了双手,表示恭喜通过。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后,经过两周的培训,小路才逐渐清醒,自己的业务经理岗位实际上主要是保险业务员。如果业务做得不好是无法转正的,而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如何向自己的亲朋好友推销保险。业务经理竟然成了卖保险的。

网友小船悠悠也有过跟小路相似的经历。我突然收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通知我去面试业务经理,待遇非常优厚,是同类岗位的几倍。但上网查了一下,却发现招聘简章上学历要求竟然中专就可以,网上还查到各种求职者吐槽,说入职后根本不签劳动合同,业务经理都要上街发广告

专家建议

一些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或者打着储备经理、市场部经理、总裁助理、管理人员等高职位名义,特别是一些银行、保险行业。但实际上,求职者的工作就是跑业务、拉客户。因此提醒毕业生求职时一定要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询问工作细节,不要头脑发热。面试时也要注意,以免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有出入。

想工作得先掏钱消费

如今在一家杂志社工作的梁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求职经历。年初参加招聘会时,他应聘到一家网站做资料整理工作。当时一同参加复试的一共有12人。梁鑫说,所谓复试,更像是学校考试,大家围在一张大桌子前答卷,考题内容基本就是生活常识,非常简单。不到一个小时,五六页的考卷大家都做完交了,主考老师收卷时说:回家等通知。但还没等我坐地铁到家,已经接到公司通知被录用了。梁鑫还挺纳闷,这阅卷也太迅速了。但当时他并未多想,第二天就去公司报到,发现前一天参加考试的12人全部通过考核。大家都很优秀,不过入职前先要培训,公司安排在一周后,届时每人需要缴纳170元培训费

专家建议

正规的用人单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毕业生遇到以各种名义先要收取费用的,要尽量回避。通常这类公司以低标准招人为公司干活,且存在各种不规范用工。若毕业生有类似经历,或者接到自己并未投过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查询,核实该公司的情况,可以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面试。

有些公司屡招而不聘

记者从智联、前程无忧等网站论坛看到,一些求职者还反映,自己参加了很多招聘会,但问询下来发现很多公司其实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只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年初的几次大型招聘会上,我多次看到某公司招管理人员,不限户口、不限学历、有底薪还承诺高薪,这么好的岗位就是空架子,提醒大家别上当网友热力思说。

专家建议

毕业生求职前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所了解,可以提前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做到心中有数,以免无功而返。特别是暑期,正是大学生求职和兼职的旺季,一些用人单位承诺时间自由、日结工资、高薪酬、低门槛、既能积累社会经验又能赚钱诱人的招聘广告背后不乏职场陷阱,毕业生求职心切可以理解,但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求职过程中要理性且慎重。

求职陷阱你知多少


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的第一件事情肯定就是面试求职了,那么相应的求职技巧就很重要。感谢阅读《求职陷阱你知多少》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求职技巧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6届毕业生即将走向社会,然而,有很多在找工作时,存在着不少虚假信息,很多大学生求职心切,往往无法正确识破其中的陷阱,怎么样识破求职陷阱呢?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几个常见的求职陷阱。

陷阱一

高薪诱你搞传销

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面对这样的诱惑,你会动心吗?两位表演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

陷阱二

收保证金哄你买东西

有两名毕业生遭遇了这样的求职经历:他们经一家职介所介绍后,到成都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应聘业务主管,经过初试、复试后,公司负责人称要试用3个月,叫他们先学会推销公司代理的化妆品,每人交了150元信誉保证金,但没有拿到收据。经过实践,他们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无法推销。后来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了解到,这套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70至80元。原来,这家公司采用这种招聘办法,变相地向求职者卖化妆品。

陷阱三

没经验也可引你入套

据了解,由于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具有工作经验,这样将一些应届大学生挡在了门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常有矮一截的感觉。因此,当应届大学生在广告上看到无经验也可等字眼时,就会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地争着填写履历,对招聘公司的背景则一概不问,最后可能吃亏。一名大学生填了表后,对方要求收取100元的保证金,屡次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犹豫地交了这笔钱。半个月后,他被宣布走人,要求退还保证金,他却拿不出凭据。

