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十月光”的困惑: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全年请事假超过多少天,超过的部分请一天事假要扣除两天的工资?这样的制度是否必须经过员工签字才有效?如果在制度发布时员工都签了名表示同意,那新进员工是否也要签字才有效?
专家答复: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用人单位自身的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规范劳动关系以及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定和劳动纪律的总称,一般表现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也常被称为员工手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决定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健康、保险待遇、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与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在执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过程中,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公布规章的决定和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将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通知劳动者。"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使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三要素":
第一,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内容是合法的;
第二,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程序是合法的;
第三,直接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公布或者告知劳动者,也就是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通知劳动者知晓。
年假超过一定天数后,必须扣除两天的工资,这与工人的劳动报酬密切相关。通过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如何支付公休假,但省市有地方规定: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支付工资。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指出,本制度工作日内的病休日工资,按照本办法的原则确定,除以所发生月份的发薪日。
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休假的,企业在休假期间不得支付工资,但不得扣除休假以外的工资。”
此外,《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支付工资。
综合来看,很多省市都不太支持用人单位在请事假当天工资以外再额外扣减工资,用人单位采取这样的制度存在违法致使无效的风险。
至于规章制度对于新员工是否有效,这需要考虑用人单位公示或告知的义务。新员工进公司时,对于公司已经制订完成的规章制度,已经不可能参与民主协商。但是新员工有权利知晓这些规章制度。只有在知晓的前提下,员工才能够去遵守这些制度。所以对于新员工,用人单位也需要给予公示或者告知。考虑到取证等便利性,推荐采取签收的方式操作。
加班,作为每个人职场生涯中或多或少会遇到的事情,尤其是在“996”盛行的今天,相信大家对于加班除了深恶痛绝之外,最想问的大概就是自己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法律上对加班又是怎么规定的?这次,就和大家分享有关加班方面的知识。
因为不同的工时制度所对应的加班规定是不一样的。目前我国法律分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3种工作制。除了标准工时制外,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均要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标准工时制的加班工资标准工时是最常见的一种,工作时间也是固定的,是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上述时间的,均算加班。
另外,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分三种:
工作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工资的150%计算加班费;休息日也就是双休日安排工作的,应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再按照工资的200%计算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按照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工资综合工时是指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某一日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某一周工作时间可以超过40小时,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该工时制不论劳动者单日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工作时间总数,就不算加班。超过的部分,才算加班。
当然我们要注意,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另外,用人单位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劳动者意见的基础上,要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如果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此之外的加班,均按照工资的150%计算加班费。
不定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不定时工时指的是因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工作的工时制。一般用于企业高管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
除法定休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均不算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只有一种,那就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
当然,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如果遇到加班工资不知道怎么计算的情况,一般来说,企业都会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计算加班费,可以先看看企业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万一遇到加班不给加班费的,也先不要急着担心,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相信法律会合理保护劳动者权益。
为了赶工时,自说自话将标准工时制变为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工资就此一笔抹杀。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部分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规,擅自实行弹性工时制,而后拒付员工加班工资。一些经过批准实行弹性工时制的单位也以“弹性”为借口,拒付员工加班工资。据悉,该总队去年受理员工此类投诉案件多达60多起。
据介绍,非标准工时制,也称弹性工时制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它是指在一个审批的周期内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工时制。
该工时制常见于饮料、冷饮生产等季节性较强的岗位和工作。另外一种是不定时工作制,一般在工作时间相对比较弹性的人员中实行,如总经理、长途车乘务员、海员等。而玩弄“弹性”戏法的单位多半是实行综合工时制的企业。
因为接到一批订单,某公司要求张先生及其20多位员工春节期间加班。为了达到不支付加班工资的目的,单位擅自规定,1至2月份实行综合工时制,即1月头上和2月的结尾多休息,1月中旬至2月中旬天天上班。对于员工春节法定假期的加班工资,该公司则以实行综合工时制为由,言明一律不发任何加班费。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昨天明确指出,综合工时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单位违反规定,随意安排综合工时制,又违法延长员工工作时间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按受侵害的员工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将被责令补发,否则除了必须支付未付的加班费外,还将按照未付费用50%至一倍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对于那些违法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希望员工拨打12333电话举报、投诉。
弹性工时单位的忽悠招数
上班时间单位说了算
李先生供职的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单位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生产旺季要求员工加班加点,生产淡季也不安排员工休息。询问加班的相关政策,企业负责人回答:
实行综合工时制,上班时间单位说了算。
点评:
即便实行综合工时制,单位也必须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不能随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更不能无限制加班。
弹性工作可不付加班费
苏小姐在一家获准实行综合工时制的民营企业工作,她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已经远远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公司从来没有支付过加班工资。当苏小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时,公司则以“实行综合工时后就不用再付加班费”为由,拒付加班费。
点评:
综合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必须按不低于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则按不低于150%的标准支付。(完)
原载《新闻晨报》
仅1/4的人不加班,两成人每周加班20小时以上!
