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996、007等加班状态已经成为了社畜们的常态,但随之而来的不仅是给劳动者身体带来的压力,更有可能会出现法律上的问题。为了保障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者的法定工时。那么什么是法定工时?超过法定工时怎么处理?超过法定工时的工时有相关法律保障吗?下面就为大家一一揭晓。
法定工时是什么?
法定工时就是法定工作时间,这是我国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用于保护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我国规定的工作时间是这样计算的: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也就是说,我国劳动者每年法定工作为2000个小时,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
超过法定工时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一下,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工时,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用。但如果是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则需要咨询相关律师维护权益。(好工具范文网 fanWEN.Hao86.cOM)
超过法定工时的工时部分有相关法律保障吗?
我国劳动法对超过法定工时的这部分工时是有相关规定的。一,如果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二、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加班工资则是(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的计算方式,法定公休日加班是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3倍工资。
我们从三方面了解了法定工时的相关内容:法定工时是什么,超过法定工时怎么处理,以及超过法定部分的工时相关的法律保障。如在日常工作中,用人单位确实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拒绝解决问题,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劳动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该单位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并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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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曾经发布的《实习安全调查报告》显示,27%的学生实习时没有签订实习协议。尽管签订书面实习协议的比例超过七成,但是学生主动要求签订合同的比例只有2.2%,签订企业、学生和学校三方实习协议不足20%。由于就协议内容,几乎是企业说是什么就是什么,所以大学生一般只知道薪水、基本福利和实习时间,至于实习期间做什么、承担什么工作责任、加班出差有什么待遇,85%左右的学生在实习之前“根本不知道”,而实习工作可能存在的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发生工伤等事故时双方各应承担的责任更很少写进实习协议中。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实习协议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随着实习现象的普遍,企业和实习学生之间应该订立较为严谨完善的协议内容,以免日后发生争议时说不清,伤及个人和企业的利益和名誉。
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最好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协议双方的必要资料,如实习生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为了避免争议发生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实习协议上最好还要有实习生的联系地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联系地址。同时,实习生要注意与自己签署实习协议的单位是否是合法设立的单位。
(二)报酬
在具体的权利义务条款中,实习要落实的要点之一是实习有没有报酬。有些实习是没有报酬的,单位完全是提供实习生一个解除社会的机会。如果提供报酬,实习协议上必须明确约定报酬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比如,报酬按天计算,来一天给100元,或者按月结算,每月报酬1000元。除此之外,报酬何时以何种方式支付也很重要。很多单位的报酬计算周期长,比如4月工作好,要到5月15日才给报酬。这样的情况,最好在协议中表述明确。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等。
实习生在签署协议时对此有异议的,一定提出反对意见。据()日前发起的专题调查“最炫实习风,你留下了吗”中,为了实习转正,受访者表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不但‘零工资’还倒贴”。
(三)工作内容
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是一个好的做法。实习生到雇佣单位,往往缺乏经验,难以做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雇佣单位难免将一些打杂的活交给实习生完成。有些实习生觉得单位给他们做的工作太基础,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做久了难免失去信心,这样对于单位或实习生来说都不是愉快的经历。如果事先约定清楚,让实习生心理有个准备。不想做就不参加实习,如果接受了就要把工作做好。
(四)意外风险
实习协议中最最重要的,就是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实习生在工作中间,如果损坏了一些贵重物品该如何处理,如果过错导致损失了重要的业务收入,该如何处理。虽然通常情况下,实习生参与不了重要工作,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但是一旦发生,有所约定有利于解决问题。此外,最大的一个风险是实习生的自身伤害。如果实习生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伤害,其责任该由哪方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对于雇佣活动中的人身伤害有过规定,默认情况下,雇佣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实习生没有社会保险,因此所带来的风险相当大。
签实习协议前的注意事项:
一旦单位将一份实习协议放在学生面前时,条款往往难以有所变化。因为单位有单位的风险控制流程,特别对于大企业来说,如果要修改协议,需要通过法务等流程才行。如果遇见这样的情况,主要对那些可以填写的项目好好与单位做好协商。对于那些固定的条款,自己要认真读懂,一旦发现对自己太过不利的,做好拒绝单位的心理准备。
对于一般的小公司来说,实习协议上可以协商的余地比较大。小公司相互不规范,所以他们的协议内容也比较容易出问题,丢三落四。这个时候,实习生可以多看重要条款是否具备,缺少的尽量要求单位补上。(完)
在炎热的夏天,热浪在国内许多地方滚滚而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此发出了提醒。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劳动者在高温季节的三大权益。
上海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形势表明,最近几天酷暑难熬,又恰逢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已进入生产高峰。有些用人单位不但不照顾工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因种种原因而侵犯工人的权益。
劳动者高温权益不容侵犯
劳动安全专家指出,根据法律和政策,劳动者享有以下三个“高温权”:
一、停工不能停薪,减工时不能减工资。国家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在夏季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工作和休息制度,减少高温季节的工作。高温期,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而停止工作,因工作时间短而扣减或减少工作时间。工人的低工资。目前,各地发布的详细文件建议将工作时间标准调整到“35摄氏度以上”。
