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大多数父母一定会叮嘱:要好好工作,也要跟领导搞好关系。某种程度上,跟领导搞好关系=职场快速晋升。
受到指点的年轻人,往往会奔向两极。
一部分人觉得跟领导搞好关系是工作第一要紧事,处处留心领导喜好,巴结、讨好、溜须拍马,无所不用其极。另一部分人厌恶这种做小伏低、处心积虑的嘴脸,刚正不阿,坚持原则,不屑去做讨好谄媚的事。
于是我们给这两种人都贴上了标签,跟领导关系好的,“会巴结领导”;不懂看人眼色的,“情商低”。辐射范围更大一点,就成了:不巴结领导=情商低。
这都哪跟哪啊?
情商高
我们通常所说的情商高,是指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说话做事能考虑到别人的感受、相处起来舒服没有压力。
巴结领导
而巴结讨好领导,是个人的一种行为方式,一种选择,一种状态,一种诉求,跟情不情商的没有一点关系。
如果一味讨好亲近领导,对同事爱答不理。领导跟你关系好了,同事之间关系紧张,顾此失彼,这能算情商高吗?
再来说要不要巴结讨好领导这个问题。
之前有个热门话题「90后员工普遍不愿意讨好领导了吗?为什么?」,话题得到很多人的响应,但这个问题却问得我一脸懵逼。
90后不愿意讨好领导,试问50、60、70、80哪个年代的人真的打心眼里想讨好领导的,还不都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吗?还不都是有所图才有所为吗?这跟年代没有太大关系,跟行为受什么驱动有关。
我们对工作和领导的态度确实跟父辈们有了很大不同。一是因为我们对工作有了更多选择的机会;二是因为现在的职场比商业环境欠发达的过去更讲究公平。
晋升靠的是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工作成果以数据和业绩收益为指标,这是实打实的数字,靠讨好是变不了现的。
讨好本身的含义是指为了得到好感或讨人喜欢而去迎合别人,无关褒贬。
我们看不惯同事巴结领导的本质是,ta利用手段讨好领导,可能会获得额外的收益或者机会。当领导接受并赞成甚至享受被讨好,某种公平可能就会向讨好者倾斜。没有发出讨好行为的人,相关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说到底,对领导什么态度,是个人基于性格和利益的一种考量。领导接不接受这种讨好,会不会一不小心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也是未知。但有一点,领导永远比你精明,把精力放在耍小心思上,不如想想怎么让KPI变得更好看。
不一定要对领导点头哈腰,但遇到领导点头打招呼是一定的。伸手不打笑脸人,嘴甜好办事,什么时候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我最开始对领导下属有概念,是看春晚小品。郭冬临没办法拒绝领导的请求,为了给领导搞到卧铺票,在火车站排了一整夜队,最后也没排上,自掏腰包买了高价票。虽然那时的我还是个孩子,但已经感受到了社畜的辛酸。
在职场,情商高从来不是指跟领导关系处的好,或者是对别人予取予求,从来不拒绝。而是尽力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以及照顾到尽可能多的人的感受。
与其说领导(老板)需要我们的巴结,不如想办法多帮他赚点钱。毕竟,这对双方都没什么坏处。
当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受到损害,二是精神受到损害,前者通常是在进行治疗时产生的治疗费用,后者则是会带来较严重后果,且难以评判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利益,我国在《民法总则》公布实施后,建立了“精神损害赔”这一民事法律制度。那么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是什么呢?适用范围如何?下面就为大家一一揭晓。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指的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受害者本身或死者的近亲属,在遭受了精神损害的,都可以进行索赔。精神损害赔偿包括了以下六点内容: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在我国要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必须满足以下四点条件:1、要有损害的事实,这里包括内在与外在的精神损害,内在的精神损害就是情感上的创伤等,而外在的精神损害则是通过社会反映出来的,如声望名誉等受损。2、侵权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两者相互联系。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如果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则无赔偿责任。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我国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其赔偿范围则分为以下四种情形: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在了解以上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后,还需要注意,精神损害的程度确定起来是比较困难且容易引发争议。虽然最高法院没有对具体的赔偿数额进行规定,但经过了长期的实践后,某些地方法院已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如果涉及国家赔偿,则不在以上所说的范围内。因此在进行索赔时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或咨询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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