根据此次的调查数据显示,74.3%的受访者所在公司有加班传统,剩下25.7%的受访者则没有,加班似乎已经成为大部分现代年轻人的常态。
前段时间,“996”工作制突然成了全民热议的话题,高强度的工作让不少人发出这样的感叹:“家成了旅馆,每天回去只是睡个觉,见领导的时间比家人还长。”这种说法究竟有没有夸张?来看看此次调查关于受访者每周加班时间的数据。
根据上图所示,每周加班时间超过20小时的受访者占了加班人士的五分之一,和每周加班时间在10-20小时(不含20小时)的受访者相当。每周加班5-10小时(不含10小时)的受访者占比24.5%,平均每个工作日加班超1小时。而每周加班5小时以下的受访者不足一半,占比35.5%。另外,根据对加班人士加班地点的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受访者在公司加班,占比87%;有5%的受访者则把工作带回家加班;6.4%的受访者则在外勤地加班。
超五成人加班没有额外福利
能够给加班人士带来慰藉的自然就是加班福利了,然而,根据对于企业的加班额外福利结果显示,超过一半的受访者竟然没有加班福利,占比57.2%。24%的受访者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餐饭/餐补福利;11.4%的受访者加班后可以享受打车费报销的加班福利;公司提供点心、水果作为加班福利的受访者仅有4.6%;公司提供其他实物福利(日常用品等)的受访者最少,占2.8%。
当代职场人:熬夜和加班至少占一样
不管你是否愿意,加班总会占据你的时间、消耗你的精力。短时间的加班也许不会耽误你的作息,但是加班超过三个小时,当晚熬夜就是可预见的事。有人会反驳:“没关系,不加班我也经常熬夜,熬夜就是我的正常作息。”玩手机熬夜,加班被迫熬夜,两者耗费的脑力,产生的疲惫感可以对等吗?显然是不能的。
当熬夜成为职场人的常态,职场人的睡眠情况变得怎么样了?职场人每天睡多久?根据的调查显示,40.5%的受访者每天的睡眠时间是6小时—7小时(不含7小时),32.8%的受访者每天的睡眠时间是7小时—8小时(不含8小时),15.4%的受访者每天的睡眠时间是5小时—6小时(不含6小时),6.5%的受访者每天睡眠时间是8小时—9小时(不含9小时)。
职场人都有过失眠的经历,你也是吗?
你的睡眠质量怎么样?有过失眠的情况吗?大家都知道小孩子基本不会失眠,因为他们的生活没有太多的烦恼。根据调查显示,没有受访者有过从不失眠的情况,看来成年人的世界不容易不止是说说而已。成年人到底因为哪些事情失眠了?调查结果表明,45.9%的受访者因为工作失眠,18.4%的受访者因为财务失眠,18.3%的受访者因为感情失眠,11.6%的受访者因为健康失眠,5.6%的受访者因为育儿失眠。
晚上能睡个好觉不需要理由,而失眠却有千万个不同的原因。跟进的项目出了问题、KPI不达标、没有存款怎么买房、因为贫穷不舍得换手机、和4年对象分手了、对象疑似出轨、身体不舒服不敢去医院、生病了不敢告诉家人、娃刚出生太折腾人、娃要上小学了……出现了这些问题,焦虑造成的失眠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睡眠不足会让人感到身心疲惫,精神状态不佳自然会影响做事效率。生活的本质就是解决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职场人应该学会消解自己的负面情绪。
7成人有午睡的习惯,不然没精力工作
晚上睡不够怎么办?只能利用各种时间碎片补觉了,午睡就成为这些职场人的最佳选择。调查显示,28.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不午睡,71.8%的受访者则有午睡的习惯。细分来看,35.5%的受访者午睡15分钟—30分钟(不含30分钟),15.4%的受访者午睡15分钟内(不含15分钟),14.8%的受访者午睡30分钟—45分钟(不含45分钟)。如此看来,绝大部分职场人需要中午小憩一会才能精力充沛地应对下午的工作。
一家公司中除了老板和股东,剩下的人员都可以分为两类:领导和员工。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同一家公司的领导,每年的综合工资会比员工高。不少员工也会为了赚更多的钱来努力一直向上成为领导。但如果领导和员工拿一样的工资,你会选择做领导还是员工呢?其实在做这个选择之前,首先要弄明白领导和员工之间除了工资,还有哪些差别。
//权责不同//领导的权力和责任都很大,需要承担起整个团队的管理工作,为团队的目标完成负责,需要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充分调动起手下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能够各自发挥出自己的能力。
