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未来职业生涯规划、家庭环境分析、例如经济状况,家人期望等。感谢您阅读《试用期的五项谨记》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好不容易拼过了面试,但三个月的试用期也处处是"地雷",稍不留心就可能再次失去工作机会。本文将为新人们指点在试用期内快速获得老板认可的五大方法。
第一,少说多做--最保险、最管用
刚到新环境,想尽快与大家打成一片是积极的工作态度,但在试用期这个非常时期,要想和大家打成一片,需要讲究方式方法,也有必要收敛一下自己那话多又好动的脾性。对于新人,团队中的每个人都会细致地观察这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为人,希望这是一个能干而不会给大家添麻烦的人。所以,多做事少说话,认真做事,拿出靠谱的成绩,才能赢得大家最初的认可。
第二,专注工作--最低调,易见成效
专注,是工作能做出成绩的开端。新人进到新环境中,对公司很多地方都不了解,往往急于打听类似于薪资、福利待遇、加班与否等问题,甚至工作还没做好,就想着如何找HR谈薪水或换岗等。这是职场成熟度不够的表现。洪向阳提醒大家,试用期的三个月里,不管你对其他福利待遇有多么的关心,也一定要Hold住,全心全意的对待工作才是上策。与其捉摸那些小细节,不如全神贯注的工作,只有做出业绩,才能获得新的机会。
第三,有效沟通--避免"冤死"
工作时间不足三年的职场人之所以频繁换工作,相当比例是在试用期中离开。其中,近三成人抱怨领导无视他的努力,觉得屈才,进而选择离开。其实,这类问题很多时候沟通不畅导致的。作为刚进组织的新人,工作上有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请教;需要领导定夺的事,一定要请教意见,绝对不要自以为是的做主。与同事之间沟通要注意节奏、方式、态度,注意合适的场合和时间,言之有物;表达不同意见要先认同对方观点中可行的部分,而不要直接全盘否定。
第四,快速学习--提高胜任力
到一个新岗位和新环境中工作,不要指望凡是都有"老师"指点,必须通过快速学习来熟悉工作,了解行业,迅速掌握工作中所需的技能。洪向阳提醒大家,上司或老板需要你呈现的是工作成果,而非一点小事就要需要协助。在这个网络及其发达的时代,学会收集信息、整合资源,转化个人的工作能力,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技能。
第五,培养钝感力--坚持才能胜利
钝感力是一种面对挫折、困难、挑剔的态度,即是不反抗、不顶撞、不埋怨的态度,用一种"迟钝"的态度来对待挫折,而眼睛只想前看,不纠结敏感,时刻保持内心状态的平稳、不起浮。这可以说是一种正面的、有力量的心理能量。新工作中,难免会因以些小问题被上司斥责,此时,你如果太敏感、气馁或自信心受创,很可能让自己的工作状态陷入负面循环,终日在担心是不是会被"炒鱿鱼"中度过,反而影响了工作。此时,上佳的方法是迅速调整心态,继续认真做好手头的事,不卑不亢,不纠结抱怨,相信上司或老板立马对你刮目相看。
刚进到新环境中,想要快速得到认可,需要你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要学会"做人"。迅速在组织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专注认真的做好工作,少参与老同事间的"议论",虚心接受批评,尽快消化负面情绪,相信你绝对能成为备受瞩目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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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划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计划的过程,职业生涯规划的好坏可能将影响整个生命历程。感谢您阅读《试用期用人的误区》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作为一个新人进入一个全新的工作环境,试用期是他们的第一道关,试用合格后方才转为正式聘用,说明其试用期间的能力,性格,素质等基本被认可,双方达成进一步共识。从一个新的起点开始,把握和正确评估新人试用期间的表现,并对其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很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用人的理解上存在一定的误区,其现象表现有以下几点:
试用期用人的误区
1.新人反正是试用,不行再换新人。
先不谈人力资源重置成本,结果是这样换来换去,才能逐步成为“牛皮癣”的位置,即所谓的“牛皮癣”指的是位置正好招聘到位,从网上停止招聘启事,结果不是3个月至再次发布它,反复使用这样的方法并不重要,事实上,没有不负责任的人的行为道德。这种行为将直接导致该公司的营业额是高的位置候选,失去工作的愿望,公司的整体印象大打折扣,并最终演变成几个位,有的甚至被迫不能责怪工作标题和工作内容更改其名称招聘。这里撇开人力资源的控制。
2.新人在试用期感觉还行,结果一过试用期就不行。
有的企业高管,在面试和新试用期的评价都是基于感觉,没有新的试用期进行能力指标考核,都是基于个人主观印象来评价和判断的,误把试用期当成面试考察,考察的能力和素质不到位就会出现用人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一个候选人不合格的面试不能向别人解释机会的原因,在试用期内,新人不合格的原因是需要一个令人信服的书面理由,而不仅仅是敷衍了事,觉得可以这么简单。通常情况下,新人在试用期的表现比较吃力,如果直接主管没有一套衡量新人的业绩标准,或者依靠一些单方面的表现来概括,那么在试用期后发现新人已经不是新人了,只能怪自己没见识,误把鱼眼当成珍珠,找其他办法解决他的时间是多么的艰难和漫长。
3.上任职位搞不定的事情,等待新人来收尾。
试用期对于新人来说既是漫长的又是短暂的。 长期以来尤其担心自己的业绩老板不满意,没有达到工作业绩标准,在细心的倒计时中活得似乎漫长。 短期就是要在短时间内做大量的工作,三个月可以很难看到效果,万一没有清晰的画面,试用期就不知不觉了。 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就是,以前的职位没有固定下来,所以让下一个新人来做。 如果之前的工作更严重,或者留下了什么东西,那么新人通常会更难完成它,如果你没有资源,没有动力,没有沟通能力,你基本上是失败的,因为你对正在做的项目缺乏了解,以及你与现在公司的沟通有限。 这是众所周知的“擦屁股”的结束,这些事情更难做,因为很多任都盯着你,所以很多人找毛病的一天是可以想象的,所以新的人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路人。