二、高温作业中暑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雇员患有职业病,应被视为工伤。在职业病目录中,由于身体因素,中暑被列为职业病。
三、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根据最低工资,最低工资不包括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如中产阶级、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和有害等。专家指出,高温津贴,即高温季节津贴和高温后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因此,侵犯上述权益的工人有权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劳动保障:劳动合同法必知的8个时间点》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当劳动者进入一家用人单位开始上班时,双方就应该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在不懂劳动法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给的合同并不会细看,以为只要签了字就行。但实际上不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还是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劳动合同法中一定要知道的八个时间点吧。
1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任意设定试用期长度、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就延长试用期等都是违法行为。
3每周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其他特殊情形需要紧急处理及抢修等情况除外。
4工伤认定时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致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视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医疗期时长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6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以后,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间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其他特殊情况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保存年限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劳动关系的确认和保障,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法都应该有一定的了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该注意多个细节,特别是上文中提及的八个时间点。
明明也是工作,却没有和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受了伤害也不被劳动法保护,这是为什么呢?小编精心整理了四种似是而非的“劳动关系”,大家注意了,千万不要入坑哦!
案例一:在校生兼职:
小明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上学期间,一直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任兼职英语老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明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结果是,小明主张的“劳动关系”未被仲裁机构及法院采信,索要二倍工资也未获得支持。
小编整理解析:
本案中,小明虽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小明在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英语老师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案例二:“返聘”退休人员
老李为一家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年满六十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企业技术改革需要,老李被返聘成为技术总监。此后,老李以企业未向其支付平日延时加班工资、未安排其职工带薪年休假等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但均因双方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未获得支持。
小编整理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且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在返聘期间,老李仅能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务关系,而老李主张的加班费及职工带薪年休假均是劳动者基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享有的权益。此种情况下,法院建议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订立书面劳务协议,对劳务报酬的标准、计算方式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维权无据。
案例三:协议承包
刘某经人介绍与一国企后勤部门订立三年期保洁与垃圾清运协议。三年后,企业未与刘某续签协议。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诉讼,主张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未续签的经济补偿金,但因双方间不构成劳动关系未获支持。
小编整理解析:
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并未在名称上明确为“劳动合同”,而根据协议内容看,双方间的法律关系也并非劳动关系,更接近于承揽合同关系,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因此,刘某不能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主张经济补偿金。
案例四:“保姆”家政服务员
王某经私人介绍,到刘家担任“家政服务员”。双方口头约定,王某需工作六个月,工作期间无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六个月后,王某向刘家提出,要求刘家支付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双方协商未果,起诉到法院,但法院没有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小编整理解析: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自然人”无法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本案中,王某提供劳动的对象为“刘家”,即自然人主体,所以,刘家无法成为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双方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法官介绍,根据以上案例,特殊“劳动者”应仔细辨认与单位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争议纠纷。如纠纷性质并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则无需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再以同样理由诉至法院,这样,不仅浪费了时间、精力,又增大了维权成本,也不会得到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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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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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劳动者”应该找谁保护?
