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你了解多少?》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企业中职工死亡一般分为三类,分别是因工死亡、因病死亡和非因工死亡。我们都知道职工因工死亡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不管是国家还是每个省,都对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做了相关规定。那么职工非工伤死亡是否有赔偿呢?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最新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指明: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四十五条指明: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

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内容

1、丧葬费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非工伤死亡的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者,一次性救济金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目前我国对于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企业中如果真的有人出现了非工伤死亡,那么按照具体的规章制度进行赔偿即可。而我们也需要对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万一身边的人遭遇不测,也能更准确地维护自己及身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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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工作是自己能够生存下去的必要组成部分,但任何一份工作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某些有操作风险的工种,在受伤之余还可能会造成人体的残疾。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工伤造成伤残的,是可以享受相关赔偿的。那么在2020年,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劳动者实际能拿到哪几部分的钱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劳动者本人13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可以根据企业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来决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

劳动者在受伤后,治疗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而劳动者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费

劳动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劳动者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者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有的人认为,2020年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就是劳动人本人13个月的工资。但在实际情况中,我国的法律法规会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还需支付受伤劳动者停工留薪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了解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全标准来了


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损害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赔偿。在日常生活中,除了一些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有一些暂时劳动的临时工们,这部分劳动者甚至没有合同,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但是在日常的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常常会造成工伤,临时工们也不例外,那么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讲解。

临时工工伤能否获得赔偿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法律上是没有“临时工”这一说法与规定的。只要是适龄的劳动者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务,双方就形成劳动关系,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便确定该劳动关系。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只要该劳动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就应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赔偿标准是与劳动合同工的标准相同的。所以临时工受了工伤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如何获得工伤赔偿

所谓工伤赔偿也就是工伤待遇,是对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想要获得工伤赔偿,一般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单位有给该职工缴纳社保;2、该职员进行了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可以进行相应等级的工伤赔偿。临时工在发生工伤后要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公司需要在发生事故后一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报则由工伤职员或近亲在发生事故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在我国,工伤赔偿的范围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此外,职工在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时,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了解了以上相关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的标准之后,重点需要明确的是:临时工的赔偿标准是与劳动合同工的标准相同的,不能被区别对待。在遇到工伤赔偿争议时,根据相关法律,双方可以协商。如果不能协商,则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合理流程保障合法利益即可。

工伤死亡赔付金,你真的了解吗?


世事无常,虽然我们在工作中一直强调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但每年还是会有人因为工伤而失去生命。工伤死亡赔付,就是针对这些因工伤而死亡的员工,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过程。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下工伤死亡赔付的标准和流程。

//工伤死亡赔付的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的,无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死亡赔付的流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同时还需提供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及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部门主管确认、中心主任审批后,返回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对后进行业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后,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财务部,同时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系统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经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进行基金支付。

不论在哪个地区,工伤死亡赔付的数额都不会过小,对于职工家属来说,这或许能帮他们度过一时的难关,但人死不能复生,失去的亲人再也回不来了。身为劳动者的我们,还是应该在日常工作中提高警惕,尽量避免工伤情况的发生。

关于职工工伤死亡赔偿的那些事儿!


大家都知道,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当然被算作工伤,造成工伤时,雇主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赔偿。那么职工工伤死亡如何赔偿呢,有哪些项目?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8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85020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工死亡赔偿的全部内容了,有需求的,看完之后希望能有所帮助。

关于工伤死亡赔偿,你一定要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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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达。在工作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意外,有些人会因工作而负伤,也有人会因工伤失去了生命。对于工伤死亡的职工,劳动法中也有一系列的规定来帮助其家人料理后事、走出当下的困境,那么工伤死亡赔偿的领取人、可领金额、领取手续分别是什么样的呢?

工伤死亡赔偿的费用组成

1、丧葬费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哪些人可领取亲属抚恤金

因工伤而死亡职工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均可领取到工伤死亡赔偿。具体包括: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赔偿流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部门主管确认、中心主任审批后,返回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对后进行业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后,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财务部,同时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系统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经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进行基金支付。

除了丧葬费和工伤死亡赔偿之外,作为工伤死亡职工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还可以领取到亲属抚恤金。但生命已逝,金钱也换不回亲人的陪伴。当下仍在工作的我们,多方位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争取平平安安一直干到退休才是正道。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你必须知道这些


精神损害一般与物质损害相对应,但造成的后果往往会更为深远,并且更加难以修复。这种伤害一旦造成,不仅会有治疗时的资本支出,还会有难以评判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我国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民法总则》公布实施后,建立了“精神损害赔偿”这一民事法律制度。那么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呢?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又有哪些?下面就为大家一一揭晓。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属于民事法律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受到以下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就需要进一步了解精神损害赔偿的细则标准。我国的《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情况的精神损害必须给予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此外,如果产生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的则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虽然最高法院没有对具体的赔偿数额进行规定,但经过了长期的实践后,某些地方法院已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一般去专业机构询问就能够得到相应回答。