员工相对来说权力和责任都没有那么大。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需要的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专家型”的人可能更愿意做一个员工,不需要管理别人,能有更多的时间钻研业务,走更加专业的路线。
//角色不同//领导对外需要扮演团队代言人的角色,对内扮演信息传递者的角色。领导还需要根据自己当时的工作职能,随时在不同角色中来回切换。
员工更多就是一个角色,只要本分地做好团队内某个固定角色,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即可,相对没有那么复杂。
//工作自主性不同//领导的地位高,权力大,工作自主性也就更强些。比较适合一些对工作自主性要求较高的人群,他们在当了领导后,可以随自己的心意在工作中获得更多的灵活性,比如自由安排工作时间。
但作为员工,则需要遵守公司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做任何事都需要按照公司制度来操作。就算是一些非常优秀的员工,有时候能够被领导赋予相对高一些的工作自主性,但还是要在配合所有领导、其他部门成员的前提下展开工作,并不存在真正的工作自主性。
对于劳动者而言,其实并不存在一定做领导好还是做员工好的说法,毕竟在工资一样的前提下,每个人的喜好也是不一样的:有人喜欢有挑战、有成就感的工作,有人喜欢轻轻松松没有太大压力的工作;有人喜欢更加自主地工作,有人喜欢任何事都能有人告诉自己怎么操作;有人喜欢管理他人,有人喜欢踏实做事……所以,工作方向并不存在绝对的对错,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即可。
打工人每天都在干什么?打工、干饭,以及梦想着换一份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如果现在有这样一份工作摆在眼前,没有KPI,没有加班,每天都在摸鱼,但工资永远保持5K,你愿意干吗?
为了保住岌岌可危的发际线,我愿意!
网友“王友梅”:虽然我现在月薪过万,但几乎没有一天是不加班的,和家人住在同一屋檐下,连续几天都见不上面是常有的事。随着时间的流逝,发际线也在逐渐后移,导致我天气再热也不敢把刘海掀起来,就怕露出硕大的脑门。人家女孩子购物车都是化妆品、护肤品、衣服,而我的购物车里却是各种假发片、生发液、防脱洗发水,说多了都是泪啊。现在有这样一份工作摆在我面前,没有加班,不用熬夜,我当然要去。虽然工资少了点,但植发也不是笔小数目,这么一算,我也没有很亏嘛。
换个地方玩手机,还有钱拿,为什么不愿意?
网友“我不想努力了”:这不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工作吗?现在每天都被领导盯着干活,连拿出手机回个消息的时间都没有,上厕所都得控制时长,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在摸鱼。好不容易下班了,路上就得花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回家吃饭洗个澡随便弄弄就九点多了,再刷会儿手机,连一集电视剧都看不完,每天都感叹时间不够用。每天重复这样生活的我太羡慕可以摸鱼的工作了,既没有业绩压力,又能正大光明玩手机。虽然工资5K,但我一个没房贷车贷的单身人士,日常开支绰绰有余,这样的工作,我能干到退休!
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不配这么安逸
网友“日常鸡血”:这样的工作爽吗?爽!能活下去吗?不能!作为一个中年人,既要赡养父母,又得担负孩子的学费、补习费、生活各项支出,身上还背了房贷,选择这样的工作无异于自断活路。
不愿意,年轻人不奋斗就废了
网友“小城大事”:作为一个从十八线小城市来到一线城市打工的人,我过够了小城市安逸的生活,没有紧迫感,也没有目标,感觉自己活得没有意义。虽然现在工作压力大、节奏快,但是在这样的忙碌和压力下,我过得非常充实,并且在不断积累经验和财富。我可以肯定的说,我有着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如果今天我选择了一份每天摸鱼的工作,就是把未来的职业生涯堵死了,万一哪天失去了这份工作,再想重新找工作,我根本没有竞争力。人就是要趁着自己还年轻去奋斗,不然就废了。
【今日话题】
抛弃冠冕堂皇的理由,说实话,你愿意干吗?给多少你才愿意干?欢迎留言分享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法定节假日,这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除了一些特殊岗位或特殊人群外,普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可以依法享受属于自己的假期。那么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也需要工作的话,那法定节假日工资应该怎么算呢?