职业规划就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进行持续的系统的计划的过程。一个完整的职业规划由职业定位、目标设定和通道设计三个要素构成。
职场上,你以为做事小心谨慎就可以避免职场碰瓷?你以为不断讨好别人,就可以避免职场冲突?你以为把心掏给别人,别人就对你好?其实,这些都是懦弱内心的表现,更是你不敢勇敢面对冲突、害怕冲突、自我安慰罢了。所以请记住一下5点。
1、跟对领导,务必在领导视线范围内工作。
2、必须把自己的业绩做好,没有业绩,你的领导想提拔你,都没有理由。
3、你的业绩必须展现出来,不要谦虚的去隐藏你的业绩。别忘记了,你的业绩一旦隐藏,就会被其他同事拿去展示,你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4、必须遇到好的机会,因为机会对每个人都平等的。为什么有的人抓不住机会,有的人轻而易举的能抓到机会呢?那是因为人家在机会没有来临之前,就开始为抓住机会在全力以赴的努力和准备,就是为了有一天抓住千载难逢的机会。
明白了老王说的晋升条件,你应该明白,靠避免冲突来获得机会或晋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老王建议,不要害怕和担心职场碰瓷,更不要担心和害怕冲突。你可能会问,职场上,遇见冲突,我该怎么办?老王建议:
1、内心要强大、自信。弱肉强食的职场,你只有内心强大了,才能自信,自信才会更强大,也只有强大了,别人才不能来碰瓷。内心强大不是一天就能改变,你可以在不断刻意练习中改变。老王还是建议你多学习阳明心学,你会发现你整个内心世界都在变化,再加上通过刻意练习,你一定会成为高手中的高手。
大多数人起初做新媒体的时候,每天都会遇到杠精,经常会遇到碰瓷,但她们明白,想成为一个KOL、想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网红,内心必须强大,不然,别人在网络几句话就能把老王喷死。所以,老王开始学习阳明心学,修炼内心。经过5年的修炼,面对语言粗鄙、恶语中伤都能从容面对。不过直到现在,老王还在修炼中……
成功的人会认为,当你强大的时候,猎狗见到你都要摇摇尾巴;当你内心柔弱时,细微的恐惧都能让你失去自信,没有自信人就算遇到温顺的绵羊都会被羊角顶,因为你好欺负。老王建议,职场上,从内心强大开始!从自信开始!
违法行为之一: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试用期和实习期之间的差异。
试用期,包括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了解用人单位的期限。时间和待遇由有关法律规定。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学校和单位特定岗位上参与实际工作的过程。实习期间,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时间和待遇由双方自行约定。
有些单位错误地认为试用期是实习期,有些单位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并且只在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的,不设立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杂志》主编周斌表示,《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概括如下:
试用期必须列入劳动合同期间,不得另行签订。
劳动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的长短;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少于一年,少于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或者期限未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未确定,期间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违法行为二:试用期内的任意工资协议
一些缺乏法律意识的雇主会以试用期为借口,不向工人支付社会保障,或随意压低试用期工资。这些做法也是非法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周斌条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义务。因此,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非法行为第三部分:试用期任意解雇
当试用期间的员工甚至有分歧时,他们会向员工说“你明天不用来了”。在试用期间,你能分手吗?答案也是否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经证明,试用期内没有满足就业条件;
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建议拒不改正的;
通过欺诈,胁迫或变迁,对方可以违反真实含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因工生病、受伤的,不得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工人没有资格从事工作,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他们仍然没有资格从事工作。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职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充分的证据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承担举证责任。
据悉,截止至2018年毕业季
我国已迎来“史上最难就业季”四连击!