陷阱四

粉饰工种逼你辞职

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陷阱五

骗了培训费就炒你

一名同学经职介所介绍,应聘到一家保健品公司,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提出为了提高其工作业绩,公司将对所有新进人员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公司将邀请某某大学知名教授来讲课,因此这笔费用(280元)将由个人承担。当该同学犹豫不决时,对方工作人员劝说:培训后,你终生受益,这笔钱出得值得。听这一说,该同学想通了,便交了培训费,结果讲课的并非什么知名教授,当培训结束时,公司通知他:培训不合格,你被辞退了。

小心求职路上的陷阱


现在是金三银四的招募季节。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每天在网上张贴简历已经成为许多新生的日常生活。然而,在电脑的另一面,等待简历的到来不只是求贤若渴的用人单位,还有可能是一个精细设计的陷阱。

最近,在新闻报道中经常看到一些年轻人接受采访后,不仅没有找到公司,反而被坑了一笔钱,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心求职路上的陷阱

“岗前培训费”

上个月初,在看到招聘单位的招聘广告后,小李令人心潮澎湃。结果并不意味着采访后,小李也花了1万元。招聘单位称小李因为您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您必须安排岗前培训,但这种岗前培训需要学费。你愿意参加吗?

然后小李接受了

结果呢?公司为所谓的职前培训付出了高昂的费用,而在培训完成后,公司并没有小李。当小李再次找到该公司时,该公司的员工并没有谈及招聘工作,也没有办法退还培训费。

“雇主”其实是一个培训机构。

许多所谓的雇主实际上都是由培训机构打包,“岗前培训”已成为“收费课程”。在短时间内,这种逆转,这个所谓的科技公司从事什么样的业务?求职者参加培训会有什么样的诱惑?

一位求职者告诉我们,在面试期间,公司声称能够在培训后为他们提供工作:直接向公司提供工作,或发送给其他公司。也愿意保证就业,月薪不低于1万元等细节纳入合同。当他们急于找工作时,就签了合同。

没有钱的训练怎么办?贷款!

一些IT公司一直在接受培训,求职者没有钱接受培训。是贷款。现在有很多提供贷款的移动应用程序,该公司将要求求职者在这些软件上提供培训费用。告诉他们“你可以从工资中扣除钱”。结果,很多人不用找工作,根本就没有“工资”,而这些求职者每个月都要支付自己的钱和偿还贷款。

该软件是非法的吗?事实上,该软件只是连接培训机构和受训人员的桥梁。它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使用服务协议时,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个条款:课程培训的质量与公司无关,并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但与此同时,贷款机构和培训机构之间确实存在合作关系。

层出不穷的金融乱象可能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监督。作为一个普通的求职者,在放贷人面前显得非常渺小,而且在保障他们的权利方面充满了困难。所以请小心小心再小心!

别被面试标准答案套牢!


工作多年,自己被面过,也面过别人,对面试积累了一些看法。现在大家流行在网上找攻略,找标准的面试回答答案,其实这些用处不大。我说说我的体会。

1.面试官为什么要在面试中提问?

当然是想要进一步了解候选人是否与招聘的职位相契合,因此提问的核心都是围绕这一点。

2.面试官会问哪些问题?

面试官会根据两种情况来提问:A. 候选人的简历情况;B. 职位要求。

因为简历无法详细表达个人的具体情况,也不一定完全真实地表达了个人情况,因此面试官希望通过提问来挤出水分,摸出候选人真实的能力,因此我常常称面试为两个人的脑力博弈。

3.面试有没有标准答案可参考?