虽说不受《劳动保护法》的保护,但是毕竟属于用工的形式,劳动保护部门有权利对这些企业进行管理。
如果双方是就提供劳务的时间、工作地点包括报酬,达成过一致意见,那就应该按照这个意见来执行。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务协议的话,那么就要看,双方是否有一方是可以证明当时对方是同意用怎么样的约定,根据这个约定的证据再来主张权利。
对于上述四类人而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可以以侵权、合同违约等案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那在维权中应该保存哪些依据?
最重要的一点是最好签订一份协议,工作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工作内容是什么,我的工作报酬是多少。最好这一些能落实到纸面上,另外一点如果需要交各种费用,不得不交的时候,一定要求对方给你开具一个收据,也就是说对方收到了这个钱,又用这笔钱来做什么了。
2020的魔幻开年,疫情爆发给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创伤。很多公司步履维艰,甚至关门大吉。也有不少公司为了维持长久的运营,不得不降低成本,开源节流。除了砍掉不必要的开支外,裁员也是一种常见的节流手段。一般来说裁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辞退,开除,劝退。那么在劳动法中,辞退,开除,劝退三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详细谈谈。
//什么是辞退?//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出辞退通知书。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一般都不是劳动者有错,而是用人单位自己需要调整或优化组织架构。因此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通常是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满1年以上的要支付n+1月的工资(n是指工作年限)。
//什么是开除?//虽说开除也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开除一般是由于劳动者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或影响,用人单位在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开除员工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话,还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什么是劝退?//劝退是介于辞退和开除之间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后,由劳动者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劝退通常发生在劳动者没有犯大错,但用人单位不想继续聘用该劳动者的情况下。劝退后用人单位可开正常的离职证明给到劳动者,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辞退,开除,劝退三者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上,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有问题时,一般会采用开除;当用人单位自身要调整时,一般会采用辞退;当双方都没有明显过错、但彼此并不是很合适时,一般会采用劝退。这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因其具体的操作不同,所产生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要慎重,善用这几种方式。
在职场中,我们每天要面对大大小小的事情,于是很多人会抱怨工作太多,又要加班。但据调查发现:在相同的时间里,有些人能超额完成工作,有些人则要工作到大半夜才能做完,二者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问题可能是,有些人不会管理时间,又有点儿懒。为了不让自己在每天拖着疲惫的身子披星戴月地回家,你需要学习时间管理法。
管理时间,止住懒散,然后搞定工作的秘诀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学习——
1. 放弃任务清单,制作计划表
任务清单本身是没用的,它只是让你知道要做什么的第一步。你还要做的,是给任务清单上每一项分配一个时间额度,做成一个计划表。这样你才能更实际地明白到哪些事情是能够做完的,哪些情况是不现实的。如此把一件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地完成,而不是仅仅因为它是任务清单上的第四项或第五项。如果这些任务没有在你的计划表里,也没有分配好所需的时间,那它们就只是没有意义的妄想。
一个时间计划表能强制你面对你能用的时间和做这些事需要的时间。做好完善的计划表后,你就对一天的工作有了详细的了解,完全利用上工作日的每一个小时,这样你不仅能节省完成工作所需时间,更能把工作放在你一天中最有效率的时候去做。
如果你不考虑做一件事所需要的时间,那么就不可能做好这件事。你们可能会想“各种各样突然出现的事会打断我的计划,完全就没可能按计划进行嘛”。那就把这些事儿都加进计划里面,计划不用做到完美无缺,你只是需要一个让你停止浪费时间的计划,不必过于钻牛角尖。
那到底怎么停止拖延呢?
给每件事分配了专属的时间能直接地减少拖延,因为你不用再花时间决定在某一段时间里要不要做某件事或者做一件另外的什么事,这个决定早已在计划时就已经做完了。
这样的生活会不会太机械化了啊?生活霎时变得没什么意思了?放心,并不会。研究表明,有计划地安排一天的时间能提高生活的质量。这项研究是为了了解时间管理和生活质量之间的关系而设计的,研究空闲时间的时间管理,或者说人们怎么过空闲时间,和生活质量的关系。而结果则表明时间管理对生活质量起着很积极的作用。
现在,任务清单已经out了,所有的工作已经安排到了计划表上。那为了保证那么多事情不会把时间表挤爆,怎么才能确定要做的这么多任务的优先级呢?