自2015年国内大学
毕业生人数首次突破700万之后,
从2016年的749万
到2017年的765万
再到2018年的795万
毕业生人数年年递增之下
就业之难似乎也成为了一种新常态
而部分用人单位
却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态
在试用期上玩起了花样
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此
小编提醒各位小伙伴
谨慎防范试用期“六大陷阱”
警惕试用期的六大陷阱
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合同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同时签订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等表现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不仅如此,在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主张双倍工资补偿。
陷阱二:试用期与合同期限不符
不少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或者随意确定试用期限,如有的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
《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一种对应关系。如果试用期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除此以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有的用人单位在第一次试用快要结束时,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对原来的试用期进行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一个或者多个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应该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还出现“零工资”试用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的双重保护,试用期既不是“廉价期”,也不是“白用期”。
陷阱五:不缴纳社会保险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以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此外,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一方的意思改变而改变。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陷阱六:随意辞退劳动者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单位甚至走马灯式地更换试用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解除试用期员工,也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
试用期最常见的解除理由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需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不能证明就随意解除,属于违法解约,劳动者有权主张赔偿。
都说职场如战场,即便没有那么夸张,可职场也的确是一个独特的社交圈子,有着自己的游戏规则和生存法则。
职场最忌越级汇报
职场大忌,需要谨记
越级汇报绝对是职场大忌,不论你出于想邀功的目的,还是想图直接快速的原因,但终究最终都达不到自己的预期和目的,即使你有一定的才华,当直属领导产生了忌惮心理之下,未来的工作也很难进行,再加上“邀功”行为是同事平级间很反感的行为,但是团队需要的是合作,就算上级也欣赏你的才华,由于违规的人际方式,从而加大被牺牲放弃的可能。
自视清高
有些人由于自己的工作阅历丰富,也有些初入职场的新毕业生,不管是仗着自己名校毕业这块敲门砖,还是因为之前工作单位较为有名气从而产生极度的优越感,说话办事在别人眼中有些盛气凌人,都直接成为了职场发展的绊脚石。
刚刚进入社会职场即使品学兼优也不过是菜鸟一枚,很多都是纸上谈兵的水平得到根本问题很难站稳脚跟,在职场做人永远是自己做事的基础,没有了它几乎寸步难行。因此企业即便是在前两个公司有诸多的业绩,隔行如隔山,再加上我国不同影响公司的需求和管理制度,因此也很难进行一下就做出一些惊人的成绩,达到上司的需求。
如果人际关系不好,就更难有好的发展。 自尊所能做的就是为自己树敌,把一些本可以成为自己帮助的人激化成自己潜在的敌人,增加自己的工作困难,同时也影响了自己在同事中的知名度和信誉..
习惯背后说闲话
职场是工作的地方,不是说在很短的非菜市场的父母,但总是会有一些类型的职业的人,整天是存在的,八卦,包传播三包风格,包括信息采集站聊天莫在非别人,所以后面的八卦所述非问题,必须改变,特别是领导的八卦,总之不参加。因为不管是谁,我们说的是,这些行的内容将被升级在各方之间耳朵传递版本。所以八卦的习惯背后是工作场所,这将是公众的仇恨冲突类型的排除禁忌。
当众顶撞领导
这种自以为的英雄主义或者不妥协于威严的正义,都其实是一种非常幼稚肤浅的行为,一方面既然身在领导的职位,就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和方式,不代表你看不惯或者认为错,他就不对。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上司是错的,当众让领导下不来台,他也只能让你下岗平息民心。
这并非表面上的“报复”而是杀一儆百的策略,因此即便领导知道你说的有道理,也要做出割舍于惩罚的决定,毕竟一旦事情开头,他将失去管理的力度,丧失自己的威严从而影响工作。
所以说可不要盲目的强出头,洋洋得意觉得自己有本事,其实早已被领导排除在可用之人的名单里,最后落个不是走人就是混日子的境地。
第三部分,未来职业生涯规划、家庭环境分析、例如经济状况,家人期望等。感谢您阅读《纵横职场 谨记二十招[2]》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11、远离闲谈
无论谈的是多么有趣,办公室闲谈都是终结你的职业生涯的致命武器,比打119来消防车还快。什么是有用的,什么是没有的,你应该要分清楚。
12、学会闭嘴
让人觉得你很聪明最好的办法就是知道什么时候该闭嘴。参与讨论当然是个好事,但如果你总是在说些过时或者被提过的东西,那你就应该什么都不说。你应该看上去象是在分析别人说的话。无论何时,都不要对别人大声吼叫。
13、不要吹牛
没有人喜欢损失自己的时间,金钱来听别人吹牛。时刻注意自己在说些什么,不要说满了。如果你非要吹,也要小心谨慎。