很抱歉,我认为没有,原因有三点:

A.职位招聘要求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不同,也会因为企业规模大小的不同而不同,还有企业所处的行业位置,未来的发展方向等等,都会影响对应聘人员的素质要求,因此每个企业招聘职位对于人才的需求重点都是不一样的。

B.面试官的个人喜好也会影响面试效果。虽然我们要求面试官不能带有个人感情色彩来评判求职者,但是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而大部分面试官也不是专业的间谍机构出身,经过专业的情绪训练,因此带上个人的好恶观察求职者这很正常,只是根本从业资深与否,表现出的强烈程度不一而已。

既然面试官有了个人喜好,就很难判定你的回答是否能令他满意,或者说你一进门的第一印象已经造成了面试官对你回答的成见,这是极有可能的。

C.面试官不是傻瓜。现在网络是发达,我们个人在通过网络寻求标准答案的同时,面试官也在看,他们看的目的是,如何避免候选人用网络上通用的“标准答案”来回答他们的问题。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据我有限的知识所识,面试官会用不同的提问工具来引导候选人回答相对真实的答案,比如说“BAR”工具。

4.那么候选人该怎么办?

当然求职者也不能泄气,没有标准答案并不代表面试前不需要做任何准备。

只是准备的重点不应该在对“标准答案”的背诵上,而应该着重准备:

A.对目标企业,行业的了解;

B.对自己以往工作经验的回顾、分析与总结;

C.准备一下与目标职位相关的问题。

最重要的还是,要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对应聘公司和职位有清晰的了解,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完)

求职时如何避免求职陷阱


时下,又到求职高峰期。相对于人头攒动、水泄不通、令人窒息的传统招聘会,网上求职以免费浏览申请、大量职位信息、随时随地进入等方便性越来越受到求职者的青睐。

但其中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不法分子常常利用求职者急于求成的心态,把黑手伸向网络招聘。近日,一些人才市场披露了近期发生的一些利用网络求职诈骗钱财的案例。基本上都是先在网上公布一些薪酬诱人的招聘信息,然后逐步索要押金、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报名费、考试费等。

网络求职陷阱之所以出现,一方面,因为网络虚拟环境的特殊性造成了很多的监管行为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在取证上也存在着难点和证据效力问题。另一方面,一些非专业人才网站的管理人员缺乏正规的管理程序和专业的管理手段,对进场招聘单位资质、信息的真实性、个人招聘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

网络求职空间、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陷阱的存在无疑亟待社会、有关部门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有关部门应加快网络立法,建立合理的网络规则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把好审查监管关,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行为。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办各种讲座或发放相关小册子提醒广大求职者谨防求职陷阱。从而为广大求职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求职环境。

对于求职者来说,也应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在非专业网站中如发现既无审批文号、不留固定电话的招聘小广告,不要轻易去应聘,尤其对于要求交钱的公司要十分警惕,不要错把陷阱当馅饼,给自己带来麻烦。

小心常见的求职陷阱


陷阱1:收取保证金

手法:以帮大学生找工作为名,收取保证金、押金,收钱后却让其长期等待或介绍无法满意的单位,借此赚取一笔中介费。

提醒:合法的职介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事项、服务承诺上墙公开。这些信息,求职的大学生在职介机构场所很容易识别出。

陷阱2:傍大牌发广告

手法:先通过网络、手机等途径,广泛发布虚假招工广告,而且大都选择较有名的品牌为幌子,要求应聘的求职者交报名费、资料费等或提供个人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提醒:一定要找到可靠稳妥的网站,确定用人单位后,最好前往实地考察,防止上当受骗。

陷阱3:高薪小广告

手法:街头小广告标榜高薪、待遇优厚吸引大学生,招聘抄写员、宣传员、假期家教等,承诺报酬丰厚,但完成后却推三阻四,最终白干一场。

提醒:到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找工作,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不要听信街头高薪小广告。

陷阱4:岗位押金、服装押金

手法:黑职介以收取岗位押金、服装押金等名义骗取钱财。还有一些招聘单位向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收取所谓的服装费、资料费、培训费等费用。