2. 假设你在五点半之前必须回家,然后从后往前规划你的一天
工作总是会贪婪地蚕食你的时间,如果你想在工作和休息中找到平衡的话,一个明确的界限是非常有必要的,而同时,界限也会让你做的更好。它鞭策着你,从而让你变得更有效率。通过设定一个五点半的截止期限,你会更好地掌控时间和工作。
固定你理想的计划,自己定下一个期限,然后倒着去规划要做的事,想把事情完成得漂漂亮亮的,就要毅然决然地放弃琐碎的小事件,学会拒绝别人,重点做好重要的工作。“一定要按固定的计划执行”这个念头,将会帮助你做许多看似不讲情理但其实非常聪明高效的决定。
任何能提高对情况的控制感的东西都可以缓解压力。对压力的控制感能有效减缓压力带来的影响,也就是说,做好了计划,感觉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压力自然就减轻了。
3. 做好周计划
一瞬间的念头,所谓的“三分钟热度”,大概是这世上最不缺的东西了。如果一个人只盯着今天而从不想明天该怎么办,那他只能被时间追着跑。要怎么才能连续地做好一件事呢?答案是:做好周计划。
人们往往忽视他们计划和日程的整体性。事实上,你需要知道你每天的每个小时应该做什么,每周的每一天应该做些什么以及每月的每周又要做什么。
这并不难,只需要每周一早上的短短一个小时。
每周一,列好了一周的计划,定计划之前检查一遍收件箱,工作笔记,日历,然后试着定下来每天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把这些重要的事记在email里,然后发给自己,标记成未读邮件,这样你每天查邮箱时都能看见它,然后一天多提醒自己几次,你就会记得很清楚。
人们对时间的使用,在有计划时会比无计划时更加明智。另外,让这周的任务在脑海中过一下是不够的,把事情写下来总会让你更倾向于按计划一一做好。
你现在有了每日计划和每周计划,然而还是感觉24小时完全不够用,事儿实在太多了,那么也有答案给你。
4. 少做点事,但要做精
你思虑着:“我一天到晚真的有太多事儿了,根本不可能在这些时间里做完啊。”也许你确实是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完成,但解决方案绝不是忙到天昏地暗,十点过都回不了家。
现在,问自己一个问题:“什么能给我的生活带来真正有用的价值?”然后排除那些被否决的,留下来的越少越好。
人们总是按照一个人最优秀的方面来评价一个人,就比如马云不会因为长得矮而被人看不起。所以一个人想要成功,就最好要少做些事,但是要专注于把这些事做到完美。如果某些任务并没有给你带来什么价值,那就毫不犹豫地避开它们。
纵然很多人认为他们已经很努力工作了,每天每年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实则不然。全球范围内,人们花在工作上的平均时间在过去四十年中是保持稳定的,甚至是在减少的,这样看来,其实每个人都有很多空闲时间。
因为碎片化的繁杂琐碎的任务,把所有的时间都占用了,把生活的乐趣都榨干了,是否得不偿失呢?所以,少做点事,也一定要在做的事情上做的最好。
你的计划本就是有序的,而去掉的事让任务和时间能完全结合起来,完美的时间计划表即将成型,就剩一个问题了:更具体一点,我该在我的时间里做些什么呢?