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有多少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国庆假期一般为七天,不少人会认为这七天都应该算三倍工资。但实际上十一假期的七天,只有前三天属于法定节假日,是有三倍工资的,而后四天属于假日加班,只有两倍工资或是调休。而能够享受三倍工资的法定节假日,全年一共只有11天,其余的休息时间加班都只能是两倍工资、
不同情形下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在法定节假日以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综合计算工时加班工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一个月的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一个月的平均工作时长为167.4小时。只要是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都属于加班,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其日工资的三倍,金额为月工资(元)÷21.75(天)*300%*1(天)。
相对而言,我国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更偏向保护劳动者的各项权益,法定节假日工资的相关规定也是如此。如果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要求自己必须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如果支付的不是足额的三倍工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作了2年,经常加班,工资就涨了500块,越想越觉得公司太坑了!提了离职后,领导才松口说可以找人分担我的工作,加薪挽留我,那早干嘛去了?就是觉得很难再招一个我这样的廉价劳动力呗。前段时间去面试,面试官听了我的跳槽理由后问我是不是不能接受加班,我说是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酷评:
既想找个有前途的好工作,又不想加班,也愿意承受压力,显然是不现实的。工作一定会有压力,加班是工作量大的表现,如果确认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能力没有问题,请充分证明公司有压榨劳动力的嫌疑,不然这个跳槽理由有点危险。如果无法充分证明公司存在压榨的行为,HR无法接受求职者因为加班而离职。
虽然经常被面试官问到离职原因的问题,但有不少人并不知道面试官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事实上,面试官问这个问题,目的在于了解应聘者的个性特质、角色认知、动机需求。另外,也是想考量迫使求职者跳槽的问题是否已解决、是否会再次发生、再次发生时求职者是否也会离职处理,作为评估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参考要素。因此,在回答前要斟酌一番,你的离职原因是否会给你的面试减分,确保离职原因不会在下一份工作中出现。(完)
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意思是有些人宁愿在一些平庸的人中做一个天才,也不愿意在一些天才中做一个平凡之人。我们在职场中也会遇到类似的选择:大公司薪资较低、但公司稳定;小公司薪资较高、但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我们在求职时应该怎么选呢?
专精人才VS全能人才在大公司,日常工作都需要协作,为保证正常有序的管理,通常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每个人负责一小块领域,通过自己的能力和经验,在这个岗位上实现KPI。员工就像螺丝钉一样,一人掌管一个点或者一条线,而不是一个面。
而小公司会因为人力不足,更希望员工都是多面手,这就意味着,在小公司你要一人任多职,因此会有机会接触很多种类的工作,尝试不同领域,你会在最短的时间得到最大的锻炼,甚至参与公司决策。
稳步成长VS野蛮生长一般来说,大公司更想要性格稳定,可以进行沉淀的候选人。大公司企业文化深厚,再加上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他们能够接受很好的职业培训,可以利用大平台慢慢成长,职业前景都可清晰预期。
而小公司更适合不安分、追求野蛮生长的人,比如那些努力“折腾”项目的人,这种人在大公司里会受到很多限制,无法完全发挥性格优势,而小公司往往不会有太多的条条框框,想法更不受限制。
待遇稳定VS惊喜不断大公司一般都比较成熟,发薪日期、升职制度、加薪计划、年终奖比例、日常福利等都有据可依,五险一金也会按规定缴纳,总体来说待遇会比较稳定,不会因一些突发情况而推迟发工资等。
而小公司大多还在摸索阶段,升职制度、加薪计划可能都没有明确的规划,有时候也会出现老员工工作好几年都不涨工资的情况。但正因很多事没有固定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突然有大生意、年度业绩好,也可能会面对年终奖突增、日常待遇突然变好等福利。
总的来说,大公司虽然薪资较低,但工作稳定、规章制度明确,可以培养自己某方面的专业能力;小公司薪资较高,但在突发情况下抗压能力较小、办事不一定按制度来,可以培养自己多方面的能力。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再进行选择也不迟。
最近小编在网络上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加班费是按合同工资算的吗?小编带着大家看一下以下面案例吧!
一网友的困惑:
国庆节的4—6号公司安排了加班,拿到加班工资时发现是按每天合同工资的100%计算的。我的实际工资和合同上的工资不一致,合同上的工资是800元/月,实发的工资要高一点。
请问:这样的加班应该按实发工资计算呢还是按合同工资计算?还是按100%补发加班工资合法吗?劳动法不是说按200%计发吗?
专家答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你可以注意一下,规定中的计算依据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解释说:“《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这样看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计算加班费并无不当。
不过,这样的计算方式确实也存在问题。假使员工的工资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得到了多次加薪,就会使得计算加班费的依据出现失真。此外,对于主要以业务量计算薪资的员工来说,只把底薪拿来计算加班费,似乎也不太公平。所以一些地方劳动部门对此有一些更细致的规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所以,按照你当地的规定也许还有不同的计算结果。
国庆4—6号加班,加班费应该按照200%的标准计算,除非你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以季度等单位综合考察加班超时问题的,所以不存在休息日加班,这一点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也得到确认:“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即150%的标准)。”总之,按照100%计算肯定是错的。
《周末双休和加班双倍工资,你选哪个?》由职场百态编辑撰写而成,内容素材主要来源于网络,希望在您职场百态过程中能帮到您!我们把大量的“你应该懂得职场礼仪”内容汇集于专题再现给您,希望您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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