提醒: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职介机构不得收取服装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岗位介绍不成功的,也不能收取中介服务费。

陷阱5:口头承诺,事后不认

手法: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的维权意识不强,有些企业在招聘时会对大学生许下各种口头承诺,入职后却不认账。

提醒:在求职过程中,保留一些与工作有关的凭证,如工作证、上下班打卡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一旦遇到纠纷,这些凭证都可以作为证据。

陷阱6:无底薪无保障

招聘启事中经常见到有责底薪、无责底薪等说法,很多毕业生也认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自己没做出成绩当然无权要求工资待遇。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明确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即便劳动者没有做出任何业绩,但只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单位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地区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260元/月。

求职如何避免就业陷阱


大学生求职如何避免就业陷阱(一)

1、薪水透明,可能有假

不论是全职或打工,初次求职的新人对薪水常有高于实际上的需求。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即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饵,如欢迎社会新人,薪水3000元起等,诱使求职者上钩。

2、条件宽松,或有隐情

3、粉饰工种,实重业务

市场上推销员等业务人员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但用人单位需求甚多,于是普通的推荐工作往往被极尽粉饰、包装之能事,求职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实情。事实上,业务人员不仅直接掌握企业运作的命脉,业务工作更有助于求职者在短期内快速成长,想必是业务人员难寻,用人单位方才出此招数。

4、扣留证件,诱骗无辜

短期打工的求职者一般对求职不作长期规划、经验缺乏,加之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使无辜者受害。

大学生求职如何避免就业陷阱(二)

当下,各种招聘陷阱的频现就是最好的佐证。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以考察为名无偿占用劳动力、编织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以及试用期把戏等,都是当前极为常见的就业陷阱。而在一项由12463人参加的调查中,显示有超过五成的人遭遇过就业陷阱,虽然这些不良企业所设的陷阱并不新鲜,但仍有不少求职心切的毕业生掉入此类陷阱,尤其是女生,因为企业针对他们所涉的陷阱更多,因此女生在求职中被设计的机会也更大。

那么,大学生应该如何规避就业陷阱呢?就业专家建议学子们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清楚了解求职单位的真实背景和性质,求职前最好是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工商部门或者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各种渠道核实单位的真实性,确定求职单位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后再投递简历。

一.大学生就业陷阱的表现特征

大学生就业陷阱是指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如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就业竞争激烈等),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法悖德等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以期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陷阱主要表现出四个典型的特征。

第一,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以攻势强劲的虚假宣传,信誓旦旦的不实承诺,热情有加的伪善行为来取得大学生的信任和很高期望,然后在协议中提出苛刻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第二,诱惑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着力包装,夸大事实,并以单位各种招牌、荣誉、待遇和发展前景蛊惑大学生,一旦大学生被其所诱骗上钩,则脸色突变,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

第三,隐蔽性。违法用人单位的各种伎俩都有十分华丽的诱人说辞,听起来入情入理,面面俱到,句句都令人心动,其实处处布下陷阱。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十分单纯,难辨真伪,很快成为猎取的对象。

第四,违法性。就业中的违法目的各有不同。一类是违法违规留人才。有些为留住人才而扣留大学生的户口、证件等使大学生欲走难行。有些迫使大学生签下卖身契,使大学生生为单位的人,死为单位的鬼。有些软软硬兼施,一方面大开空头支票,另一方面强迫工作,迫使大学生逐渐接受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另一类就是坑蒙拐骗,使大学生掉进自己挖下的高薪陷阱,培训陷阱、中介陷阱,甚至诱骗大学生入股,推销、传销等,还有些用人单位给大学生设置了协议陷阱、合同陷阱或试用期陷阱,使大学生感到欲罢不能,求助无门。