5. 少做浅工作,专注于更深的东西
工作和工作之间是不一样的,知识工作者只处理两种不同的工作,浅工作和深工作。
浅显的工作,例如邮件和会议,仅仅只是不断地传递信息的过程。这些东西不需要你的天赋和智力。而深层的工作则会不断地推着你,激发你的能力直到达到极限。这些就是产生高价值回报而可以自我提升的工作。
大部分人“被淹没在浅水中”是现在职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那些最忙的人往往并没有那些每天五点就回家的人完成的事多,这是因为要工作到深夜或周末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的工作充满了浅层的事。他们早出晚归,忙碌于回复邮件,传递信息,像一个人工路由器。这些浅工作非常耗时间,而回报却少的可怜。
做浅工作能让你不被炒鱿鱼,而做深工作则能让你不断升职。
把所有东西都计划好,一个个计划表、日程表尽管看似冷静无趣,但是到最后的结果将远不止于此。最后,愿世界各地的办公室里都少一点靠他人辛勤工作养活自己的懒人,多一点加工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匠。就像开始说的,把时间留给最重要的事。在工作中,善于管理时间的,都是智者。暂时还不会的,应该尽快调整自己的状态,才能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职场,繁重的工作可能让你剪不断理还乱,效率也久久不见提高。其实,这都是因为你没有用对方法!小编来告诉你。感谢阅读《职场避免流言五大法则是什么》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场百态知识,要注意的问题。欢迎您的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职场避免流言五大法则
1、保持镇定。
切忌在流言面前暴跳如雷,大吵大闹,那样只会于事无补,反倒给上司留一个遇事急躁、缺乏沉稳的坏印象。流言决非空穴来风,静下心来寻找一下源头,寻求解决之道。谨记,流言面前保持微笑、冷静对待,要比捶胸顿足泪雨滂沱要好得多。
2、寻求支持。
单枪匹马笑对流言,虽说显示了为人坦荡一面,但毕竟会让自己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主动出击,寻求支持,争取绝大多数的同盟,才是彻底战胜流言之道。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积极主动寻求上级支持外,向下寻求支援也极为重要。上司在流言面前总会以下属意见为参考,下属意见有时会起到一言九鼎之功效。
3、反省自身。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流言的出笼是否真的与自己哪方面做得不妥有关?如真的是自己哪方面处事不公,为人不仁,乃至做了有悖良心的事,不妨当面认错并改正,求得公众的谅解与支持,让流言降温或熄火。
4、攻其破绽。
扎紧了自己篱笆后,接下来就可以主动出击,驱赶流言。流言最怕真理和阳光,摆出事实和真相,敞开大门说话,就会给流言以致命一击。
5、舍却不利。
不可否认,所有流言或多或少与“利”字挂钩,难以分开,如果你舍弃小“利”或置身“利”外,则可有效回避流言。当然,这里的舍弃是有效舍弃,是以退为进,否则就中了造谣者的圈套,自己也得不偿失。
相夫教子、与世无争,是旧社会赋予传统女性的形象。可到了现代社会,更多的女性投入到各个行业中,树立起独立、坚强的职场女性形象。然而,身为女性,都难以逃避怀孕、生子。如今越来越多职场妈妈遭遇了职业危机,工作场所的边缘化。就拿背奶妈妈来举例,不公平待遇常常发生在她们身上。那么,作为职场妈妈,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面对职场的不公平待遇,妈妈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小编整理汇总如下几个经典案例,不妨和小编来具体了解下吧。
妈妈权利一:一天一小时哺乳假
【情景回放】新晋宝妈小月今年3月份休完产假重返工作岗位,因为知道员工在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假,她就每天比别人晚一个小时到公司。一个星期后,人事部的领导找到她进行“批评教育”,说她天天迟到,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热情。小月解释,她那一小时休的是哺乳假。可公司表示,哺乳假已经折算到小月的产假里休完了,重新上班后就不能休哺乳假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对有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工作时间内哺乳2次(含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多胞胎时,每多生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哺乳两次,可以合并使用。单位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时间按工作时间计算。
据编辑观察,虽然法律规定哺乳期母亲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但很多公司可能会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一些调整。例如,有些公司不建议母亲休哺乳假,但会给予适当补偿;有的公司按照规定早晚让妈妈回家哺乳;有的公司倾向于让妈妈下午提早一个小时下班,而不允许分两次哺乳……
小编认为,在怀孕前,准妈妈就应该向公司了解其在这方面的规定,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事先与公司协商好,你的哺乳假想要怎么休。只要公司不剥夺职工的合法权益,小编建议,妈妈可以尽量按照公司的规定来休,力争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协调好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也会在工作上给你多一点照顾,例如少安排出差、少安排额外工作等,于职场妈妈自己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公司不愿意履行相应义务,拒绝为哺乳期员工提供哺乳假,不愿意给予相应补偿的,职场妈妈在与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妈妈自己吃点哑巴亏事小,影响宝宝的口粮那可是大事。