//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有哪些//

此外,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综合考量之后,才能得出最终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在了解以上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后,还需要注意,想要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要有损害的事实,这里包括内在与外在的精神损害;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由于细则过多,在寻求精神损害赔偿前,还是建议一定找到相关专业人员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劳资纠纷,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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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只会做一个默默无闻的打工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会使用法律的武器,来和用人单位争取属于自己的薪资、假期等权益。但并不是每一次维权都是一帆风顺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纠纷很容易就会变成劳资纠纷。

什么是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也称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员工)与投资者(用人单位)之间由于种种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纠纷。具体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纠纷;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

劳资纠纷的细分种类

1、按照劳资纠纷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资纠纷和集体劳资纠纷。个人劳资纠纷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资纠纷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

2、按照劳资纠纷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纠纷;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纠纷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资纠纷与涉外劳资纠纷。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资纠纷,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4、按照劳资纠纷的客体来划分,可分为履行劳动合同纠纷、开除纠纷、辞退纠纷、辞职纠纷、工资纠纷、保险纠纷、福利纠纷、培训纠纷等。

发生劳资纠纷后应该怎么办

根据自愿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人员应由当事人选择。

根据强制原则,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无须协商均可依据法律规定交付仲裁解决争议;仲裁人员由仲裁机构指定。在强制原则下有的国家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的国家则规定对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

有些人认为劳资纠纷离自己很遥远,自己好好工作并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但身为普通劳动者,我们无法保证自己遇到的每一个用人单位都没有差错。在有空时,还是要对于劳资纠纷的情况种类及应对方式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在遇到时及时应对。

职场:关于中式饭局你了解多少?


作为中国职场人,有时候技能一旦学会就能受益终生?当然是点!菜!了!

外国人吃饭只是吃饭,约会进餐便是是讲情调、讲氛围的事情。而在中国则不同,饭局往往是中国人促进感情,合作谈生意,交友谈心的场合。这便形成了独特的中国式外交。那么中餐上如何点菜,才恰当得体?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看人下菜碟,从选对地方开始

选择不对=不知体恤

口味的不一致首先是从吃不吃辣开始分别的。

小编见过点菜的人自己就不吃辣的,却选择了湘菜馆,一上来就说“小炒黄牛肉别放辣、血鸭能不能少点辣……哎呀你们还有什么不辣的菜”,饭还没开吃就想说句“你自己慢用啊”然后掀桌走人。

无论如何,川菜、湘菜虽美味,但适合彼此熟悉、又同是无辣不欢的朋友把酒言欢。若是彼此不熟的商务宴请,小编推荐还是选择粤菜、江浙菜等安全牌。

为什么从总体来说,全国各地的粤菜馆普遍比川菜馆高端(广东本地倒是除外)?这是和粤菜较适合商务宴请互为因果的。

二、想营造什么氛围,就选择什么场合

不知捕捉氛围=不知轻重

人多的话,尽可能选择有包厢或大厅人少安静的餐馆,吃围餐。

人少的话,倒是可以选择一些私密性略强的场合。例如少于四人的商务洽谈,就很适合在CBD找一家中档以上的日料店(但千万别是回转寿司连锁),逼格、分量、氛围都刚刚好。

如果是非正式的会议餐,也可不必趁中午出去扎堆。可以约个下午茶,端上来就精致好看,环境也都清净惬意,价格也比正餐便宜。面子里子都有了,轻松的氛围还有助于促进结果。

三、菜品怎么搭配?

先记住一条公式:热菜数量=人数。根据人数、场合做出基本判断,再根据场合隆重程度,对热菜进行增加,最后辅以凉菜、甜品、茶饮营造气氛。

然而,档次是比较虚化的概念,如果需要一点逼格,可以点一道鱼类菜;如果需要大幅提升,就可以考虑海鲜、蟹类等菜品。

四、酒水怎么点?

有时候碍于情面和气氛,好酒也是必要的。红酒还是啤酒要看场合和菜品,记住“红酒吃红肉,白酒吃白肉“。如果是海鲜,尽量配干白;如果中餐中有油腻的菜,最好是干红。不过在点之前,试探问一句:“您开车了吗?“,既显得有礼节又可以心中有数,万一对方心照不宣说“别点酒,我开车了呢“

五、荤素怎么搭配?