大学生就业陷阱的主要类型

第一类是招聘陷阱。其一是招聘会不合法。有些双选会打着毕业生就业的名义,实质是未经有关主管单位审批。参加双选会的单位也良莠不齐,出工不出力,只为凑数,以便主办单位收取高价门票,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公费旅游,招聘单位收取一些毕业生的信息。有些招聘单位甚至出卖学生的个人信息,给一些违法之徒有可乘之机。其二是变相收费。如有些招聘单位不当场签约,要求通过网络或电话继续洽谈,而这些网络或电话都是收费的;有些招聘单位收取应聘者报名费、资料费或培训费等。其三是用招聘掩盖违法行为。有些企业打着招聘的幌子,逼迫毕业生做传销、推销或其他违法的事情。

第二类是中介陷阱。一是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为你列出一大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收大学生,甚至不存在的单位,使你几次头撞南墙,知难而返。但想要回中介费难!第二种是外地非法中介机构或中介网络,收取一定的费用,却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有些虽然介绍了单位,但用人单位的状况与求职的要求相去甚远,既便如此,工作几个月,往往被炒鱿鱼,理由是试用不合格。第三种是非法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串通,以大城市高薪就业落户等名义开展中介,收取不菲的中介费后,介绍到外地中介。外地中介找不法用人单位或私人小企业让大学生打零工,而户口、档案却长期违法滞留,甚至被丢失。

第三类是协议陷阱。第一种为口头承诺。口头承诺如果没有在协议书中白纸黑字予以体现,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协议主体间发生矛盾,吃亏的一般都是学生。第二种是不平等协议。由于大学生维权意识缺乏,在求职中又处于弱势地位,对不平等条款要么不知要么不敢提出异议,使就业协议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霸王合同。所以大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定要慎防无保障协议,死协议、卖身协议等不平等协议。第三种是就业协议代替了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以就业协议替代劳动合同,究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的许多约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许多不合法约定将不存在,难以实现对大学生的约束,不能达到其违法用工的目的。

第四类是试用期陷阱。一是没有试用期可能暗藏玄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试用期长短或有无由双方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某些用人单位规定大学生报到就签订劳动合同,马上上岗工作很快。可当大学生感到单位各方面情况不尽人意,想要另谋高就时,才发现自己在无意间放弃了试用期这一有利的武器,丧失了自己本该拥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无疑要承担惨重的代价。二是试用期或见习期过长。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规定,在大学生就业中,违规违法现象主要表现为见习期与试用期的总期限超过一年,有的甚至长达两年;有些单位以见习期的名义不签合同,且借故延长见习期;有些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书写的却为见习期。诸如此类的现象屡见不鲜,应当引起大学生的高度重视。

第五类是培训陷阱。在大学生就业中,常常会看到一些培训机构混迹其中,不断给大学生介绍高薪就业保证就业之类的机遇,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其收了培训费仍然无工作。有些培训机构以高薪就业保证就业的名义引诱大学生交了培训费,但培训结束后,却以种种理由不给安排就业。其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连手坑害大学生。大学生交了样昂贵的培训费后,被推荐到一些位置偏僻、层次较低的企业,无人问津的低薪岗位,甚至在试用期就被借故辞退。其用人单位的培训陷阱。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新进大学生必须经过某某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录用。于是花费不少的大学生经过培训,考核过关者却寥寥无几。即使如此,被录用者也难逃厄运,工作刚满见习期或试用期即被以各种理由辞退。其因为培训而失去自由。常言道没有梧桐树,难留金凤凰;栽好梧桐树,招来金凤凰,可一些没有梧桐树的用人单位自有妙法留人。那就是单位出钱培训上岗,买走大学生的自由。这些用人单位在大学生上岗前提出,单位出资送大学生到某培训机构进行所谓的培训,并且签订培训上岗协议或劳动合同,规定所有经过培训合格人员,才能准予上岗,且要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少服务一年,必须交纳数目不菲的违约金,有些单位甚至扣押大学生的证件。