妈妈权利二:拒绝夜班/额外增加工作
【情景回放】小燕在一家公司从事化验工作。去年,小燕怀孕了,因为工作中会接触到有毒物品,她担心自己从事的工作影响到胎儿的健康,便向公司申请休假保胎,单位同意了。今年初,小燕结束产假回到公司,因为还在哺乳期,晚上还要照顾孩子,小燕希望公司不要给她安排夜班。可是公司以小燕的产假已休完,不能再有特殊待遇为由,拒绝了小燕的要求。气愤之下,只要排到夜班,小燕都拒绝上班。于是,公司单方面将小燕解聘。小燕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燕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不能安排她从事夜班劳动,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小燕赔偿金18000元。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哺乳期间,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间的劳动禁忌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女工夜班。
企业不能安排哺乳期职工上夜班或增加工作量,这是有法律规定了,新妈妈可以放心维权,大胆拒绝公司的不合理安排。不过,小编认为,倘若只是偶尔一两天夜班,在不影响你的身体健康以及宝宝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最好也能够多“体谅”一下公司,“体谅”一下同事,接受公司的安排。同时,你还可以与公司领导协商,以“补休”或者付加班费的形式对你作出补偿。而如果是长时间的夜班,或者给你增加大量的工作量,已超出你可承受的范围,你可以直接拒绝,并请求公司领导调整班次。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哺乳期职工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调整你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还可以就已经发生的夜班与加班时间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
妈妈权利三:不得任意调岗、不得开除
【情景回放】周小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客服部经理,去年底开始休产假,公司安排了她下面一位同事暂时接手她的工作。几个月产假休完了,周小姐重返公司上班,却被告知,客服部经理已经转由当时接手她工作的那位同事担任了,周小姐被安排担任一名普通的电话客服。在后面的工作中,公司领导又嫌周小姐每天要休哺乳假,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且不时地因孩子生病或要带孩子做身体检查而请假,常常在工作中刁难周小姐。上个月,周小姐在工作中犯了一点点小失误,领导便借机解雇了她。
《维权攻略》小编认为,准妈妈/新妈妈不希望因怀孕和生娃被公司调岗或解雇,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提高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不可替代性。否则,公司在一年哺乳期内不解雇你,一年后也可能借机解雇。
在产假前,准妈妈应该积极准备好工作交接事宜,把每一项与自己相关的工作细节详细记录下来,并提前一段时间与工作代理人进行交接。在产假期间,应该多与工作代理人以及上级领导沟通,关心一下他们的工作状态。这一点在你坐月子、手忙脚乱照顾孩子的时候可能觉得特别麻烦,但却是非常必要的。不要吝啬这点时间和耐心,才是以后在职场生存的长久之道。而当产假即将结束时,你就要提前收心了。可以提前半个月左右与工作代理人、同事和领导聊聊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工作重新交接的准备,这一举动其实是告诉公司领导,我已经“满血复活”,可以迅速找回原来的工作状态,我的工作可以由我自己继续跟进,不需要其他人代替我的位置。
当然了,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或者你已经做到了,可公司还是以各种理由给你调岗,甚至要把你解雇,你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与公司“斗争到底”。你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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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ABC证均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C证的主要差别在于报考学历、合格标准及执业范围。获取B证、C证的考生在满足对应的学历和分数条件后,可考取更高级别的法考证书,具体细则如下:
1、法考A证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可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2、法考B证
享受放宽政策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可获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考生学历符合条件(取得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后,可全国执业,无需更换证书。
3、法考C证
享受放宽政策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可获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考生再次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后,可重新申请更高级别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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