14、给我,给我,给我
我不是在说你的薪水或者红利,而是工作量。如果你能养成做些额外工作的习惯,你老板一定会注意到的,特别是当下一个工作来临的时候。不用担心,钱总是会自己来的。
15、不要和同事恋爱
我不会在意新秘书的身材是如何火辣,你的新助手是如何性感。这能减少未来几个月内你头痛的可能。如果你非要和一个同事恋爱也请注意,她一定是在完全不同的部门。除此以外,千万不要。
16、掌握所有事
我当然不是说你要把最后一分钟都排的干干净净,但是,你应该让同事和属下相信你是在控制一切,他们会因此对你尊敬。而且你的上司也会对你留下好影象。
17、小心你浏览的站点
记住,工作场所是个庄严的地方,你在休息时间浏览的站点应该要注意。不要去那些你钟爱的三级站点!千万不要。
18、和蔼对待同事
你没必要看上去要巴结谁,但是记住同事的生日,知道助手得了感冒应该让他休息是绝对必要的。
19、做个领导者
不要害怕在必要的时候做的领导者。比如一个好员工退休了,组织一个告别派对;有同事被提升,开个祝贺会。自告奋勇,别人马上会喜欢上你。
20、尊重公司文化和制度
这条规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上班都必须遵守。比如你可能要保持咖啡机的清洁,添满复印机的托纸盒等等。
职业规划是对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计划的过程,职业生涯规划的好坏可能将影响整个生命历程。感谢您阅读《升职就得谨记职业规划的原则》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职场升职规划需要利益整合,利益整合是指员工利益与组织利益的整合,这种整合不是牺牲员工的利益,而是处理好员工个人发展和组织发展的关系,寻找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的结合点。每个个体都是在一定的组织环境与社会环境中学习发展的,因此,个体必须认可组织的目的和价值观
升职就得谨记职业规划的原则
1.公平、公开原则:在职业生涯规划方面,企业在提供有关职业发展的各种信息、教育培训机会、任职机会时,都应当公开其条件标准,保持高度的透明度。这是组织成员的人格受到尊重的体现,是维护管理人员整体积极性的保证。
2.协作进行原则:协作进行原则,即职业生涯规划的各项活动,都要由组织与员工双方共同制定、共同实施、共同参与完成。职业生涯规划本是好事,应当有利于组织与员工双方。但如果缺乏沟通,就可能造成双方的不理解、不配合以至造成风险,因此必须在职业生涯开发管理战略开始前和进行中,建立相互信任的上下级关系。建立互信关系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始终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共同实施职业生涯规划。
3.动态目标原则:一般来说,组织是变动的,组织的职位是动态的,因此组织对于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也应当是动态的。在未来职位的供给方面,组织除了要用自身的良好成长加以保证外,还要注重员工在成长中所能开拓和创造的岗位。
4.时间梯度原则:由于人生具有发展阶段和职业生涯周期发展的任务,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的内容就必须分解为若干个阶段,并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内完成。每一时间阶段又有起点和终点,即开始执行和完成目标两个时间坐标。如果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会使职业生涯规划陷于空谈和失败。
第三部分,未来职业生涯规划、家庭环境分析、例如经济状况,家人期望等。感谢您阅读《浅谈职场:试用期和实习期之间的区别!》内容,职场资讯网小编向您推荐一些职业规划知识,欢迎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试用期,是每一个职场人(员工)的必经之路,也是每一位毕业生将经历的阶段,与之同时相对应的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时期那就是实习期。在很多同学刚刚步入社会,分不清楚什么是“实习期”和“试用期”,它们二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小编将帮助大家了解一些职场规则,跟大家谈谈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同时,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进行的考核,可以说是一种双向选择。很多朋友觉得试用和实习是一回事,其实不是,它们的差别还挺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内的只能是劳动者,处于实习期的是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试用期内,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并且要一起履行缴纳社保费用的义务。
这里的无过错责任,是指如果劳动者犯错,无论单位是否涉及在内,单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实习期内,单位对实习的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也不用履行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要求。
3、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试用期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补充人力资源的目的,而实习期体现的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所以二者有很大差别。
那么试用期到底多长时间合适呢?
有人可能会认为,试用期是由单位决定的。在此之前就有网友反映,自己试用期已经过了大半年,却被单位告知还要再试用3个月。实际上,这个用人单位已经违反了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按规定,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能设试用期;劳动合同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适应的一个时期。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大家要警惕试用期陷阱,并学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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