第六类是保证金、押金陷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禁招聘单位在大学生就业中收取费用,包括资料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等。可在招聘中,大学生还是经常碰到索要巧立名目的费用。大学生一方面求职心切,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保护意识,所以经常陷入此类陷阱。

第七类是安全陷阱。大学生就业存在的种种问题,给一些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常常精心策划,坑蒙拐骗盗无所不用,如果大学生稍不留神就会受其所害。

1.索要各种证件、签名、盖章。如果大学生在招聘中留下重要证据之类的东西,就可能成为欠费、欠税、担保人等各种形式的债务人,也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

2.索要办证费、资料费、报名费、劳保费、保险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只要大学生切记,无论对方怎么巧舌如簧,没赚钱决不花钱,他们的如意盘算就会落空。

3.谨防偷盗抢劫。首先,对陌生的人、陌生的地点与可疑时间的面试,一定要谨慎小心,很可能各个环节都陷阱重重,令你防不胜防。其次,谨防将手机、钥匙交给对方,也不要随便吃喝对方提供的食物饮料,否则可能瞬间一无所有。再之,谨防诈骗。如果对方为掌握你的全面情况无休止面试,你可能已经处于危险的境地。要么设下小圈套让你闯祸,然后高价索赔;要么你的家人朋友可能接到你车祸、病危此类的通知,于是匆匆将钱转入了不法之徒的账号。

4.切防非法工作。工作性质不清,任务不明,遮遮掩掩、行动诡秘,这时就要非常留心,可能已沦为不法之徒的帮凶。可能正从事涉毒、偷运、销赃、窝赃、传销等非法工作。而一旦事情败露,违法者全无踪影,而你成为了替罪羊。

5.女大学生安全第一。不法之徒更易选中女大学生,是因为他们就业更难,易于诱骗,而且防卫能力差,胆小怕事,易于掌控。大学生求职如何避免就业陷阱(3篇)女大学生在就业中稍不留神,可能会落入不法之徒、不良企业的陷阱中,轻则被劫财劫色,一无所有,更可怕得是陷入色情、传销业或被拐买,反抗者甚至遭暴力相向,失去生命。所以,女大学生就业一定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思想上切不可麻痹大意,贪图钱财与享受,以免被引诱;行动上一定一定要细思慎想,以防掉入陷阱;具体环节上要步步为营,以杜绝授人把柄。

劳动合同求职陷阱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内容:开头要列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且双方应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片面强调用工的灵活性,千方百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期限很短。

解决方案: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相互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从国际通行情况及今后趋势看,长期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成为主流。律师提醒,有三种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不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只拿空白合同给劳动者签名,或干脆不签劳动合同,所签合同的内容也由老板随意决定。

解决方案:《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付出高昂代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1年仍未订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只给空白合同签名,则可能构成欺诈。

三、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内容: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

常见花招:试用期满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解决方案:首先要明确,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律师说,这意味着如果已有试用期,则劳动者今后调整岗位,或者离开单位后又重新回来等,都不能再有试用期。

四、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

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常见花招: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

解决方案:企业因生产需要,可以加班,但要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所谓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有一个亮点,就是首次把休息休假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约定支付工资。

五、不能随意调整岗位和工作地点

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常见花招:一些企业为用工方便,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约定上大而泛之。有的还规定,单位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和地点。

解决方案: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纠纷多发的问题,双方明确约定很重要。首先,企业在约定工作岗位和地点上要比较明确。其次,双方要特别约定岗位是属于管理技术岗位还是生产操作岗位。因为这两类岗位对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有直接的影响。一旦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

六、用人单位生死合同无效

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常见花招:一些单位没有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有些合同还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之类的生死合同条款。

解决方案:用人单位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至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的所谓生死合同条款,也是无效。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按规定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随意约定高额违约金无效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可以有服务期与竞业限制条款。

常见花招:一些用人单位规定,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就按服务年限的比例支付数万元的违约金。

解决方案:《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如劳动者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可约定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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