此时要留意下,如果桌上有特别能吃的男士,一定要点硬菜。如果桌上有女性,一定要提前问是否吃羊肉、内脏、麻辣等忌口。此外,还要问问有没有穆斯林、素食者或者过敏人群。如果人不多,点不到五个菜,最好一半荤一半素,或者都点荤素搭配的菜。到了五道以上的菜,就不能平局分配了,多点一些半荤半素的菜。

六、照顾他人感受

拿着菜单先点一通自己爱吃的,可能除了你爸妈,没人想再和你一起吃饭了。抛开自己多年固有的风格和品味,从同桌大部分人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

千万别一口气自己全点完了!要停下来,看看已经点了些什么,征求大家意见,考虑到别人的忌口,最好是留出主食的空间。最后,还可以留出一两个菜,问一声:“你们要不要再看一下?”哪怕对方回答不要,问也比不问好。

七、用餐人情世故,禁忌须知:“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

纪律1:守时

纪律2:友尚往来

纪律3:守纪律

大致方向就是这样,但是也有八大注意

注意1:买单与安排座次

一般来说,如果你的老板出席,应该将老板引至主座,然后请客户最高级别的坐在主座左侧位置,除非这次招待对象的领导级别非常高。

注意2:谁买单谁有话语权

人家请客,总不能自己埋头苦吃把自己那一份吃回来吧?人家花了钱自己又不能多吃,你还和人抢着说话,有没有天理了?

注意3:慎重夹菜

如果你是个男的,不要给人随便夹菜,尤其是给女性。如果你是个女的,也许特讨厌别人用口水筷子给你夹菜,可以说自己在减肥,然后把硬塞给你的东西放骨碟里不吃。

注意4:搞清状况再行动

身边坐一异性,搞清楚她是一个人来还是两个人来,和桌上谁的关系如何再说话,不然会有麻烦。桌上有大老板在,就别谈自己的小生意,就算你是大老板,也得看桌上有没有大领导和更大的老板再吹牛,你得明白,这是别人的饭局,不是你的演讲会,周围坐的也不是你的下属和员工。

注意5:人抬人高

大家是来找乐的,不是来拼命的,不是花钱花时间来听你吹牛的。别人讲,你夸,再有人讲,你也夸,总之,把别人点赞点够了,自然别人也会过来找你点赞,你这时候需要的就是一点点谦虚,就可以深不可测了。

注意6:保守秘密

也许你会发现领导在酒桌上喝多了称兄道弟,和你说些你不该知道的秘密;你都必须保持缄默,如果你还想和他们一起吃饭,并且顺利打入他们的另一个圈子。

注意7:不要随便劝酒

等级不够就没资格劝酒,劝酒都是在熟人和同级别的人之间,你一小跑龙套的逼着领导干了,你是找干。另外开车的,不喝酒的,酒量小的,异性的,说不喝,你就不能劝,消除尴尬的方法只有一个“我干了,您随意”。

注意8:点单和买单

别人请客,就别点菜,真要自己点,就问问服务员有什么特色菜然后挑个便宜的点了,然后让给女士或者东道主。自己请客,那务必得有一两道印象深刻的“狠菜”,免得别人嫌菜档次不高格调不高就不和你玩了。

目前的经济趋势造成了企业生存和发展都较为困难。老板想要处理各种麻烦,应付各色人等,都需要会点菜的人,能妥善安排活动中各项细节。别以为他们就只是会点菜,其实最体现的是一个人的情商,也是潜在的老板人选——如果你了解人情世故,就该知道“大会走过场,小会定乾坤”的潜规则,重要的事情很多是在饭局上搞定的。

关于加班的常识,你了解多少?


五一小长假就要来了,加班总是职场人绕不开的话题。尽管员工不喜欢加班,HR却不得不安排加班。

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加班的一些常识吗?只要员工延长了工作时间,HR都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调休吗?针对以上问题,小编解析如下,供大家参考:

未必。这9种情形,法院就判定不属于加班。

1、值班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7)苏08民终436号:值班期间可以休息,通常为非生产经营性的工作,不认定为加班,比如电话值班。

2、提前20分钟上班参加晨会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7)陕01民终2553号

3、上下班乘坐班车的时间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5)太民初字第00061号,如果能算加班,那岂不是住的越远越划算?

4、就餐时间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4佛城法湾民初字第172号

5、因自身未能正常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1)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34号

6、公司依法组织安排的安全例会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4)珠中法民一终字第120号,这一条肯定招很多员工不喜欢了。

7、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中培训、升国旗仪式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4)新民一初字第2138号

8、保安的待命或备岗期间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5)锦民二终字第00085号

9、每日下班后的例会不属于加班

判例:(2016)辽1282民初2941号,下班后的例会,其实在员工心里等同于加班,但其实并不会被认定为加班。

单就一个加班的问题,就有这么多复杂的情形,HR要熟练掌握劳动法,应对形形色色的员工的咨询,还是挺任重道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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